布拉热洛纳子爵-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好,可我认为我的两个办法更好。”
“那么看看您的。”
“第一我们用他勒索赎金。”
“多少?”
“哼!象这样的一个人准值十万埃居。’
“噢,是的。”
“你看:第一我向他勒索十万埃居的赎金。”
“还有呢?”
“还有个更好的办法,我要把他交给查理国王,查理国王就可以不会再有将军要害怕,不会再有外交家要对付,他就可以自己去复辟。一旦他复辟了,他将付给我这十万埃居。这就是我的想法,布朗舍,你说怎么样?”
“妙极了,先生!”布朗舍大声说,他激动得浑身直打颤,“您这个想法是怎样产生的?”
“一天早晨,在卢瓦尔河边,路易十四国王,我们敬爱的国王,正往德·芒西尼小姐的手上掉眼泪对,我就有了这个想法。”
“先生,我向您保证这个想法妙极了,但是……”
“啊!又是一个‘但是’。”
“对不起!但是它有点象那头美丽的熊的皮,您也知道,要卖熊皮就得先从活熊身上剥下皮来。所以逮捕蒙克先生将会有一场战斗。”
“也许,可是既然我挣起了一支军队。”
“对对,我懂,自然罗!突然袭击。噢!那么,先生,您将会取得胜利,因为在这类遭遇战中没有人能抵得上您。”
“的确我是福星高照,”达尔大尼央带着天真的骄傲说,“你知道,如果我有亲爱的阿多斯、正直的波尔朵斯和狡猾的阿拉密斯,事情就解决了;不过他们好象都不见了,谁也不知该上哪儿去找他们。我只好单枪匹马地去干。现在你觉得这笔买卖好吗?投资合算吗?”
“太好了!太合算了!”
“什么意思?”
“好事情永远不会那么容易的。”
“这件好事情是肯定的,布朗舍,我本人参与此事便是证明。对你来说,利润是相当不错的,对我,这是一个相当有趣的行动。人们会说,‘原来这就是达尔大尼央的晚年!’我将成为故事中的人物,甚至名垂青史,布朗舍。我喜欢荣誉!”
“先生!”布朗舍大声说,“当我想到这个宏伟计划是在这儿,在我的家,在我的粗红糖、李子干和桂皮中间酝酿成熟时,我觉得我的店铺简直成了一座宫殿。’
“小心,小心,布朗舍;只要走漏一点点风声,我们俩就得进巴士底狱;小心,我的朋友,这是我们俩搞的一个阴谋:蒙克先生是马萨林的同盟者;小心。”
“先生,当人们有幸和您在一起时,他们是不会害怕的,当人们荣幸地与您有利害关系时,他们是会保持机默的。”
“太好了,这件事对你比对我关系更大,因为一星期后我将在英国。”
“去吧,先生,去吧,越早越好。”
“那么,钱准备好了?”
“明天凑齐,明天您可以从我手里拿到。您要金币呢还是银币?”
“金币,这比较方便。不过这件事我们该办什么手续呢?你说。”
“噢!我的天主,用最简单的方式。您给我一张收据不就完事了?”
“不,不,”达尔大尼央急切地说,“一切事情都需要按规矩办。”
“这同样是我的意见……但是和您,达尔大尼央先生……”
“如果我在那儿死了,如果我被一颗火枪子弹打死,如果我喝了啤酒突然断气了呢?”
“先生,我请您相信,在这种情况下我将为您的死感到万分悲痛,我绝对不会想到钱。”
“谢谢,布朗舍,不过这没关系。我们作为两个诉讼代理人的书记马上草拟一份协定,一份契约,也许可以叫作公司契约。”
“我同意,先生。”
“我知道草拟一个协定是很困难的,不过我们要试试。”
“我们试试吧。”
布朗台马上找来了羽毛笔、墨水和纸。
达尔大尼央拿起笔,蘸蘸墨水后写道:
“达尔大尼央老爷,国王的前火枪队队官,住蒂克托纳街‘小山羊’旅店。
布朗舍先生,杂货商,住隆巴尔街‘金臼槌’店铺。他们经过协商决定如下:
为了使达尔大尼央提出的想法付诸实施,要成立一个有四万利弗尔资金的公司。布朗舍先生了解这个想法,而且完全赞同,他拿出两万利弗尔交给达尔大尼央先生。在达尔大尼央先生去英国旅行退回之前,他既不要求偿还本金,也不索取利息。
达尔大尼央先生一方也保证拿出两万利弗尔,和布朗舍先生已拿出的两万利弗尔合在一起。这笔四万利弗尔的数目,由达尔大尼央先生作主使用,条件如下:在达尔大尼央以某种方式使国王查理二世陛下重新登上英国王位的那天,他将付给布朗台先生一笔……”
“一笔十五万利弗尔的钱。’布朗舍看到达尔大尼央停下就天真地说。
“见鬼!”达尔大尼央说,“不能对半分,这不公平。”
“可是,先生,我们的投资是每人一半,”布朗舍畏畏缩缩地提出反对意见。
“是的,但请听条文,我亲爱的布朗舍,在契约写成后。如果你发现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那么,我们就取消它。”
达尔大尼央接着写道。
“然而,因为达尔大尼央先生在两人合作过程中,除了两万利弗尔资金外,他还交出了他非常珍惜的东西——他的时间、智慧、能力和生命,尤其是最后一个:生命。因此在三十万利弗尔中,达尔大尼央要留下二十万利弗尔,他这部分占总教的三分之二。”
“很好,”布朗舍说。
“公正吗?”达尔大尼央问。
“非常公正,先生。”
“那你拿十万利弗尔满意吗?”
“哟!我觉得很满意。十万利弗尔对二万利弗尔?”
“而且在一个月里,明白吗?”
“怎么,在一个月里?”
“是的,我只向你请求一个月。”
“先生,”布朗舍慷慨地说,“我给您一个半月。”
“谢谢,”火枪手彬彬有礼地说。
写完后,两个合伙者又看了一遍契约。
“好极了,先生,”布朗舍说,“已故的科克纳尔③先生,杜·瓦隆男爵夫人的头一个丈夫也写不出这样的契约。”
“你认为是这样吗?好吧,那么我们签字。”
于是两人画了押。
“这样,”达尔大尼央说,“我不欠任何人了。”
“可我还欠你呢。”布朗舍说。
“不,因为不肯我做事情有多么小心,布朗舍,我可能在那里丢掉性命,那你的一切都完了。想起来了,嗐!这使我想起了主要的,一条必不可少的条文,我把它写下来。
“达尔大尼央先生如死于事业,账目就算结清;布朗舍先生现在预先声明达尔大尼央老爷的灵魂已偿清了他投入上述两人合作事业的两万利弗尔。”
这最后一条条文使布朗舍皱起了眉头;但是当他看到他的合作者腰背如此灵活硬朗,手上的肌肉如此发达,目光如此闪亮时,他恢复了勇气,毫不犹豫地高高举起手,在他画押的地方加了一条线,达尔大尼央也照做了。就这样第一个著名的公司契约拟定完毕;从形式和内容来看也许有点不合常规。
“现在,”布朗舍说,一面给达尔大尼央斟最后一杯安茹葡萄酒,“现在去睡吧,我亲爱的主人。”
“不,”达尔大尼央接着说,“现在,最困难的事要等着去做,我要设想一下这件最困难的事。”
“噢!我无限信任您,达尔大尼央先生,我不会把我这十万利弗尔去换取九万利弗尔的。”
“让鬼把我逮了去!”达尔大尼央说,“我相信,你说的有道理。”
说完,达尔大尼央拿起一支蜡烛,上楼到他的房间去睡觉。
①故事见《二十年后》。莫尔登是《三个火枪手》中被达尔大尼央等人判处死刑的坏女人米莱狄的儿子,他为报母仇到处追踪达尔大尼央等四人、最后想用一条装满自炸药的船炸死他们,但未成功,反而被阿多斯刺死于河中。
②实际上Nescio vos是是拉丁文。
③科克纳尔:《三十火枪手》中的人物,职业为公证人。
第二一章 达尔大尼央准备为布朗舍公司旅行
达尔大尼央翻来复去想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他的计划拟定好了。
“就这样!”他坐在床上,胳膊肘靠在膝盖上,手托着下巴颏儿说,“就这样!我将在那些名誉不太好,但有点儿纪律性的人中间招收四十个身强力壮而又十分可靠的人。如果他们回得来,我答应一个月给他们五百利弗尔,如果回不来,就分文不给,或是付一半给他们的亲属。至于吃的住的,这是英国人的事,他们的收场里有牛,腌肉缸里有猪肉,鸡窝里有母鸡,粮仓里有麦子。我将带这支队伍出现在蒙克将军的面前。他会对我满意的。他将信任我,而我将尽快利用时机。”
但是,达尔大尼央没想得更远,他摇摇头,停下不说了。
“不,”接着他又说,“我不敢把这告诉阿多斯;耍手段可是不太体面的事。必须使用武力,”他继续道,“非这样不可,用武力丝毫不损害我的光明正大。带着这四十个人我可以象打游击一样到处跑。是的,不过如果我遇见的不是象布朗舍说的四万个,而只不过是四百个英国人呢?由于我的四十个士兵中至少有十个是胆小鬼,有十个会因愚蠢而立即送命,我将被打败。不,事实上拥有四十个可靠的人是不可能的,这是不现实的。有三十个就应该满意了。减去十个,由于我的人数不多,我有权避开武装冲突。如果发生冲突的话,三十个人肯定比四十个人要好。此外,我还可以省下五千法郎,也就是说我资金的八分之一,这值得。决定了,那么我带三十个人。我把他们分成三组,我们在国内分散开来,接到命令在规定的时间集合,这样,十人一组地分开,可以不让人有任何猜疑,我们可以悄悄地通过。对,对,三十个人,这是最理想的数目。有三个十,三个,绝妙的数宇。接下来,当然,一支三十个人的队伍集合到一块儿后,力量是很可观的。啊!我多不幸,”达尔大尼央继续道,“必须有三十匹马,这笔开销实在吓人,见鬼,我的脑袋怎么啦,怎么会忘了马?然而没有马是不可能考虑采取这样一次行动的。那么,好吧,这个牺牲,我们是要作出的,我们在本国买马,再说这儿的马也并不坏。可我忘了,嗐!三个小组得有三个组长,这就困难啦:三个组长,我已有了一个,就是我;对,可另外两个呢,付给这两个人的钱差不多和要付给整个队伍其他人的一样多,不,显然一个组长就行了。这样的话,嗯,我将把我的队伍减到二十个人。我很清楚二十个人是少了点,不过既然我带着三十个人已决定不主动出击,那么带着二十个人我的决心就更大了。二十个人,这是个整数,此外这样还可减去十匹马,这也是一个理由,那么,有了一个好组长……见鬼!这就要耐心和盘算!我原来不是要带着四十个人上船吗,而现在,我已减少到二十个人而同样可以成功。一下子节约了一万利弗尔,而且更加保险,这样很好。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只要找到这个组长,那么我们找吧,然后一一这不容易,必须找到一个勇敢而善良的人,第二个我。是的,不过一个组长就会知道我的秘密,因为这个秘密值一百万,而我只给他一千利弗尔,最多一千五,我这个手下人会把秘密出卖给蒙克。用不着什么组长,去他妈的!再说,这个人即使象毕达哥拉斯①的门徒一样守口如瓶,他在队伍里肯定会有一个他宠爱的士兵,他会让他做他的班长,如果组长是个正直的人而不愿出卖秘密,班长也会探听到组长的秘密。那么这个不太廉洁、野心也不太大的班长将为了五万利弗尔而把秘密全部泄漏出去。噢,噢!这不行!显然不能要组长。那就别再分了,我不可能把我的队伍一分为二,而且我也不可能分身在两个地点同时行动……既然我们只绑架一个人,又何必要在两个地点行动呢?何必分散力量,东放一点,西放一点呢?只要一支队伍,去他妈的!唯一一支由达尔大尼央率领的队伍;很好!可是二十个人排成队伍行走会引起所有的人怀疑,不应该让人家看到二十个同行的骑士,否则人们会派出一队人马来问口令,而且一看到回答起来支支吾吾,他们就会象射兔子一般向达尔大尼央先生和他手下的人开火,那么我就减少到十个人吧,这样我就可以方便地和整个队伍在一起了,我将不得不小心谨慎,在我从事的这个买卖中,有了谨慎事情也就成功了一半:人数过多也许会使我挺而走险。十匹马无论是买或是向别人要都算不了什么。噢!多出色的想法,它使我浑身轻松,不会再有怀疑、口令和危险。十个人,不是仆人就是伙计。十个人牵着十匹载着随便什么货物的马是容许的,到处可受到接待。十个人为了布朗舍公司的事而从法国开始旅行。这没什么可说的。这十个人衣着象短工,每人带一把锋利的猎刀,马屁股后挂上一支上好的火枪,手枪皮套里装一支出色的手枪。他们没有不良企图,他们永远不会使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