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热洛纳子爵-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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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因为你变成另外一个人,我得刮目相看了。”
布朗舍受宠若惊,他继续使劲地搓着手。
“啊!啊!”他说,“因为我只不过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您就认为我永远是个傻瓜了吗?”
“好!布朗舍,真有道理。”
“请您仔细听听我的想法,先生。我对自己说,”布朗舍继续说下去,“没有快乐,在人世上就没有幸福。”
“啊!你说的真是千真万确,布朗舍!”达尔大尼央打断他的话说。
“不过,快乐并不是一件那么普普通通的东西,如果没有快乐,那就让我们至少找找安慰吧。”
“你安慰自己?”
“对。”
“说说你是怎么安慰自己的。”
“我用一个盾牌去抵制烦闷。我能忍耐的日子就忍耐下去,到了我觉察到第二天我会感到烦闷的那一天,我就给自己找乐趣。”
“再没有比这更难的了吗?”
“没有了。”
“这是你自己一个人想出来的吗?”
“是我自己一个人想出来的。”
“真了不起。”
“您有什么看法?”
“我的看法是你的哲学是举世无双的。”
“那好吧,就请您模仿我。”
“确实有诱惑力。”
“跟我一样做吧。”
“那真是求之不得,但是人并不是只有一个类型。也许我要是象你一样地去找乐趣,我会闷得厉害……”
“得啦!您就先试试。”
“你做什么?说说看”
“您注意到我有时要离开吗?”
“是的。”
“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有一定的日期。”
“正是这样了您已经注意到了吗?”
“我亲爱的布朗舍,你明白不明白,几乎天天见面的两个人,一个人离开了,另外一个人就想他?我在乡下的时候,你想不想我?”
“想得厉害!我简直就象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在这点上我们意见一致,我们谈下去。”
“我在什么日子离开?”
“每个月的十五日和三十日。”
“我在外面耽搁?”
“有时候两天,有时候三天,有时候四天。”
“您认为我去干什么?”
“收帐。”
“我回来以后,您觉得我的脸色……”
“十分满意。”
“您看,您自己也承认我一直很满意。您认为我满意的是?……”
“是因为你的生意很兴隆,是因为买进来的大米、李子干、粗红糖、梨干和废糖蜜都有大利可图。你的性格一直是非常活彼的,布朗舍,因此我看到你选中食品杂货这一行没有感到丝毫惊奇.这是最丰富多变和最愉快的买卖之一,干这一行经常跟几乎所有天然的、芳香的东西打交道。”
“说得真好,先生,但是您的错误多大啊!”
“怎么,我犯错误?”
“您竟然认为我象那样每隔半个月去收帐和办货。哈!哈!先生,见鬼,您怎么会相信这样的事?哈!哈!哈!”
布朗舍笑起来了,笑得达尔大尼央甚至对自己的智力发生了极大的怀疑。
“我承认,”火枪手说,“我水平不够,理解不了你。”
“先生,这倒是真的。”
“怎么,这是真的?”
“既然是您说的,总应该是真的,不过请您注意,这对我心目中的您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啊!这真叫我高兴!”
“不,您,您是一个有天才的人;在战争、突然袭击和出奇制胜这些事上,当然罗,国王们和您一比真是微不足道。但是说到灵魂的休息,肉体的爱护,生活中少不了的果酱,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啊!先生,请您别跟我提那些有天才的人了,他们是他们自己的刽子手.”
“好!布朗舍,”达尔火尼央抑制不住心头的好奇,说,“你现在使我感到极大的兴趣。”
“您已经没有刚才那么闷了吧,对不对?”
“我本来就不闷,不过,你跟我谈话以后我高兴多了。”
“行啦,是个好开端!我保证可以治好您。”
“那真是再好没有了”
“您愿意我试一试吗?”
“马上就试。”
“好!您在这儿有马吗?”
“有,十匹,二十匹三十匹。”
“不需要那么多,两匹就行啦。”
“两匹交给你支配,布朗舍。”
“好!让我带您去。”
“什么时候?”
“明天。”
“到哪儿去?”
“啊!您问得太多了。”
“不过,你总得承认,我应该知道自己去哪儿吧。”
“您喜欢乡下吗?”
“不太喜欢,布朗舍。”
“那么您喜欢城市了?”
“这要看情况。”
“好吧,我带您到一个半城市半乡下的地方去。”
“好。”
“到一个我拿得稳您会感到有趣的地方去。”
“好得很了”
“而且妙得很,正是到一个您在那儿因为感到闷才回来的地方。”
“我感到闷?”
“闷得要命!”
“这么说你要去枫丹白露?”
“正是去枫丹白露!”
“你,你到枫丹白露去?”
“我到那儿去。”
“善良的天主,你到枫丹白露去干什么?”
布朗舍十分狡黯地眨了眨眼睛,作为对达尔大尼央的回答。
“你在那儿有片产业,坏蛋!”
“啊!不值一提,一所小房子。”
“这一下你可给我发现啦。”
“不过那儿很可爱,我可以用人格担保,”
“我到布朗舍的乡间住宅去!”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
“随您高兴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我们不是说好了明天吗?”
“明天,好,而且明天是十四日,也就是我担心会感到烦闷的那天的前夕,就这样讲定了。”
“讲定了。”
“您把您的马借一匹给我?”
“最好的一匹。”
“不,我喜欢最驯良的,我从来就不曾是杰出的骑手,这您也知道,现在开了食品杂货店,我变得更加迟钝了;再说……”
“再说什么?”
“再说,”布朗舍又眨眨眼睛补充说,“再说我不愿意太劳累自己。”
“这为什么?”达尔大尼央大着胆子追问下去。
“因为累了就乐不成了,”布朗舍回答。
他说着从玉米口袋上站起来,伸伸懒腰,周身的骨头一处接一处地发出格格的响声,听上去挺悦耳。
“布朗舍!布朗舍!”达尔大尼央大声说,“我正式宣布,象你这样会享乐的人,世上没有第二个。啊!布朗舍,可以看出,我们在一块儿还没有吃满一桶盐。”
“为什么,先生?”
“因为我还不了解你,”达尔大尼央说,“如今我又完全恢复了从前有一天曾经有过的想法,那一天在布伦,你勒死,或者说,差点勒死德·瓦尔德先生的仆人吕班。布朗舍,你真是个足智多谋的人。”
布朗舍自鸣得意地笑起来。他向火枪手道了晚安,下楼到铺子后间去,那儿是他的卧房。
达尔大尼央在他的椅子上又恢复了他的原来的姿势,他额头曾经暂时舒展开来,这时候又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愁眉紧蹙了。
他已经忘掉了布朗舍的傻话和梦想。
“是的,”他重新抓住被我们刚让广大读者也参加的这次有趣的谈话所打断的思路,对自己说,“是的,全部可以归纳为:
“一、查明贝兹莫想要阿拉密斯干什么;
“二、查明阿拉密斯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他的一点消息;
“三、查明波尔朵斯在哪儿。
“秘密就藏在这三点之中。
“不过,,达尔大尼央继续对自己说下去,“既然我们的朋友们什么也不告诉我们,那就让我们求助于我们可怜的脑袋瓜吧。让我尽我所能去做,见鬼!或者象布朗含说的,马拉加!”
第一四一章 德·贝兹莫先生的信
达尔大尼央坚决执行自己的计划,第二天上午就去拜访德·贝兹莫先生。
这一天巴士底狱里大扫除。大炮刷过,擦过,楼梯也刮得干干净净。监狱看守好象一门心思地在擦他们掌管的钥匙,非把它们擦亮不肯罢休。
至于驻守在监狱里的士兵,他们在院子里闲逛,借口是他们身上已经相当干净了。
典狱长贝兹莫非常客气地接待达尔大尼央,但是又以极其谨慎的态度对付达尔大尼央,所以达尔大尼央再机灵,也没能从他嘴里掏出一句话来。
他越是守口如瓶,达尔大尼央越是疑心重重。
达尔大尼央甚至相信典狱长是在按照他新近得到的嘱咐办事。
过去在王宫,贝兹莫对待达尔大尼央的态度完全不同。巴士底狱里的这个贝兹莫,达尔大尼央觉得他变得冷漠无情,不可捉摸。
贝兹莫曾经为了金钱上的事去找过阿拉密斯,那一天整个晚上他变得十分激动,爱说话。达尔大尼央想引他谈谈这些紧急的金钱方面的事,可是他借口说监狱里有事要吩咐下去,撇下达尔大尼央,让他等了那么长时间,最后我们的火枪手不耐烦了,而且确信再也探不出一句话来,于是不等贝兹莫检查回来,就离开了巴士底狱。
但是达尔大尼央起了疑心。一旦起了疑心,达尔大尼央的脑子就不肯再休息了。
他在人中间,就象四足动物中间的猫一样,是不安的,同时也是焦急的化身。
一只感到不安的猫,就象一块随风摆动的绸子,不能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只在守候老鼠的猫,屏息不动地守在它的观察岗位上,饥饿和干渴都不能逼使它离开。
达尔大尼央心急如焚,突然一下子象脱掉一件太重的披风似的摆脱了他的这种心情。他对自己说,别人瞒着不让他知道的事正是必须知道的事。
因此他考虑到如果阿拉密斯曾经对贝兹莫嘱咐过什么,贝兹莫一定会派人通知阿拉密斯。情况正是如此。
贝兹莫从城堡主塔回来,达尔大尼央已经在小麝香街附近埋伏好,从巴士底狱出来的人,一个不漏,都可以看见。
“金钉齿耙,饭店的挡雨披檐下有块阴影,常有人来避太阳,达尔大尼央在那儿守了一个小时以后,看见一个卫兵从巴士底狱出来了。
这正是他所能够希望的最好的迹象。任何一个看守或者狱卒都有外出的假日,或者是整天,或者是几小时,因为他们都不准带着妻子住在城堡里。因此他们进进出出,不会使人感到有什么可以奇怪的。
但是一个住在营房里的士兵,当他值勤的时候,二十四小时都关在里面,这一点大家都知道,达尔大尼央知道得比任何人更清楚。因此这个士兵穿着值勤服装出来,一定有紧急的公务要执行。
这个士兵用不着在一个令人生厌的哨所前面站岗,也用不着在一个同样使人厌倦的棱堡上放哨,反而得到了一个外快,散步加自由,而且这两种乐趣算是执行公务,因此他从巴士底狱出来,感到非常幸福,慢慢地,慢慢地走着。他朝圣安托万郊区走去,一路上呼吸着新鲜空气,晒着太阳,望着女人。
达尔大尼央远远地跟着他。他的主意还没有打定。
“首先,”他想,“我应该看看这个家伙的脸。见其面也就知其人了。”
达尔大尼央加快了脚步,毫不费力地就赶到士兵的前面去了。
他不仅看到了他那张相当机灵、果断的脸,而且还看见了他那个有点红的鼻子。
“这个家伙爱喝烧酒,”他心里想。
在看见红鼻子的同时,他还看见士兵的腰带里塞着一张白纸。
“好!他有一封信,,达尔大尼央接着想。“不过,一个士兵被德·贝兹莫先生选中当信使,受宠若惊,决不会出卖信件的。”
达尔大尼央束手无策,看着这个土兵一直朝圣安托万郊区走去。
“他准是到圣芒代去,”他心里想,“我没法知道信的内容了……”
这真叫他火透了。
“我如果穿着军服,,达尔大尼央心里想,“可以叫人把这个家伙连人带信抓起来。头一个哨所就可以帮我忙。但是,见鬼,为了这件事得把我的名字说出来。请他喝酒,他有所提防,反而会把我灌醉了……该死!我动不出脑筋来了,我完蛋啦。攻击这个不幸的人,挑拨他拔出剑来决斗,然后为他那封信把他杀死。如果这一封信是王后写给一位英国贵族的,或者是红衣主教写给一位王后的,那还值得。可是,我的天主,阿拉密斯先生和富凯先生两人跟柯尔培尔先生玩的阴谋是多么微不足道的阴谋啊!为了这个伤一条人命,啊!不值得,甚至连十个埃居也不值。”
正在他咬着自己的指甲和小胡子,这么推论时,他看见一小群巡警和一位警官。
这些人带着一个相貌很漂亮的男人,他在拚命地挣扎。
巡警们把他的衣服撕破了,拖着他走,他要求他们对他尊重一些,他说他是世家子弟,是军人。
他看见我们的那个士兵在街上走,就叫了起来:
“当兵的,快来救我!”
士兵迈着同样的步子朝喊他的人走去,他们后面眼着一群人。
达尔大尼央这时候有了一个主意。
这是他想出的头一个主意,读者们将会看出这个主意并不坏。
世家子弟告诉士兵,他刚刚在一所房子里被当成贼捉住,其实他不过是一个偷情的人。士兵同情他,安慰他,并且向他提出一些忠告,用的是法国士兵在事关自己的自尊心和团体精神时用的那种严肃口吻。达尔大尼央趁这个机会钻到被人群紧紧围住的士兵的背后,干净利落地一下子从他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