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3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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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更为焦虑的是汉人军队的征募。忽必烈不能仅仅依赖汉人,他需要用蒙古军队去制约他们。因此他使用蒙古怯薛作为自己和宫廷的侍卫军。同样,在沿着边界部署驻军时,他感到需要保持军队中蒙古人的优势。
忽必烈还认识到蒙古人对军事供应和军事设施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朝廷禁止汉人买卖竹子,因为竹子可用于弓箭;竹子由朝廷专卖。②忽必烈还力求保证朝廷得到可靠的战马供应。随着蒙古人开始在中国转向定居生活,在得到马匹上他们面临着和汉人一样的问题。为了提供政府所需的马匹,忽必烈命令汉人臣民拥有的每100匹马中要上交给朝廷一匹马。他还保留买马的权利,强制马主按官价卖马。企图隐藏马或者私下卖马的汉人家庭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称为太仆寺的政府机构照管马匹并且管理集中在漠北、中国北部和西北部以及高丽的牧场。尽管史料间或提及走私马匹和别的欺骗行为,在忽必烈统治期间,朝廷能得到足够数量的马。①朝廷另一项关心的事情是制定用于它的疆域里的法规。蒙古人的传统的法律“札撒”缺乏统治定居文明所需的复杂性,相反,它只反映游牧社会的价值观,不适用于中国。在夺取权力期间,忽必烈保留了金朝女真人的法律,但在1262年他命令他最信任和最有影响的两位幕僚姚枢和史天泽制定一部更适用于他的汉人臣民的新法律。从1271年开始执行这些法律,不过蒙古的法律、惯例和习惯还影响着新的法律。
在法律上蒙古人明显地比汉人得到优待。死罪的种类为135种,要比宋朝法典中规定的数量少一半还多。按照蒙古惯例,通过向政府上缴一定的赎金,犯罪者可以免遭惩罚。忽必烈可以发布大赦,而且他的确这样做了,甚至对反叛或政敌都予以大赦。为了避免滥用被告的权力,行省和中央政府的官员对地方司法裁决的重罪进行日常的审核。因为缺乏对法律执行情况的详细研究,很难辨别这些法令上的改革是否转化成比以前的中原王朝更为宽容和灵活的系统。然而该法律中体现的忽必烈及蒙古人所支持的法律思想看来的确不如以前的汉人法律那么严厉。②① '278'劳延瑄:《王恽〈中堂事记〉:译注与介绍》,第24页。
② '184'何炳棣:《1368—1953年的中国人口研究》,第258页。见'275'兰德彰在《蒙古统治下的中国》的前言中(第20页)对人口问题的短评。
③ 关于这些应急措施,见'653'《元史》,卷4,第70—71页;卷5,第83—86页:卷6,第113—114页。
① '639'《大元仓库记》,第1—3页;'412'保尔·拉契内夫斯基:《元法典》,第1卷,第189—190页。
② '212'井崎隆兴:《元代社制政治的考察》,第6—10页。 '750'杨讷:《元代农村社制研究》。
③ 见'441'舒尔曼:《元代经济结构》,第47页。
① '17'有高岩:《元代农民的生活》,第951—957页。
① '879'鞠清远:《元代系官匠户研究:质认为元代官局匠户是奴隶的人们》;参见'89'约翰·德弗郎西斯、孙任以都编译的《中国社会史论著选译》中选择的译文,第234—246页。
② '427'莫里斯·罗沙比:《元代初期的穆斯林》,第282—283页。
③ '653'《元史》,卷93,第2371—2372页。
① '328'慕阿德、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第1卷,第248—249页。
② '836'袁冀(国藩):《元史研究论集》,第243页:关于驿站制度的深入研究,见'359'彼得·奥勃理赫特:《13—14世纪蒙古统治下中国的驿传制度》。
③ '328'慕阿德、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第1卷,第246页。
① '328'慕阿德、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第1卷,第235—237页。
② '342'李约瑟:《中医文化》,第263页。
③ 关于这些学校,见'402'朱达·拉尔:《蒙古时期医学的发展:金元两代中医的复兴和发展》。
① '247'E。S。肯尼迪:《撤勒术克和蒙古人统治下的伊朗精密科学》,第668—673页;'653'《元史》,卷7,第136页;卷164,第3845—3852页。
② '135'傅海波:《蒙古帝国时期的中西接触》,第59页。
① '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16—25页。
② '211'井崎隆兴:《元代施行竹专卖及其意义》。
① '638'《大元马政记》,第1—3页。'33'鲍登、札奇斯钦:《大元马政记简注》,第261—263页。
② '63'陈恒昭在《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1291年法典复原》中,认为元代法律确实比以前的中国法律更为宽容和灵活,见第19页。
作为中国皇帝的忽必烈
尽管忽必烈希望不仅仅被当作中国皇帝,但是他不能强迫别的汗国接受他的权威。作为蒙古大汗,他渴望统治广大地域,寻求对他作为整个蒙古帝国不容争辩的统治者地位的承认。斡罗斯的钦察汗国支持阿里不哥的汗位继位资格并且对忽必烈的胜利并不甘心。控制中亚察合台汗国的海都是忽必烈的死敌。只有波斯的伊利汗国创立者忽必烈的弟弟旭烈兀和他的后代承认忽必烈为大汗,但他们基本上是自治的。钦察汗国和伊利汗国纠缠于阿哲儿拜占牧场所有权的冲突中,转移了他们与大汗关系的注意力。
面临对他的大汗地位的这种有限的承认,忽必烈变得更加认同中国,并且寻求对他成为中国皇帝的支持。为了吸引汉人的忠诚,他必须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传统的中国皇帝。如果他希望得到中国士大夫或精英的支持或者至少他们的默认,他必须恢复一些儒家的仪式和习惯。忽必烈保持一个蒙古人的本色并且不放弃蒙古人的价值观,不过他意识到为了得到汉人的支持他必须做出某些调整。
忽必烈给他的汉人臣民的最明确的信号是把首都从漠北迁到中国北方。在他的幕僚刘秉忠的帮助下,他接受把首都从和林迁到今天的北京的想法。1266年,他下令建造汉人称为大都而突厥人称为汗八里的城市。蒙古人直接从汉语翻译,称它为大都。尽管回回人监督这项工程并且有大量外国工匠参与建设,在概念上和风格上这座城还是中国式的。因为忽必烈希望大都作为他努力吸引传统的汉人儒士的象征,设计者遵循了中国模式。但是,他选择了一个不落俗套的地点建设首都。和以前的大部分位于黄河或其支流附近的中国首都不同,大都位于中国北部边境附近(见地图33)。
忽必烈选择这个曾是辽、金首都的地点,一是因为他领悟到他的帝国不仅仅只包括中国,二是他希望保持对他的蒙古故乡的控制。这个在中国北部的行政中心将向他提供一个监控地点并向他提供确保他对故园权威的基地。大都的主要欠缺是谷物储备不足。为弥补这个缺点,忽必烈从中国南方运来大量的粮食,最终还将大运河延长到首都。
回回建筑师也黑迭儿和他的助手把大都建筑成典型的中国式的首都,但又带有一些蒙古格调,城市呈矩形,围在用土夯实的城墙之中。在它的外城墙之内是两道内城墙包围的皇城及忽必烈的住所和宫殿,百姓不得进入。城市按东西轴和南北轴对称地布局,宽阔的街道从11座入城的城门按几何图形延伸。街道足够宽阔,以至“九轨可并驰”。在所有的城门处,三层高的城楼用以警告对城市即将来临的威胁和危险。①紫禁城里的所有建筑,包括皇帝自己以及后妃的住所、接见外国使者的大殿,以及湖、花园和桥都明显地和典型的中国式的首都相同。然而,在一些建筑物中蒙古装饰是明显的。在忽必烈就寝的帐篷里挂着貂皮帐帘,这是他念念不忘蒙古人的狩猎生活象征。在宫里的花园中设立蒙古风格的帐篷,忽必烈的儿了们经常居住在帐篷里而不是住在宫殿里。当忽必烈的后妃们临产时,她们就被移到帐篷中分娩。②忽必烈从蒙古草原为他的宫殿台基带来青草和泥土,这样他自己和他的蒙古伙伴就不会忘记他们的传统。但是,最大的影响仍是汉人的。
汉族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也许最清楚地表现在忽必烈下令在宫殿附近建造的庙宇。太庙的建设表明他想取悦于儒家精英的愿望。汉人极为重视对祖宗的崇敬,建造太庙表示忽必烈想保持有关敬仰祖宗的礼仪。忽必烈还为他的八位包括成吉思、窝阔台和蒙哥在内的祖先建造牌位。毫无疑问相同的动机促使他在都城建立地坛和社稷坛。1271年,他下令按汉人方式每年在这些祭坛进行祭祀,以便在神的保佑下确保丰收。他甚至建造孔庙,在那里宫廷官员向这位中国圣人祭奠并进行一年一度的仪式。忽必烈很少参加这些典礼,仅仅派汉人幕僚代表自己。
1274年阴历一月忽必烈首次在他的新首都主持朝会。随着大都成为更具汉人风格的都城,忽必烈原来的夏都开平或上都,即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诗中的行宫(译者注:英国诗人,1772—1834年,《忽必烈汗》是他的著名诗作),变成别的用途。上都成为继续举行蒙古人萨满教仪式的主要地点,有元一代这些仪式一直在这里举行。①上都不再是真正的首都,而越来越多地作为忽必烈的夏天休息场所和猎场,此地是他赖以保持和重申他与传统的蒙古事务息息相关的纽带。上都没有那么多的政府机构,从这一点上看,上都的蒙古风格更浓,而汉族影响较小,所以这为蒙古大汗提供了良好的宽松氛围,使他从中国皇帝必须承受的压抑的生活方式中摆脱出来。
① 两个14世纪的史料,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和萧洵的《故宫遗录》,对当时北京的建筑和规模有极有价值的描述。南希·S。斯坦哈特在她的博士论文'478'《蒙古影响下的都城建筑:忽必烈的帝都大都》中,引用了这些史料。亦见她的论文'479'《忽必烈的都城规划》。中国的考古学家亦开始对大都遗址进行考察,他们近年的发现,见'702'元大都考古队:《元大都的勘察与发掘》;'703'《记元大都发现的八思巴字文物》;'704'《北京后英房元代居住遗址》;'797'张宁:《记元大都出土文物》。
② '411'保尔·拉契内夫斯基:《中国汗廷中的蒙古祭礼》。
① '653'见《元史》,卷77,第1923—1927页,特别是1924页。
忽必烈与宗教
忽必烈还在国内宗教政策方面尽力迎合他的中国臣民。尽管他自己继续出席蒙古萨满教的仪式,他母亲的培养已使他牢记对新征服地的主要宗教提供庇护及支持的政治重要性。13世纪60年代忽必烈需要同支持他统治中国的各派宗教发展关系,从而确保蒙古对这个国家的控制。即使在他僭取中国皇帝的名份之前,他已经试图吸引汉地宗教的上层人物,但是现在这种努力更为重要和更加迫切。
首先,忽必烈力图与儒家保持良好关系。在开始建设大都的1267年,他下令建造太庙并且制作祭奠祖先所需的祖宗牌位,而且他选定了国家的历法,这是农业社会统治者必不可少的工作。他的王朝名称的选择对于儒士将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号。采纳富有汉地象征的汉语名称将表示忽必烈希望和中国某些传统融为一体。1271年,在刘秉忠的建议下忽必烈从《易经》中选择了“大元”作为国名。元的涵义是“乾元——天地万物的起源”或者“原始力”,但最重要的是,新朝代的名号直接出自汉族传统经典著作之一。①同一年,忽必烈在朝廷中重新实行传统的儒家礼仪以及伴随礼仪的乐舞。如果朝廷想防止导致洪水、干旱或地震的自然灾害,采用相应的礼仪是必不可少的。忽必烈不仅命令重新引入这些礼仪并且让他的儒家幕僚们教授200余名挑选出来的蒙古人演习朝仪,这是他希望迎合汉人的另一种表示。②从忽必烈为最终被指定为继承人的次子所规定的训练和教育中,可以进一步看到他对儒教和汉人价值观的敏感。在佛教僧人海云和尚的帮助下,他为儿子取了一个汉文佛教名字真金。③为了使真金接受第一流的汉式教育,他指定姚枢、窦默和王恂——他的最好的儒家幕僚中的三人作为这位年轻人的老师。这些学者向真金讲授汉人经典著作,并向他介绍阐述早期中国各朝代皇帝及大臣的政治观点的文献。
忽必烈还让他年轻的儿子接触中国领土上的其他宗教信仰。这样真金接受佛教喇嘛八思巴的传授,八思巴为他的年轻学生写了一篇题为《彰所知论》的短文,向他说明佛教。④一位重要的道教大师向他介绍这门神秘的宗教。忽必烈为汉人对真金的信任不断增加而高兴,所以授予他的儿子更多的责任,并且不断地提升他,1273年达到顶点,指定真金为明确的皇太子。忽必烈这样指定自己的继承者,完全打破了蒙古习惯,因为这样做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