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家族-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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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闻之变色。
黎兵站在雷宅大门外,望着眼前的深宅大院,有些触头,还有些后悔。
如果不是他今天主动去帮学校疏通下水道,也不会遇到加班的姜莹莹,如果不是姜莹莹突然有急事不能如期去雷晓军家里家访,他也不会主动揽下为雷晓军送成绩单的事儿。
这叫什么事儿呢?
黎兵苦笑一声,按了按大门门铃。
管家其实十分钟前就已经看见这个警察就这么大摇大摆站在本市排名第一的黑道头子的家门前,见他竟然主动按门铃,内心有些诧异。
管家打开大门,“您是……”
“您别误会。”黎兵知道自己一身警服出现在民宅容易让人心生紧张,“我是雷晓军同学的哥哥,他们班主任托我给晓军捎样东西。”
管家把黎兵领进客厅,“您稍等。”
他上楼来到雷霆钧书房,说明黎兵来意。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在如此敏感的时间点一个警察突然到访,不能不叫人生疑,事实上之前大家已经就他的来意分析出几十种可能性。
雷霆钧想了想,“领他直接去雷鸣房间,告诉雷鸣一小时之内不能让他走出房间半步。帮派里几个老人马上就到,不能让这个警察看见他们。”
邵奕辰:“七叔的事不告诉雷鸣吗?”
雷霆钧:“先不要让他知道,以雷鸣的脾气说不定还要惹出什么事儿来。”
雷鸣在房间里焦躁的踱步,帮派里那几辆熟悉的车开进院子时,他就感到有事发生,偏偏老爷子就不让他参加会议,这让他愈加觉得一定是有大事发生!
等他打开房门看见黎兵时,他焦躁的情绪瞬间到达顶点,“怎么我在家老实待着你也不肯放过我,你这人烦不烦!”
黎兵气乐了,把成绩单往他怀里一塞,“我现在就走。”
管家连拦带推把他推进房间里,“您再坐一会儿,我煮了咖啡,您喝完再走。”
黎兵摆手,“谢了,不用。”
管家:“您忍心拒绝一个老头子吗?”
黎兵:……
管家朝雷鸣使个眼色,雷鸣老大不情愿跟出来。
“老爷说要把他留在房间里至少一个小时,不能让他看见帮会里任何一个人。”
雷鸣挠挠头,这算任务吗?为毛这种任务要由他来完成?他自己都从来没在清醒状态下在屋里待过一个小时好不好?
他转身回房间,黎兵正在打量他房间里的摆设,随手拿下墙上挂着的吉他。“看不出来你还挺文艺啊。”
雷鸣走过去抢走吉他,“不知道在别人家里不能随便动别人的东西吗?”
黎兵一拨拉他的后脑勺,“这是跟警察哥哥说话的态度吗?刚刚你爸在这儿我都没好意思说你。”
雷鸣强忍着把吉他砸他脑袋上的冲动,“他不是我爸!”
黎兵愕然,“你爷爷?”(管家:我有那么老吗?吐血ing……)
雷鸣气得有些脱力了,“管家。”
黎兵恍然,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两声,指了指他手中的吉他,“会弹什么呀?”
雷鸣把成绩单放桌上,吉他随便扔到床上,“什么都不会。”
上中学那会儿,他曾经很认真的学过一阵,为了一个女孩。女孩爱听《加州旅馆》,他就没日没夜练习这首曲子,等女孩儿生日那天,弹了首古墓荒山给她。女孩儿搂着他的脖子哭成了泪人,说这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加州旅馆》。
好景不长,女孩儿终究还是知道了他的黑道家庭背景,分手两个月后,女孩儿踏上前往加州之旅,雷鸣辍学。
他自此再没碰过这把吉他,雷蒙却在他的影响下对音乐发生兴趣,去少年宫报名学了小号。
雷鸣正坐在床上伤感着往事,黎兵又指指成绩单,“不打算看看吗?”
雷鸣烦躁的看着他,“你怎么那么多事儿!”
黎兵:“不敢看吧,我已经替你看过了,没一门成绩是在二位数以上的。”他朝雷鸣竖起大拇指,“您真是朵奇葩。”
雷鸣:……
☆、小梅
英华国际学校虽然不参加国内高考,但为了升学做准备,还是在高三学期初始就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结果就摸出雷鸣这么一条大鱼!
四个班里只有他一个人所有科目都不及格,不及格也就算了,居然所有科目成绩都是个位数!
他的任课班主任姜莹莹有些无法接受,雷鸣转学时校长就已经叮嘱过她要确保雷鸣能够拿到毕业证。
以他现在的水平想要毕业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啊!
不光姜莹莹着急,雷鸣也很着急,事实上管家已经给他找过三个家教,没一个能在他房间里待够十分钟以上的,不是被吓跑,就是被气跑。
他郁闷的直薅头发。
黎兵看到他桌子上杂乱无章的教科书和练习题,过去翻了翻,翻出他的试卷。
“全是白板啊……这种题你也不会啊……这么简单的问题都空着!你初中毕业了吗?”
雷鸣夺过他手里的卷子,“关你屁事!”
黎兵朝他脑门上弹了一下,“臭小子再没大没小我真动手了啊。”
雷鸣忍无可忍抓住他的衣领,指着自己的头,“好啊,来啊,朝这儿打,别客气!”
黎兵笑笑,也不跟他置气,“你们那位管家怎么还不给我送咖啡啊,他自己都喝了吧。”说着朝房间门口迈步,“走了,不陪你逗闷子了。”
雷鸣哼了一声,“你早就该走了……”他猛然想起那一小时的任务,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刚他娘的过去十分钟!
“等等!”他一个跨步堵在门口。
黎兵纳闷的看着他。
“……咖啡一会儿就送上来。”雷鸣想半天才想出这么个借口。
“不等了。”黎兵看下表,“我得回去了,我还没吃晚饭呢。”
雷鸣眼睛一亮,“那就在这儿吃!”
黎兵看着他,慢慢笑了,“说吧,有什么事儿要求我?”
黎兵这个人很爱笑,雷鸣已经看过他的笑容不止一次,可不知为什么,此刻他脸上浮起的这个几分戏谑又有几分认真的笑容狠狠晃了一下自己的眼睛,晃得他心跳都有些紊乱。
雷鸣避开他的视线搜刮肚肠的想理由,目光扫过书桌,重重一拍大腿,“帮我补习功课!”
雷蒙一大早起来就接到邵奕辰的电话。电话响过三通以后,他才慢悠悠接通电话。
“七叔过世了,你得马上回来。”邵奕辰没一句废话,一上来就开门见山给他发出指令。
他的声音过于严肃,以至于雷蒙想要拒绝的念头都没生出来,他脑子里只有一个问题:七叔是谁?
“机票已经给你订好,我已经跟程赫说完了,剩下的事由他去跟剧组沟通。你行动最好快一点,这是大事。”
一句“大事”噎得雷蒙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他已经从邵奕辰的语气里听出来,这件大事不只是关系到他雷蒙,关系到雷家,还有雷家身后那些模模糊糊他始终没能看清楚的背景。
他预感到,这件事绝非他简单用一个失忆的理由就能随随便便糊弄过去。最要命的是,他还不知道该去问谁。
因为被“大事”所困扰,直到上了飞机他才想起来忘了跟秦颂道别。
不知是不是最近一直朝夕相对的原因,他发现自己想起秦颂的时候越来越少,在发觉秦颂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暧昧后,自己的反应不是欣喜却是心慌。
雷蒙有些困惑了,难道说是因为秦颂尚未想起前世记忆两人沟通不畅自己才会心生畏缩吗?还是说除了皮相自己从他身上找不到一点刘琛的影子所以有些失望?
雷蒙闭上眼,轻揉眉心。人总是得陇望蜀,当初以为不管他还有没有以前的记忆,只要是这个人自己就已经很满足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如果没有了那些曾经同生共死刻骨铭心的感情和记忆,就算拥有相同的皮囊,与陌生人又有何异?
雷蒙轻叹一声,觉得穿越之后反倒比穿越前愈加心事重重。
飞机落地后,雷蒙在机场意外的看到来接机的邵奕辰。
邵奕辰接过他手里的箱子,“时间比较紧,来不及先回家,我们直接去灵堂。”
在车上,邵奕辰给雷蒙简要说了下七叔的生平。七叔安炳良是雷霆钧七个结拜弟兄里最小的一个,也是雷霆钧一手创立的四平帮里重要骨干成员。四平帮表面以经营各种娱乐场所为主,实际上最大的收入来源却是文物走私。
文物走私的利润向来高于毒品走私,其风险同样高于毒品走私。而泰国除了是亚洲最大的毒品走私国,也是文物走私最猖獗的国家。四平帮跟泰国几个大的帮派组织都是长期合作伙伴,安炳良便负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线。谁知在最近的一次合作中,泰国人突然翻脸,不但黑吃黑吞了货,还枪杀了安炳良。
“杀死七叔的人叫干哈,这人跟我们有过节,两年前雷鸣去泰国谈生意,因为价钱没谈拢朝他开过一枪,打伤了他的左腿。后来他因为私吞帮派公款,被他以前的老大追杀,不知怎么就投靠了清迈帮。这次的事,大概是清迈帮想吞我们的货,他则趁机公报私仇。”
邵奕辰的语气比早上打电话时要轻松的多,基本上就是他平常说话的语气。“待会儿到了灵堂,有几个老人你必须过去问候,头发全白的是二叔杨建元,脸上有道疤的四叔陈秉义,右手小手指缺一块的是六叔于世龙,五叔郑启泰在国外还没赶回来。这几位都是看着你长大的,你要是认错了人可不太合适。”
雷蒙默默听着,插了一句,“三叔呢?”
邵奕辰看了他一眼,“三叔是我老爸,十二年前就已经过世了。”
雷蒙:……
车内差不多安静了五分钟以后,雷蒙才终于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邵奕辰对他有如白纸一般的记忆一点都不惊讶呢?就算自己失忆了,还能只记得自己家人其他一概不记得的选择性失忆吗?
雷蒙隐约觉得,邵奕辰应该是察觉到了什么。只是,怎么可能呢,这么荒唐而又惊悚的事情,作为一个理智的现代人,没有理由会朝这个方向猜测。
他探究的望着邵奕辰,“为什么帮我?”
“因为你失忆了,不是吗?”邵奕辰朝他笑笑。
雷蒙觉得他在说“失忆”两个字时,目光很明显的闪烁了一下,有种不同寻常的意味。
他心里的疑云愈加扩大,也愈加不安。
灵堂里已经来了很多人,一水儿的黑西装,黑道气氛浓重。往大厅里走时,邵奕辰拉住他,往他西装上衣里插了一朵小白花。
邵奕辰做这个动作时,眼眸微垂,表情专注而认真。
雷蒙第一次觉得,这个人行为举止都比较正常时还是蛮帅的,如果不是他以往那些恶劣的表现以及两人之前那错误的一晚,自己也许会有些欣赏他。
完成手里的工作,邵奕辰抬起头,拍拍他的肩膀,转身继续朝前走。
两人虽是并肩前行,邵奕辰超出他半步的距离,有种隐隐的守护意味。
雷蒙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以前刘琛也是这般喜欢走在他的前面,他总是说小山你这么瘦小,我可要护住你,不能叫别人欺负去。
后来自己从一个孱弱少年成长为天下第一高手,两人再次相遇后,刘琛依然如此。他说,我把我的后背留给你,是我对你的信任,即便你要出手杀我,我也心甘情愿。
不可否认,刘琛是个阴险虚伪刻薄成性的人,可对他一枝花,却从未有过半点虚言,即便自己被他设计暗算,他也设计得正大光明,暗算得理直气壮。
他又多看了几眼邵奕辰,有些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把他和刘琛这两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联系在一起。
难道是因为他和刘琛都属于负能量属性比较多的人吗?他不由得又拿秦颂做比较,虽然对秦颂还了解不深,但怎么看都觉得属于偏正能量的那一方。
也许刘琛投胎转世就真的脱胎换骨走上正途了吧。雷蒙觉得自己应该欣慰,然而事实上心里却涌起一丝莫名的失落。
以前的刘琛虽然让他恨到入骨,却也爱到入骨,自己喜欢他,并非只选择他的优点去喜欢(事实上他也没啥拿得出手的优点),而是喜欢他的全部。即便是两人争吵动手误会猜疑这些不好的回忆,如今想来,竟都带着一丝矛盾的甜蜜。如果转世后的刘琛真的摒弃所有恶习,那刘琛还是刘琛吗?
两个人会彼此吸引,未必是志同道合,也可能是因为臭味相投,本来就不是正人君子的自己,会喜欢一个圣人清道夫般的刘琛吗?
雷蒙越想越是心凉,他明白事情并非如自己想的这般悲观,只是自己一时钻进牛角尖,思维进入一个误区而已,但道理上说得明白,感情上却不是那么容易释然。
邵奕辰突然碰了碰他的手臂。
“二叔、四叔,你们都来了。”邵奕辰朝前面正坐两个老人打招呼后,指了指雷蒙,“小蒙来了。”
雷蒙不等两位前辈开口,主动上前行礼,“二叔、四叔。”
两个帮派大佬朝雷蒙点了点头,“几年没见,都这么大了,嗯,是比以前有出息了。”四叔末了又补一句,“比你大哥强多了。”
雷蒙摸摸鼻子,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邵奕辰问:“雷叔跟六叔呢?”
二叔:“在后面陪你七婶呢,唉,你七叔也没个儿子,现在人没了,连个打幡抱罐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