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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重生之幸福日常-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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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迟正跟那钉子较劲,听到她们的对话,开口道:“秀儿,让你嫂子去吧。婉婉,你别去太远,就去校门口那家百货商店,东西买好后就在那等着,我把这钉子弄好了就去帮你搬东西。”
“不用,也反正也就一个脸盆和一个脚盆。”
沈迟也知道那点东西根本不重,但别忘了媳妇还要抱儿子呢。
“要不你把小年糕留下。”
林小乖皱眉,“可这地方根本没有能坐的地方。”桌子太高了,椅子在沈迟脚下,床要擦干净则还要费一番功夫。
最后,沈迟仍交代她买了东西在店门口等他过来拿,但理不理会就是林小乖的事了。
走出宿舍楼,林小乖直奔之前留意到的杂货商店,选了一个百花图案的铁瓷脸盆和一个暗枣红色的塑料脚盆,只花了不到两块钱。
刚从店里出来,她还没想要要不要等沈迟,就见他从学校快步走了出来。
“儿子我抱着吧。”相比一个脸盆和一个脚盆,小年糕要重多了。
林小乖手也酸了,因此并没有拒绝,将小年糕递到她怀里。
两人回去时发现宿舍已经有其他学生来了。
“你们是沈秀的哥哥嫂嫂吧,我是她的同学季红芬,也是409的,她去洗抹布了,一会就过来。”正拖着地的少女对着他们打招呼道。
季红芬是个高瘦的女孩,五官挺漂亮,只是肤色有些黑,笑起来有个酒窝,看着并不是难相处的性子。

☆、第11章 告别

林小乖在打量季红芬的时候,季红芬也在打量她和沈迟。
她心里有些吃惊,她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因着外家那层关系,见过不少人杰俊才,自认有几分眼力。但眼前这两人着实不一般,容貌就不说了,穷苦地方也不是没有出过绝色美人,但两人那气质绝对不一般。
男的就算了,她两个舅舅都是部队里的,因此她能看出这人是部队出身,虽然穿着便服,但行走之间却带着部队才有的铁血气息,而且……这人绝对是个常年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过的,他身上那种隐藏在冷厉坚毅之后的凶煞气她印象深刻,当年两个舅舅从战场回来的时候她差点吓哭,即便是后来两人的气息内敛起来,感觉也和以往不同。而沈迟,给她的感觉比之两位舅舅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女的……季红芬想起以前见过的祖父世交的孙女,和自家的没落不同,对方仍旧能称得上是书香门第。沈秀的嫂子给她的感觉和那位一样,娴静婉约,仿佛亲身诠释着“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是又有些不同,这女人身上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气度雍容,仿佛经历岁月洗练后的优雅从容,真是奇了怪了。
“你好,我是秀儿的嫂子林小乖,这是我爱人沈迟。”这时候对丈夫和妻子都以“爱人”称呼,林小乖也只能“入乡随俗”。
听到林小乖开口“承认”自己的身份,沈迟的心都亮了,看着林小乖的目光前所未有地灼热。
林小乖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将脸盆和脚盆放到一边。拿起抹布打算把床擦干净。
“我来吧。”只是她正打算爬到属于沈秀的那个上铺,就被沈迟拦住了,他二话不说夺过抹布,将小年糕塞到她怀里,三两下爬了上去开始擦起来。
看着沈迟的裤子很快沾到了钢杆上的灰尘。林小乖有些无语,为避免他下来时弄得更脏,她赶紧拿了块抹布将钢杆上的灰尘擦干净。
沈迟的动作很快,在林小乖检查了两遍确定一点灰尘都没留后,她打开带来的行李包,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被褥。
——因为知道这时候的学校一般都要自带被褥的。所以自从沈秀的录取通知书下来,她就开始准备这些了。
“嫂子,不大不小刚刚好呢。”沈秀看着铺好的床单和褥子笑道。
林小乖也笑,“我特意打听的,自然是刚刚好。”便是后世。学校宿舍的双层床也是这个尺寸,她估摸着做自不会出错。
“被子好像有些大了。”沈秀皱眉道。
“不大。”林小乖手脚利落地将被子铺好,两边的边沿折进去,“再小就睡不暖和了,这样才刚刚好。”在她看来一米五的被子是最起码的。
“沈秀你这被褥是哪买的?好漂亮。”季红芬有些羡慕地看着沈秀的被褥,米色、黑色和红色三色相间的条纹图案,干净又漂亮,而且样式也好。床单和枕套是米白色的,配着同色的枕巾格外好看,而且那枕头和被子看着好柔软暖和的样子。手一按都陷下去了。
她自己带的也都是新的,彩条的床单,桃红的枕套和大红的枕巾,花色鲜艳的被套,新棉花厚实保暖,都是她干妈特地从魔都给她带的。她原来还非常满意,但现在……
不说沈秀的被褥一看就是配套的。和她这样零散搭起来的不一样,就说那花色。对比着沈秀的总感觉太过花俏了。更不要说对方那不知道用什么填的,软的不可思议的被芯、枕芯和褥子了。
“我嫂子做的。”沈秀抿嘴笑,表情是难以掩饰的自豪,“我嫂子手艺可好了,这个被单还是简单的,另外一套才是好看呢。”
她从行李包里拿出另外一套带来替换的被单,和铺好的那套裁剪简单胜在大方的被单不同,这套被单是刺绣的,除了床单是简单的粉色,被套和枕套上都用银色丝线绣满了姿态各异的蝴蝶,精致漂亮得令人挪不开眼。
林小乖虽然不赞同沈秀这般炫耀的行为,但也知道少年人都有这种心思,便是自己年轻时也有这种喜好,顶多就是炫耀得比较隐晦罢了,因此便也没有阻拦。
再者,她看着这季红芬气质大方坦然,应该不是会因为这点小事心生嫉妒的人。她便是个心胸狭隘的人,那被单沈秀早晚要拿出来用,该招来的嫉妒早晚会招来的。
季红芬这会是真的目瞪口呆了,她看着那精致漂亮得不像话的被套,一脸赞叹道:“好漂亮!”
这样说着,她看向林小乖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敬仰,“林姐姐这是刺绣吧?”她原本想叫林大嫂,但看着对方光风霁月的样子,觉得这称呼有些不搭。
林小乖点了点头,无奈道:“这本来是去年给秀儿的生日礼物,她非要带过来,我们也没拗过她。”按她的意思,是不想这么张扬的,还另外准备了一套款式同样简单的蓝色小碎花被套。只是那套蝶纹被套秀儿一直没舍得用,这会考上中专,觉得意义重大,才决定带过来用。她这么兴致盎然,林小乖劝了两次没用也就没强求。
只是秀儿满足虚荣心归满足虚荣心,她可不想她被同宿舍的室友当成是土豪,被疏远孤立。
她可不指望秀儿有多高的交际手腕。
季红芬是个聪明人,一听就知道了对方的话外音,对着沈秀道:“你嫂子对你真好。”
她这话说得不无真诚,她上面有个已经成婚的哥哥,嫂子平时对她也不错,只是每次爸妈在她身上多花点钱,对方不说,她也能看出她心里是有意见的。开始她还暗中弥补一番,时间久了,见嫂子还是那样,她也觉得没意思了,索性也听之任之了,反正哥哥是疼她的。
这会见林小乖又是给沈秀做被套又是为她打点关系的样子,她心里难免有些羡慕。
沈秀闻言脸颊有些红,却是一脸高兴,她其实一直都觉得哥哥娶了嫂子是她这辈子遇到的最幸运的事,只是她在情感上腼腆,也从来没说过,这会被季红芬一说,觉得自豪之余又有些害羞,有种自己的秘密被人道破的羞涩。
林小乖倒是没发现沈秀的小情绪,她将蝶纹被单收到行李包中,口中道:“这套被单的床单有些大,你用的时候记得把它这在褥子里。”被套和枕套还好,床单因为是照着家里的床做的,所以有些大了,不过也没事,这会很多人出来上学被单都是家里拿的,并不会特意做,哪里会都是合适的。
“还有这个。”林小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棕色小巧女式皮革钱包递到沈秀手里,“里面有给你准备的零花,你自己收好别弄丢了。”
她本来还想不到给沈秀准备零钱的,只是沈迟这个大男人根本没有给妹子零花钱的概念,偏沈秀还是个内向的,从来不跟哥哥要,平时的零花都是自己外快赚的几毛几分。后来给零花钱给的习惯了,沈秀平日的花用也都变成她给了。
“嗯。”沈秀点了点头并没有打开钱包看。
“要是不够了就打电话给我说。”顿了顿,林小乖又道:“你的棉袄我还没来得及做,等到了魔都我做好了再给你寄过来。”
沈秀连连点头,眼底已经有了泪光。
“你惯用的东西都给你放在行李包里,缺什么了写信或打电话告诉我,我给你寄来。”林小乖柔声嘱咐道。
“我知道了嫂子,你和我哥还有小年糕也要好好的。”沈秀声音哽咽道。
沈迟在一旁一直没开口,等她们说完,伸手揉了揉沈秀的头发道:“走,我们去吃饭吧。”
“嗯。”沈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行李包锁进柜子里。
林小乖看向季红芬,“季红芬同学也过来吧。”
“不了。”季红芬摇头道:“我家就在省城,现在就是过来收拾一下,还是要回去吃饭的。”
这会可不是后世,请吃饭是再常见不过的事,而且对方一家人吃饭,吃完就要分别了,她显然不适合在场。
林小乖也没有继续挽留,只是邀请她和他们一起下去。这次,季红芬倒是没有拒绝。
两方在校门口分别,沈迟带着他们去了一家小饭馆,点了两个荤菜一个素菜一个素汤。
一顿饭吃得很安静,除了小年糕时不时发出的啊啊声,并没有人开口。
“回去吧,等有空了我们会来看你,你放假了也可以到魔都来。”沈迟开口嘱咐道。
目送沈秀一步三回头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沈迟揽着林小乖的肩膀道:“走,我们去车站。”
省城到魔都很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已经到了这座他们会待上两年的城市。
看着眼前不如记忆中熙熙攘攘却依旧繁华的街道楼宇,林小乖神色淡淡,心底却是一阵复杂。
魔都寄托了她上辈子大半的人生,她对的感情不可谓不深。
如今,她来到了这儿,却已经做好了告别的准备。
如同告别上辈子的自己。

☆、第12章 香艳

因为收拾新居已经来不及了,因此沈迟并没有领着林小乖去军区大院,而是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
“先在这住一晚,睡精神了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沈迟这话不止是说他自己,也是在说林小乖。
虽说不打算在魔都长待了,但和同僚之间的关系还是要打好的,至于林小乖,她在家里做这个做那个,把其他人要的物事都鼓捣出来了,他们一家三口却是除了钱、足够替换的衣服和儿子要用的东西其他什么都没带就来到魔都了。
当饭,这也有林小乖不想带太多累赘的关系。
小年糕这一天很兴奋,连午觉都没睡,只是到现在已经累得很了,晚饭还没吃,林小乖只是把他往旅馆的床上放了会,回头他就已经睡着了。
林小乖皱起眉头,沈迟道:“我出去一趟,把晚饭端屋里吃吧。”他知道妻子的顾虑,便是他,也不放心将儿子放在房间自己出去吃饭。
“那好。”林小乖点了点头。
草草吃了晚饭,一家三口就休息了。
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儿子的哭声吵醒,迷迷糊糊起来给他喂了奶。
以至于一大早沈迟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极其香艳的画面——娇艳可人的妻子睡得安然,乌发散了一片,却衣衫半褪,露出胸前一边的雪白,儿子两手捧着那雪白,小嘴半含着那雪白之上的粉樱睡得香甜。
——原来林小乖喂奶喂到一半睡着了。
一阵热气上涌,沈迟下意识捂住鼻子,好半晌才平静下来,小心将那粉樱从儿子嘴中拨出。咽了咽口水动作颤抖地帮妻子将睡衣的扣子扣好。
等这些做完,沈迟已经满头大汗,呼吸都粗了。
林小乖睡得很沉,因此直到醒来也没有发觉中间发生的事,当然也有沈迟没有表露出异样的原因。
沈迟这次被调到了魔都警备区。以他的级别也是不小的军官了,林小乖记得他上辈子这时候也是调到了这,只是级别没这么高,立了不少军功后才达到了目前的位置。后来,他有机会去能够得到更好发展的n市大军区,那会她巴不得和他分开。工作也到了关键时刻,因此咬死了要留在魔都,后来沈迟到底没去成,仍旧留在了魔都警备区。后来离婚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仍旧没挪窝。只是即便如此,他的晋升速度也很快,最后成为掌控警备区,成为一方司令员,大权在握,连各大军区都要忌惮三分。甚至,只是正军级单位的警备区出了沈迟这个正大军区职的上将。
那时候的她无心去探寻缘由,如今的她却无从探寻了。
到了地方。沈迟拿了调令去军营区报道,林小乖则抱着小年糕等她。
很快,沈迟带着一个穿着橄榄绿军装的青年走了出来。
“婉婉。这是王维军,自愿过来给我们当向导的。”沈迟介绍道。
“你好。”林小乖隐晦地瞥了眼对方的肩章,三粗折杠加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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