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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重生之幸福日常-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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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是秀娃他们爹?手里拿着上万元的巨款,却还想要贪我给你买的这点排骨和核桃。”罗玉芳气得说话都打颤。
“东西被要走了?”林小乖瞥了眼阿婆提在手里的菜篮。
“哪能啊?”罗玉芳瞪了眼沈章明,“老头子差点就给他们了,还是我手快抢了回来。”
“哪里是我要给,沈小宝上来抢的时候,我不是没反应过来吗?”沈章明有些闷闷道。
对于沈小宝这个名义上的曾孙子,他们是一点也喜欢不起来,更不要说是祖孙情了。
既然东西保住了,就没必要生气了,免得伤身。
“这时候怎么会有核桃?”林小乖转移话题道。
“是山上的野核桃,散户出来卖的,三分钱一斤,听人说这东西补,我就给你称了两斤。”罗玉芳回答道。
她在别的事上省着,对给孙媳妇补养上却一点也不含糊。
林小乖接过来看了下,“这好像是山核桃。”
“山核桃怎么了?”罗玉芳有些紧张,这东西可不便宜,她以前也没见过,别是被人骗了吧?
“山核桃不是不好,只是壳硬,吃起来不太容易。”
罗玉芳松了口气,“没事,到时可以借个榔头敲开。”
“今天的排骨很好吗?”林小乖点了点头又问道。
“可不?”罗玉芳高兴地把纸包解开给她看,“你不是说喜欢吃那什么小排吗,你看这不就是你说的,刚从屠宰场运过来的,可新鲜了。”
这时候的排骨可没有五花肉贵,因此林小乖喜欢吃排骨她是一点意见也没有。
“还有你说的大骨头,今天没有,不过我和人家说好了,明天给咱们留着,不算钱的。”孙媳妇说那个熬汤不仅好喝还很补,介于对她的学问和厨艺的信任,罗玉芳毫不犹豫就去打听了。
见阿婆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了,林小乖心下一松,笑着和她说起其他话题。
沈迟回来那天,沈秀陪沈章明去车站接人,林小乖和罗玉芳则留在家里。
“婉婉,这海带怎么做?”如今的沈家,厨房的话语权已经完全被林小乖占据了,罗玉芳和沈秀通常都是打打下手。
“凉拌吧。”林小乖看了看厨房的食材说,她倒是想做个海带豆腐汤,但这会的豆腐不太好买,供销社没得卖,私人的也都偷偷摸摸卖,反倒在乡下的时候记得有人家卖,不过对外说起来也是做了自家吃的。她空间里虽然有很多黄豆,只要在加工坊操作下就能有豆腐,但却不好解释。
“那你来。”他们这儿做菜都只有炒和煮,凉拌菜还是林小乖嫁进来才吃到的。
罗玉芳洗着海带忍不住道:“这海带真新鲜,跟刚从海里捞出来一样,婉婉你的运气真好,每次出去都能遇上卖这些稀罕货的小贩。”她是真心觉得这孙媳妇气运旺,出去没几次,像西瓜、海带这样一年也遇不上一次的稀罕货也能碰上。
她说得真心实意,林小乖听得心里发虚,手上快速将锅里的粉蒸肉端出来。
“真香!”罗玉芳问到味儿直赞道:“比我做的可强多了。迟娃从小爱吃这道菜,他一会肯定高兴。”
林小乖抿唇笑了笑,从橱柜里取出今年新收的一捧黄豆,这是要炒了给两个爷们做下酒菜的,他们这儿喝酒的男人都好这一口。
凉拌海带丝、粉蒸肉、炒黄豆、炒青菜、盐水白米虾和水煮鱼,沈迟一进院就被满满的香气包围了,他眉眼一挑,不由就露出了一丝浅笑。
“我回来了。”看着围着围裙腹部微微凸起的小妻子从厨房走出来,沈迟语气温柔低沉道。
林小乖神色顿了顿,“……欢迎回来。”
沈迟没带什么行李,就拎了一个小包,他进了屋就将包放下,坐到了饭桌上。
在军队的时候还不觉得,坐在这里的时候才有了觉悟,自己原来一直都惦念着这个家,惦念着他的小妻子。
林小乖端了脸盆让他洗了脸擦了手,正要端出去把水倒掉,沈迟就拦住道:“你坐着,我来。”
刚才是一时感慨,这会他哪还能自己坐着让媳妇干活。
林小乖将脸盆给她,自己进厨房拿碗筷了。
“迟娃,你尝尝这个粉蒸肉,婉婉做的可比我和你阿娘还好吃。”饭桌上,罗玉芳夹了一大筷粉蒸肉到沈迟碗里。
沈迟吃了一口顿时乐了,这味道真是绝了。自家媳妇这手艺要是上城里做买卖,绝对能赚得盆满钵满。
粉蒸肉做得偏甜,配着辛辣的烧酒刚刚好,倒是沈章明一贯都只喝米酒,比起粉蒸肉更爱麻辣鲜美的水煮鱼。
“对了,哥哥,你不是说要去进货的吗?怎么空手回来了?”吃饱喝足后,沈秀奇怪地问道。
“二姑那边瑕疵品都处理掉了,合格品进回来的话回本太慢了,又费时又费力,我这回给捣腾了点钱,暂时就不卖衣服了。”他这次去黎城其实还询问了一下其他买卖,但那些不是成本太高就是他阿公阿婆做不来,要么就是在县城行不通。
其实自家媳妇那手艺倒是能做些小本生意,但他可舍不得她去受那种苦。
沈迟一向是个有能耐的,沈章明和罗玉芳也习惯了对他放手,从不多过问他的事,因此即便听他说捣腾了点钱,也没有追根究底。
沈迟乘了一天一夜的车,这会其实已经有些累了,说了会话就回屋睡了。
推门走进房间,沈迟就愣了下,才几个月的时间,屋里就有了不小的变化,东西还是那些,但又多了些原来没有的。
写字台上多了一个粉白色的细颈花瓶,里面插着两支不知名的白色花卉,旁边是放得整整齐齐的课本书籍以及钢笔和墨水,桌面铺了一层白色**桌布,上面还压着整块的透明玻璃。
房间角落的矮柜上放了一个柳条编的小簸箕,里面放着几个毛线球和一件半成品的婴儿小衣。
红色的大衣柜被擦得油光可鉴,旁边靠墙的地方放着几双鞋子,有他的也有林小乖的,每一双都洗的干干净净,整齐地排列着。
房间的改变并不大,沈迟却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明明该是最普通的农家屋子,却突然变得……温馨了一些,对,就是这个词。
他换上拖鞋正想把衣服给换了,林小乖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你泡下脚再睡吧。”
沈迟有些意外,以至于愣了下才将盆接了过来。
“你陪我坐会。”他将林小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目光不由瞄了瞄她的肚子。
在林小乖看不到的地方,他蠢蠢欲动地曲了曲手指。
林小乖其实不太想和他单独相处,总觉得别扭地不行,也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
沈迟看出来了却当做不知道,语气温和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宝宝有闹你吗?”
林小乖摇了摇头,“没有,他很乖。”
“我……能摸摸吗?”沈迟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说了出来。
他其实对做父亲这件事并没有心理准备,但那不代表他心里不想,男人总是想着成家立业,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自然也希望对方能给自己生个孩子。
上次回来林小乖的情况不好,肚子又还没有显怀,因此感觉才不那么深刻,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孩子正在他喜欢的女人的肚子里孕育,那时的满足感几乎将他淹没了。
“什么?”林小乖呆了下,随即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面色发红,想拒绝却觉得有些不近人情,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最后呐呐道:“你摸吧。”身体已经不自觉紧绷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然也有不少异性朋友,玩闹的时候也不少,但她到底出生在这个保守年代,不像年轻人那么放得开,总是守着心里的道德底线。
即便上次沈迟在家时对她也有过一些“强迫性”的亲密动作,但她还是无法适应。
看出她的紧张,沈迟却没打算见好就收,他伸手轻轻地贴在她凸起的腹部,一瞬间觉得心在止不住地发烫。
 

第25章 售货员
更新时间2014…10…2 14:09:28  字数:3106

 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尿憋醒,刚想进入空间解决,旁边一只手伸了过来,带着睡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不睡?”
她身体一僵,“我要上厕所。”心里一阵后怕,还好还好……
闻言,沈迟有些迷糊地睁开眼睛,“我陪你去。”说着,已经坐起身打开了灯。
深更半夜的,他可不放心媳妇一个人上厕所。
林小乖因为突来的灯光抬手遮了下眼睛,沈迟已经下了床将她扶了起来。
林小乖其实只是刚开始显怀,肚子还不算明显,穿宽松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沈迟却尤其紧张。
解决完生理问题,林小乖很快就再次进入了梦乡,沈迟却睡不着了,借着从窗外映照进来的月光,他静静地打量身边的妻子。
他的一生虽然才过了一小部分,但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也不会有的波折。也曾怨过也曾恨过,但几次死里逃生,慢慢地也能一笑而过了。
没有经历那些,也没有如今的他。
一般总是遇到磨难,又能绝处逢生不被打倒的人,世人总认为那样的人有毅力,有担当,但却不会有人会想到,那样的人其实非常自我。
吃了那么多苦,总是想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因为受到太多伤害,总是对他人充满防备。
沈迟就是其中的典型。
所以其他人以为他那样有原则的人会用那般手段强娶林小乖,是因为太喜欢对方了。
但其实,他只是太爱自己了。
那么好,那么令人心动的姑娘,怎么能不娶回来。
沈迟唯一不同的是,他将自己看的很清楚。
但他发现,自己其实比自己以为的要好一些,眼前这个安睡的女人,是他真心愿意呵护的。
并不仅仅只想得到,他是愿意为她付出的。
不是那些流于表面的关心,而是想将她纳入骨血,让她接受他的所有,将他有的都给她。
他伸手顺了顺她有些凌乱的发丝,压下心中有些超过界限的汹涌情感。
这个女人,必须要彻底成为自己的。
后半夜,沈迟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林小乖,仿佛要将她刻进心里,融进骨血里。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做下了之前几个月也没能做下的决定。
他一定要快点把她接到身边。
一大早,林小乖就醒过来了,她现在每天中午都会睡午觉,早起时间也因此保持原状。
沈章明在外面买了油条回来,林小乖又每人给煎了一个蛋,配上白米粥,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怎么有人卖油条了?”罗玉芳喝着粥问道。
“是后面老王家在卖,刚开张呢,我遇上了就买了些回来。”沈章明心情不错,这下做买卖的不止他们一家了,他心里也踏实了些。
“这油条面没有发好,不够酥脆。”林小乖咬了一口,习惯性地评价道。
还好自己只扯了半根。
“其他人自然不及我们婉婉。”罗玉芳对孙媳妇的手艺是极其自豪的。
“嫂子你怎么不多吃点?”沈秀关心道。
林小乖摇头,“油条不好消化,我还是少吃点好。”
听她这样说,原本想给她夹一根油条的沈迟只能作罢。
“迟娃难得回来,婉婉你和他一起出去逛逛吧,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罗玉芳看出孙子和孙媳妇之间心结未解,便开口道。
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腐败”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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