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锋镝-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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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雅淑的语调高了几分,杨慕次便猜到她心中的气有几分,联想到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担心地问:“嫂子,怎么了?”
“爱中和爱华两个人,都被你大哥发配回美国了!”
杨慕初手持喷壶,悠悠然洒出水,“美国的生意总要人打理的,他们两个不去,难道要我去?”
杨慕次气恼:“大哥,孩子们才刚回来!”
“那又怎么样?”
时隔多年,杨慕次懊恼地发现,自己依然说不过哥哥,“你对孩子们也太严厉了,这种流方式的培养方式,和熬鹰有什么区别?”
“想要成为雄鹰展翅高飞,必须经过重重磨练,阿次,我们两个,谁不是这么走过来的?”
“你……”
俞晓江见两人又要起争执,急忙打圆场,“对了,大哥,说到熬鹰,我想起了一件事,今天我和阿次遇到了一个人,说是你的老同学。”
“谁?”杨慕次奇道,他的老同学,多少年物是人非,他早以为杨慕初三个字已经被人所遗忘了。
“他说他叫金鹰。”
杨慕初头脑中的思绪像是被人剥离了一般,“金鹰?金鹰?”这个名字仿佛很熟悉,却又很陌生。他嘴中咀嚼着这两个字,陈年往事排山倒海般涌来,在记忆深处,似乎是有那么一个人……杨慕初的嘴角渐渐溢出了一抹古怪的微笑。
那笑容看在周围三个人的眼里,竟是那么熟悉,狡猾慧黠,狂放肆意,多少年前,风起云涌的大上海,这是杨慕初的笑容,就是这样的笑容,成就了黄浦江的一代传奇。
杨慕次不由好奇心起,大哥究竟想起了什么?
“大哥,那人让我替他向你问好。”
“是吗?”杨慕初点点头,“真难得……”他放下喷壶,转身向屋里走去。杨慕次拽了拽俞晓江的胳膊,两人都跟了进去。
“大哥,那人是谁?”
几人在沙发上坐定,杨慕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看着弟弟,“你想听?”
杨慕次点头,多年后的杨慕初依然不会拒绝弟弟的要求,他清了清嗓子,复有磁性的声音添了几分沙哑,多了几分沧桑。
“他是我的同学。”
“在英国皇家医学院时的同学。”
他讲到“同学”两个字时,脸色黯了黯,一些记忆倏然跳了出来,从英国到上海,他的同学,夏跃春、浅野三郎……少时相逢、同窗相伴直到并肩作战,命运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将他们生生推向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路。
“那个时候我们都在医学院学习,只是研究方向不同。我跟着赫尔曼教授做细菌病理学的研究,金鹰和跃春跟着一位神经学的教授学习。我们都是从中国来的留学生,彼此之间很亲近,直到有一天……”
“有一天怎么了?”
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个清脆如铃的声音,一个潇洒的身影飘了进来。杨慕初招了招手,道:“月儿,来坐伯父身边。”
进来的漂亮女孩儿是杨慕次与俞晓江的独女,名叫杨念,她出生在八月十五,因此便有了一个独特的小名,叫做“明月。”
月儿走到杨慕初身边坐下,吐吐舌头冲父亲办了个鬼脸。杨慕次刚要呵斥,却见到杨慕初一脸慈爱地表情,伸手将月儿搂在怀里。
“伯父,月儿要听故事!”
杨慕次与俞晓江看着顽皮的女儿,简直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杨慕初对孩子们教养十分严格,规矩一丝都不能错,唯独对唯一的小侄女宠爱异常,哪怕是杨慕次想要教训女儿,也得看哥哥的脸色。
杨慕初接着讲:“我记得大概是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吧,有一天跃春帮助他的导师整理资料,在导师的书橱里看到了一份论文,是金鹰提交的,主题是细菌学与神经学的交叉分析。论文很长,大约有三十多页吧,跃春无意中看见,便翻了翻,结果大吃一惊。他放下手中的东西,立刻跑来找我。”
月儿眨着眼睛,若有所思地道:“我知道了,那份论文一定和伯父有关,是不是?”
“是啊,月儿真聪明。”
杨慕初的思绪渐渐沉浸在了往事之中,他记得那时夏跃春急匆匆地来找自己,活生生把自己从实验室里拖了出来。
“阿初!我明明记得,那篇论文是你写的!”
“你说什么?”
那时的杨慕初一门心思想着刚才的实验数据,根本没听到夏跃春在说什么。
“阿初,喂喂,回神了!”
夏跃春晃了晃荣初的肩膀,终于得到了一记白眼作为回应,“跃春,你待人能不能友好点!”
荣初很不高兴夏跃春这种土匪行为,他拍掉还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不耐烦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夏跃春很是焦急,“我问你,这篇论文是不是你写的?”他从口袋里抽出适才的那份论文,递给荣初。
荣初接过来扫了一眼,题目很熟悉,内容也很熟悉,字迹更是熟悉,英文花体字母,拐弯的时候略显圆滑,他曾和夏跃春私下里开玩笑,说金鹰的书写笔迹就和他的为人一样,比他们二人更加圆滑世故。
荣初的眉头皱在了一起,“这是怎么回事?你从哪里看到的这份论文?”
夏跃春十分气恼,“在米尔斯教授的办公室里,很显然,金鹰剽窃了你的研究成果,然后作为自己的成绩提交给了教授!”
“可是这里的实验数据是有问题的!”
荣初突然想起了什么,抖了抖手里的纸张,“我得到的数据不足以支持我的论点,因此这项实验已经被我放弃了,他的数据……”
荣初不再说下去,他低下头仔细审视手里的东西,一旁的夏跃春也在同一时间做出了相同的动作。过了大约一刻钟,两人抬起头,面面相觑,目光中,隐隐有气愤、不屑,甚至是怜悯。
“数据造假!”
荣初吐出一句话,他没有想到那个看似忠厚的金鹰同学,为了达到目的,竟然使用这么卑劣的手段。
“米尔斯教授没有察觉吗?”荣初问夏跃春。
“没有,这是你的私人项目,知道的本来就很少,何况你又放弃了实验。金鹰捡了现成的便宜,当然做足了伪装。教授不但没有察觉,好像还很欣赏呢!”
“一旦这篇论文发表后被揭露出来,医学院就会成为整个科学界的笑柄,教授也会被牵连!”
夏跃春和荣初一样忧心,作为同胞,他不耻于金鹰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然而真的要揭穿他,又等同于毁了他的前程。夏跃春突然觉得,自己有一丝的不忍心。很多事情,人在做天在看,他想起了中国有一句古老的唱词,湛湛青天不可欺……
“怎么办?我们要揭发他吗?”
夏跃春听到荣初的问话,深吸了一口气,道:“我们这就去找教授,向他说明一切。”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金鹰的前途就毁了,跃春,我们是不是有点过分?”
医学院没有人知道荣初隐秘的身世,只有夏跃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得知了他在荣家尴尬的地位。但是夏跃春不得不承认,荣升是一个很好的导师,他把阿初教育地很好,这种纯真而善良,是他可望而不可得的。他摇摇头说:“除了说出真相,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事实永远是事实,哪怕被人打扮地面目全非,依旧不能改变最初的本质。科学,更是如此。荣初和夏跃春都明白,真相不能被抹杀,学术精神不能被玷污,唯一可以商榷的是,拆穿真相的途径。
荣初思索着,慢慢地,眼神亮了起来。
“后来呢?”
月儿听得入神,见伯父停了下来,忍不住追问。
杨慕初再看,其他几人都是一脸兴奋的神色。他想了想,自己也笑了,“后来,我让跃春模仿金鹰的笔迹,写了一封信给米尔斯教授,向教授交待了一切,并且请求教授的原谅。”
杨慕次和俞晓江会意地一笑,这种事,确实只有夏跃春干得出来。
“我还记得那天跃春伪造好了忏悔信的兴奋表情”,杨慕初的笑容中有着无限感慨,“他说这是什么黑鹰计划……天知道,大概那个时候他就是共_产党了吧,计划计划的……”
少年轻狂的时代,他们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无所畏惧,直到垂垂老矣,重新审视自己的一生,才在往事的蛛丝马迹里,看到一些胡闹任性的影子。杨慕初怀念那时的生活,更加怀念在他生命中逝去的那些故人。
米尔斯教授收到了信,暗中调查了事情的真相。他为自己的学生感到痛惜,但是教授是一个慈祥善良的长者,他最终选择了原谅。但是作为一名学生,金鹰为自己的行文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被取消了皇家医学院的学籍,转到另一所普通的医科大学学习。在临行前,金鹰得知了事情的原委,他找到了夏跃春和荣初,平静地将一封绝交书放在了他们面前。
“绝交?”
月儿瞪大了眼睛,“这个人真是不讲理,明明伯父是为了他好。如果真让别人揭发出来,他一定会被开除遣送回国的。”
杨慕初摸了摸月儿的头发,“所以啊,你要记住,人不能总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是一定要承担自己所做的事。俯仰无愧,才是做人的根本。”
杨慕初年少时也不明白这一番道理,直到他从英国回到上海,经历了那一场血与火的家国之变,才慢慢领悟。
杨慕次想到今天看到金鹰的情形,忐忑不安地说:“大哥,他说向你问好,不会有什么恶意吧?”
杨慕初开怀大笑,“能有什么恶意,都是些陈年旧事了,我们都老了啊……”
第二日,杨家收到了一封信。熟悉的笔迹与口吻,当年雄姿英发的少年,杨慕初拿着信,怔怔说不出话来。
“大哥,信里说了什么?”
杨慕次发现,哥哥的眼角,竟然闪过了一丝泪光。他知道这不是一封信的缘故,那些逝去的岁月,是杨慕初动情的初衷。
“金鹰说他现在是剑桥大学的访问学者,在学校里听到了我的名字,本想登门拜访,终究没有勇气,只好写了一封信向我道歉,他为自己当年的行为感到惭愧,并且感谢我和跃春,是我们的举动令他悬崖勒马,没有一错再错,他希望我们能够原谅他。”
“原来是迟到了多年的道歉,大哥会原谅他吗?”
杨慕初笑笑,“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杨慕次知他心中所想,接过信封看了看,手一扬,“上面有地址,我陪你去拜访他吧。”
“好。”
(完)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结束了,正文什么的,我抽空就更,更新速度一定赶不上从前,我向大家道歉……现在的生活太过忙碌,我也没有办法,请大家见谅!!!
☆、第 94 章
“你留着谢长平不杀,是要引蛇上钩吗?”
杨慕次从浦安会馆回来,对于大哥留着谢长平的做法很是不解,他推开书房的门,看着杨慕初弯腰站在书桌前,泼墨挥毫,颇有魏晋风骨。
“四十年来过半身,望中只树隔红尘。而今驻足空王地,多了从前学杀人。”
一幅字遒劲有力,杨慕次却不大解得其中蕴意。他探头看了看,满心疑惑:“这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有感而发。”杨慕初微笑着,心里却明白,不过是自己安慰自己,他很想告诉阿次,除了田中两个字,他查不到任何东西,他快要看不清这局棋的走向了
杨慕初收了笔,站起身将字幅收好,小心翼翼地装进盒子里。杨慕次越发不解:“大哥,你干什么?”
杨慕初脸色一僵,不复之前的从容自在,苦笑道:“和你一样,交作业。”
杨慕次看到他略带无奈的神色,立时便明白了,想必是荣升布置给他的,原来自己尚不算最苦命的那个。他拍拍杨慕初的肩膀,同情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这就叫做自食其果。”
杨慕初不理他,走到荣升的房间,里面却没有人。他叫来佣人问了问,得知荣升一早便出门去了。杨慕初听见身旁阿次的一声冷笑,却不便发作,一个人走回了书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金乌西坠,荣升也没有回来。起初杨慕初并不担心,但是天色越发黑沉,他渐渐开始焦急。杨慕次见状,立刻派了人出去接应。哪知一群手下撒出去,竟没带回一丁半点儿的消息。杨慕初兄弟意识到,恐怕出事了。
杨家兄弟二人在沙发上坐着,身形虽稳,却压不住心里的慌乱。杨慕初担心荣升的安危,背后的冷汗便如决了堤的洪水,汹涌地向下落,一层衬衣紧紧地贴在背上,黏腻地令人难受。他的双手下意识地搅在一起,指尖微微战栗。只有杨慕初和荣升知道,他在最紧张的时候,便会做出这样的动作。
另一边的杨慕次和他一样紧锁着眉头,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荣升是共产国际派来上海的特使,他如果失踪,那么……那么……杨慕次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猛地站了起来。
“我去找晓江。”
他抓起外套,胡乱地套上,抬脚便向外走去。
“不许去!”
杨慕初见状急忙拦住他,高声喊道。
“可是荣升失踪了!”
这一句果然有威慑力,杨慕初拦着阿次的手臂虚虚地放了下来。但他还是坚持:“少爷失踪,我比任何人都着急。但是阿次,我不是傻子。少爷是你们的人,虽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