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心一意-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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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之一心一意
作者:新小说
文案
愤怒,居然被人被撞死!
宋桃之回到小学二年级。好像也不错,做学神,开金手指,美男养成……
踢飞渣男,养成初恋。什么,渣男不渣,初恋都是骗人的?
究竟为什么重生?
宋桃之听见最荒谬的爱情告白是“撞死你,是为了和你一起重生。”
更荒谬的是,她居然有点心动,可是她不是该手剁凶手么?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青梅竹马 重生 时代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桃之 配角:赵意,元冬阳,陆晨心 其它:两人同时重生
☆、重生
“桃之,太阳晒屁股了,赶紧起床。”妈妈胡晓群的声音透着一股年轻的清透明快,宋桃之疑惑,妈妈好像变年轻了?
胡晓群推开房门,探进半个脑袋,“再不起床就迟到了。”
宋桃之一惊而起,不是眼花吧?妈妈不仅声音年轻了,连脸蛋都还带着青春的气息,少妇圆润的脸颊,胡家女人遗传的脸颊红晕,光洁的皮肤上嫣红正好,如一朵怒放的桃花。
宋桃之疑惑,低头看自己,胸呢?刚做的美甲呢?宋桃之摊开双手,两只白胖的幼童小手呈现在眼前。
宋桃之一骨碌爬起来,床也变了,不是席梦思,而是老式的木架子床,厚厚的蚊帐笼罩着四维,床前方向用蚊帐钩子挂着,红色的蚊帐钩子,脱了些漆,如果没记错,这应该是妈妈当年的陪嫁。
房子,也不是已经住了十几年的两层小楼,而是石灰墙有些发暗的砖瓦房,白亮亮的窗户正对着窗,花纹毛玻璃挡住了视线,看不到院子的情况。
宋桃之确定,她这是重生了。
她跑到客厅,爬到木质沙发上,翻开挂在墙上的日历,199X年10月26,星期五,重阳节。
如果没记错,她被撞飞的那天也是重阳节。
真年轻,她才上二年级。
宋桃之出了房门,见爸爸端着饭碗站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一边吃粥就着咸菜,一边望着叶子开始发黄的葡萄架,“桃之,快过来,那里还有个葡萄。”
宋桃之跳下高高的廊阶,快乐的如一只南归的小燕子,抱住爸爸的腰,在父亲的怀里仰着头,“哪里哪里?”
宋长文给她脑门磕了一筷头子,落下时却轻的很,“懒女子,起来就馋吃的。我给你摘。”宋长文伸手够上葡萄架,摘下一颗小小的黑紫色的葡萄,递给宋桃之。
宋桃之眼圈红了,父亲好高大啊,又有了这种温暖的感觉,靠在父亲的怀里,我便是世界的霸王,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宋桃之把葡萄扔进嘴里,嚼碎,酸酸涩涩的,细品下还有点甜味。
生活的味道。
宋桃之使劲眨巴眼睛,没让眼泪掉出来。
宋长文拍了拍小女儿的后脑勺,“快去洗脸吃饭,我送你上学。”
宋桃之“嗯”了一声,跑步着进了厨房。
妈妈胡晓群已经替她盛好了饭,浓浓的白色大米粥上放着一小堆冬瓜,宋桃之端起碗,跑回院子,垫着脚,把冬瓜放了两片到宋长文碗里,笑嘻嘻地说:“小文子,赏你的。”
宋长文去省里进修时,看过电影《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回家后讲给家人听,还带回来几张刘晓庆的画报,胡晓群是刘晓庆铁杆粉丝,有事没事总要宋长文讲几遍这两部电影,宋长文每次都讲得声情并茂,引得胡晓群母女恨不能也去一趟省城,亲眼看一场在电影院放的电影。
县里据说也要建电影院了。这是后话。
宋桃之听多了“小李子”之类的话,觉得好玩,便开玩笑叫爸爸“小文子”,宋长文也不生气,跟着淘气地喊女儿“小之子”,但听着像“小侄子”,宋桃之指责他是要将她送人的意思,宋长文便改成“小桃子”。
“嗻,谢太后赏,小文子不爱吃冬瓜,还是留着太后您吃。”宋长文又把冬瓜放回宋桃之碗里,呼噜两口扒干净了饭,“小桃子啊,赶紧吃,爸爸可不能迟到,今天是你赵伯伯升处长,我得早点去给他捧场。”
宋桃之挑着碗里的粥和菜,答应了一声。
这些童年记忆几乎都消失在生活深处,若不是再重活一遍,她怎么会记得父母从小就这般疼她?每天的饭菜,最好的都会留给她,吃白粥的早晨,妈妈无论哪个季节都会给她整点青菜,而她和爸爸永远都是吃粥就着咸菜。因为他们说“小桃子是长身体的时候,我们是到了长皱纹的年纪,不需要补了”。
赵伯伯要升职了?
宋桃之胡乱地扒拉了粥,这才洗脸刷牙梳头。
胡晓群连连摇头,“你这懒丫头,每次都吃完饭才洗脸刷牙。”
宋桃之将白色的牙膏沫子吐出老远,丢了牙缸子在厨房,蹦着回房间找梳子梳头去了。
宋长文推着自行车站大门厅里催,“小桃子,快点。”
本想梳一条小辫子的,听爸爸催的急,只好随意扎了条马尾,今天是赵伯伯升职的日子,这可是个重要日子。
赵伯伯好像就是这个时候升职快起来的,两年从科员升到正处,然后调任到新成立的药检所当了所长,很快成为市里某药厂改制与香港某公司合伙成立的瑞丰制药公司第一任总经理,于是开始一生传奇的商人生涯,瑞丰制药公司从一个县级濒临倒闭的小公司成为医药界龙头老大的上市企业。
赵伯伯叫赵坤云,是赵意的爸爸。
赵坤云从瑞丰制药公司董事长位置退休后,赵意当上了瑞丰制药公司的总经理。
她和赵意一起长大,读书,毕业,结婚。一切似乎顺风顺水,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开始争吵。
每次吵架后,妈妈都劝她隐忍,爸爸叹息“家世已经不般配了,我们也无法给你助力”。
有钱有权真好,吵架都是优势方。
宋桃之瞬间想通,有了机会,绝不可以让历史重演,为什么要有赵家压倒性的家世优势?即使终归要做怨偶,她绝不做被欺负的那个。
赵坤云的经历并不传奇,也不是不可复制,只是时代下的机缘巧合。
按资历和真实本事,宋长文比赵坤云更胜一筹,只不过宋长文性格偏善,这让他错失了许多良机。
赵坤云出身农村,千辛万苦考入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县里卫生局。宋长文与赵坤云是卫校同学,但他出身医药世家,宋家是全县远近闻名的老中医,爷爷两年前去世,在世时家里求医的人络绎不绝,奶奶家现在还摆了一堆的锦旗、感谢信呢!若不是上山采药摔成重伤去世,爷爷现在已经被省里中医院请去当老专家了。
宋桃之有些心急火燎。
这次卫生局有一个升职名额,本内定是宋长文的,名单都要上报了,不巧赵坤云的老婆突然去世,留下赵意父子,宋长文深虑过后,没跟任何人商量,跟局长举荐了赵坤云。他自觉家庭条件、自身资质都比赵坤云好,如果这次他顶了名额,赵坤云再升职就难了,但赵坤云先升了,凭他的优势再升职也不难。
但就一次机缘,让他与赵坤云的差距越来越远,到宋桃之和赵意长大成人,两家的差距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赵坤云是全国闻名的企业家,全国最大医药股份公司的第一股东,人大代表,而宋长文最高也不过升到成为县级市的临市卫生局的副局长。
为了换人升职这事,胡晓群跟宋长文狠狠吵了一架,但已经于事无补。
宋桃之记起这段经过,也为自己重生晚了而后悔。
无论如何都要阻止赵坤云。
她还有很多事要做,不让家庭被时代甩掉,不让赵意有在她面前显摆的资本;让初恋暗恋的对象陆晨心活着,只要活着就好,只求一起活在同一片星空,偶尔知道对方生活的很好,就够了。
而赵意,不应该在她的生活规划当中。
作者有话要说:
☆、上学
总会有机会的。
宋桃之绷着小脸,一路想着心事。
在下家门口那天陡坡土路时都忘记了在后面帮爸爸拉着自行车。
宋长文把自行车蹬得飞快,宋桃之耳边呼呼的风声,她把脸贴在爸爸厚实温暖的背上,默默地想,爸爸的才华不应该被埋没。
宋长文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他爱读书、善书法,写过诗词,唱过大戏,下乡当过赤脚医生,进城当过文艺青年,精通中医,认识大量药材,会修自行车、收音机等各种电器,会种植、嫁接,自己培育药材,甚至会兽医,他善良、乐观、聪敏。缺点或许就是文人气有点重。
但我会帮他的。宋桃之想。
在这个贫乏的年代,临县的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都很简单,大家的起点都差不多,很少人有宋长文的眼界和修养。经过刻意的引导和环境熏陶,他肯定也可以成为超越赵坤云那般的人物。宋长文的聪敏是远近闻名的,如果刻意,什么不能学会?
记忆中的赵伯伯是个沉默寡言,谨慎稳重的人,并不是长袖善舞的政客,即使以后功成名就,他依然更多像一个埋头苦干的学者,而不是一个企业家、政治家,很多人都说,若不是赵坤云再婚娶了元县长的妹妹,他也不会有以后的成就。
“我们家小桃子今天吃了锯嘴的葫芦,这么安静?”
宋桃之的家在高大的西大山脚下,海拔有点高,东墙几丈外便是高高的土坡,坡下是新修的柏油路。在修路拆迁的可拆不可拆之间,宋长文很喜欢这个家,红砖黑瓦的房子,是他和胡晓群婚后一起盖起来的,住了七八年,处处都留着一家三口的记忆。于是,宋家便选择了不搬家,路修好后,这一片没搬走的几乎人家便成了悬在山脚下的高架房。
宋长文带着宋桃之的小舅连干了三天,从大门口修了一条十几米的略陡峭的土坡路。宋桃之很喜欢这条路,她可以张着手臂从门口飞奔而下,那种飞翔的感觉超棒。
每天,宋桃之都会坐着爸爸的自行车后座到西山路连着电台路交叉口的二小上学,宋桃之最喜欢的事,就是帮爸爸扯着自行车下门口的坡路。
今天因为想心事太入神而忘记了拉车,宋长文本还没注意。
等上了车,自行车是下行方向,路还有点坡,不用蹬,车子就跑的飞快,每次宋桃之都特兴奋,会张开双臂喊“飞喽,飞喽……”
小女儿娇嫩欢快的声音总能感染宋长文,他会越发卖力地蹬起脚蹬,让车子飞的更快。
车子都已经过了下坡路,速度慢了下来,宋桃之居然还没吭声,宋长文便觉得不对劲了。
“不会背书,被老师骂了?”
“忘记写作业?”
“与同学打架了?”
“……尿床了?”
宋桃之听闻爸爸越问离谱,忍不住把头在爸爸背上使劲揉了几下,拖长了调子喊了声“爸爸”,宋爸爸哈哈笑起来,这才是女儿正常的状态嘛!
很快便到了二小门口,有父母送来的孩子,有自己走着过来的,门口热闹的很。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不知从哪里搞到一箱橘子,摆着卖,但买的人不多,这年头水果金贵,即使给孩子吃也省着点,一般都是买回家了,单独给孩子吃,这会儿买了带学校,还不知道被多少小崽子抢的分了。
宋长文觉得女儿情绪有点不高,便起了哄她的心思,“爸给你买俩橘子,上课偷着含一瓣,上课时间比较容易打发,能提神,学的也快。”他将自行车支好,大步走向水果摊。
宋桃之看着父亲的背影,中等的个子,矫健的身姿,宽厚的背,依旧乌黑的发,一切都昭示着这还是个很年轻的男人。
记忆里的父亲是个肥胖的,每顿不能少酒,偶尔赌点博,沉默寡言的老头,现在这般看父亲,感觉完全不一样了。岁月的刀还未在他身上刻画出痕迹,未能将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杀成一个糟老头,留给他的未来还很宽。
宋桃之捏紧拳头,对自己说“加油”。
宋长文买了两个圆鼓鼓、金灿灿的橘子,塞进宋桃之的书包,用手拍了拍,“别让小兔崽子们偷吃了。”推了自行车,“我走了啊,晚上不回家吃饭,赵伯伯说好了请大家吃饭庆贺。”
宋桃之拽住爸爸的袖子,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他说:“爸爸,我也想下馆子,我想吃肉。”
宋长文哪里经得住女儿这样软语央求,再说家里是好久没割肉吃了,他一想,“反正你赵伯伯肯定要带着赵意的,你跟他一处玩儿,只别淘气。”
“爸爸,你太好了,我爱你。”宋桃之是好话随口就来。
宋长文笑眯眯的很是受用,摸了摸女儿的头发,“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放学爸来接你。”他跨上自行车,又吩咐,“橘子给赵意一个,你们一人一个。”
“好嘞!”宋桃之给爸爸招手,“爸爸再见。”
给赵意一个?宋桃之眯起眼睛。
小时候的赵意还是挺可爱的,长眉细眼,肤色白皙,有种小白兔的感觉,男生就爱欺负这种小男生,但女孩儿就特别喜欢。
说实话,宋桃之还是挺喜欢小时候的赵意的,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学习好,不像别的男生般猴子似的,到处惹是生非,什么扯女生辫子,擦黑女孩子橡皮,折断铅笔,贴小动物,藏了作业本等等,他从来没干过,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