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盛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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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是靠这些礼物来作为上路的盘缠,显然是不够不持久的,只有支出没有收入,这个计划是不能长久延续的——我很清楚,虽然有了努力的方向,但是回去的路还是很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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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 。。。
我连央带求,连哄带骗的说动了新兰陪我,搞来了两套男装。虽然我今年只有十一岁,但是和身材高挑的姐姐比,也已经到了她鼻下的高度,我估摸着一百六十公分是有了的。女孩子成长发育的早,现代的我上小学六年级时身高都有一百六十七公分了。明空遗传了娘亲的美丽婀娜,和父亲的英挺,再加上我一年半来持续的锻炼,现在的我虽没有姐姐婀娜,正在发育中,但是也是丰满的身量,看着也有十三四岁的样子了。
这日大早,我换上衣装,端详着镜子里换了水蓝色男装,但还未束发的自己。脸庞圆润,还有些婴儿肥,下巴确已见尖。皮肤因为常年的补品保养和卧床休养,水润而白皙,因为坚持锻炼,又透着健康的粉色。嘴唇不似娘亲姐姐那样的樱唇,却随了爹爹,嘴唇丰润,饱满而红泽,弧度里透着性感。鼻子挺秀,似岳似峰,眉毛浓浓的还未修饰,却呈现出弯弯的不粗不细的青黛美好。睫毛长长弯弯,根根分明,却浓密非常。凤目上挑,里面光华流转,最是一张脸上最惹眼的地方。
我让新兰束起我的头发,做了个标准的公子哥发式,再向镜中看去,我负手昂头,目光迥然,而身为现代人的我,也可以做到完全不流女儿风情的姿势神态。我轻笑,好个风流的翩翩公子!
新兰看着我,笑说:“小姐这么俊,肯定好多姑娘喜欢!”我取笑她:“某个思春的小姑娘第一个喜欢!”
新兰也做了书童打扮,却还是不清楚我到底要做什么。我还让院子里我最亲近信任的小厮——吉祥背了我准备的书带,我放了一本书进去,却把清点过的首饰,和小件的古董装了进去。我信任吉祥,他是我收进府的。
我大约半年多前在府里无聊瞎转的时候,碰到门口的家丁责打一个脏兮兮的十三四岁的小乞丐,说他在都督府后门口转悠了大半天,家丁进门后发现丢了府里配置的钱袋——那是家丁出门采办府里用品是专用的,一口咬定是小乞丐偷的。我看那小乞丐就算挨打,眼里含着泪,也不肯求饶,只说不是他,一双明亮的眼睛含着不甘与倔强。我于是上前去,家丁看我来了,忙松了手向我请安:“二小姐好。”
“怎么回事?为何在府门口吵嚷?他怎么了?”我询问,看小乞丐一身污糟糟的衣服,乱七八糟的头发,乌黑的双手上沾满了尘土,可是脸却清秀,一双眼尤其有神,必定是个聪明孩子。
“回二小姐的话,这个小贼偷了我的钱袋,我不打他,怕是他不肯交出来。”家丁回复道。
我看向小乞丐,他跪坐在地上,不动也不出声,我以目光审视他,他的衣服都被拉扯松了,他见我看他,抬起头来,和我对视,很是倔强,看了几秒,终于低下头去,不再看我。我心中有数,对家丁说道:“他没有偷你东西。”
小乞丐身子一震,家丁却一脸不服,分辩道:“这门口只有他一个人在这儿,听护卫说他在这里大半天了,不是他,还有谁?二小姐不要好心被他给骗了。”
小乞丐争辩:“我没有!我只是想着都督府后院,有丢出来的剩饭菜,必然是丰盛又剩余,那样我就不用挨饿了!”我心想,口齿伶俐,并且是个聪明孩子,知道都督府即便是奴仆,吃的也不差并且总有剩余,这样就不用吃些普通人家扔的馊饭菜。心里打定了主意要帮他解围。
我不在意的笑了笑,看了看家丁,只见他面色红润,我走近一步,竟闻见了一股酒味儿,再打量他腰间,白色的腰带束在那里,进府的腰牌还在,象牙白的上好木刻还是白润润的用明黄的绳子系在那里。我脸色一冷,旋即问道:“你确定你回府是走到每口附近,钱袋还在?”
“我非常肯定,我进后院巷子前,才刚刚检查过!”家丁很肯定的说。
“那你在检查过之后,只遇到过这小乞儿一人?”我不停顿地问。
“是!只有他一个人”家丁很快的答道。
我冷冷地哼笑了下,家丁和护卫都楞了下,我说道:“这个孩子目光清明,竟可以同我对视。再者想必你已搜过他的身了,并没找到你的钱袋。也别跟我说他有同伙接应,你刚刚跟我确认过,你进巷子后没见到除他以外的其他人。护卫可以证明他大半天都没离开,那么钱袋既然不在他身上,就不是他偷的。”
护卫在一旁恍然大悟的样子,连连点头。家丁却不依:“不是的,我记错了,小姐,还有其他几个脏兮兮的臭乞丐进来过,又走了,可能是他们偷的,一定是这个小乞丐的同伙。”
我蓦地抬头,瞪住他,只一瞬,家丁就把视线调开,眼神飘来飘去的并不敢看我,忽然明白光来,抬起头了,想同我对视,谁知我却把眼神掉转开来。我吩咐其中两个护卫:“先押住他。”我指了指家丁,两护卫一愣,但是还是从命,家丁稍稍一挣扎,就对我道:“小姐为何抓我,是不是指错了人,我要到管家面前去评理。”
我冷笑:“哦?管家是你什么人?
“是我舅父!”家丁答道,大概欺我年纪小,又长年卧床,在府里没什么声音势力。他哪知,我和爹爹感情要好,连管家也对我恭恭敬敬。
我好笑地看着他,不讲理的说:“笑话!我是小姐,他是管家,你说到最后,谁听谁的?我爹又听谁的?”
而后正色道:“原来不但监守自盗,还有串谋。叫管家来。”我对另外一个护卫道,见他略有犹豫,于是我眼光一扫,他马上提步而去,不到一刻,管家武通就到了后门来,向我请了安。
“通叔,您在府里二十几年了,功劳大,资历深,今天要请你断断这个案子。”我对武通点点头道。
“二小姐尽管吩咐。”通书回话道。
“这个自称你外甥的家仆,带了府里的钱袋奉命外出采办,却自称被乞儿偷了,言之凿凿。可是你看他腰间,棉质的白色佩带整洁,浅色细木腰牌以及细绳都干净无瑕。刚才他却说进府巷口时才查过钱袋还在,定是被小乞丐所偷,我想问天下那个乞丐这么干净整洁了,偷人钱袋,竟然不留痕迹?你再闻闻这一身酒气,我不知道外出采办还带着饮酒作乐的。”我指一指那个家丁。
家丁现在明白了我所说的意思,开始慌了,缩了缩刚才一直得意的挺着的胸口,我注意到了,吩咐传武通来的护卫,“搜搜他的怀里,不出我所料,大概可以找到钱袋,可能有钱,可能剩不了多少——都买酒吃喝了吧,如果本来数目多的话,可能还剩下,可以存着。”
护卫领了命,果然顷刻之间,搜出来了一个蓝色的丝绸钱袋,上面纹绣了一个“武”字。家丁吓得跪倒地上,一直告饶。
我指着他问武通:“通叔,盗用都督府公用的钱两,是什么罪名?还是你是知晓的?”
通叔也吓得连连作揖,回道:“武通不知,武通确实不知。盗窃都督府是重罪,可被判监收押,服劳役。这定是武大力贪杯,还望请二小姐从轻发落。”
我确实要给武通面子的,于是问道:“那你说呢?”
“还听二小姐做主,但是可怜我姐姐年事已高,只得这一个儿子养老送终,还望小姐菩萨心肠,多多体恤。”武通告求道。
“好吧,通叔,都是看你的面子……你知道的,偷窃的人定是不可能留下的了,逐出府吧。”我叹口气,说道。
武通望着我,似乎在听下文,我看了他一眼,“去吧。”他这才放心下来,而且有些大喜过望,连忙跪谢道:“多谢小姐体恤,武通代不争气的外甥谢过小姐的恩情,武通定不忘。”
“嗯,多得通叔常日里的照顾,我应份的。”我客气道,“还要麻烦通叔一件事。”通叔此时只有点头称是的份,我继续道:“这个小乞丐,年纪小,怪可怜的,而且看着机灵,口齿也清楚,我看收进府来作小厮吧,分到卿惠院来。”
“是。武通遵命。”
从此之后,身边除了新兰又多了吉祥。
我那时的一个转念,可曾会料到吉祥在我以后生命里的角色?命运就是个淘气鬼,有时候拿板砖拍你的头,有时却是拿金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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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 少孤为客早,多难识君迟 。。。
这一个月下来,我日日去找南英,谈论道法——其实就是我大学里学的哲学一类的东西,他常常惊艳于我的论点,可是我也常常被他的领悟力,和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所折服,毕竟我是比他多了一千多年历史积累和眼光的现代人,他能与我这样谈论哲学,不能说不让我欣喜。
我们也会谈论社会的政治的观点,汉代以后,统治阶级的需要,整个社会都被儒家思想所浸染,君权,君臣父子伦理,中庸之道,可以有一个让统治者易于管理的稳定社会。
而我更向往的是先秦时代。那时百家诸子争鸣,很多合理的或者奇异的想法可以并存,是一个思想相当自由的年代。我个人更多的欣赏春秋战国时盛行的法家思想。依法治国的思想其实也是现代社会一个很核心的东西,不以权力和财富为标准的,依靠制度的社会,在我看来那才是很稳定的让人民可以安居乐业的社会。
而南英能够理解接受法家思想甚至我的很多现代观点,并且有很很多的认知和点评。我也发现了他最推崇的是我所喜欢的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流派——黄老之学。这显然和他师承昆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可以接受吸纳一些别的流派的想法,确实有不可多得才华的远见。
我也会带我自知的茶和果汁去和他一起品尝,间或下下棋。令我吃惊的是,我的棋艺可以完全在父亲姐姐甚至府里教棋的先生之上,却不是南英的对手,每次我都败下阵来,最后都不想再输了于是不想再下。
这些日子我也了解到他武功极好,一开始没有见过,但是听闻他一个人战胜狼群——虽然是小群狼,让我不得不相信他一定是身手不凡。后来见他练剑,看见白衣胜雪,却看不清身形,看见漫天的剑影密不透风,却透出凉薄的杀意,我才知道,越来古代真的有武林高手剑客存在。而这个剑客就在我身边,在我的生活里,我对他的仰视和信赖,从此时开始,一生都从未停止。
有时,南英练剑,我就抱了琴进来——爹爹有请先生教,由于在古代的无聊生活,我已经弹得像模像样,连先生都夸赞我是奇才,年纪如此之轻,就有很好的领悟力,他岂知我确实领悟力超越十一岁的年纪,并且乐理我从前就懂。
我在南英练剑的时候,就会或者应景弹上一曲《十面埋伏》,或者不应景弹一首《春江花月夜》,甚至是《笑傲江湖》,我弹弹停停,或连贯或磕绊,弹得自得其乐,南英也并没被烦扰到的样子。
我第一次看南英舞剑,看他白衣飘逸,剑气寒冷,杀意阴森之时,不知为何,却有些感慨和同情,忍不住弹了一曲《难为男儿汉》。他听了后,剑势一顿,剑尖的杀意,却转变成斜睨天下的豪情,剑气中有了温和之意。
这些日子来,我已经和南英混得很熟,好像朋友一般。我知道南英他十七岁,大“我”许多,尤其在成长的时期,五六岁是个巨大的差距。所幸他似乎也并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十一岁的小孩,而是当成平辈的朋友而视。
虽然有时候,特别姐姐在场时,我还是要扮一下天真的,可南英似乎识破了我的心态,对我完全没了第一次见时当我是小女孩的长辈姿态。
我和南英交好,一是欣赏仰视他,能交到这个出色而又让我有些看不透的朋友,是个吸引诱惑。二是因为姐姐,如果有一天姐姐真的可以嫁给他……我们也是关系良好的。三来说其实更因为我了解到南英可以随意出府——他常常会带了他的随从程阿笛出门,为师门采办一些药材和办些其他事务。想着如果和他混熟了,这几天可以央他带我一同出门。而且为长远一些计较,说不定哪日有了机会,我就可以上昆仑山见他师父,有个认识的人引荐,他师父这样的高人才肯见我,我就可以把自己的事问上一问。
我想了诸多靠近南英的理由,罗列了一二三,却偏偏忽视自己的心——其实,人心奇怪:心之所钟时,即便你找一百条不可以的理由,你也还是会靠近,哪怕靠近是危险的。心之所背时,任是谁也强迫不了,只会冷淡,疏远。
当我从阿笛那儿套知他们今天会出门时,我早早的换了衣服,携同书童新兰和小厮吉祥在他的院子门口等。果然等了不一刻,南英就领了阿笛出得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