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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朱门殇-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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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能抵挡得住他的绝代风华。
回到冷血门总舵,丁雪寻开始了自己的丫头生涯。好在植擎天喜静,不喜欢人随便动他的东西,所以丁雪寻只要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就行。
“什么这么香?”夜魅、追风就住在植擎天的院子旁边,丁雪寻煮的第一顿饭刚端出来,两人就被吸引过来。
“哇,真是你煮的?”追风边叫嚷这伸手去抓菜。
丁雪寻一筷子敲在他的指头上,“去洗手,用筷子吃。”这么大个人,也不讲讲卫生。
追风双眼一瞪,“哪来那么多讲究?”
“你弄脏了植掌门怎么吃?”
追风这才乖乖去洗手,回来发觉夜魅已经狼吞虎咽吃起来,怒瞪着丁雪寻道:“他怎么不用洗手?”
夜魅满嘴都是红烧肉,说话时连口水都漏了下来,话说得有些语无伦次:“我洗了才来,真好吃,好在没有将她杀了,唔,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这回亏大了!追风也赶紧坐下吃起来,那个吃相就象饿了十几年一样。
丁雪寻生怕这两个家伙将菜吃完了,大声叫道:“植掌门,开饭了。”
植擎天过来坐下,接过丁雪寻手中的饭碗,扒了两口白饭,才伸筷子去夹菜,却见三个盘子全空了,他凉凉的目光如电一样落在追风、夜魅的身上。
夜魅见机最快,见掌门的筷子定在半空,已跳起来往外走,“我还有事先走,慢用。”
追风反应过来,忙扒掉碗里最后一口菜也跳起来,“我也有事,那个,慢用。”
“没义气的东西!”丁雪寻气鼓鼓对离开的两人做了个鬼脸,忙又转头对植擎天讨好的道:“掌门你等等,厨房里还有剩菜,我再去弄两个来。”
“不用。”植擎天冷着脸道,一口一口扒着碗里的白饭。
丁雪寻心中惊讶,也有一口没一口挑着白饭吃,边吃边拿眼偷看植擎天,明明很难吃嘛,植擎天却吃得十分专心,好象吃的是什么人间美味似的。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朱慈炤对吃要求十分讲究,顿顿山珍海味不说,还要吃得十分精致,要是只给他一碗白饭,恐怕眉头皱得可以夹得死苍蝇了。同样锦衣玉食的花夕拾,也是个极品吃货,给他一碗白饭?估计宁愿饿死也不吃。
两碗白饭终于吃完,植擎天抬起头来:“你什么时候学做的菜?”
如电的目光射在身上,丁雪寻有些胆怯,“我、我小时候学的,我对做菜比较有天份。”
“对洗衣也有天份?还是从小就要洗衣?”植擎天冰冷的目光紧紧盯着她,似乎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
堂堂王府的郡主从小象个粗使丫头一样,要洗衣烧饭,这似乎没人会信。丁雪寻被逼问得有点火,想想自己两世为人,加起来少说也有四十多岁,居然被一个小屁孩吓得大气都不敢喘,这也太没出息太窝囊废了,顿时薄弱的意志坚定起来,胆气也长了。
“是呀,我从小就要洗衣做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哪象你们公子哥儿,十指不沾阳春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丁雪寻说到这里打住,植擎天是个杀手,不可能象朱慈炤、花夕拾那样过着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生活。
植擎天站起来,面无表情丢了句话就走,“下次煮多点菜。”
丁雪寻气恼,对着他的背影一阵拳打脚踢,植擎天转过身来,丁雪寻吓得慌忙停下,装作活动手脚一样,讨好地笑道:“活动一下,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植擎天冷冷地丢下一句话:“既然喜欢饭后活动,就将这个院子从头打扫一遍。”
丁雪寻敢怒不敢言,又对着他的背影一阵拳打脚踢。植擎天停下步子并不回身,丁雪寻吐吐舌头,难道他的眼睛长反了,长在脑后面?
打扫完整个院子,丁雪寻已经腰腿酸痛,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前世做的都是努力劳动,哪里象今世这么凄惨?正对了那句话——小姐的身世,丫头的命。
“这个屋子的灰尘还未擦呢。”植擎天冰冷的声音从窗口传过来。
“来了!”丁雪寻回答时笑面如花,心里却将植擎天往死里骂,吃人不吐骨头的大恶魔。
她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朱慈炤好歹是个掌握生杀大权的王爷,她为何一点也不怕他,反而怕眼前这个大魔头?就因为笃定朱慈炤不会杀她,而眼前这个会随时要她的命?
丁雪寻呀丁雪寻,原来你也是个贪生怕死之辈,鄙视你。
丁雪寻拖着疲惫的身躯,又将植擎天的书房打扫一遍。
“咦,这个花瓶怎么摆在这里?好唐突。”丁雪寻自言自语,伸手刚要触碰到,植擎天已冷声喝止她:“别动那个。”
“这个花瓶不会是机关什么的吧?”丁雪寻话刚脱口而出就后悔得想咬断自己的舌头。
植擎天抬头冷冷盯着她,俊眉轻轻蹙着,那神情古怪复杂,惊讶中带着不相信,不相信中带着寒意。


33。杀机顿现之二
更新时间2013106 8:00:32  字数:2140

 丁雪寻在心里暗骂自己,丁雪寻,恭喜你,猜对了,不过你知道得越多就死得越快。
“喂,那个,当我什么也没有说过。”丁雪寻赶紧逃出书房,她若想全身而退,最好不要知道冷血门任何秘密。
冷血门总舵位于山顶,山形险恶,易守难攻,是隐居的好去处。山上有一个泉眼,天然而成的池子一年四季水质清澈见底。丁雪寻将未洗的衣裳扔在一边,脱掉绣鞋及罗袜,光着脚踩着水玩。
习习的凉风吹来,丁雪寻忘记了心事,忘情玩耍,不知不觉中哼起前世的流行歌曲:“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发也好,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得太早,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
植擎天立在一棵大树下,静静听着豪迈奔放的歌声,待听清歌词的意义,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神思恍惚。秋风吹落了树上的黄叶,一片片籁籁落在肩头,他浑然未觉,或许是察觉了,却不想去理会。过了一瞬间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失态了。
已经有很多很多年,他不曾失态过了,到底有多少年,他已经记不起来了。
一块小石子突然击落在丁雪寻面前,平静无波的水面顿时荡漾起一圈又一圈的波澜,扑得丁雪寻满脸都是水。
“谁在哪里?”丁雪寻喝问。
植擎天微微一怔,正想走出树后,却听到追风嘻嘻的笑声传来,“小丁,你心情不错嘛!想不到你歌唱得这么好,开始我还以为有个花妖在这里唱歌呢。”
丁雪寻没好气嗔他一眼,“你才是花妖,不,是黑山老妖。”
追风一怔,“黑山老妖?没听过。”
“很厉害的,武功比你还好。”
“武功好有什么用?未必跑得过我,你没听我的名字叫追风吗?”
丁雪寻笑道:“那是,追风的速度是很快的,唔,朱慈炤心爱的那匹宝马好象也叫追风。”
追风很无语,干脆转换话题:“我看你每天都很开心的样子,是不是喜欢上我们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了?”
“凑合吧。”丁雪寻无聊地环视着四周,这个地方果然是个大大隐于市,李自成的大军一来,往这里一躲,包保他十天八天找不到。
追风自嘲笑道:“不过这里是个人人闻之变色的强盗窝,你不可能喜欢的。这里哪能跟永亲王府比?”
丁雪寻鄙视他一眼,“天天有人惦记着你的小命,被人呼奴喝婢地奴役,你会喜欢吗?”
追风讶然:“我看你每天开心要令人妒嫉,我以为你喜欢做这些丫头干的活儿。”
丁雪寻翻个白眼,“开心一天是过,不开心也是过,不如开开心心的过。再说,我不勤快点到时还不知道怎么死呢。”
追风看着平静无波的水面默默无语,过了一会才道:“我看掌门好象无意杀你。”
“真的?”丁雪寻双眼放出光芒来,比平日不知要亮多少倍的眸子,一如黑夜的星星璀璨明亮,眨着夺人的光芒。追风不由得看呆了。
“谁叫你做菜那么好吃?他若杀你,我和夜魅就救你。”追风一本正经的道,把丁雪寻感动得热泪盈眶,什么叫做有付出就有回报,这就是了,真不枉她这几天天天变得法子给他们弄好吃的。
“你人其实挺好的,为何要做杀手?”追风因为这一句话,形象在丁雪寻心中马上高大起来。
追风一改往日的嘻嘻哈哈,沉默下来,紧紧抿着唇,好一会儿才道:“我从小是个孤儿,被冷血门收养,连自己父母是谁都不知道。”那神情就象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一样受伤,哪里还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对不起!其实我应该想得到,若有一个幸福的家,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愿意去做杀手?”丁雪寻也神色黯然。
追风笑道:“我还以为你有些男儿本色,现在看你,真是婆妈得要紧。我们做杀手的,大多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哪里有家?不过,听说掌门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那他为什么做杀手?”丁雪寻问道。
“我又不是他,怎么知道?不过谁敢去问他这个,等于自寻死路。”
丁雪寻吓得吐吐舌头,“你们掌门,真的很可怕。”
“你怕他?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追风逗她。
“谁会喜欢一块冰!”丁雪寻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端起衣裳去洗。
“我们掌门除了人有点冷,其余挺好的,你不如白天给我们做饭,晚上给他暖床……”追风在身后喊道,猛见丁雪寻泼了一瓢水过来,哈哈大笑着逃走。
树下的人唇角微扯,摇摇头走开,突然耳边又响起女子的话,谁会喜欢一块冰!
谁会喜欢一块冰!
植擎天神色一冷,双眸风云暗涌,眼内恢复了冷酷无情的凶狠目光,杀机顿起。他捡起一枚石子握在手里,只要手中的石子飞出,那个池边的女子便永远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他举起了石子,对着那个纤瘦的背影,就在石子射出的刹那,他看清了女子捧着的是他的衣袍,心脏象被什么东西扎了下,犹豫间,石子最终被击在树枝上,碗口粗大的枝丫应声而断。
丁雪寻哪里想到祸从口出,不过平常间的一句顽笑话几乎要了她的小命。她脑中全是追风说的植擎天无意杀她的话,感觉植擎天这个大魔头也没有那么可恨了,心情越来越好,手中越搓越快,呲的一声响,衣袍被扯开一条几寸长的口子。
“啊——”丁雪寻惊呼出声,手里捧着植擎天的衣袍欲哭无泪,这回她死定了。别看植擎天是个杀手,他的卧房要求十分干净,衣衫也要求洗得一尘不染,眼里容不得半点瑕疵。
丁雪寻捧着他的袍子,发起呆了。
追风、夜魅天天都来植擎天这里蹭吃蹭喝,植擎天什么也没说,丁雪寻也无所谓,不过煮多一点而已。一来二往把两人的个性摸了个透。追风个性随和,夜魅心机深沉,虽然都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不过丁雪寻觉得都没有植擎天可怕,尽管植擎天不骂她更不打她,但就是随意一个眼神,也会使她噤若寒蝉。


34.兰氏
更新时间2013107 8:00:31  字数:2043

 现在,她居然扯破了他的袍子,她怎么办?怎么办?如何向他交待?她被他看一眼都害怕,别说还要交待自己犯的错误了。
她真是高兴得太早了!看看吧,得意忘形是是要付出代价的。
丁雪寻闷闷不乐回到院子里。
追风从山里打了一只野鸡,看到丁雪寻就扔过来,“小丁,看你,脸尖尖的可真难看。我打了个山鸡给你补补身子,唔,你弄的野鸡汤一定味道不错,顺便给我留一碗。”
就知道吃!明明自己想吃,还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过幸好追风丢过来是一只野鸡,如果是一只野兔野猪什么的,相信丁雪寻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丁雪寻抱着野鸡走了几步,才猛然停下步子,“喂,追风回来,我从来没有宰过鸡呀。”
“一只鸡难不倒你。”追风早去远了。
人她都宰过,一只鸡的确难不倒她。丁雪寻将野鸡五花大绑,拿着刀围着鸡转了一圈,摩拳擦掌。那只野鸡似乎知道丁雪寻要做什么,撑圆双眼恨恨瞪着她。
“我也不想杀你,谁叫你不跑快点被追风那混蛋捉住?不过你跑快也没用,他的轻功是出了名的好。”
“乖乖,你配合点,我保证给你个痛快。”
丁雪寻抓住鸡脖子的手微微发抖,天见可怜的,她真的有些害怕。野鸡似乎感到死亡在逼近,挣扎得厉害,丁雪寻持刀的手怎么也落不去。半晌,她干脆心一横,双眼一闭,呲的一声,是肉裂的声音,不过不是鸡肉,是人肉。
一丝疼痛自手指传来,丁雪寻睁开眼一看,只见手指被割了一条很长的口子,鸡脖子也被割了半刀,鲜血直涌,野鸡拼死挣扎,居然挣脱了绳子,满院子跑起来,鲜血流得满地都是。
“站住,你给我站住!本小姐就不信弄不死你。”
“站住,你给我站住。”
丁雪寻顾不得手痛,捏着手指拼命追赶,追风吃不到鸡汤,估计吃了她都有可能。一人一鸡,一追一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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