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光辉:林肯传-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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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挣扎着度过了可怕的几个星期。最后,衰弱得举不起她的小手了。医生不允许外人探视,要求让病人完全休息。林肯也一样不能进去看她。以后的几天里,安妮一直频频地呼唤着林肯的名字。于是,家里人特地请来林肯。当林肯走进屋子,关上房门,轻轻走到床边,两人对视良久。这一刻,已是这对热恋的情人最后的凝视和告别。
最后的树叶(3)
第二天,安妮开始昏迷不醒。几天之后,她就离开了林肯和这个世界。
安妮去世以后的几个星期,是林肯一生中最悲伤的日子。他茶饭不思,沉默不语,一个人离群索居,双眼凝视远方。仿佛随着安妮的去世,他的灵魂也已被摄走,只留下一副空空的躯壳。朋友们怕林肯这样下去会自杀,于是拿走了他身边的刀子,还防着他去跳河自尽。
安妮死后,被埋在五英里地以外的“协和公墓”。林肯每天都要步行到那里,去陪伴安妮。朋友们有时觉得他待在那儿的时间太长了,于是不得不去把他苦苦劝回家。当暴风骤雨来临时,林肯就痛哭着说,他不能让狂风暴雨侵扰安妮居住的地方……在山嘉蒙河岸边,有人看到林肯口中喃喃自语、漫无目的四处乱逛,就为他请来了医生,因为大家怕他发疯。医生认为,应该让林肯做点事,以便转移他对安妮的怀念。
在城北一英里以外的地方,有位林肯的好友叫宝林·格林,他把林肯领回家中,并自觉担负起监护林肯的责任。格林的家非常幽静,房屋后是向西延伸的林立的山崖,房屋前是一片平坦的洼地,通往树荫环绕的山嘉蒙河。格林的老婆南施,让林肯劈柴、挖土豆、挤奶、摘苹果;她在纺纱时,故意让林肯帮着扯线,让他忙得没有多余时间自个儿冥想。
1837年,安妮去世两年以后,林肯告诉一位州议会的同事:“人们以为我已经完全恢复健康了,其实,我在孤独时依然悲观,有时候,我甚至都不敢随身携带刀子。”
安妮的去世,使林肯成了全伊利诺州最忧郁的人。
与林肯共事过的威廉·H·荷恩敦曾说:“林肯在以后的20年中,已失去了人生的欢乐。他走路时,仿佛浓浓的忧郁快要从他的身上滴下来似的……”
此后,林肯开始偏爱那些有关悲哀和死亡主题的诗歌,甚至到了着魔的地步。他常常一个人无语地静坐,很长时间出神发呆。然后,忽然念出几行忧伤的诗句,句子出自一首诗:《一片最后的树叶》。
布满青苔的石板,
盖在他曾亲吻的芳唇上,
多年以前镌刻墓碑的,
是他心爱的人的名字。
林肯在安妮死后最喜爱的诗是《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在孤独的时候,他念给自己听;在伊利诺的乡村旅馆里,他念给旅客听;在演讲时,他为听众引用它;进入白宫以后,他又背给客人听,并且将它抄送给朋友们。他说:“假如我能写出这样的好诗,我愿意倾尽所有的财物,哪怕负债。”
这首诗的最后两段,是他最喜欢的:
希望和绝望,欢乐和悲伤,
与阳光和雨水交织;
笑声与热泪,蜜语与哀歌,
如后浪掀前浪,接踵而来。
就在一转眼、一吐纳之间,
健康的朱颜成死亡的惨白,
金色的生命入棺木和殓衣,
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
安妮·鲁勒吉安息的“协和公墓”,坐落在一个静谧的农场里,周围有麦田和牧地包围,牛羊们常在此觅食。这是一块安详的土地。到了春天,鹌鹑们会来这里筑巢繁殖,偶尔会有一两声羊的叫唤和鸽子的咕咕声打破这里的宁静。现在,那里灌木和藤蔓丛生,很少有人会去那里参观。
1890年,就在安妮去世50余年后,在四英里路开外的彼得堡,当地一个从事殡葬生意的商人新辟了一处公墓。而在此之前,彼得堡已经有了一处名为“玫瑰山”的公墓,那儿既宽敞又美丽,因此,新公墓一时没有人购买。真正是“生财有道”,那商人居然打起了安妮坟墓的主意,他想把安妮的遗骨迁移到新公墓里去。
“在1890年5月15日左右,”——本书引用商人自己的话时一字未改——他掘开了安妮的坟墓。
有一位老太太,她是安妮的堂兄麦克葛拉蒂的女儿,那时还住在彼得堡。麦克葛拉蒂深知林肯对安妮的感情。他常与林肯在一起同吃同睡、一起下田,并协助林肯丈量土地。
老太太在一个宁静的夏夜,坐在自家门廊前的椅子上告诉本书作者:“以前我常听爸爸说起,林肯在安妮去世后,常一个人走五英里路到安妮墓前,在那里一呆就是一整天。爸爸怕林肯发生什么意外,就去把他劝回家……安妮的墓被掘开时,爸爸与那个殡葬商人当时都在场。他说,他们没有发现安妮的尸骨,只找到四颗珍珠钮扣。”
精明的商人于是挖出珍珠钮扣和一捧泥土,供奉在彼得堡的“橡树园”新公墓中。并声称安妮·鲁勒吉就葬在那里。如今,每到夏季,就有千百名游客来凭吊所谓的“芳冢”。 他们对着四粒珍珠钮扣垂泪的场景,这样的场面我亲眼见过。艾德嘉·李·马斯特斯《汤匙河诗集》中的一首诗,被刻在一块美丽的花岗岩纪念碑上:
少女微贱本无闻,
不朽旋律已谱成。
“不存恶念施慈悯。”
宽容之道传众生。
慈容写满众生脸,
真理之光在闪耀。
安妮·鲁勒吉,
生前蒙受林肯爱,
埋骨荒草冢。
生虽未同衾,
死可结连理。
祖国永繁昌,
英华绽胸前。
贪婪的殡葬商依然无法带走安妮,她的遗骨留在她长眠的“协和公墓”里。那里也埋着亚伯拉罕·林肯的心,他的热泪滋养着这块土地。安妮·鲁勒吉长眠在野玫瑰和北美鸽的鸟语花香之中。
玛丽·陶德(1)
玛丽的风格是高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
在安妮去世两年后,也就是1837年的3月,林肯骑马离开了纽沙勒。他来到春田镇,开始了“实习律师”的生涯。
他在马鞍袋里塞进几本法律书、几件衬衫和内衣裤,这就是他的全部财物了。在一只蓝色的旧袜子里面,有几枚数额不大的硬币,那是他做邮递员时所代收的邮资。到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手头非常紧。要是别人也许早就挪用这笔邮资了,待以后再补上。但他没有这样做,他觉得这样不诚实。所以,当邮局里来人跟他结账时,他交出的钱正是前一两年收进来的那几枚,而且一文不差。
店铺倒闭后,贝利又酗酒致死,留下来一大堆债务。林肯骑马走进春田镇的那天,身上已负了1100元的债务。
那时,林肯完全可以通过钻法律上的空子,声明生意失败,请求分摊责任的办法躲过债务。但他没有这样做,相反,却主动找上门去,请求债主给他时间,到时他保证连本带息一并偿还。除一个叫彼得·凡柏金的人提起诉讼之外,别人都应允了;那人胜诉后,林肯的马儿和测量工具就被拍卖了。其他债权人耐心地等了14年,直到1848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之后,他才将薪水寄回家,还清这笔老账,兑现了他的诺言。
那天早晨,当林肯到达春田镇的公共广场后,他就在西北端的“约书亚·F·史匹德日用商品店”前面下了马,将马儿拴在那儿。史匹德后来回忆道:
他下马后,打算向镇上惟一一家家具匠订做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铺,把马鞍袋搁在柜台上,就向我打听做一个床架需要多少钱。我算了一下材料的费用,发现总共要花17元。他说:“不算贵,可是无论多便宜,我都买不起。你假如让我欠账,那么,到圣诞节时我的律师事务所成功了,就可以还你钱;但假如失败了,可能一辈子也还不起。”我抬头打量着他,心里暗自惊讶: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忧郁的脸孔……一直到现在,我仍然这么想。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之心,于是对他说:“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你来跟我分享它。”他问:“你的房间在什么地方?”我指了指通往卧室的楼梯说:“在楼上。”他什么也没说,抱起马鞍袋上了楼,下楼时,他笑逐颜开地对我说:“好啦!我十分感激你,史匹德!”
就这样,没付一分钱房租,林肯和史匹德一起在店铺楼上同住了五年半。
威廉·伯特勒是林肯的另外一位好朋友,他不但提供林肯五年的伙食,而且还为他买过不少衣服。伯特勒并未明说要收多少钱,这完全是出于朋友间的友谊和帮助。林肯可能付过伯特勒一点钱,那是在他有经济能力的时候。
林肯认为,如果没有伯特勒和史匹德的援助,他的律师事业绝对不可能成功。林肯把这两个好朋友视为上帝的恩赐。
林肯与一位姓史都华的律师合作。大部分时间史都华都在关注政治,律师事务所的例行事务都由林肯负责,不过业务并不多。办公室内的陈设也有点寒酸:一张肮脏的床、一块野牛皮毯、一把椅子和一条长凳,还有一个书架,上边搁了几本法律书。
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头半年,只收了五笔律师费:一笔二元五角的、两笔五元的、一笔十元的,他们还收了一件大衣作酬劳。
玛丽·陶德(2)
林肯惨淡经营,心灰意冷。他想放弃法律改做木匠。一天,在春田镇的“佩吉·伊顿木匠店”前停留,林肯又回忆起在纽沙勒读法律时,曾想要抛下书本,去当铁匠。
在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非常孤独。有时在晚上,在史匹德店铺后面,偶尔会来几个议论政治的男子,他们算是林肯有限的交际圈了。他星期天很少上教堂,他觉得自己在春田镇幽雅的教堂里会很不自在。
在写给玛丽·欧文斯小姐的一封信中,林肯提到,在春田镇的第一年,只有一个女人曾和他说过话,他还说:“如果不是出于必要,她是不会跟我讲话的。”
不过到了1839年,林肯的处境有了起色。那一年,有个女人不但与他说话,而且还追求他; 最后嫁给了他。她的名字叫玛丽·陶德。
后来当有人问起,陶德这个姓氏为什么是这种拼法时,林肯回答得很幽默:“或许是因为上帝 (God) 只一个‘d’就够了,而陶德 (Todd) 家却需要两个‘d’的缘故吧!”
玛丽·陶德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曾祖父辈、祖父辈和叔伯舅公辈中,曾出过将军和州长。陶德家族的人爱夸耀他们家族的历史,说可以追溯到公元六世纪。玛丽曾在肯塔基州莱辛顿城一所法国学校念过书,这所学校是法国贵族维多丽·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与她丈夫办的。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他们为躲避断头台的铡刀,由巴黎逃到美国。于是在学校里,玛丽学了一口巴黎腔调的贵族法语,还学会了跳八人舞和塞加西亚圆圈舞,那是法国贵族们在凡尔赛宫里跳的舞。
玛丽心高气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她不仅坚信这一点,还喜欢在人前这样说。对于旁人的嘲笑,她毫不在意,这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玛丽的一个亲姐姐说她“爱炫耀、夸饰和权力”,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野心最大的一个”。
玛丽平时的脾气很暴躁,情绪上来时很难克制。1839年的一天,她和继母发生口角,忽然把门“砰”地一关,就跑到了嫁在春田镇的姐姐家住,一直没有回去过。
一个立志要嫁给未来的美国总统的人,到春田镇来住,她可算找对了地方。当时这个地处边疆草原的小镇,既没有石板车道、人行道,也没有电灯、下水道;猪在泥泞中打滚,牛群在镇上乱闯,牛粪猪粪散发着阵阵臭气。在当时,镇上的人口只有1500人。可这里却是美国政治的重镇:1839年,代表民主党北派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代表共和党的亚伯拉
罕·林肯都住在这里,而他们都是1860年的总统候选人。
这两人都结识了玛丽·陶德,并同时追求她,且两人都曾拥抱她。玛丽还说他们都曾经向她求婚。有人问:“您打算嫁给哪一位?”玛丽答道:“谁最有希望当总统,就嫁给谁。”
道格拉斯当时年仅26岁,且已经是国务卿,人称他“小巨人”。看来,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远比林肯光明。因此“最有可能当总统的那位”,实际上指的就是道格拉斯。而林肯,那时还是个穷律师,借住在史匹德店铺的楼上,连伙食都要朋友帮助。
即使在林肯当上总统的前两年,绝大多数美国人对林肯还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他曾跟最有势力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辩论过一番。而道格拉斯在林肯毫无声望的时候,就已是美国政坛上的重要人物了。
玛丽·陶德(3)
道格拉斯很善于跟女人打交道,他有一头卷曲而漂亮的头发,一副好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