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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爱走薄刃-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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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想,她便感到了悲哀与冷清,她这一生都是花红柳绿纸醉金迷过来的,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冷清。她不服老,她需要爱与被爱,在精神上,她离不得男子。
只有在男子迷恋爱慕的目光中,她才觉得自己是美的,是有着高不可攀的价值的。
金婉心休息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她没打算再去和春美算总账,至于春美的新朋友是谁,她也完全没有兴趣知道。春美从十三四岁起就开始交男朋友,做母亲的要是想一个一个的知道过来,那简直不必再做别的了,单是在家里记人名就够她忙的了。
她什么兴致都没了,拖着两条腿上楼回房——她刚进了屋子,门外走廊里就响起了咯噔咯噔的高跟鞋声,正是春美梳妆完毕,出门找她那些野男人去了。
春美是经常会对个什么人动心的,那心动得快,停得也快,所以她需得同时交好几个男朋友,才能让自己成天不那么闲得难受。这回离开了她熟悉的环境,到了这北方的都会,她立刻就感到了寂寞——在上海的时候。她第一次见识陆克渊这一款的叔叔,登时倾心,可是和叔叔相处久了,也有乏味之处。和她的男朋友们相比,陆克渊实在是太不摩登了,和她简直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行动也不够浪漫热情,居然从不曾将她抱到怀中强吻过,总而言之。有点没劲。
所以何养健出现得正好——首先,她没和这么高大威武的男子并肩走过,感觉十分新鲜;其次,何养健外表雄壮,内心却是个绅士,完全能听懂她嘴里蹦出的英文词儿;第三,在他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何养健就像抓小鸡似的把她拎起来摁在墙上狂吻了一通,吻得她面红耳赤披头散发,当场就想搬出去和他同居。然而何养健并没有要和她同居的意思,于是她对他爱而不得,就更爱了。
她来寻觅了何养健,何养健自然就得接待她,于是玉恒得了救——玉恒刚刚闯了个不大不小的祸,老妈子一眼没看住,他居然不声不响的溜到邻居家里,把人家刚刚睡着的小奶娃偷着抱走了。邻居媳妇心急如焚的在后院找到他时,他抱着那孩子来回走,正在自得其乐的给那孩子当妈。
邻居媳妇气愤愤的把自家奶娃娃抱了走,正巧何养健回了来,那媳妇便顺嘴又向他告了一状。何养健听了,也很后怕,并且认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了偷,长大了还了得?
于是他找来一把尺子,又在后院捉到了玉恒。蹲在玉恒面前,拉过他的一只小手,何养健正色告诉他:“偷东西是不对的,所以叔叔要惩罚你。”
说完这话,他对着玉恒的手心就抡起了尺子。玉恒猝不及防的挨了一下,疼得叫出了声音,而何养健用尺子一指他的鼻尖,又道:“不许哭。”
玉恒总怕他会不要自己,所以很听他的话。扁着小嘴含着眼泪,他当真是不敢大哭。而何养健铁石心肠,将一柄木尺挥得虎虎生风,打得劈啪作响,还没等他打够,前院老妈子赶了过来,告诉他“家里来了一位吉小姐”。
何养健一听这话,就攥着尺子站了起来。于是玉恒逃过一劫。把尺子递给老妈子,何养健掸了掸自己那一尘不染的长衫,然后迈步走去前院,看到了花枝招展的春美。
春美正在环顾何家的环境,感觉这房子院子太简陋寒酸,老妈子也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老”妈子,别说何养健没汽车,纵是有了汽车,这院子里也没有地方修建一座汽车房。住这种房子,真可怜,连汽车都没有,更可怜,偏偏他还那么的帅,越发的像是英雄落难。春美本来是没有闲情去救济落难英雄的,可何养健那天对她的一拎一亲实在是充满了男性的魅力,让她每次回想,都要腿软。
何养健倒是坦然的,对她说道:“密斯吉,请屋里坐。”
春美嘤咛一声,欣然应允。结果在她迈步进房不到三分钟,她就又被何养健拎起来了。
何养健是知道女人的美妙的,但是他也只领略过希灵一个人的身体。这两年他活得灰头土脸,早没了那些旖旎心思,但是最近他慢慢的还了阳,年纪摆在那里,他也有些蠢蠢欲动了。
正好,春美自己送上了门,而且自己还不必对她负责任。所以像和春美有仇似的,他三口两口,又把春美啃成了披头散发。
春美在他的大手之中辗转扭动,呻吟着娇喘不止,同时就感觉自己是真爱上这个男人了,这个男人才是真男人,和他一比,她先前的男朋友们全都显得女性化了。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二)

玉恒听见前院有女人说话的声音,以为是那个陌生的“妈妈”来了,吓得没敢乱动。蹲在原地静静的等了一会儿,他没等到叔叔叫自己过去见人,这才稍稍的放了心。
张着两只手站起身,他疼得直吸凉气。何养健根本不知道小孩子的皮肉会有多嫩,一顿尺子抽下去,当时看着没怎么样,现在那双手的掌心红肿起来,已经有了皮开肉绽的意思。忍痛慢慢的走到前院,他见正房的门窗都是紧闭,正要开口叫门,却又听见房内传出了哼哼唧唧和噼里啪啦的隐约响声。莫名其妙的听了一会儿,他没听明白。张开嘴又要叫门,结果没等他出声,房内的何养健忽然气喘吁吁的嘀咕了一句:“他妈的!”
这一句他听清楚了,他以为叔叔还在生气,所以吓得又逃回了后院去。在后院玩了一个多小时蚂蚁,他听到前院有了门响,这才悄悄的又走了回去——走到屋角停下来,他很谨慎的伸出一个脑袋,先往外窥视。
这一回,他看见了春美。
他不认识春美,乍一看到春美那一头卷发,他几乎以为看到了“妈妈”。但随即他又推翻了自己的结论。因为她整个人比“妈妈”大了一圈,卷发蓬着,显得头大如斗。叉着两条腿撇着八字脚,几步路让她走得跌跌撞撞,好像脚腕子没了骨头。
玉恒怕生,春美都走出大门了,他还怯怯的不大敢露面。等他鼓足勇气回了房时,他发现这不早不晚的,叔叔却是水淋淋光溜溜,正拧了毛巾在擦身。而何养健先不搭理玉恒,等到把自己擦洗干净了,又穿戴整齐了,他才拉过玉恒的小手看了看。又把玉恒抱起来,在堂屋里来回踱了几圈。
与此同时,春美偷偷溜回家中,进房之后她来不及干别的,先从抽屉深处找出一小袋药片,取出一片服了下去。
这是避孕药,她喜欢玩,可不想糊里糊涂的玩出小孩子来。
然后一闭眼睛躺到床上去,她只感觉神魂飘荡,整个人像是被威猛的密斯特何拆了一遍。
春美吃了药,又小睡了一觉。重新梳洗打扮之后,趁着金婉心不留意,她又跑了出去。
这一回,她又见了何养健,两人同去高级馆子吃大菜,又同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爱情电影。春美先前只是对他有些倾心。然而经了白天那一场死去活来的销魂之后,她感觉自己已经被他彻底的征服了。
爱情电影在半夜散了场,春美和何养健都没有回家,而是在饭店里开了房间。这一回双方都是有备而战,和白天那一场临时兴起的欢好相比,夜里的交火更加惊天动地。何养健一贯自律,自认为不应该“干”的时候,可以成年的打光棍,坚决不干;到了如今。可以“干”了,他也毫无保留,把自己那攒了若干年的弹药尽数发射向了春美。一时间房内砰砰啪啪,真有炮火纷飞之势,炸得春美又哭又笑,手舞足蹈。
待到二人精疲力尽的停战熄火了,已是凌晨时分。何养健小睡片刻便起了床,洗了个很透彻的热水澡后,他俯身在春美耳边说道:“我走了。”
春美闭着眼睛哼了一声,表示答应——不是她冷淡,是她实在累得一动都动不得了。
从这以后,春美就感觉自己是真爱上何养健了。
她是经常会爱上个什么人的,每次也都觉得自己是真爱,但是这回不一样,这一回是“真真爱”,她甚至觉得自己先前实在是太肤浅了,只注重男朋友的阶级与相貌,现在才明白,男朋友男朋友,最重要的是个“男”字。至于外在的物质,穷一点富一点有什么关系?横竖自己会有一笔丰厚的嫁妆,小夫妻靠着嫁妆,也够过好些年的舒服日子。
除了春美自己之外,再没有任何人瞧出她是找到了“真真爱”,金婉心只觉出这个浪蹄子最近浪得厉害,野猫叫春也懂个昼伏夜出,她可好,一天二十四小时,什么时候都不耽误她花枝招展的往外跑。
她要浪就让她浪去,她要是不浪,留在家里也碍金婉心的眼——撵她回上海,她又不肯。
于是在极其宽松的环境下,春美就这么毫无防备的陷入了爱河。
希灵对何养健与春美的关系了如指掌,何养健也愿意听听她的主意。
他看出来了,希灵是打算拿自己当枪,打入金家内部。自己没有凭白无故受她利用的道理,所以何养健开动脑筋,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重新考虑了一遍。
考虑的结果,是他突然的告诉希灵:“我要向吉春美求婚。”
希灵略一沉吟,然后笑了:“其实不应该是我感谢你,是你应该感谢我,给你介绍一位阔小姐做太太。”
何养健答道:“这本不是我娶妻的标准。”
希灵听出他是话里有话,所以冷笑了一声:“表哥,实不相瞒,我倒是觉得现在这个娶阔小姐攀高枝的你,比当初那个你,还更高尚一些。”
何养健答道:“高尚不高尚,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体面。过去的我,很体面。”
希灵说道:“我知道你怀念的不只是体面。表哥,我当初没有对你赶尽杀绝,现在还肯给你机会,只要你愿意,你是可以重新体面起来的。”
何养健盯着希灵:“是,我承认,我比白子灏幸运。”
希灵向他抿嘴一笑:“你和他,不一样。”
然后她做了个要告辞的姿态:“明天我会和陆克渊去北京玩几天,你抓紧时间吧!”
希灵回了家,开始很认真的指挥果子收拾行李。陆克渊也回了来,见了希灵那张张罗罗的活泼劲儿,他心里忽然感到了亲切与舒服。
他已经连着好几天没往金家去了,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忽然就不那么想去了,大概是他和金婉心那天被一起春美戳到了痛处,所以再见面就都有些讪讪的。眼看着希灵像只花蝴蝶一样在屋子里飞来飞去,脸上有红有白的娇嫩鲜艳,他就安安稳稳的坐了下来,心想自己这些天,究竟是在闹些什么呢?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三)

希灵和陆克渊到了西山,其实还没到天气凉的时候,哪座山头的树叶都没有红,但是陆克渊认为自己了解希灵的心思——他想希灵大概只是想找个机会,和自己独处几天而已。
他自己也很愿意,人在僻静的山间别墅中,心都澄明了,他暂时放下了外面的冗事,专心致志的只在这里过秋天,同时也暗暗提防着,因为知道自己不占理,一直在等着希灵向自己兴师问罪。
然而希灵每天就只是游山逛水,一点翻旧帐的意思都没有。她图漂亮,游山逛水的时候也依然穿着皮鞋。走着走着走累了,陆克渊就轻轻松松的把她背起来。那山路也有险的地段,希灵趴在他的背上,嗅着他的气息,心想他要是一个失脚跌成残废就好了,摔瘫痪了也行,摔傻了也行——怎么着都行,胳膊腿摔没了都行,只要留一口气、能活着就好。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了。但自己是不会嫌弃他的,他残就残,老就老。她不在乎,她还能赚了钱养活他。
可惜,他的身手相当不错,他也不老,他步伐矫健的趟过草丛,胆大包天,不怕虫也不怕蛇。他侧过脸对着希灵一笑,大眼睛还是相当的迷人。
对于这样的陆克渊,希灵想,自己就没办法了。
等到回了别墅,陆克渊坐着,很悠闲的用刀子给一只小白梨削皮。刀和枪一向都很听他的话,削好了的小白梨洁白光润。滴着梨汁。一言不发的把梨子给了希灵,陆克渊这才开始削自己的那一份。希灵站在一旁,小口小口的啃着梨,梨子很甜,但是她没有心软。
她知道陆克渊并不需要自己心软,陆克渊在享受金婉心的温存和春美的诱惑时,从未考虑过自己是会心硬、还是心软。既然他不考虑自己,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再考虑他了。
两人在山中相安无事的住了四五天,然后一团和气的回了天津。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她先去见了何养健,这一回她带着几分好奇,问何养健:“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何养健答道:“我没有向她求婚。”
希灵有些纳罕:“为什么?”
何养健一摇头,没有给出一句明确的答案。其实原因倒是很简单的——他之所以没有去向春美求婚,是因为他感觉春美像是快要向自己求婚了。他知道自己当年挺招女郎们的爱,但他一直以为女郎爱的是他的身份和地位;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除去身份地位不提。自己作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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