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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心底欢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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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楼前面的合欢树是什么时候种的?”他站在阳台上,看见那株合欢树,花期已过,绿荫清幽,炎夏里风姿绰约,不由令人想起满树繁花下她倾国倾城的一笑。
  “猜中了有奖。”何欢一挑眉。
  “什么奖?”石楠非常感兴趣。
  “吃shi。”何欢眉眼弯弯,说得一本正经,有板有眼。
  石楠被雷翻:“正经点儿!”
  “我从来没有不正经,真的。”仿佛要强调似的,她还有意挺了挺胸。
  他忽然就笑了:“你出生的时候?”
  “Bingo!”她打了个响指。“跟我走。”她回房间换了衣服跟梁诗语打了个招呼就带着他出门。
  她一路蹦蹦跳跳十分欢快,走到巷子里一家小店。黑色的招牌,赭黄色四个大字:五谷轮回。
  “老板,来二两狗屎,要棕灰色的,一两黑色羊粪,三两驼粪,两个驴粪蛋。”
  “好恶心,这是什么东西?”石楠捂鼻。
  “别装了,”何欢大笑,“吃了你就知道了,绝对美味!”
  侍者端上来他才看清,都是面包、糖豆和巧克力豆!
  “叫这种名字会有人来吃吗?食欲都没了。”
  “你不知道现在的人都贱得要命么,越恶心越想试试。”何欢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我之前也是因为打赌输了被带过来的,听到名字恶心得想吐,吃过了才发现美味得不得了。后来就上瘾了,隔段时间就会过来打打牙祭。”
  “平常你都跟何乐一起过来?”他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便也放开吃上了。
  “只带他来过一次。”
  “为什么?”他不能理解,这姐弟俩明明好得能穿一条裤子,难道口味差别就那么大?
  “他太事儿了,总觉得这个糖多那个有添加剂,不让吃这不让吃那的,实在让人受不了。你要是有一个比爹妈管得还多的兄弟也会崩溃的。”她撇着嘴诉苦,模样极是娇俏可爱,看得石楠心都要化成一滩水,人也有些怔怔;她却毫无所觉,吃得津津有味,最后一口还不忘舔舔手指,香尖小舌从唇缝和指尖露出一星半点,竟是清纯到极致的性感,娇而不媚,甜而不艳,像是可口的冰淇淋蛋糕,只尝一口,就足以征服全部味蕾。
  可她复又开口说了一句,这梦一般的场景便轰然倒塌:“不过南星哥还挺喜欢的。我以前都不知道,他竟然也喜欢吃甜食。终于找到共同的兴趣爱好了,哈哈,我一想起那个洁癖第一次进来时做贼一般的样子就觉得超级开心!——你不会告诉他我背地里喊他洁癖吧?”
  “不会。”他苦笑:有什么比自欺欺人更让人难过的呢?她明明知道。“你不是喜欢吃冰淇淋吗?徐家汇那边有家店里提供莫凡彼的冰淇淋,想不想去尝尝?”
  “真的?”她眼里都是熠熠的光,表情却是纠结于“去”与“不去”之间。
  “怎么,怕何乐知道?”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
  “嗯,一方面怕何乐怪我吃太多垃圾食品,另一方面觉得有点远,可能赶不回来陪我妈吃午饭了。”她抿着唇,犹豫不决,却又割舍不下。原来冰淇淋对她来说竟是这样大的诱惑,真是出乎他的意料。
  “我们可以叫上阿姨和何乐一起去那边吃饭,咱俩打前锋先去点好菜,顺便尝尝冰淇淋,那里边有几种口味的特别好吃,我上次尝过的几种里面,薄荷巧克力、玛奇朵咖啡、梦幻香草都非常不错,而且原料都是纯天然,香草也是马达加斯加原产,又没有添加剂,糖分也不多,想来何乐也不会怪你的。”他不禁暗自为自己的随机应变叫好,并且这一番说辞无懈可击,最终让小姑娘乖乖地跟着他上了车。
  梁诗语和何乐都没有反对,她把地址发给他们,说自己和石楠先过去点菜。
  “要不要把南星哥也叫上?”她边系安全带边扭头问,问完才觉不对,“算了,何乐又要不高兴了。”
  石楠眸中一黯,嘴边都挂满了无奈。
  她喜欢大口大口吃冰淇淋,仿佛只有那样才能带来极致的享受。“姜饼的味道好特别,我还喜欢这个朗姆葡萄。”她甜甜地笑,眼睛里都是餍足的快乐,“何乐要是知道我吃了这么多冰淇淋肯定要气死了。上次胃疼的时候他就骂过我了,再被他抓到估计一个星期都不要跟我说话。”
  他的心情很矛盾,看她快乐时格外满足,却又在听说因为吃多了冰淇淋会胃疼而暗自懊悔。许久,他拿起纸巾帮她擦了一下嘴边的残留:“那就每次少吃一点吧,这样才能多吃几次。”
  她笑得贼眉鼠眼:“何乐也这么说,可我一看到各种口味的就克制不住都想吃一遍。”
  石楠觉得身后气压有些低,似乎有人一直在看着他们。果然不一会儿便听到身侧有人走过来,阴阳怪气地叫了一声“学妹!”他回过头,一个男的正目光如炬盯着何欢,五官位置尚可,只是满脸的坑坑洼洼毁了原本还能看的脸,眼底有阴贽的影子,掩映在黑白分明的瞳孔和眼仁之中。这样一个矬男,凭什么用这种凶巴巴的口气对着他的小仙子讲话?
  是苍蝇,就该立马毫不犹豫果断拍死!
  但何欢明显让他失望,只见她一脸没骨气讨好的表情,眼睛弯了成乖猫咪,口气甜甜地说:“学长,真巧,你也在这里吃饭?有没有尝尝这里的冰淇淋?”
  石楠惊呆了:这种学长学妹的桥段不都应该是郎才女貌、青春阳光吗?怎么到了他们这儿,就变得这么怪异?怎么看他都不像良人!难道她有把柄在他手里?还是有求于他?她喜欢纪南星他还可以理解,若是喜欢这么一个人,他就真的受不了她的眼光了。可满大街恐龙配帅哥,美女与野兽,还是让他心内惶惶,不知所措。
  “我不喜欢吃冰淇淋。不过如果你邀请我的话,我也不介意尝一尝。”说着便拿起她手中的勺子快速挖了一块塞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挺甜的。”
  何欢的脸上却立马晴见多云,拉得老长,语气也变冷了:“学长以后开玩笑要注意分寸。服务员,麻烦再拿个勺子。”
  见她面色阴沉低了头不再理他,那男的也有些讪讪:“那先不打扰了,改天聊。”
  还没等他走远,石楠一拍桌:“真是有够贱的!”背影一滞,随即又走了出去。等他彻底消失,他才试探着问:“他谁呀,那么拽?”
作者有话要说:  

☆、流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王菲《流年》
  “一个神经病!”何欢愤愤地甩出一句,不想再提他。
  刚入学社团招新如火如荼,她去了解各个社团的情况,转了一圈,报了麦田剧社、现代舞协和美芹社,结果不知哪位把她的电话给了博雅学社。社长直接打电话叫她过来聊聊,她想婉拒,那边富有磁性的男生语气淡淡地说,过来看看再决定呗。
  社长其貌不扬,脸上坑坑洼洼,实在有损他高大挺拔的整体形象;不过讲起话来倒是一套一套,几句就说得她没了退路,从此在他手下打杂。后来她才知道,他们淡漠疏离的社长钱以琛同学,竟然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不但是本社社长,还是工管系学生会主席,学校文艺部部长。
  何欢一直觉得,文艺部长这种职位天生就该是女生的。这么一个糙爷们杵在那儿,真是一点儿文艺的感觉都没有。尽管不待见,但又不得不说,他组织活动能力相当不错,说话严谨,做事有条理,发号施令或身先士卒无不像模像样,有种天生的领导范儿。她从骨子里欣赏强者,喜欢好的东西,所以慢慢也就习惯了鞍前马后替他做事。
  有时忙得狠了,他也会略表歉意请她吃饭。
  “钱以琛,听起来很像科学家的名字。”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她终于憋不住讨论了他的名字。
  “是因为钱学森吗?”他的嘴边有一丝笑,并不明显,却足够借她个胆子开开玩笑了。
  “哈哈,可能吧。”她毫无形象地大笑,“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一样。”
  “是吗?在哪里?”他的表情里有灼灼的期待,整个身子都往前靠了半尺,压迫感袭来,她不由往后撤了撤身子以摆脱不适感:“我也不记得了,可能是比较相似的名字吧。名人或者朋友之类的。”
  “我以前学过芭蕾,你做过我两周舞伴。”他有些失望,朝后靠在椅背上,淡淡地笑。
  哦!终于想起来了!“你就是当年那个沉默寡言的美少年啊!”何欢啧啧,小时候那么清秀俊美的少年,如今竟长残了,可惜啊可惜。
  钱以琛小时候话不多,很内向。何欢做他舞伴的时候,总是滔滔不绝话唠一样得得个不停,说十句都换不来他一句回应,“谈话”往往到最后变成一个人的单口相声,她自言自语自娱自乐,他不闻不问不理不睬。这样的舞伴着实无趣,不过好在没过多久他就因为大跳舞跃伤了腿没再来了。新的舞伴是一个阳光男孩,不但爱笑而且特能说,跟何欢甚是臭味相投。两人一见面从吃了什么东西聊到看了什么电视剧,然后话题不重复地把漫画、公园、博物馆、动物园、植物园甚至《十万个为什么》都聊上一遍,过了休息时间练舞时还兴致不减,挨了老师好几次训。
  钱以琛本来深恨母亲从小把他当女孩养,总给他留长头发,穿得漂漂亮亮,还给他穿裙子,让他学跳舞。都已经初中了,还强逼他上芭蕾舞课。他故意摔断腿,就是为了反抗这种冷暴力管理。如愿以偿之后,却总是心内空空,若有所失。当他听到身旁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说长论短时,忽然意识到这种空虚竟然来自于对一个女孩子的想念。她皮肤光洁嫩滑,像一整块的水豆腐;头发黑亮柔软,微卷的弧度泛着动人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她的声音很好听,说起话来像倒豆子,噼哩啪啦一会儿就能说一堆。最动人的是那双眼睛,闪着猫眼石一般的光,一旦看到,就会让人挪不开眼。
  日思夜想关于她的种种,越想越焦灼,连往日觉得令人厌弃的芭蕾现在也美好得不像话,与她共舞的每一个场景,仿佛都镌刻了甜美的印记,最后简直忍不住想去看她的冲动。可是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再反悔又拉不下面子。他挣扎了好久,有一天终于控制不住想见她的欲望,在少年宫芭蕾舞教室附近徘徊了三个多小时,才在她下课的时间装作不经意地慢腾腾从门口经过。
  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活泼,扎着羊角辫,蹦蹦跳跳地走出来。与她肩并肩一起出来的是另一个男孩,两人有说有笑一直往前走,根本没注意到旁边恶狠狠瞪着他们的眼神。他一气之下再也没有找过她,但记忆里她的眼神却一直闪亮如星。
  再次相见,她拉着行李箱、扎着长马尾往报到处走,一路意气风发、笑意盈盈的模样吸引了一众男生的目光。钱以琛对着她微笑,她只当他是好色的登徒子,礼貌而疏离地弯了弯嘴角,笑得没有一点诚意。
  他能听到心里涌上来的喟叹:这样美好的女孩子,可惜却从来不肯多看他一眼。
  她总是忽略他,一次又一次。
  看到她在别的社团前咨询,兴致勃勃的样子,他嘴角浮起一抹笑,打电话给美芹社的负责人:“把何欢的联系方式发给我。”她的命脉他都知道。他知道她外公崇尚传统文化,也知道梁安其实是她双胞胎弟弟。“我给他起的名字,梁安,哈哈,好听吗?我外公姓梁,是中文系的教授,我们家其它孩子的名字都是他起的。”她曾得意地向他炫耀自己的“成果”,也讲她和弟弟之间的恩恩怨怨。可现在她竟对所有人说,那是她男朋友,这令他哭笑不得,又有些欣慰:好在她不是把被爱当成虚荣的人。
  工管系十月份组织了一次学术会议,他负责场务,何欢做志愿者。忙完坐下来,她翻看会议赠送的刊物资料。钱以琛看她盯着杂志封面的年度人物,嘴角微微勾起来,娇俏可爱,令人怦然心动,不由就想在她面前卖弄自己的见闻广博:“他可是华尔街投资界的名人,着名金融分析师,行业内的大师级的人物,咱们学校管院院长死缠烂打,磨破嘴皮人家才卖他面子,答应做管院的客座教授。上的课没几节,钱却拿得不少。金融系很多男生都以他为榜样,女生把他当偶像,还有把嫁给他当作终极梦想的。”
  何欢笑了,手指拂过封面,轻掸去落下的细尘。
  他如数家珍地讲关于那位成功人士的种种轶闻趣事,何欢听得津津有味。
  “他还特别幽默,”见她感兴趣,他讲得越发眉飞色舞,“有一次我们提问起财富的保值手段,有同学问他最有价值的财富是如何投资的,他竟然一脸认真地说,我最有价值的财富就是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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