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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医香门第-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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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别庄吧。
    别庄早己修缮完毕。
    只待你住进去。”
    别庄,云歌有瞬间的失神。
    提起别庄。其实算是她一件伤心事,因为他建别庄的最初目的,似乎是打算将她‘打入冷宫’的。虽然最终没有如他所愿。可她总是有几分不喜那地方的。
    与风景无关,只是不喜它最初存在的意义是,禁锢她。
    “云歌,我其实从未想过与你分离。最初建别庄,也许我是想你暂时住在那里,可后来我想通了。如果有可能,我不想和你分开哪怕片刻。
    别庄不会禁锢你。只会让你找到家的感觉。云歌,相信我。你不点头,我不会再提让你回锦阳之事,只是这里,我便是留下所有护卫,也是不放心的。尤其是长孙家也许与前朝皇族有关。
    我更不能让你留在这里了。你能明白我的心思吗?”
    她怎么可能不明白。
    如果长孙家真的是前朝皇族,而且真有复国之心。早晚会揭竿而起,到那时,她要如何?
    所以她该及早抽身。
    云歌有些心动了,现在可不是她一人了,如果她一人,自然是天大地大,哪里都可安身,可有女儿在身边,女儿还小,而且习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云歌没打算让女儿和她一起过漂泊不定的日子。
    而且诸葛翊的话,却是触到了她的心底。
    家,多温暖的字眼。她觉得自己好像很久都没有家了,不管是在开国候府还是在承元王府,便是自己的庄子,她也寻不出家的感觉。在这里,虽然长孙向凡待她如亲妹,可毕竟不是她的家。
    她更像是这里的客人。
    现在诸葛翊提到了家,云歌焉能不动心。
    她并不是个拖拉性子,心动便行动,于是她果断点头。“好,我和思儿去别庄,至于回不会锦阳?何时回?如何回?你且不得干涉。”云歌话说的明白,诸葛翊想了想,也果断的点了头。总是一步步离他近了,这也是好的。
    既然决定了,云歌决定打铁趁热,把女儿交给诸葛翊,决定去将决定告诉长孙向凡。
    对长孙向凡,云歌心里其实是颇矛盾的。
    他初时的确对她怀有某些目的,可自始至终,他却从未真的伤她分毫。可她又是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人,虽然不至于与他交恶,可再想若无其事的把他当兄长是没有可能了。
    这次她决定离开,于他来说,也算是个解脱吧。
    她总觉得这次与他族中长老结怨之事,皆是因她而起。如果她离开了,便是族中再来生事,他也能放开手脚了。不管最终是和是分,总是不必再顾忌她了。
    自然,云歌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其实是自私的,就好像做了坏事,拍拍屁~股便闪人了。可是……想到女儿,云歌只能压下心头的歉意。
    长孙向凡似乎知道她会来,一早吩咐将她直接带到书房。
    云歌来长孙向凡书房的机会却是不多。
    这里是他与心腹讨论机密之事之地。便是他从未反感她来,可她有自知之名,如果不是必要,绝不踏足这里。
    这是她的原则,也许在长孙向凡心中,却是她终究和他生份,所以不愿过多知道他的事。
    不管他如何想的,终究,她要离去了。
    云歌将来意讲明,长孙向凡听完稍有些失神……终究,留她不住啊。
    “真的决定要离开庄子。你现在可是妙手山庄的活招牌,你若离开了,我这庄子可就彻底冷清了。”长孙向凡尽量玩笑般的道,他知道留不住她的,只是,能多留一天也好啊。
    他知道她身份败露那一刻,他便己彻底失去将她留在身边的机会。
    只是,这离别来的这样早,这样突然。
    “长孙……我……”
    “好了,你不必说了,你不找我,我也正打算找你商量呢。这庄子你再留下去,己然不安全了。我的家主……颇有几分无理,他们见二长老和三老老旷日未归,自然会再派人来打探。
    你再留下,我不敢保证能护你周全,所以你此时离开也好。
    诸葛翊的护卫我是亲眼见过的,那可各个以一敌十。有他们在你身边护着,我也放心。
    你就算离开了,也永远是长孙家的小姐。云歌,我也永远是你的兄长。”
    终究,不舍得她为难。
    如果有人问他,明云歌到底哪里好?值得他用一切来换。是的,一切,她背弃了家族,放弃了母亲,为了她,几乎赌上了一切。其实,他真的答不出。
    也许世上便是有这么一个人。你说不出她哪里好,可为了她,却宁愿舍弃一切,只为看她展颜。
    他相信,诸葛翊同他有着一样的心思。
    有些时候,他觉得自己和诸葛翊简直是同病相连的难兄难弟,因为他们心里都装着同一个女人。差别在于,他比他好运,诸葛翊能拥有她,而他,除了能当她的兄长,这辈子,再不能奢求。
    “我们都离开了。若是你的主家来人为难你,你打算怎么应对?”
    “应对什么?让他们在庄子随便搜好了,找不到人,他们还能将庄子铲平?不妨事的,总归是一家人,他们不会赶尽杀绝的。”长孙向凡毫不在乎的道。
    云歌觉得长孙向凡这话说的太过轻巧了,可一时也找不出理由反驳。
    她想想也是,终究是一家人,难不成他们还能对自家之人出手。
    只是,怕是长孙向凡还是会受些牵连的。云歌觉得心里颇为不是滋味。
    她觉得自己真是个灾星。不管谁碰到她,都一身霉运。
    “云歌,不必一副要哭的样子,让诸葛翊看到,以为我欺负你了。我可不想因为这么个蹩脚的借口和他大打出手。
    就是要打,也得寻个像样的借口啊。
    例如……
    你打算留下,我倒可以为此和他拼上一拼。”
    “……长孙,你又乱说。”
    云歌哭笑不得的敛了脸上忧思,终是被长孙向凡几句话逗得破涕为笑。见云歌笑了,长孙向凡脸上也露出淡淡笑意。
    不管将来如何,至少,此时,此刻,她在他面前展颜,这便很好了。
    他一世亲缘浅薄,唯有母亲待他亲近些。便是他的亲父,看他也不过像看个工具。如果他有用些,他或许多看他一眼,如果他无用,他甚至懒得在他身上浪费目光。
    是云歌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是有血有肉有情的人。
    这一年来,其实他过的很快乐。便是与她聚少离多,他知道,不管他何时回来,家里总有个人在等候他。
    这种感觉,让他觉得温暖。所以他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便是放开她……让她毫无顾虑的,离去。

  ☆、二百五十二章 梦魇 

二百五十二章 梦魇 
    突然的要离开,云歌心中不由得生出几分不舍来。她在这里足足生活了一年余,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了如执掌,这里的人待她也渐渐从初来的生疏到恭敬。
    还有长孙向凡,她总觉得他还是有事瞒着她的。那种直觉随着他的话越发的强烈起来。“长孙,你是不是还有事瞒着我?而且你刚刚说长孙家主不会为难你,是不是在敷衍我?”
    “云歌,我姓长孙,身子里留着长孙家的血,难不成,他们还会对我赶尽杀绝。你且放心离开,你走后,我会放二长老和三长老回主家,他们寻不到你,这事也便算了。
    其实便是寻到你,也不会改变什么。
    所谓沧海桑田,改变的又何止一点,根本早己变得面目全非,长孙家的族人只是闭关造车太久了,也是时候让他们认清现状了。”长孙向凡后面的话,云歌并不十分懂,可也大概明白长孙向凡是不赞同主家的安排的,不管他的族要想要做什么。
    云歌点点头,话说到这份上,其实也没什么好交待的了。
    也许是离开在即吧。云歌总觉得自己这次一走,也许以后再难有机会与他见面了,终究,他待她很好,就像她心中所想,便是亲兄妹也不过如此了。
    “我暂时没有回锦阳的打算,想先在别庄安置下来。看看锦阳的局势……”
    “恩,这样也好,你回锦阳,我心中总归觉得不妥。先不说死而复生会不会合不合适,便是我带你出来时你那般模样,我也不希望你再次回到那伤心地。”长孙向凡衷心的说道,云歌能听出他话语中并未掺假。不由得重重点头。
    “还有啊,你与诸葛翊,我确是没什么立场说什么。只是……朝堂险恶。尔虞我诈。须让他小心提防……
    我自然不是担心他,我是担心你。他好,你才会好,他好,你才不会哭鼻子。
    云歌,你不必在我面前掩饰。一年多了。你从未忘记过他,哪怕一天。所以你们两个最终还是在一起,我是一早便想过的。你也不必觉得抱歉。
    对你好。是我甘愿的事。放你离开,也是我甘愿的……只要你好好的,我便是远在天边,心里也会觉得安慰。”
    这番话说出,云歌不由得红了眼睛。她总觉得是自己的命不好,所以总是磨难不断,其实在这磨难中。一直都有人伴在她左右……
    “长孙……”
    “好了,不必再说什么了,什么时候走,东西收拾的如何了?让水灵跟着你吧。水灵心细,有她在你身边照顾我才能更放心些。”
    云歌点头。
    这才起身离去,直到云歌出了院子。他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形。他才自嘲的笑笑。刚才对云歌说的话,自然是为了安抚她。
    长孙家族真的不会追究他的背叛?
    便是连他自己也是不相信的。长孙家族什么都有,有银子,有势力,可唯独少了一样,那便是,情。
    情这东西,所有长孙家的人都是欠缺的。
    以前他也是没有的,只是现在……长孙向凡再次笑笑,随后转身回了屋子。不管如何,他终究有一次,毫不犹豫的保护了她。
    ……
    回到自己的院子,云歌情绪不免有些低落,诸葛翊看在眼中,却没有说什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不在的时候,长孙向凡确实对云歌颇多照顾,也是他于危难之机救云歌出水火。
    按理,他是该谢他的。
    也便因为他对云歌有情,而且始终未曾害过云歌,所以便是长孙家族诸多疑点,他也从未对长孙向凡另眼相看。只是自家的女人,为了旁的男人一脸落寞,总归会让生为男人的他觉得颜面无光。
    所以他趁机提出要来云歌院中一同陪女儿,云歌失神间也便应了。待她反应过来,他己将行理搬到了她院中,而且堂而皇之的占了她的房间。对此,他给的官方解释是他马上便要与女儿分开了。
    这一分时间不定,也许下次再见女儿,这小丫头都不认识他了。
    所以他拜托云歌可怜可怜他这个当爹的心情。又说这小东西自幼被他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总之,云歌最终败下阵来,也便这么默许了他的登堂入室。
    水灵一边着手收拾着厢房,一边撇嘴。
    原先她觉得这诸葛公子长的便跟个仙人似的,周身那是仙气蒸腾。他那样的人,理应高高在上,不沾世俗之事的。此时她才知道,原来那周身仙气也是骗人的。
    那人哪里不沾世俗之气。那明明是红尘里打过滚的。
    便那么强取豪夺的占了她的地界。
    没错,占了她的地界。
    她是服侍云歌的,理应陪侍在云歌身边,可云歌不喜欢她夜里在身旁服侍,于是她便在屈就在外间软榻上。
    虽然她多数时候睡的死,便是自家姑娘夜里招呼,她也十有八九听不到。可那软榻上她的地界啊。为什么这诸葛公子来后,二话不说便占了,以至她得移居到厢房来。
    还有小小姐,多可爱的娃啊。
    她住在外间,能哄小小姐入睡,还能多看几眼娃。现在倒好,她被驱逐出主屋了。
    她的隔壁住的便是春桃了。
    她总觉得那春桃有些古里古怪的,按理说与自家小姐相认,该是件多大喜事啊,可她从春桃脸上可看不出喜色,反而总是望着小小姐发呆,而且小小姐与云歌亲近之时,水灵觉得春桃脸上总有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总之,那种感觉让她不舒服。
    也许搬来厢房的唯一好处便是能就近监视那个春桃。以防她做出对小姐不利之事,这样一想,水灵又快乐起来。
    主屋,外间。
    赶走了水灵,诸葛翊嫌弃的看着软榻。
    其实,他更想栖身的地方是内室,是云歌的床。可是,云歌小脸绷的紧紧的,摆明没打算邀他同床共枕。他也知道见好便要收,如果惹毛了她,也许连这院子他都迈不进一步。
    只是想到女儿可以被她抱在怀里,娇声软语的哄。而他,便要睡在奴婢睡的软榻上挨过慢慢长夜,他便觉得肝疼。
    用过晚膳,云歌抱着女儿直接进了内室。
    便把他这么晾在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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