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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香港娱乐圈大写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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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强盗。李翰祥在改编剧本时,将她的身份由女强盗改为戏班里的女东家,她性情粗暴,外形风骚,但内心非常善良。这个角色由李丽华饰演,其他主要演员有罗维、葛兰、金链和洪波等。
  邵氏父子公司的老板邵屯人看了《雪里红》,十分满意,便与李翰祥签了八年编导合约。
  从1956年进入邵氏公司,到1963年,这八年中,李翰祥共导演了19部影片,其中多数是喜剧片,但最能展示他的艺术才华的则是历史古装片。
  李翰祥进入“邵氏”后,编导的第一部电影是《水仙》,原名叫《海茫茫》,是根据小说《伶仃洋恩仇记》改编的,但没有一炮打响,接下来拍了10多部低成本的喜剧片,比如《黄花闺女》、《给我一个吻》、《丹凤街》、《窈窕淑女》、《全家福》等,总体而言是成绩平平。使李翰祥名气骤升的,是邵氏公司给了他导演大型宫闱歌唱片《貂蝉》的机会。
  当时,邵逸夫已从新加坡来到香港,向二哥邵屯人买下清水湾220号地段的地皮,正式挂出了“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的招牌,并开始“邵氏影城”的大规模建设。李翰祥对中国古代的民间传说兴趣极浓,早在邵屯人手下就提出过拍古装片的构想,但邵屯人认为观众不喜欢古装片,并且服装、布景、道具都要重新制作,花钱不讨好,李翰祥只好作罢。
  1957年,上海电影制片厂的黄梅戏舞台艺术片《天仙配》(石挥导演、严凤英主演,1955年出品)到香港九龙的新华戏院上映,大受当地观众欢迎。李翰祥以此为例,说服邵逸夫投资古装片。于是,一个名叫高立的编剧拿出了《貂蝉》的剧本。邵逸夫看了剧本非常高兴,决定也采用黄梅戏曲调,并决定这部影片用彩色片制作,由李翰祥担任导演。
  李翰祥领命之后,选定林黛饰演貂蝉,男主角是赵雷。《貂蝉》的布景师是陈其锐,他是电影界的老行尊,拍过许多古装片,但搞彩色古装片这还是头一次。当时胶片还是以人工方式加彩。陈其锐对李翰祥说:“中国的大红大绿太刺眼,咱们都改用淡紫色好了,淡雅一点,也文静一点。”所以,后来这部影片中的布景,除了屋柱是红色之外,门窗等处一律是淡紫色。服装则完全是京剧舞台上的样式,给片中男主人公吕布设计的那套盔甲,全是用陆军军服上的铜扣子钉出来的。在今天的观众看来,《貂蝉》也许是一部并不怎么出色的电影,但在当时却极为轰动。
  1958年,在马尼拉举行的第5届亚洲影展上,《貂蝉》获得五项大奖,其中李翰祥获最佳导演奖,林黛获最佳女主角奖,另外获得最佳编剧、最佳音乐、最佳剪辑奖,只有一项最佳故事片奖,被“电懋”的影片《四千金》夺走。
  《貂蝉》这部电影不仅使邵逸夫在香港掘得第一桶金,也使李翰祥成了“邵氏兄弟公司”的王牌导演。特别是从这部电影开始,掀起了香港影坛20年的争拍黄梅调影片的热潮。
  《貂蝉》打响之后,李翰祥牛气冲天,不少影片公司都企图以高价将他挖走。李翰祥也屡屡动心,无奈他被与“邵氏”签下的8年合约捆绑得无法挪窝。李翰祥后来曾回忆说:“我那时才30岁,8年一点都不觉得长。老实讲,不要说8年,就是80年我都签。那年头,只要有人肯出钱叫我做导演,怎么说怎么行。‘邵氏’合约内容,一向都写得相当刻板,后来更是变本加厉,30多条都是为公司说话的。如果你是个捧不红的刘阿斗,他随便举出任何一条,就可以说你违反合约,连大信封都不用给一个,就把你炒了。相反,假如你走红,那合约上的每一条都是齐天大圣的紧箍咒,你越跳越蹦,脑袋就越紧越疼。”
  这次跳槽未成,尽管预示了李翰祥将与邵逸夫不欢而散,但他当时也无可奈何。他积极地调整自我,希望借助邵逸夫的财势,进一步丰满自己的羽翼。接着,又拍了一部黄梅调古装片《江山美人》,剧本是根据明朝武宗皇帝朱厚照与梅龙镇民女李凤姐的风流韵事改编的。女主角依然选定林黛。《江山美人》上映后,一个星期收入超过40万港元,刷新了“邵氏”的票房纪录。在吉隆坡举行的第6届亚洲影展上,《江山美人》获得最佳影片奖。
  连续两次在亚洲影展拿大奖,使李翰祥产生了冲出亚洲,要到欧洲去拿奖的想法。为此,他根据《聊斋·聂小倩》改编成电影《倩女幽魂》,在邵逸夫的支持下拍完后,又满怀信心地邀邵逸夫一道,兴冲冲地飞往法国南部著名的影城戛纳参赛。
  戛纳电影节一年举行一次,历史悠久,影响很大,它与意大利的威尼斯电影节、德国的柏林电影节并称为欧洲三大国际电影节。但《倩女幽魂》在当年度的戛纳电影节上,一个奖项也没拿到,虽然它也创造了一项纪录——即它是第一部参加戛纳电影节的中国电影。该片不仅没有获奖,市场反应也极差,上映时影院门可罗雀。李翰祥一下子跌入事业的低谷。
  《倩女幽魂》惨败,李翰祥不服气,于是再拍电影《后门》。这部电影是根据同名中篇小说改编的,女主角由当时已离开影坛十几年的胡蝶担任。《后门》故事简单朴实,主要写一对作家夫妇收养邻居的小女孩,有了感情之后,小女孩却被她的母亲领了回去。当时正开始风行彩色电影,但李翰祥从剧情出发,抓住人们的怀旧心理,决定采用黑白胶片拍摄。结果使这部影片在1960年的第7届亚洲影展上,获得最佳影片奖。接着,李翰祥又先后拍了《杨贵妃》、《王昭君》、《武则天》、《倾国倾城》、《千娇百媚》、《不了情》等影片,其中,《千娇百媚》和《不了情》又连续把林黛推上第8届和第9届亚洲影后的宝座。
  从1958年到1976年,仅在亚洲影展上,“邵氏”的电影共获得大小奖46项,这主要是首席导演李翰祥的功劳。但是另一方面,李翰祥也使“邵氏”电影陷入了票房危机,这可能是他相对较多地强调了影片的艺术性。1963年初,经邵老板同意,决定投拍古装片《梁山伯与祝英台》。李翰祥选定“无名小卒”凌波主演梁山伯一角,祝英台的饰演者仍为当红女星乐蒂。
  凌波是女性,由她反串男主角。该片依然采用黄梅戏曲调。《梁山伯与祝英台》上映之后,将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打得无影无息,一时间,香港所有戏院清一色放映此片。此片推入台湾,在台北创下了三家戏院连映62天、观众72万人次、票房84万新台币的空前纪录,据说有一位老太太看了144场。
  同年,在第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评选中,《梁山伯与祝英台》囊括了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最佳剪辑、最佳音乐和最佳演员特别奖。另外在第10届亚洲影展上,该片获得最佳彩色摄影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录音奖和最佳美术奖。此片还一举捧红了凌波。
  当时影坛流传着这种神话,只要李翰祥看中谁,谁就会成为大红大紫的明星,当然仅仅限于女角。当年的李翰祥确实有点像如今内地的张艺谋。
  当时李翰祥周围不知有多少急待一步登天的青春少女。李翰祥更是春风得意,认为自己翅膀已经长硬,特别是他在台湾掀起了黄梅调古装片的浪潮,觉得自己有本钱拓展生存空间了,于是决定与邵逸夫摊牌。他认为自己在邵氏公司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决意自组人马,另立山头,过一把老板瘾。但他并没有向邵老板讨价还价的意思。
  邵逸夫认为,李翰祥怎么说也是“邵氏”一手扶植起来的,翅膀硬了就要飞走,心里自然有气,因此没有出面挽留。他当时的心腹红人邹文怀倒是多番劝阻,但也于事无补。
  1963年下半年,李翰祥正式离开邵氏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了自任老板的国联影业公司。与邵逸夫矛盾激化的原因,是李翰祥试图向“邵氏”挖角,拉走红影星凌波。凌波是李翰祥发掘并捧红的,心存感激,因此私下与李翰祥的“国联”签了约。邵逸夫得知后大为光火,立即实施反击,让手下人做凌波的工作,最终使她毁约,一心一意效力“邵氏”。
  邵逸夫一不做二不休,一份状纸把李翰祥告上公堂,追究他单方面撕毁与“邵氏”早期签定的八年合同。
  一场官司下来,法庭判李翰祥赔偿“邵氏”损失30万港元。不过这笔钱后来是由邵氏的对头、“国泰”的老板陆运涛代为支付的。除了罚款之外,法庭还下达禁制令,判李翰祥不得在香港从事电影工作。
  李翰祥本来准备租用片场在香港拍戏,但“邵氏”雇来私人侦探,每天守在大门口,等着拍李翰祥的照片,准备以此进一步追究李翰祥违反法庭禁制令。就这样,李翰祥被逼得无计可施,最后决定远走台湾。1963年9月,李翰祥和朱牧等人由香港飞到台湾。他租下台北市泉州街1号铁路饭店,以香港国联外景队的名义招聘演职人员。
  李翰祥创立“国联”,八年中共拍摄电影20多部,其中,他本人执导了8部。主要功绩,首先在于他开创了台湾民营公司大规模拍片的先河,直接带动了制片业的蓬勃发展。“国联”影响较大的影片,如根据京剧改编的《状元及第》,是1964年台北十大卖座影片的第一名。特别是1965年、1966年拍摄的彩色宽银幕巨片《西施》(上、下集,与台湾制片厂合作,江青、赵雷主演),布景宏伟壮观,服装华丽,道具精致,是当时台湾的空前大制作。该片获第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的最佳剧情片奖,李翰祥本人获最佳导演奖,同时,还获得最佳男主角、最佳彩色摄影和最佳彩色美术设计奖。
  “国联”时期,李翰祥捧红的明星也为数不少,比如被称为“国联五凤”的江青、汪玲、钮方雨、李登惠、甄珍便是代表,其中,甄珍还曾因主演他执导的《缉萦》,荣获1971年举行的第17届亚洲影展的最佳女主角。
  在台湾拍片期间,李翰祥与著名作家李敖有过一段特殊的交往。据说李敖极不喜欢李翰祥的电影,或者说只要听见他的影片中的音乐就讨厌,因此李敖几乎不看他的电影。李翰祥知道后吃惊地问:“李敖你这种朋友怎么能交!你不看朋友拍的电影!”李敖说:“现在你知道如何维持友谊了吧?最好你也别看我的书!”
  但是李敖后来给李翰祥帮了一回大忙。那是1969年,李翰祥的国联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债务越滚越大。债主是台湾的联邦公司,因为“国联”的影片由“联邦”负责发行,但“联邦”发行每部“国联”的影片,都没有向“国联”结账付款,而李翰祥要不断开拍新片,所以只好先向“联邦”举债。最后“联邦”反倒公开指责李翰祥欠债不还,制造有损李翰祥声誉的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李敖挺身而出,为李翰祥打抱不平。李敖在报纸上登出一份启事,历数联邦公司七大违约事实,驳斥“联邦”对李翰祥的恶意攻击。
  在台湾,李翰祥不仅在经济上遭到对手的打击,而且在政治上也遭到台湾当局的围剿。1970年8月31日,台湾官方授意出版的“大盗演李翰祥专辑”,列举了李翰祥八大罪状:一、辱骂政府勾结文星李敖:二、翻版中共影片隔海对唱;三、港台走私兼营春宫电影;四、不贴印花逃漏税金千万;五、负债千万依然挥霍无度;六、香港购买二栋豪华公寓;七、却向政府求援巨款养债;八、有关机关包庇不法特权。
  有趣的是,台湾当局还于1970年7月公布了一名姓刘的国民党员的检举信,该信中说:“李翰祥不仅联络‘文星’人物,安插‘文星’干部,推行‘文星’思想,且发现李思想不纯,行为不正,人格卑鄙,品德低下,专以香港侨民特殊身份,诈骗政府,诈骗同业,将资金转入香港,将债台筑于台湾……李翰祥在思想上素有共匪毒素,由来已久,过去所导《七仙女》、《状元及第》,目前所导《四季花开》(《花为媒》),均为共匪极力提倡之地方戏曲,其原声带系由香港某公司购回台湾,翻版重拍,与共匪隔海对唱,无异直接推行共匪文宣政策。”检举信中还说:“近一年来,李翰祥与李敖每晚见面餐叙,均以骂社会、骂党国、骂领袖为话题,并推崇李敖,说老头(指蒋介石)过去不用张学良所以大陆失守,现在不用李敖,台湾一定垮台等语。”最后,还造谣说李翰祥为李敖走私了秘密文件到海外。
  这以后,李敖被捕了,李翰祥家中也被秘密装上窃听器,并多次被台湾警方传讯。遭受一系列迫害之后,李翰祥对台湾当局冷了心,后来离开台湾再也不想返回。
  事实上,李翰祥在台湾“国联”期间,有几部片子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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