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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骑士的沙丘-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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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华德坚决地回答:“不!这是我的兄弟,我不能舍弃它,你们别管我!” 
突然有人递给霍华德一面下端超长的盾牌,费隆对罗杰和斯芬克两个人吼道:“你们管人家干什么!”他示意霍华德比比盾牌的长度,说:“来,放在髋部,盾牌护得很严的。” 

“咦?”罗杰大叫,“不可能!小心,这么温柔,他变态了,很可能是同性恋……呃!” 
费隆冲过来一脚将他踹倒。 
罗杰倒在地上嗤嗤地笑,眼睛倒着从马厩门口望出去,看见米尔西在磨刀,磨了一把又是一把。很多骑士坐在一边的墙角聊天,把刀剑插在地上,等着让他磨。 
“有怪僻的人们到死也不肯放弃吧?所以才会称为是怪癖……” 
※※※ 
天亮了。 
血色的清晨,似乎连朝霞也知道今天的残酷,那么早就红艳艳地挂在天空。鼓槌在战鼓上敲响了第一下,接着又是一下,渐渐把人的心也拉紧了。接着,弓箭毫不吝惜地洒向天空,野蛮人的军队也呐喊着潮水一般涌来…… 

三千重甲骑兵整整齐齐地站在紧急突袭的传送魔法阵上,那是城里惟一的广场,建设的时候就已经富有深意。它的砖用不同花色巧妙地堆砌成了光神普休斯光芒万丈的图案,使魔法师的消耗可以降低很多。在城外三里有一个和它完全相同的传送阵,深深埋在土里,在这之前除了城主没有人知道位置。 

在超乎预料的敌军兵力面前,传送阵失去了奇袭的意义——正好在战场中央,被敌人的营地包围着。那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杀出大概五里路才能到达野蛮人之王的营帐,那是一个凶多吉少的任务,但是国王骑士们说:“我们的马好,我们的剑利!”他们的铠甲五颜六色,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很多阵营,所以他们用红色的丝巾绑在左臂上作为敢死队战友的标志。 

若能生还,那标志将飘扬在故乡的大街小巷,每一块价值千金…… 
“敬礼!”一队圣殿骑士走了过来,向他们致意。 
“很遗憾我们没有机会参加这次任务,我们负责断后,但是生还的可能性还是比你们高一些。” 
祭祀们也频频点头:“别管是不是什么圣徒了,如果你们死了,我们一定会隆重祈祷的。” 
“没错!”圣殿骑士们补充说,“若一起死了,记得抱住我们的灵魂,我们拉也要把你们拉上去。” 
“谢啦!能不能说点儿吉利话?”罗杰哭笑不得,这么真挚的话语也始终让人无法高兴,“走吧,不然我要拥抱你们,身上沾了大便,你们的圣洁程度就要打折扣了。” 

渐渐地,撤退的撤退,断后的断后,除了发动传送魔法阵的几个魔法师之外,从广场上看不到什么人来往了。 
前线的厮杀声震耳欲聋地传过来,战鼓也停了,大概敲鼓的人在用锤子敲爬上来的野蛮人的头吧?罗杰似乎看见一个野蛮人用力扒着墙垛,单手一挥拎住鼓手的衣襟扔下城去,鼓手大叔惨叫着坠落,下面是无数的血盆大口…… 

“我就不能想点别的?鼓手大叔和我又没有仇!”罗杰添了舔嘴唇,阻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快点儿开始吧,等待才让人发疯!”一边的魔法师似乎看穿他的心思一般向他微笑,罗杰白人家一眼,心道:“看什么,反正不是你去死。” 

渐渐地,战场的厮杀声不再刺耳,只有寂静,远离战场的寂静,会让人焦急得发狂的寂静。很多人闭上了眼睛养神,嘴唇微微抖动,似乎在试着从未做过的祈祷。 
突然,喧闹起来了,焦糊的气味随风飘来,弓箭手们带着被火烤的气息和空空如也的箭壶,提着长弓排队跑过,接着是祭祀和魔法师。一个军官向这边打了手势,人人的心肝都在紧张地乱跳。 

魔法师们念些什么没有人去注意,骑士们戴好头盔,拉紧带子,拿好武器,等待着眼前的景物变成可以砍杀的目标。他们一再叮嘱自己:“往前冲!千万不要停!”他们看看自己的手心是不是会有汗水影响握紧武器,因此紧张地最后一次在衣服上最后擦抹,有皮手套的则摩擦剑柄顺便活动着关节,生怕晨露也会使铁关节生锈。 

魔法阵亮起来了,他们合上面甲,举起手中的武器,只剩下一件事可做了——杀! 
※※※ 
列诺得力并没有急于离开,他站在城堡的顶楼望着远方,城墙下面冲天的火光偶尔会影响他的视线,但他只是凝望着,直到那遥远的传送地亮起魔法的光辉,一阵骚动如同波浪般在野蛮人密密麻麻的部队中间传开。 

他的护卫们再次提醒他:“大人,必须得走了。” 
利诺得力点点头,最后凝望了一眼国王的骑士们。他看不见那里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知道会发生什么。他的一生,经历了无数的大小战斗,得到无数的荣耀,但是意外地,他很想亲眼看看那里发生了什么,只可惜这样想的时候,他已经老了。 

“我相信你们!国王的骑士们!” 
利诺得力披上斗篷,走下了楼梯。城墙下的干尸和油料比什么魔法都管用,那火墙会一直燃烧到他们从容撤退。城门就要被攻破了,野蛮人会从那里鱼贯而入,圣殿骑士和断后的士兵们在等着他们。他们会进行整天的巷战,直到人类失去优势。然后,人类就剩下最后的防线反扑…… 

最好不要那样!列诺得力希望敢死队的骑士们能够创造他默默许下的奇迹,那个他一厢情愿的奇迹。 
会有奇迹吗? 
野蛮人疯狂了。他们不习惯过分依赖视力,但是他们仍然很强壮。他们确实为那四溢的领导人气味所困惑,但是当利刃划破他们的胸膛肚腹,他们仍然会吼叫着杀过来。 

“不要被冲散!” 
费隆一马当先,他是整个重甲骑士编队的冲锋头,他的特制铠甲是世界上最坚固的辟水勾陈甲,连同奔雷驹在内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挥舞着开山大斧,怒吼着把所有挡路的人劈倒。一个高大巨人拎着大棒出现在眼前,奔雷驹雷霆般横冲直撞,嘶叫着人立而起。费隆的大斧劈在巨人脑门上,奔雷驹踏倒尸体继续前进。 

杀,杀,标枪迎面飞来,在盾牌和胸铠上叮当作响。那不过是一场雨——血雨、箭雨,和普通的雨都没有什么分别。一声闷哼,标枪插进面甲,一个骑士倒下了。马失前蹄的时候,另一个骑士倒下了。那都无所谓,骑士敢死队仍然在前进着,他们催动马匹,拼命控制着前进和挥舞长剑的频率。若那频率失去控制,落单的骑士脱离了大队,便是生命终结的时刻了。 

有没有听说过盯着血看时间太长眼睛会发红?有没有听说没有脑袋的骑士仍会拎着宝剑骑马向前?当战马悲鸣着倒在地上的时候,骑士只能眼望着队伍离自己远去。他仍然要厮杀,直到生命终结,不过在此之前,他抽空刺穿了爱马的心脏,然后他大吼,任凭武器在铠甲上折断,跑过去和敌人抱在一起…… 

“我们已经死了多少人?”罗杰没有时间看,因为他似乎永远没有机会回头,他抽出一支箭,从他前面的战友肩膀上射出去,射进五十步外一个野蛮人巫祭刚刚张开的嘴里。他连发五箭,就有五个巫祭倒下。他不敢低头,只能用手摸摸箭壶里剩下的箭支。他带了十个箭壶,但是他不知道够不够用,所以他还带了一把短刀,但是他希望别落到那份上。 

一队高大的野蛮人骆驼骑兵一字排开拦在前面,他们迎头冲来了!费隆知道自己是关键,他咬牙猛冲过去,他是刀锋,如果他的马停了,整个队形就乱了。他要拼着硬挨一记!罗杰的箭帮他干扰了对手的攻势,他嘴上不说,但是心存感激。他任凭对手的大锤砸在自己的肩膀上,大吼着一斧把对方劈落。 

那一击在他的肩上弹起来,费隆觉得肩窝疼得要命。要不是这副铠甲异常坚固,巨大的反弹力使对手失去平衡,他很难顺利将对手劈倒。他身边的骑士们帮他将豁口顶住,费隆恢复了速度,带领队伍冲破了封锁。但是眼前除了敌人还是敌人,费隆已经麻木了,他不再去想什么时候能结束,只知道挥动他的大斧。 

斯芬克头一回忘记了钱袋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发现自己落单了。当这个不妙的念头刚刚在心底升起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一个帐篷拦在面前,斯芬克心中燃起一丝希望。他策马狂奔,大叫着用长剑划过敌人的眼睛,他的马被人拉住后腿生生拽倒,而他的身体已经滚入营帐。 

帐篷突然倒了,几个人在里面扭动着,然后只剩下一副铠甲留在那里。野蛮人相互抱怨着帮助自己的首领从那里爬出来,看看是不是有人还躲在下面,没有注意到一位穿着紧身装束的矮小的首领急匆匆地走了。 

脱得快就是逃命的关键。斯芬克有一个化妆易容的绝技,他早就注意到有的野蛮人和他身材差不多,爱穿简单的紧身装束,脸上涂抹竖纹油彩。在穿铠甲之前,他就已经化好妆,帮自己找了两颗大牙塞在嘴唇下含着,穿了和野蛮人相近的贴身衣服,为自己做了最坏的准备。 

“嗯嗯,还好我先天条件好,皮肤黑,体毛丰富……” 
斯芬克趁着混乱朝着大队的方向拼命追赶,还捡了一匹马。他涂在腋下的山洞之王粪便发出了让野蛮人信任的气味,一路之上通行无阻。他又不敢太过嚣张,暗自苦笑:“不会追上大队的时候被自己人一刀砍死吧?”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底升起,“也许我有机会……” 

罗杰犹豫了,他长这么大很少犹豫,但是现在犹豫了。他已经扔掉了九个箭壶,如果再将这一壶射完的话……突然间,他看见一排野蛮人巫祭一起举起手杖,他没办法多想,狂叫着将一把箭连珠撒出,依旧晚了一步。 

几个冲到他们面前的野蛮人的身体突然爆开了,血肉夹带着一股腥臭扑鼻而来。费隆首当其冲,一声惨叫捂着眼睛跌落马下。他的一只眼睛疼痛难忍,刚刚站起来就被后面的马匹撞倒,十几个人和他同时落马,一起惨叫着在地上翻滚。 

费隆抬起头,看见自己的马匹已经疯了,那股腥臭让他眩晕,但是疼痛瞬间便已经变成麻木。他摊开捂着眼睛的手掌,发现自己的眼珠腐烂得掉了出来,那种恐惧让他发狂。他捡起大斧疯狂地挥舞了一阵,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营帐似乎与众不同。那高大的营房统统都在五米以上,一座红色的主营巨大如同宫殿,镶满了图腾雕塑和兽皮装饰。 

“到了!”费隆知道他们已经来到目的地了,那种欣喜让他从狂乱中恢复了理智,“没错,就是这里,带着铁盒子的基本上都是那些家伙的样子,野蛮人的王就在这里!” 

他恶狠狠地瞪着一只眼睛一步步朝前走去。他的战友们已经失去了阵形,和高大的山洞巨人们僵持在前面苦战着。费隆看见侧面有一个较小的辕门,他摇晃着,向那边走去。 

“那些混蛋的首领会是什么样子?戴着王冠吗?不长头发的种族戴着也不好看。”费隆正想着,一个巨大的绿色巨人挡在了眼前,山洞族就是这副丑样子,狼牙棒也这么难看。费隆很奇怪自己不去砍人家却在品头论足,或许根本就来不及。那简陋如同钉头锤的巨大树干将他拦腰打得飞了出去,撞倒了很多追在后面的野蛮人。 

“我不想死在这里。”费隆看到因为气味而困惑的敌人围着他欲斩又停,不禁好笑。他想趁机再杀一个,但是大斧已经脱手不见了。他惋惜地伸开四肢,等待被杀。或许会有人接近他,给他杀死的机会。 

来了,真的有一个带着獠牙的野蛮人扑上来,掐他的脖子,象【炫|书|网】征性地敲他的头。他想把对方掐死,但是突然发现那张脸在对他挤眼睛。 
“斯芬克?”费隆怀疑自己眼花,但是他决定装死。他再次摊开四肢,舒舒服服闭上了眼。有人拖着他的一条腿把他往前拉,停了停,又继续移动。他闭着眼睛想些惨痛的事情,免得因为斯芬克的样子笑出声音来。“喔,斯芬克个子一般,力气却不小啊!” 

斯芬克相中了和费隆相同的那条路,费隆很奇怪他能通行无阻地拉着自己往前走,突然一只巨大的脚踩在他身上,然后又移开了。费隆悄悄眯起眼睛,发现斯芬克拿着那个小铁盒和巨大的山洞巨人对视,那巨人“哇哇”几声,斯芬克也不说话,只是盯着对方的眼睛,对方突然就安静了,任由他们通过,隐约之间似乎在发呆。 

“原来他不但会易容,还会催眠?哪儿学来的?怪不得他偷钱包从来没有被抓过。”费隆觉得这样很神奇,他什么都不用做,斯芬克拖着他从侧面进了敌人的营区,周围人慌马乱,竟然没有人理他们,都急着拦阻大队的骑士们去了。 

突然一个躯体被人打得横飞,落在他旁边,脊椎也折了。那头盔掉落的时候,一双眼睛正好和费隆对在一起,是他同班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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