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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林语堂散文-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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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选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而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日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的讨论国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对于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姓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宣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记春园琐事
  我未到浙西以前,尚是乍寒乍暖时候,及天目回来,已是满园春色了。篱间阶上,有春的踪影,窗前檐下,有春的淑气,“桃含可怜紫,柳发断肠青”,树上枝头,红苞绿叶,恍惚受过春的抚摩温存,都在由凉冬惊醒起来,教人几乎认不得。所以我虽未见春之来临,我已知春到园中了。几颗玫瑰花上,有一种蚜虫,像嫩叶一样青葱,都占满了枝头,时时跳动。地下的蚯蚓,也在翻攒园土,滚出一堆一堆的小泥丘。连一些已经砍落,截成一二尺长小段,堆在墙角的杨树枝,由于雨后平空添出绿叶来,教人诧异。现在恍惚又过数星期,晴日时候,已可看见地上的叶影在阳光中波动。这是久久不曾入目的奇景,也正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时节。
  但是园中人物,却又是另一般光景。人与动物,都感觉春色恼人意味,而不自在起来。不知这是否所谓伤春的愁绪,但是又想不到别种名词。春色确是恼人的。我知这有些不合理。但假定我是乡间牧童,那必不会纳闷,或者全家上下主仆,都可骑在牛背放牛,也必不至于烦躁。但是我们是居在城中,城市总是令人愁。我想“愁”字总是不大好,或者西人所谓“春疟”,表示人心之烦恼不安,较近似之。这种的不安,上自人类,下至动物,都是一样的,连我的狗阿杂也在内。我自己倒不怎样,因为我刚自徽州医好了“春疟”回来,但我曾在厨夫面前,夸赞屯溪风景。厨夫偏是徽州人,春来触动故乡情,又听我指天画地的赞叹,而事实上他须天天在提菜篮,切萝卜,洗碗碟,怎禁得他不有几分伤春意味?我的佣人阿经,是一位壮大的江北乡人,他天天在擦地板,揩椅桌,寄邮信,倒茶水,所以他也甚不自在。此外有厨夫的妻周妈——周妈是一位极规矩极勤劳的妇人,一天在洗衣烫衣,靠她两只放过的小脚不停的走动,却不多言语,说话声音是低微的,有笑时,也是乡女天真的笑,毫无城市妇女妖媚态——凡中国传统中妇人的美德,她都有了。只有她不纳闷,不烦躁,因为她有中国人知足常乐的心地,既然置身于小园宅,叶儿是那样青,树儿是那样密,风儿是那样凉,她已经很知足了。但是我总有点不平。她男人以前常拿她的工钱去赌,并且曾把她打得一脸紫黑,后来大家劝他,我立了一条“家法”,才不敢再这样蛮横。他老是不肯带她外出,所以周妈一年到头总居在家中。
  但是我是在讲“春疟”。年青的厨夫,所来有点不耐烦,小菜越来越坏了,吃过饭,杯盘都交给周妈去洗,他便可早早悄悄的外出了。更奇的是,有一天,阿经忽然也来告半天假。这倒出我意外。阿经向来不告假的。我曾许他,每月告假休息一天,但是他未告过假。但是这一天,他说“乡下有人来,须去商量要事”。我知道他也染上“春疟”了。我说:“你去吧!但不要去和同乡商量什么要事。还是到大世界或新世界去走一遭,或立在黄浦滩上看看河水吧。”我露齿而笑,阿经心里也许明白我明白他的意思。
  阿经正在告假外游时,却另有人在告假常来我家中走动。这是某书局送信的小孩。这小孩久已不来了,因为天天送稿送信,已换了一位大人。现在却似乎非由小孩来不可,就是没有稿件,清样,他也必来走一遭,或者来传一句话,或者来送一本杂志。我明白,他是住在杨树浦街上,所看见的只是人家屋瓦,墙壁,灰泥,垃圾桶,水门汀,周围左右一点也没有绿叶。是的,绿叶有时会由石缝长出,却永不会由水门汀裂缝出来的。现在世界,又没有放小店员去进香或上坟的通例。所以他非来我这边不可,一来又是徘徊不去,因为春已在我的园中,虽然是小小的园中。自然他不是来行春,他不过是来“送信”而已。
  人以外,动物也正在发春疟,我的家狗阿杂向来是独身主义者,若在平日,住在家中,他倒也甚觉安闲自在。我永不放他出去,因为他没有挂工部局的狗领,我又不善学西人拉着他兜风去,觉得有碍观瞻。但是现在不行,我的园地太小了,委实太小了;骨头怎样多,他还是不满意。我明白:他要一个她,不管是环肥燕瘦,只要是个她便好了。但是这倒把我难住了。所以他也在发愁。
  不但此也,小屋上的鸽子也演出一幕的悲剧。本来我们租来这所房子时,宅中有七八只鸽子,是以前的房客留下的。现只剩了一对小夫妇,在小屋上建设他们快乐小家庭。他们原打算要生男育女养一小家儿女起来,但是总不成功。因为小鸽出世经旬,未学走先学飞,因而每每跌死。那对少年夫妇歇在对过檐上眨眼儿悲悼的神情,才叫人难受。这回却似乎不同,聊有成功之希望了。因为小鸽已经长得有半斤重,又会跑到窗外,环观这偌大世界,并且已会扇几下翅膀儿。但是有一天阿经忽然喊着说:“小鸽死了!”轰动了全家人等出来围问。这小鸽怎样死的呢?阿经亲眼看见他滚在地上而死。这条命案非我运用点福尔摩斯的本领查不出来。
  我走上摸这死鸽项下的食囊。以前他的食囊总是非常饱满的,此刻却是空无一物。窠上尚有两枚鸽蛋。那只母鸽坐在窠中又在孵卵。
  “你近来看见那只公的没有?”我盘问起来。
  “有好几天不见了。”阿经说。
  “最后一次看见是在何时?”
  “是上礼拜三看见的。”
  “唔!”我点首。
  “你看见母鸽出来觅食没有?”
  “母鸽不大出来。”
  “唔!”我说。
  我断定这是一桩遗弃妻子的案件。就是“春疟”作祟。小鸽确系饿死无疑。母鸽既然在孵卵,自然不能离巢觅食。“薄幸郎!”我慨叹的说。
  现在丈夫外逃,小儿又死,母鸽也没心情孵卵了。这小家庭是已经破裂了。母鸽零丁孤独的歇在对过檐上片刻,顾盼她以前快乐的小家庭一回,便不顾那巢中的蛋,腾翼一飞,不知去向了。我想她以后再也不敢相信公鸽子的话了。
  买鸟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自然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可是要是你对他们谈到爱狗的事,他们便会问你道,“你讲甚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生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抚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太做的《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by Axel Munthe)的时候。
  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个部分,当真的感动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它,我几乎希望即时有一只猎狗来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受他一时文字的魔力罢了,现在离当初读门太的书的时候将近两年了,而那种对狗友的一点风雅豪情也早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种的大狗(St。 Bern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庵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邪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她,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查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
  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你们假装爱畜生。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生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抚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贝’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听,”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生,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插嘴说。“我之所以恶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生,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生,安分的畜生。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抚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好好地叫人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以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的一切举动。我真宁可死而不情愿学许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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