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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暗黑社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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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组长面色铁青,低著头并不理我,归霖竞见状,连忙冲进组长室来打圆场:“无厘头,你先别气,我们组长他也有破案压力…这案子你跑了一年多,一直悬而未破,你应该最了解啊…”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李组长有限期破案的压力?但是就是因为上级施压,所以往往会有逼供、刑求的事情发生,造成不少冤狱!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几年前台中一桩流浪汉对五岁女孩性侵害的案件,女孩子被竹条硬插入下体,造成大量出血,连小肠都被刺穿,更令人发指的是:就算治愈后,小女孩不但失去了小肠帮助其吸收,就连生育能力也被剥夺!
  惨案发生后,社会大众为之震惊!对于这种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凶嫌同声谴责!也要求台中警方限期破案……在舆论的压力下,没有几天,果真捉到一名流浪汉。当地居民指证历历,说他时常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也传出他曾对当地社区小女孩有性骚扰的说法,在逮捕后,案发当天的行踪他也交代不清,因此警方便认定他就是那名人神共愤的性侵害主嫌!
  原先这件案子因为年代稍远而被人遗忘,直到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小小的新闻,才让我再度回忆起当年骇人听闻的性侵害案。出现了相当戏剧化的结果:“数年前对小女孩性侵害的凶嫌谢××,被高等法院以『证据不足』而无罪开释,检察官认为:现场找到的凶器竹棍上并无谢嫌的指纹,而谢嫌也没有性侵害的动机,因此以『证据不足』而释放…”
  当时在警方不眠不休的缉捕下,到头来支持警方的证据,居然只剩下凶嫌的自白书和笔录,任何人都知道:嫌犯的自白书,是绝对不能视为凶嫌犯罪的证明!这也让台中警方相当颜面无光。因为如果警方有所谓的严刑逼供,所产生的笔录自然绝非凶嫌自发所为。
  在这里,我又不免再想起多年前,在美国相当著名的“辛普森案”,一名横跨美式足球和影剧圈的OJ辛普森,被指控杀害前妻和男友,而他在被警方追捕的过程中,所有逃亡的影像都被电视台以直升机凌空追踪方式现场完全直播,而且警方也在他驾车逃亡的车上,发现他前妻的血迹,因此认定辛普森有杀妻之重嫌。
  不过,享誉国际的法医李昌松却发现:在辛普森车上所发现的血迹,是事后再“洒”上去的,这论点是源起于死者在被害时,受重物敲击所喷洒出来的血渍各不相同,而座位上的血渍和以往经验所呈现出来的“效果”截然不同,在辩护律师的追查下,才赫然发现警方在事后的确有动过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OJ辛普森被无罪开释。帮他辩护的日籍律师在大胜后接受媒体的采访时,一名记者问了他一条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律师,你觉得辛普森有没有杀人?”
  这名律师十分冷淡,却又机智的回答:“我从来都没有说他没有杀人,我只强调:『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
  就是这句:“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因此辛普森在受害家属的咒骂声中被无罪释放。这与我以往帮助刑事局或市刑大的情况是一样的:我的“通灵能力”只能帮他们找到一些表面上“看不到”的蛛丝蚂迹,而真正破案线索和关键,还是得靠办案人员抽丝剥茧方能找到凶嫌犯案的“铁证”!
  我的愤怒并没有让李组长有任何回应,他只是挥了挥手表示不愿再说,事实上我知道他的压力真的很大,大到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瞌眼…但这并不能表示他们可以栽赃:邵文杰就是“留头魔”的凶手!
  “鬼灵精”连拖带请的把盛怒的我拉了出去,把李组长的门给关上。我知道,就算平日我们的交情再好,在他的属下面前这么不给他面子也是我的不对,我对在场所有员警点头说了声:“歹势!太大声了。”就和“鬼灵精”悻悻然地一起走出了中山分局。
  坐在咖啡厅里,归霖竞点了根烟,语带诚恳的对我说:“『无厘头』,我说你啊,跑新闻也跑了这么多年,你也该了解我们警方的苦处啊…『留头魔』这件案子不破,我们一天吃不下饭,睡不了觉。上头在盯,下面在看,再说这案子又荒诞无稽到了离谱的程度…说句不中听的,就连平常无所不能的你也束手无策…”
  听到归霖竞这么讲,我忍不住为我刚才的冲动开始后悔;人嘛,活著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倘若一个刑事组组长,连续有七、八个人死在自己的辖区内而无法破案,面子上的确挂不住。而好不容易现在有个破案的线索:有个黑道分子用极为类似的手法杀了人,而他的姓名和长相也都查获,就算他不是真正的“留头魔”,先将他缉捕归案后再追查也并无不妥。
  我心下颇为歉然。就在我懊恼不已的同时,“鬼灵精”的手机响了:
  “喂,我是鬼灵精,嗯…是,组长。喔!找到两只手和两只脚罗?在哪儿?三重台北桥…胡适公园…阳明山公墓?…呵呵…放在台北市四周喔!了不起!组长,记得要做DNA比对喔…拜!”
  “喂!”“鬼灵精”推了我一把:“沈森的四肢都找到了!再加上头,现在还差身体,不过出现也是迟早的事,要不要过去?石法医也会去喔!”我点了点头,拎了袋子就和他一起走了。
  第三章
  “无厘头我跟你说喔,这整件案子我都觉得有点古怪耶。”在前往阳明山公墓的路上,归霖竞提出他的疑点:
  “第一,沈森的头在信义路公墓上找到的隔一天上午,就有人打电话来密报,说他知道这件案子是谁做的,而且他也怀疑这件案子和之前的『留头魔』血案有关。”
  听他这么说,我也楞了一下: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归霖竞又说:“再来呢,这个人不留电话,不留姓名,他只说:这件事和三重『天台帮』的老大胡哲庆有关,叫我们去找他。”
  密报后当天晚上,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组员归霖竞会同三重分局局长王庆隆、刑事组组长刘令芳四人,就出现在“天台帮”老大胡哲庆的家中,胡哲庆听到李英才的来意后,连忙摇摇手说:
  “哪有这样的事?分尸案和我怎么会有关系?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哪!”说完,胡哲庆点了根烟,态度优閒的陷在沙发里。
  李英才和王庆隆两人对看了一眼,王庆隆使了个眼色,刘令芳马上发难:“喂,庆仔,别说些五四三的!上个星期四,你们『天台帮』和三重『重新帮』在『东方幻影』地下PUB为了贩卖摇头丸、争地盘大打出手,你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吗?”
  “哎哟,刘组长哪…”胡哲庆上身往前,一面回话,一面弹去烟灰:“我个人呢,是绝对禁止底下的人贩卖什么摇头丸啦,什么大麻啦,这些是违法的嘛?现在黑道啊,已经不能再做这些为非做歹的事了,现在的黑道啊,得要朝企业化来经营罗…”
  刘令芳也不是省油的灯,双腿一翘,放在造型典雅的大理石桌上:“喂,我说庆仔,线人就说这个分尸案的杀人凶手和你有关,你是不是知道什么?我告诉你喔,如果你不说,我天天抄你那几间PUB,十点一次,十二点一次,两点再给你抄一次!只要有未成年的在其中,或是有人在卖禁葯…就叫你关门大吉,别以为我不敢!”
  胡哲庆马上心虚的转头看了看王庆隆,王庆隆头甩一边装做没听见。他又把眼光瞄向李英才,只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向两道金光般直刺向他!胡哲庆见没办法再混过了,双手一拍,躺回他那义大利全皮黑色沙发里:“好啦好啦,坦白说,沈森和我是有些过节啦,虽然说我个人是很『堵烂』他,但是…”
  他站了起来,把烟熄了,在客厅里晃了一圈后,缓缓的说:“我是和底下的人说过,不准贩毒,也不准卖摇头丸,也不可以…对沈森这个『婊啦仔』有任何不当举动…但是有些事情老大可以忍,底下的人不能忍啊?你们知道沈森这混蛋对我女儿做什么样的事吗?”
  在听完胡哲庆语带感性、哽咽的叙述后,李英才站了起来:“庆老大,你说的话我相信你!我也是有女儿的人,我知道一个父亲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忍不住。我不管你倒底有没有唆使你的手下去砍沈森,但是线报说的很明白:你知道是谁干这件事的,对不对!”
  “给我一个名字!庆老大,我阿才就不来烦你!”李英才个头不高,不过声音雄厚,语调坚定,任谁也不敢小觑。
  胡哲庆看了看众人,其余三人也全站了起来。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唉,要瞒也瞒不了各位,我是有和一位小弟说过啦…”接著他走到他那豪华气派的办公桌旁,打开抽屉,拿出张照片:“就是他,邵文杰,我是和他提过我女儿的事啦,谁知道他会这么冲动呢…当我知道沈森被人砍了,我马上打手机给他,没想到这混蛋怎么找都找不著……我这儿刚好有张他和我的合照,你们要,就拿去吧!”
  王庆隆伸手拿了,转交给李英才:“你说他叫什么名字?”
  胡哲庆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著:“他叫:邵。文。杰!”
  在描述完当天他们和胡哲庆见面的经过后,归霖竞转过头,一脸狐疑的来反问我:“你能想像吗?这个『天台帮』老大居然连照片都准备好了…你说,这是不是有点诡异啊?”
  我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的确有点不寻常。这摆明了就是准备好让你们过去拿的…那个『报马仔』的电话是谁接的?”
  “是一个执班员警说的,他说对方说的很快,好像急著要投胎,一讲完就挂电话,连他想说声谢谢都来不及哩!”归霖竞笑著说。
  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胡哲庆所使出的一招——“借刀杀人”。单纯的以为可能只是有人知情密报,而胡哲庆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乾脆交出人来免得惹上麻烦。车子一路开到了天母的阳明医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批媒体记者、SNG车都早已集合在阳明医院门口等待消息。
  炎热的七月,硕大的太阳好像卯起来瞎晒一样,晒的在场的每个记者,不论文字、摄影个个晕头转向、满身大汗,女记者还好,可以穿著短裙、无袖上衣,还可以撑把洋伞,在阴暗处避暑;男记者就不同了,文字记者得要四处张望,采访对象,摄影记者就得站在高处,深怕自己错过任何一个精采镜头,回去不但要被文字记者念,连上司也会给一顿排头。
  检警单位有时候态度真的很奇怪:说好上午十点相验尸体,却往往下午两点多人才会过来。有时是声东击西,不让媒体采访;有时却是故做玄虚,好像在找个良辰吉时才想出现。不过这回“留头魔”的案子实在闹的太凶,再加上沈森的分尸命案,早已炒的沸沸扬扬、社会人心惶惶,大概没有几家媒体敢“独漏”吧?
  下了车,沿路就和几家熟悉的媒体打招呼。不少媒体记者已经抢好了背景,占了个“最佳角度”,等著做SNG现场连线,十一点一到,所有的SNG车开始运作,各家新闻台的整点新闻也立即播放,尽管每家媒体的说词、语调、重点、心态各不相同,但他们却做同样的事:各家的新闻头条全是沈森的分尸命案!
  “记者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天母的阳明医院地下室,两天前发生在台北市的沈森分尸命案,在警方的追查下已经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和其他的四肢,不过死者的身体并没有找到。法医和检察官即将来到阳明医院做戡验的动作……我们现在可以看到(镜头转向一台缓缓驰来的九人巴士上),一台九人巴士已经抵达现场了,(紧接著画面上出现九人巴士车身上的字样:台北市刑警大队)据了解,这台九人巴士上面坐著呢,就是国内相当知名的石景城法医,另一位则是侦办此案的黄欣桦检察官,两位都曾参与轰动去年和今年『留头魔』杀人事件…,最后一位是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
  “石法医,你要不要发表一下您的意见?”一名先挤到九人巴门旁的女记者首先发问。
  “检察官,这件案子究竟和『留头魔』的命案有没有关系?”另一名男记者也将手上的麦克风硬塞到众多包围住的媒体记者之前。
  当这台九人巴士尚未抵达阳明医院时,早有两辆警车在前开道,同时下来五、六位员警,一下子就将这些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层层隔开,三个人面无表情的走出了九人巴,从后门直接进到了地下室戡验尸体。
  刚刚争先恐后、热闹非凡的媒体记者,没一会就回复早先的平静,开始磕牙打屁。
  对我而言,我不太喜欢来医院。因为来这儿我的“灵动”感应特别多。医院什么最多?无非是病人和死人!就算我站在医院对面的树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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