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情寐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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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温柔地说:“你没有做梦啦。”
指指他自己:“我的名字,叫作光行。”
“我很喜欢跳舞,最近又有点儿爱调酒,不过我最擅长的,是在时间里面走来走去,看来看去,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从前以后这种概念。”
“我偶尔也把人和人做的各种事情,在时间里送来送去,不过你不要告诉别人啦,我很挑客人的。”
“永远,对我来说,就是当下。”
“反过来说也成立哦,嘿,是不是好有哲理呢?”
我有点儿听不懂。
“早知道真应该去多读点儿书。”
“或者,如果Bingo在这里就好了。”
“他理科出身的,一定可以指出你这番话里有多少有悖物理科学的谬论!”
光行很迷惘地说:“什么是物理?”
趁他发蒙这一秒,我一个箭步绕过他,抓起那把裁纸刀,手起刀落,割在手指上。
好痛。
只不过割了一个小小的口子,鲜血流出来旋即又凝结了。
但是新鲜热辣,真的很疼啊。
我想应该可以醒过来了吧,造反啊,哪里有做梦还痛成这样的?
举头一望,大事不好。
酒保——还是光行——还是光溜溜、灰蒙蒙地在我对面,若无其事,跳着他自创的踢踏舞。
迎上我恐惧的眼神,他笑笑:“想明白了吗?”
不需要知道我的答案,他径自伸手过来牵着我,往门口走去。
我兀自挣扎,不肯信。
再来一刀可能就醒了吧,不行的话多几刀也无所谓。
全身刻上伤痕都行,只要能够挣脱噩梦。
我要醒过来,从这个没有Bingo存在的世界,用尽全力地逃出去。
但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挣不开光行的手。
他拉着我,打开门。
万千道强烈的光芒射进来,我身不由己地闭上眼睛。
这是什么?正午的太阳吧。
非常非常亮的,非常非常热的,正午的太阳。
汗流浃背,站在街道边心急如焚的我。
十米开外是Bingo的车。
我茫然地望着。
“妈的又做起梦来了?人家没时间啊,我还赶着去死呢。”
有人回答我:“不是。”
“酒保?呃?光行?你在哪里?”
他就在我的身边。
隐隐约约地,飘荡着,节奏豪迈狂野。“这是土风舞噢?你的爱好真广泛。”
他嘻嘻笑,很开心的样子,点点头:“我就喜欢对跳舞识货的人啊。”
然后指指那辆已经快要靠近我身边的车:“这是你四年前,遇到你男朋友的那一天。”
他眨眨眼:“不要上车哦。”
我下意识地反问一句:“不上车?”
“不要上车啦。”光行轻松愉快地跟我聊天,“你十几分钟之后就可以打到车,面试虽然迟到,不过还是得到了工作,再过几年,大概会和某一个同事结婚,周末的时候去酒吧跳跳舞很开心的。”
“就是普通的漂亮女孩子会有的那种人生,又平淡又安全的。”
这时候车子靠近了。
停下。
我蓦然慌乱起来,想抓住光行,他却飘来飘去很不实在,肯定没有漂亮女孩子想嫁给你吧,朋友?
我想问:“那……我还会认识Bingo吗?”
“那一段狠狠的、彻头彻尾燃烧到末日般的爱情,还存在吗?”
光行笑起来:“不要那么贪心啦,一切重新开始的话,不好的没有了,好的当然也没有了啊。”
如果宁愿不曾拥有是你的愿望,不上那辆车就马上实现了。
车窗摇下了。
Bingo对我探出头来,他要说出那句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台词了。
光行热情洋溢地鼓励着我:“让他滚!有多远滚多远!我挺你!”
“嘿,小姐,给我五十块,你爱去哪里都可以哦。”
我定定地看着他,英俊的轮廓,黑眉毛,软软的耳垂,嘴唇有点儿干,他老是说男子汉大丈夫涂润唇膏太娘了,而且会粘杯子,很讨厌。
喉咙忽然就哽住了。
所经历过最好的时光,是他带给我的啊。
尽管最悲伤的也是因为同一个人而降临。
快乐也好,悲伤也好,我那么痛快地爱过。置生死于度外,虽千万人吾往矣。
深深地爱过,就像烟火升起于半空,璀璨了长夜无穷的暗淡,将一个普通人漫长平凡的生命,打磨成值得永远珍藏并流传的珠宝,在老去时,死去时,心怀满足,青春不曾枉费。
久久不答话,Bingo也没有把车开走。
他微笑地看着我,像是知道我在经历什么样的挣扎。
像是在等我决定彼此的命运。
是再次融汇,还是永远错开?
眼泪一颗颗流下脸颊,砸在衣襟上,簌簌有声。
想起从前去跳舞,疲倦至极时他会说:“如果回到中世纪,我就是你的骑士嘛,皇后娘娘,不要玩了,让我们离开夜店的黑暗回家呼呼吧。”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Bingo,我能不能当你的女骑士,把你从黑暗中带出来?我会护在你的身前,打败围困你的魔鬼,亲爱的我们回家去,种茄子和玫瑰。
我伸出手,拉住车门。
光行停下舞步,咬着他缥缈的手指,有一点点忧伤。
终于说:“去吧。”
这就是你的选择。
一切在心坎中透亮之后做出的选择。
我吐出一口气,上车,对Bingo腼腆地一笑:“谢谢你。”
他眨眨眼,这时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很勤快地拿一块抹布,擦擦擦。
和他有过的一切记忆,悲欢离合,次第都被擦掉了。
像潮水漫过沙滩上的贝壳。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唯一留下我此刻怦然心动。
拉安全带的时候,车窗边吹过微风,树荫摇曳着漏下阳光,斑驳中一条影子跳跳舞舞地晃过去。
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努力哦。”
我用力点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自言自语地说:“嗯,不会再后悔了。”
绝不会再后悔了。
我们都曾误交匪类
文/蔡布布
一、解救失恋青年
我不是一个浮夸的人,只是被爱情袭击时就会患上热昏症,智商变得接近于零。
我想他是一个设计师,品位一定很独到,会欣赏我鬼斧神工的造型,结果他两股战战,像被踩了氧气管子:“其实我是一个传统的人,我的女神是邓丽君!”
说完他甩脚逃生,帽子都甩飞,丢盔弃甲了一路。我捡起帽子,像花痴捡起水晶鞋。
两个月前,我新开的小书店要装修,辗转请到他。设计界的翘楚刚下飞机就带着旅途的风沙和迷雾向我扑来,那种自由流放的气质瞬间击中了我。从读书时起我质朴的心灵就对艺术家高山仰止了。
可惜艺术家大多命运多舛。凡·高爱上一个姑娘,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姑娘开玩笑说左耳,凡·高立刻手起刀落。两个月的相处中,诸如此类的故事听他讲了许多,原来戕害自我一直是艺术家的通行病症,真是让人耳不忍闻。
有次我们喝酒,他突然迎风泪崩,他的女友为了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跟别人跑路了。这么好的人竟然也会失恋?同情和爱恋蒙蔽了我的心智,担心他也不幸自戕,我决定解救失恋男青年。
冒失上阵的结果当然是自取其辱。为了取悦他,我脑残一样颠覆自己,穿成日本街拍,能武装的全部披挂上阵,甚至想去文个大花臂。
然后灌了瓶二锅头去表白,结果他被吓得半死,说工作已经太费神,现在只热爱简洁的物种,还说他心中的女神是邓丽君。我无法理解他这么复古的情怀,狗急跳墙地拥抱了一下他,结果他当天就飞离了这个城市。
我心碎,这就是女为悦己者容所发生的惨案吧?没有了解对方的诉求、走错舞台、徒劳地展示,还留给对方动物凶猛的印象。
陈爱莎不同情我,她引用亦舒的话:艺术家十个有十个半是假的,虚伪,别人脾气怪是难相处,他们说这是够性格,没靠谱的地方。
她拍下我的造型,传信息给她哥老陈,老陈就跑来围观我,啧啧称奇,说印成照片贴门上能避邪了。
我发呆,男性到底是什么生物?我承认自己不够美丽,以前觉得我伟大的情操会拯救我,后来发现不行,男性都是视觉动物,便又向视觉系发展,仍然失败,我以为他们是这样的,最后却总是那样的。
湿冷的黄昏,装修完毕的小书店里甲醛游荡,我很沮丧,简直需要读一本《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手册》。
二、我不是女流氓
老陈在第二天给我送来了温暖——他扛来了一袋木炭,说可以祛甲醛。我问他怎么不上班,他说,上周攀岩扭伤了手,休假三天。我挺内疚,竟然毫不知情。
他说:“咳,没事,反正你一追逐爱情就心无旁骛了,但你总热爱傻缺文青,这真的是病,不治将恐深。”
我欲辩忘言,早年的老陈并不这么铿锵,是一个脏字都不说的好青年。
《史记》说孔子有弟子三千,有一个叫子路的。子路与孔老师初识时曾大打出手,后被孔子感化,成为弟子兼保镖。孔子说:自有子路在身边,再也没人敢说我坏话,一说,子路就揍丫。
这简直就是我和老陈的古装版。
十五岁认识陈爱莎时,她的双胞胎哥哥老陈就像警卫员一样跟在我们后面。老陈沉默寡言,遗传了他爷爷的老红军情怀,有着高度的精神洁癖,嫉恶如仇。在他面前我脏话都不敢说,总担心他批斗我恶趣味,我为此很恼火,于是就惦记着找个碴儿泄愤。
一天他拿起我手边的书,翻了几页,色变道:“怎么看黄书啊你?”
一瞧,他愤怒的手指落在一段上:十七八岁的男孩,斜背一个军挎,里面一把菜刀,腰间挺挺的,中横一管阳物。一样的利器,捅进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血红。
我鄙视地吼:“能不断章取义吗,懂什么叫京范儿的语言艺术吗?浑蛋!”
导火线被点燃,打架嘛就要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向敌人脸上泼大便。我们两败俱伤。
我对陈爱莎抱怨说:“你哥气量太小了,成不了真英雄,曾国藩人称千年第一完人,去过青楼后还写日记以飨后人呢!一本黄书就把你哥闪瞎了,亏他的偶像还是阿基米德,阿基米德还裸奔过呢!他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
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
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
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
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
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
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有个姑娘跑来公司捉狐狸精,说和五十肩交往半年竟然被劈腿,她要手刃小三。我瑟缩在办公室,我竟然“被小三”了,他早有正牌女友。最终,被手刃的竟是前台小姐,原来五十肩在蹲点时顺便也将她拿下。
我在同坨屎上滑倒两次,老陈终于看不下去。他当时在学空手道,虽然只有二段,但对付流氓已足够,总之被掀飞在公司门口的五十肩从此消停了。
我约老陈吃饭,他问我是否从失败的初恋中学到什么。
我支吾一阵,表现出了一点儿恨意难平。他说:“作为一个务实的女性,仇恨前男友不如吸取教训更靠谱。既往不恋,当下不杂,你看了那么多书却不能学以致用,傻缺,回家再看遍《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书中自有脑力智宝。”
初相识时我因这本书鄙视他,孰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现在换他鄙视我了,还咬牙切齿,像在吃一个姑娘。
第二日,一票女同事跑来,说见到我和一个神清气爽的青年在餐厅相谈甚欢,得知只是我的“闺密”,都表现出了一些兴奋。
我说:“你们都不要觊觎他,作为一个研究所上班的科学怪人,他的偶像是阿基米德,才智像阿里巴巴,作息时间像在阿拉斯加。如果你们不是阿拉蕾他是不会看你们一眼的。”
三、削足适履
我给陈爱莎发信息,让她下班来书店拿点儿东西——我外公中医院的秘制药膏,带给扭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