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凤的异世生活-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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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急功近利,倒是个可以结交的朋友。
收了帐篷与众人告别,各自上路。
金乌凤首先联系了一下蝙蝠王,问了一下蝙蝠群的情况,蝙蝠王声音微颤:“报告主人,情况不好,原来三百只的队伍,昨晚只回来了二百只左右,现在还有近五十只伤势加重,看来是挺不过去了!”
金乌凤没想到杨凡他们的战斗力还真是不错,三十几人的小队,一个幻宗,十五个天空幻师,十五个灵幻师。反观蝙蝠群,一头神兽,十头圣兽,剩下的是近三百头灵幻兽,那么杨凡他们岂不是在绝对劣势下,以一伤五了吗?人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当然这也和他们常年行走在外摸爬滚打有关,不说每个人都有越阶挑战的实力,至少越级不成问题。看来自己也要考虑是不是该多磨练磨练了。
考虑到蝙蝠群的现状,金乌凤先赶过去救治那五十几只伤重的蝙蝠,然后把所有的蝙蝠通通契约了,收回了幻兽空间,蝙蝠王激动不已,在空间里飞来飞去,原来这些蝙蝠绝大部分都是他的子孙,如今见三百多只竟然都活得好好的,都有些忘乎所以了。见金乌凤要离开此地,蝙蝠王连忙传音:“主人!这里有一棵朱果树,已经成熟了,您看?”
“朱果?是那种传说中可以延年益寿,解百毒的灵果吗?”金乌凤好奇道。
“正是!主人!”
“带我去看看!”
当金乌凤顺着断崖下到一半时,按照蝙蝠王的指点绕过一处凸起的巨大的岩石,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些杂树,其中一棵一人高的朱果树,细小的叶子并不繁茂,很不起眼。此时树上红红的果实正正二十几枚,散发出阵阵果香。朱果树五十年一开花,五十年一结果,一棵树一般结十几个果子就了不起了,没想到这棵树结了这么多!如果不是蝙蝠一族在此盘踞,想必早被其他魔兽抢食一空了。
金乌凤扭过头来:“怎么不留着自己吃?”
“主人!朱果对人类的作用比对魔兽大很多,我们高阶魔兽吃它是为了益智醒脑,因为修炼到了神兽阶别,魔兽的智力严重影响到修炼速度,因为修炼毕竟不只是努力就可以,还要参透一些法门,一些规则。但是如今与主人契约后,我发现主人的幻兽空间灵气充足,本身就益智醒脑,而且以后本人的修为可以随主人的进阶而增长,不必我来劳心费力,那自然是给主人吃了这好东西更值得!”蝙蝠王侃侃而谈,不管怎么说金乌凤知道这个家伙看起来凶险狡诈,其实还满讲义气的,若不是自己救治了他的百多个子孙,想必这些果子也便宜不到自己了!
从戒指里取出准备装药用的玉匣子,以幻力小心的把果柄切断,让果实直接落入匣子里,灵果经手触碰就收不住了。十个一匣,正好装满两匣,还剩三枚收入了一个广口玉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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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行(二)魔都见魔王
又行了四日,今天已经是7月15日。正午时分,金乌凤终于赶到了魔都逍遥城。龙翔反倒比金乌凤早到了半日,此时正等在城门外。
山中风大,远远只见那人一身雪白长袍,火红长发过腰,在风中烈烈飘摇,好像随时都会随风而去。金乌凤心中一紧,飞扑过去,两年未见,龙翔除了气息更加内敛,面容没有什么更改,依旧是药行第一眼见到时的神仙之姿,笑脸如莲花初放冰雪消融。
轻轻把飞扑过来的金乌凤接到怀中龙翔不觉轻笑道:“我的凤儿长高了不少呢!而且还像小时候一样热情!”
看着怀里两眼直冒星星,盯着自己的脸猛瞧的某人,龙翔不觉“呵呵!”笑出了声音,把人轻轻放到地上,宠溺的拍了拍她白嫩嫩胖鼓鼓的脸颊说道:“好了!累了吧?我们该回城了!”说着话,仔细给小乌理顺乱糟糟的头发,再整理好皱巴巴的衣衫,这才拉起她的手说道:“走吧!从现在起,让龙大哥好好尽一下地主之谊!”
手上忽然传来的温暖的包裹感,终于让满脑袋星星的小乌回神了,“好啊!”幸福的小乌居然还能想起还有龙溪没有见到,意念一动,想召唤龙溪出来,却发现他已经自主掐断了联系,还在闭关中,只好作罢。任龙翔牵着她的手走进了城门。
没走几步,就见一辆四匹高头大马拉着的华丽的马车停在路边,两名护卫守在马车边。
护卫见龙翔领着个眉目如画、神采飞扬的小姐过来,急忙拉开车门,低头立正。心知这位就是大皇子在城门口站了整整大半日,亲自接来的客人,怎敢怠慢,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
车厢里宽大舒适,坐八个成人也不成问题,金乌凤也不客气,舒舒服服倚在一侧的软塌上,掀开车帘,龙翔坐到她的对面,马车动了,不疾不徐,正好适合观赏外面的街市。
逍遥城依山势而建,城内的房屋高大古朴,多半直接由青石垒砌而成,高低错落,街道宽阔依山就势,如衣带般盘桓于城内。
街市两边行人很多,但因为街道很宽,所以并不显得拥挤。金乌凤好奇的打量着过往的行人,虽然都是人类外表,但毛发颜色各异。
龙翔耐心的在旁边做着介绍:毛发黑色或棕色,身材高大、粗壮,皮肤黝黑的是熊族。毛发金黄或黑色,身材高大、强壮,皮肤古铜色的是虎族或豹族。毛发颜色鲜艳,身材匀称、矫健,皮肤白皙的多是狐族和灵猫族。毛发颜色斑驳,身材相对矮小、灵活,皮肤颜色各异的多是飞禽族类。当然万事无绝对,这只是个大概的规律,魔族种类很多,要区分开来并不容易。
街上商铺林立,铁匠铺、兵器铺、药草铺、肉铺、酒肆、饭庄、客栈、以收卖魔兽各部分为营生的各种商铺比比皆是,相对的布店、成衣店、粮店、药店却很少。
魔族地理位置不适宜农耕,当然粮食和布帛也就缺乏,同时由于魔族肉体比人类强悍,头脑却不如人类聪明,故而除了基础的药剂师,炼药师和炼金师等特殊行业人才几乎没有。这也是为什么龙翔每年都要用草药、山珍和魔兽到人族聚居区换取大量粮食、布帛和药品的原因。
行了大约一个时辰,街道终于到了尽头,马车驶过一座石板桥,进入了王宫大门。继续在空旷的广场上前行,偶尔有统一着装的侍卫路过,会驻足恭敬的向马车行礼。
不到一刻钟,马车就停在了一幢欧式风格的宫殿外面,与街市上的房屋风格类似,也是由青石砌成,只是石块更加巨大,墙壁更加厚重,房屋更加高大。宽大的宫殿内外少有几个侍卫和宫女,高高的穹顶和两米见方的石柱都让宫殿更加肃穆、庄严和幽深,从磨得平滑的地面看得出年代久远。
一个总管模样的人走上来躬身行礼道:“大王子殿下这边请,酒席已经备在侧殿,魔王陛下正在侧殿等候!”原来早在城门口时,那两个守候的护卫就一个赶车,另一个快马加鞭回宫禀报了魔王。
龙翔和金乌凤跟着总管来到侧殿,就见桌上酒席已经摆好了,总管绕到屏风内低声禀报:“陛下,大王子殿下和客人到了!”
“好!请进来吧!”略显低沉的声音温和而富磁性。
金乌凤跟在龙翔后面转过屏风,就见里间是一个小型会客厅,两个红木桌边,分别摆放四把红木椅子,在靠左手的窗下是一个软塌,塌脚处摆了个放着书籍和笔墨纸砚的小几,一个身着藏蓝色锦袍的男子,正从榻上下来,屋里并无旁人,那么这个就应该是魔王了!看起来不过四十上下的年纪,火红色头发用玉簪挽起,玉白的脸庞,笑容温和,剑眉下是一双深邃的眼眸,鼻梁挺直,唇色红润,典型的美大叔一枚,原来魔王也可以长得这么斯文,这么风姿卓越。不过看看身边笑容温润的龙翔,也就释怀了,人家老子不漂亮,怎么生得出这么漂亮的娃呢!
金乌凤赶紧上前:“魔王大人好!晚辈金乌凤给您行礼了!”说完深鞠一躬。金乌凤知道别看长得年轻,这位的年龄可是比自己爷爷的爷爷还大,修为更是实打实的神人级别。
见金乌凤如此乖巧,魔王的笑容不觉变得更加和煦:“好了!乌凤不必多礼!快来坐下说话!”说着亲自拉起金乌凤,和她分坐在临近软塌的桌子两边,龙翔自己坐在了侧对面。
上下打量了金乌凤几眼,魔王不觉两眼微眯,心里嘀咕:两年前的报告不是说只有一星大幻师的修为吗?怎么两年不到,修炼完了大幻师,灵幻师,天空幻师,现如今居然到了七星幻宗?跨三阶,进三十四级?电光火石间,魔王又仔细探查了一番,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不禁有一会儿走神:金乌凤,名义上是金府的三公子之女,母亲不详,今年确实只有十四岁。
自从知道自家儿子被人给契约了,做老爹的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呢?自然是查她个底掉,不过再怎么查,也没查到她的亲生父母是谁,现如今从她周身隐隐泛出的火系元素的气息来看,应该有火族血统。可是她的驯兽能力又遗传自哪里?还有她怎么会有神龙血呢?这片大陆上根本就没有神龙,难道她的父亲或母亲来自天庭?
想不通便不再想了,反正现在这个前途不可限量的怪胎是自己的儿媳妇,将来自己会有个超级强大的孙子是跑不了的了,想到这里,魔王的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
金乌凤安静的坐在一边,刚才魔王先后两次用精神力探测自己的修为,金乌凤当然感觉得到,而且以她现在神人级别的精神力修为,如果想阻止这种探测,简直是易如反掌,但是金乌凤没有动,既然没有感觉到恶意,想看就看吧,毕竟之后的百毒沼泽之行,还要仰仗魔王的帮忙,让对方知道自己的修为更方便接下来的谈话,强者为尊,可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话,你没实力,人家顶多跟你客气客气,要得到鼎力相助,还得让对方觉得你这个人值得一帮才行。
“乌凤啊!既然你已经和溪儿签下了契约,自然就是自家人了!暂时就叫我伯父好了!等你们大婚之后就要改口叫父王了!”魔王微笑着开口,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自己的儿媳妇不会跑掉。
“噢!是!伯父!不知道溪哥哥什么时候会出关?”金乌凤坦然应了,很自然的把话题转到了龙溪的身上,说实在的还真有些想念那只害羞的碧蓝色的小狐狸了。
魔王没想到金乌凤小小年纪,竟已有强者风范,言谈得体、落落大方,没有半分扭捏和惺惺作态,于是对这个儿媳是更加的满意。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金乌凤早就打算好了只给龙溪一个名分,别的与自己没有丝毫关系,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魔王笑道:“乌凤有所不知!溪儿自打两年前跑回来就开始闭关,并且发誓不到幻宗绝不出关,现在才到四星天空幻师,还早呢!听说你来他很高兴,还让我转告你要等他,别把他忘了!”
“噢!那就要等好久才能见到他了!请伯父转告他安心修炼,他出关后我再找他玩!”金乌凤说着话,自戒指里取出了那个刚好装了三枚朱果的玉瓶,打开瓶盖倒出一枚,直接塞进了坐在旁边的龙翔的嘴里,然后把瓶子盖上,双手送给魔王道:“伯父!前几日,我机缘巧合下,得了几枚朱果,味道不错!这两枚就送给伯父和溪哥哥尝尝鲜!”
魔王见金乌凤理所当然的把果子直接塞进龙翔嘴里,而自己的大儿子也是一脸坦然,笑意浓浓并未推拒,看来这俩个孩子关系不简单啊!眼里的深思一飘而过,笑呵呵接过玉瓶:“乌凤的礼物伯父很喜欢!谢谢你了!不过我应该送什么给你呢?乌凤喜欢什么?”
“伯父!我暂时还没有想到,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金乌凤一点也不客气的回答道。
“好!那就等你想到有什么喜欢的,告诉我,伯父一定找来送给你!”魔王禁不住哈哈大笑道。
虽然果子是出自这通天山脉,可是如果不是金乌凤机缘巧合契约了蝙蝠王,又让他彻底臣服,任谁也不会找得到那棵朱果树。所以说通天山脉里的好东西他魔王也未必就找得到。如今虽然魔王已经进入神阶,不需要它延年益寿的功效,可是这百毒不侵、益智醒脑的功效还是相当有用的。
三人随后去用了饭,魔王妃也就是龙翔兄弟二人的母妃早年去世了,魔王此后醉心修炼,并未再娶,所以只有三人用饭。
饭后,金乌凤打听了一下百毒沼泽的情况,魔王微微一笑道:“就知道,你也是为此而来!早在三个月前,沼泽突然开始动荡不安,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底部冲出来一样,传出的能量波动极为恐怖,沼泽中的魔兽更是既兴奋又恐惧,大量集结,躁动不已。沼泽上空风起云涌,有灵气凝聚成团久久不散,若不是碍于有毒瘴在,想必这么高浓度的灵源,早把通天山脉的魔兽都引去百毒沼泽了。外界应该是猜测会有仙兽诞生,或者灵物出土,这才一股脑儿跑来这里。
百毒沼泽最难对付的是毒瘴。由于地势的原因,沼泽散发的腐败气体凝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