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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玄武问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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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到底是谁?“薇薇,你真的想不起我是谁?”墨镜下的黑瞳无奈的转动着。
  见鬼了,他真认识她。
  “好久没人叫我薇薇了,连我老爸都连名带姓的吼。”
  吼得好像杀父仇人似的,一会儿要她多用脑少动拳头,一会儿吆喝她赶快去抓贼,打死了他负责,真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做起事来反复不定。
  也不想想她的个性是遗传谁,有暴力老爸就有暴力女儿,一家都是暴力份子,唯独温柔似水的古董老妈,说起话来永远软绵绵,丈夫和女儿是她全部的骄傲。
  “给你个暗示,我人生的第一个挫折是你给的。”
  唯一的。
  “哈!你在耍我呀!全台湾有多少人的挫折是葬送在我的拳头下,说点新鲜的来听听。”
  大手包小手,他的手是她的两倍耶!好稀奇的感觉,没人敢包着她的手不放,一副非常珍惜的模样,怪得让她好想扁人。
  “你禁不起饿,爱吃软糖和巧克力,偏偏又怕发胖的只看不买,诅咒别人胖死活该。”
  但是又想吃,妥协的结果是纵容自己一个月吃一次。
  “哇,你真的了解我,连我这个小秘密也知道?”漫不经心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似在研究他的来历。
  “刨冰要加很多的红豆和牛奶,最爱吃学校对面那间冰店的红豆牛奶冰,你说老板娘长得像发福的小白兔,两颗大门牙有如总统府前的卫兵屹立不摇。”
  他的如数家珍叫常若薇讶然地睁大眼,忘子抽回自己的手。
  “你是CIA还是KGB,中情局派你来台湾卧底多久了?”玄武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薇薇,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大而化之。”
  “听起来不像是赞美。”
  伸出另一只自由的手,常若薇自然地摘下他鼻梁上的碍眼墨镜。
  吓!好熟悉的眼神,太熟悉了,简直是……像谁呢?掏空容量不大的脑袋瓜子,她难得用心地搜寻潜藏记忆里的模糊影像,呼之欲出的人名硬是哽在脑页翻不了面,她就快想起来了。
  “看到你一如往常真是欣慰,脾气还是可爱得让人忘不了。”
  一样的嚣张跋扈。
  啊!是他。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叫……”
  “哇!沈敬之——”两人交握的手被两道“乱流”冲散,失去温暖的手有点失落,似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了,而她找不到该死的凶手。
  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波又一波狂猛地几乎将她掩没,小男生的形象,大男孩的腼笑,逆来顺受的包容眼神……天哪!她实在无法将记忆中的沈敬之和眼前充满阳刚味的男人重叠,记忆也是会骗人的。
  不能怪她认不出来,谁会晓得童话也有真实的一面,丑小鸭和天鹅明明是完全不同的品种,眼前的他她只能说是奇迹,上帝是存在的,弥补他小时候的缺憾。
  毕竟活在她的魔掌下多年还能活着不容易,老天非常好心地给予他一次重生。
  一离开她他就活得人模人样。
  说起来她功德无量,加诸的磨难造就了今天的他,虽然她不怎么识货,但他那一身高级服饰在她抓摊贩时曾看过不少仿制品,据说没个上万还买不起。
  看来他是削翻了,又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她要给他客气就有损大姐头的气魄,耀武扬威十几载今日再接当年雌威。
  “喂喂喂!你们两个阿曼尼滚离些,他是本队长的私人产物。”
  对对对,他的财产应该是我的,我是让他成为大人物的幕后功臣。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行弗乱其所为呀!简单的说法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什么是阿曼尼?”旁边的小警员一头雾水,代一群同样不得其解的同事发问。
  小时不读书,大了没路用。
  “啊,曼尼,Money,懂了吧!有钱人的简称。”
  她们两个惯用名牌,大半薪水都花在各名牌的高档货,不叫声有钱人未免太对不起她们。
  “喔!”一室的应声表示有道理。
  “张艳艳,你贵为公关部主任却做出有损警务人员形象的举止,风纪小组正等着抓你的小辫子哦!”别怪她没提醒,交际花的人缘差到连狗都唾弃。
  她一听连忙左右张望,端正形象地梳拢有条不紊的发丝。
  “姓陈的没来吧?”
  “难说哦!他比匪谍还神出鬼没,也许就在你身后。”
  陈督察长特爱找她麻烦,大概是磁场不合吧!“你……你少吓我……”张艳艳像做贼似地四下眺望,不忘瞧瞧桌底。
  并非疑心重,有一回当真在桌子下钻出个人头,陈大的吊死鬼脸发白地朝她一指,原来她不小心踩破了他的隐形眼镜。
  “大家各自保重,你少来觊觎我的所有物,再被记一个点,你今年的考绩就完了。”
  连二等都升不上。
  “那她呢?”张艳艳咬牙切齿地一比更High的猫女,她简直快巴到人家身上去了。
  嵯!一群没见过男人的花痴。
  “古月娥小姐,你打算在警察局内强奸男人吗?”常若薇下意识的主权维护,非常轻地推了妖娆女警一把,习惯地站在沈敬之面前为他挡风挡雨,保护受侵犯的市民是警察的义务。
  人是一种惯性动物,明明已被遗忘十二年的人再度出现,中断的空白仿佛在刹那问连接,好像回到不识愁的学生时代,只有她能欺负的小生物谁都不准碰,否则她会翻脸。
  “常大队长的遣词用句未免太耸动,我是在问候许久不见的好朋友。”
  说得真过分,分明破坏她的名誉。
  暗恋多年终于见着了日思夜幕的心上人,忘形的古月娥一个劲地往人家身边靠去,丝毫不曾发觉那抹高大身形一味的闪避,始终不让她碰着衣角。
  警界三花的事迹一向为警局同仁津津乐道,看似好友却老是互揭疮疤,彼此熟稔地还拥有对方的车钥匙,可是一天不吵不闹就显不出交情。
  时逢中午用餐时间,尚留在警局的人员迟迟不去吃饭,一窝蜂趴在三人附近的门偷窥,希望能找到些可供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
  尤其是报出常大队长名字的体面男子是何人,怎么当事人一脸迷惑的样子,而张督察和古副组长却异常热络。
  这四人应该是旧识,但他们明显的发觉那位英挺男士只对某人亲切,一见到另两人靠近立刻不苟言笑的板起脸,表情极度厌恶地忍受她们的聒噪,不着痕迹地拉开一段距离。
  四角习题喔!太有趣了,好久没新鲜事发生了。
  “我不记得他跟你要好过,你少自我催眠好不好。”
  常若薇的脸上表现出受不了的神色。
  “那是因为你毫缠着他让其他人设机会接近他,你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人。”
  脸涨红的古月娥翻起旧账。
  呵呵……她太久没挨扁了。
  “古、月、娥,你的肋骨好得差不多了吧!”
  “你……你想干什么?”她戒慎地压住曾受过重创的胸骨。
  “想念你的汗臭味喏!几时咱们再上训练场玩玩摔角。”
  她保证不会再踢断同一根肋骨。
  “有时间谋杀同仁怎么不去抓枪击要犯,你以为我会再发一次神经吗?”她受过教训了。
  一睨张艳艳,她怪罪地怨在心里,那时都怪她居然怂恿自己去试试身手,结果不到一分钟就被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穿了三个月的铁甲才能活动自如。
  以往的传言在她身上得到印证后,自此她不再轻易涉险,死在自己人手中不算因公殉职,领不到抚恤金。
  为了长命百岁,她宁可穿着低胸小可爱和短裙站在冷风中“接客”,一夜逮十来个嫖客回局里交差,顺便拎几个小雏妓入少年关护所管束。
  “学聪明了嘛!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饿。”
  那一抹微笑含着十吨火药。
  饿字一说完所有人都作鸟兽散,仅存两个犹豫不决的女人仍在考虑用什么方法赖上她,请吃饭似乎派不上用场,有人正等在一旁效劳。
  若是开口“一起”聚餐会不会显得厚脸皮,她们不介意花钱请一顿法国料理,只是人家铁定不领情。
  “何敬之,你不是说要请我吃饭?”瞧!多好用,警察是相当合作的“俊杰”——识时务。
  “是沈……”他来不及纠正她的错误,吼声先起。
  “沈敬之啦!你这个忘性大的笨蛋。”
  少根筋的女人,为什么她的人生还会一帆风顺?要风是风,要雨得雨,呼声电来马上打雷,叫人为之气结。
  常若薇埋怨的一掀眼皮。
  “几时改了姓也不通知,怕我向你借钱呀?”不还是他的荣幸。
  “他一直姓沈好不好,真不想承认与你同校过。”
  天哪!怨苍天无眼。
  “你们两个够了吧?你一句、我一句的插话,请问你们谁姓沈?”倚在门口,常若薇叩叩门上的牌子。
  意思是这里是少年队,我最大,你们不要在我的地盘上拉屎。
  “呃,我……”
  “你……呃……”
  两人一臊地看向不置一语的男人,随即沮丧的失去兴奋光彩,他的视线只停留在那个双手环胸、毁天灭地的大魔女脸上。
  唉!时不我与,她们是该识趣了,将爱恋改为欣赏,心里会好受些。
  “何敬之,我们去吃饭。”
  有凯子出钱,她要海捞一顿。
  “是沈敬之。”
  两道合音似的女子吼声再度震惊局长办公室的……金鱼,没人及时抢救的情况下,局长大人这回不用费心再挑个新鱼缸,直接说阿们哀悼三分钟。
  常若薇皮皮的伸出食指在眉上一划。
  “逗你们的,两位美丽的女警。”
  “你……”气恼的两人眼睁睁见她勾起沈敬之的臂弯,小人得志地敬了个礼,大笑地说着她要吃什么喝什么,不管别人同不同意。
  “常若薇,你一定要带他出席同学会。”
  “不然我们跟你绝交。”
  两人朝渐行渐远的背影大吼,得到的回答却是一记摆手说拜拜。
  “艳艳,他变得好有味道哦!”眼中闪着星星光芒,一脸痴迷的古月娥捂着胸口说。
  “是呀!比以前酷多了。”
  她忍不住微微一叹,好男人都心有所属。
  “可是他瞧都不瞧我一眼,我心碎了。”
  就当纯偶像崇拜吧!“有常若薇在,我们不过是芝麻屑。”
  毫不起眼。
  古月娥咬着牙露出暴力神色。
  “好想宰了她。”
  “痴人说梦,我劝你多保几个意外险,最好是保伤残险,你还没动手就先一命呜呼。”
  伤得越重,领得越多。
  “说说不成吗?我可不想再挨她的拳头。”
  常若薇是疯子,不能以常理论。
  手握成拳,一松一紧,赌气是一回事,活着最重要,地狱太挤了,等净空一片再去报到。
  风悄悄,四周是完全静谧。
  两人这才发现除了值班的员警,其他人早走得干干净净,匆匆地回各自的办公室拎了皮包往外跑。
  吃饭皇帝大,闲人莫阻。
  “沈敬之,不姓何,不会再搞错了吧!”灯光美,气氛佳,环境优,服务品质一流,还有流泄一室优美的轻音乐,气质典雅的长发美女正聚精会神地弹着钢琴,修长的十指在琴键上跳跃着。
  非凡的装潢,古典的摆饰,罕见的蓝色玫瑰娇贵地插满水晶瓶,热带雨林植物为屏障隔开邻桌的喧扰,互不干扰地享受着自成天地。
  如此独特的用餐场所,自然是属于高消费的范围,而且是高阶警宫斯负担不了的“贵‘。
  因此在一片名牌服饰中,连服务生的制服都比常若薇一身警察制服来得有看头,她则一进门时服务生还以为警方来临检,惊动了经理前来一探究竟。
  “有点成就就神气了是不是,高级场合我照样开扁。”
  面对沈敬之的取笑,常若薇以拳头回应。
  “没想到多年以后你还是爱揍人,没考虑以德服人吗?”双手交叉置于颚下,他语气温和的看着她少有长进的挤眉威吓样。
  人人畏惧的玄武在她眼前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小角色,他很喜欢这种平凡的待遇,没有矫揉造作,也无曲意奉承,更少了勾心斗角,感觉很温馨。
  她用你在说鬼话的表情睨他。
  “去和监牢里的死刑犯谈谈,他们会回你一句:好天真的想法。”
  这个世界已不流行所谓的“德”,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社会价值观早严重扭曲。
  像前些日子逮到灭门血案的主嫌居然只有十五岁,合伙的帮凶同他一般是十五、六岁出头,问他为什么杀人,吊吊地回答说人家钱多,他看不顺眼。
  还有一次去找跷家少女,才十三岁而已,卖淫、吸毒、抢劫以及贩卖人口全都来,没有半点愧疚之色。
  十三岁呐!拐了小学妹带到PUB灌个半醉送到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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