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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弃妃难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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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茂回话说道:“奴才摸了一下,还有气。”

阿锦跃跃欲试:“我去看看。”元嘉轻轻点点头,阿锦立刻披了一件大毛衣服,掀帘子出去了。元嘉和卿云都没有说话,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她们,多少有些惊疑不定起来。

阿锦很快的回来,面色有些拿捏不定主意的样子。

她轻声说:“小姐,是个年轻女子,穿的衣服好奇怪,昏迷不醒,冻僵了。”

元嘉犹豫了一下,立刻说道:“把她扶到我屋子里来。”

卿云犹豫道:“小姐,这不太好吧?”

元嘉坚定的说道:“救人要紧,快去!”

阿锦和阿茂合力将那个女子抬了进来,将脚下的鞋子除掉,放在了元嘉的床上。

元嘉仔细地看了看她,真的是很年轻,小巧的五官,却被污垢掩住了真实的面貌,一头齐腰的长发,此时却有些杂乱。她穿的好少,一件已经不太白的单衣被她紧紧的裹在身上,外面就套了一件深褐色的无袖小甲,样子很奇特。身下穿了一条很古怪的深蓝色的裤子,她摸了一下,有些硬,看不出质地。鞋子也很奇怪,虽说已脏的满是污泥,但是怎么看也不像是深闺女子所穿的绣鞋样子。

这个女孩子好奇怪。

将她抱进来的时候,想必是冷到了极点,她紧紧的缩成了一团,此时室内的温度逐渐温暖了她的身躯,她也渐渐放松了下来。元嘉吩咐阿锦去打了一盆温温的水,用一块布子轻柔的擦拭她的手足与脸颊。将她的脸擦拭干净,方才显出了竟是一个很是秀气的女孩。

阿茂有些迟疑的说道:“小姐,这个女子来历不明,要不要奴才去禀告丞相大人?”

元嘉轻轻摇头,“暂时先别去,等她醒了再说,你下去吧。”

“是”阿茂退了出去。

对于元嘉自己身边的人,元嘉很信任,这三个人都是从小陪她一起长大的,信任他们就像信任她的手足一般。

见阿茂退了出去,元嘉对阿锦与卿云说道:“你们把她的衣服轻轻地脱掉,看都湿透了,给她换一套干净的,再去煮点姜汤来。”

阿锦点头,轻手轻脚的将那个女子的衣服轻轻褪下,卿云出去煮了姜汤,看着她们将衣服与她换好,又喂过了姜汤,那女子的脸色才渐渐的好了起来。

几乎快到午时,方才听到那女子的嘴里传来轻轻的呻吟。元嘉连忙走了过去,正好看到她皱着眉头,将要醒来的样子。

元嘉转过头对阿锦说道:“去端盏茶来,再准备些好消化的细点。”

阿锦去后,元嘉坐在床边,那个女孩也醒了过来。她的脸上有一刹那的茫然,又四下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最后将目光落在了元嘉的脸上。顿时眼中出现了不知名的光芒,腾地坐了起来,元嘉被她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

“天哪!世上竟有你这样的美人儿!你是怎么长的?你是神仙?还是精灵?噢!上帝,圣母玛利亚!耶稣,观世音!”她嘴里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堆,说的什么元嘉没听懂,但是观世音她是知道的,她怎能与观世音菩萨相比,她有些着急,连忙按住那女孩的嘴,“不可乱说,不能亵渎了菩萨。”

女孩一把抓住她的手,元嘉又吓了一跳,那女孩竟狠狠地在她手掌上嗅了两下。天哪!这是个什么女子?

“好香啊!”女孩的眼中流露出三分戏谑,三分认真。元嘉有些不知所措的站起来,卿云看不下去了,一把把她护在身后,对那女孩喝道:“喂!你究竟是谁?穿的古里古怪的,行为也不检点,哪里冒出来的?”

那个女孩茫然的挠挠头,“我也不知道啊,我和队友在登山,失足滑落山崖,等我醒来竟然出现在了这个鬼地方,明明我们登山的时候是春天,可是等我醒来竟然在下大雪。我走了很久也没有见到一个人,觉得又冷又饿又累,实在支持不住了就想休息一下,谁知道醒来以后就在这里了。”

她一脸无辜的看着她,“你们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里又是哪啊?你们又是谁?”

正文 第二章 相交

她们三个目瞪口呆的瞪视着面前这个豪无形象,双手不停往那张秀气小嘴中塞食物,两个腮帮子鼓得圆圆的的女孩子。眨眼间一盘细点被她消化得干干净净,她顺手又提起右手边的茶壶,狠狠的灌了两杯,方才深深的呼吸了一下,很享受的叹息:“我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阿锦眨眨美目,惊叹:“姑娘你也太能吃了。”

女孩子嘻嘻一笑,拍拍微鼓的小肚子站了起来,冲着元嘉友好的伸出一只手,“我叫楚灵犀,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或许这就叫做缘分吧。元嘉和这个自称“楚灵犀”的女孩子竟然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因为她喜欢安静,所以她所居住的院落在整个相府是最僻静的所在。府里人口简单,父亲虽为当朝一品丞相,但除了母亲一人,从未纳妾。除了她的父母,偌大的府邸就剩下她一个主子。在每日的向父母晨昏定省以外,她和灵犀就龟缩在她自己的这个一亩三分地内,足不出户。她警告她院内的所有人,不准把灵犀的事情透露出去,所以,除了她自己小院的人,无人知道她这里竟多出了一个人。

她和灵犀无话不谈。

她向灵犀细细解说了现在她们所处的年代,大周朝,当今皇帝是大周朝第五任君主,姓魏,年号为昭业。昭业皇帝已年老,有三子,并未立太子,身体却已不是很好。元嘉的父亲黎丞相每每在朝上进劝皇帝早日树立太子,皇帝却总犹豫不决。大周朝如今一统天下,四周些许小国年年进贡朝拜,唯独边境一个叫“塔塔”的小国,地处万里草原,民风彪悍,物产贫瘠,总是时不时的在边境扰民。追则遁走,兵撤则又返回,着实很令人头疼。每年在边境驻守的官兵开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灵犀则告诉她,她是来自一个很远很远的国度,那里的女孩子很自由,都可以去上学,可以四处游历,可以去找工作,男人能做的,女子也可以。连婚姻都是自主的,相爱了,就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她自己就是因为结束了四年的学业,和几位同学一起去登山,途中不慎跌落山崖,就来到了这里。

元嘉看得出她深深怀念着她的同学与亲人,那时她的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珠,可是没多久又洒脱的甩甩头发,不在乎的说道,“既来之,则安之,如果能回去就回去,如果回不去……”她一把抱住元嘉哈哈大笑,“我就赖你一辈子啦!”

灵犀总是嘻嘻哈哈的,她总说羡煞了元嘉的美貌与元嘉的身份地位,不愁吃不愁穿,以前她可是要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因为家境不好,即使在上课之余,也要去打工挣钱;元嘉却多么羡慕灵犀的洒脱与率性,她可以自由自在的走遍天南海北,而自己却总要被困在一隅。她的美貌与地位,注定了她这一生只能被困做金笼里的鸟雀。

灵犀看出了元嘉的寂寞与无奈,紧紧地抱着她,安慰她。楚灵犀将她走遍无数山川河泽,群山峻岭时发生的各种有趣事件,自然奇景不厌其烦的细细说与元嘉听。元嘉时而惊叹,时而哑然失笑。灵犀总是让她不由自主的去崇拜与敬服,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女子,竟然走过那么多的地方,克服了无数连男子也轻易无法做到的困难。

灵犀有一个很大的背包,当时救她的时候被雪掩盖住了,阿茂和阿锦都没有看到,等她醒了以后,自己出去寻了回来,真的好大一个包,满满当当塞了很多东西。灵犀两眼放光的一一拿出来给她看,她几乎每一样都不认识,奇奇怪怪的,有戴在眼睛上的,放在耳朵上的,还有在手里可以敲敲打打的。

元嘉只笑了笑,灵犀的世界,不是她能了解的,她也不愿去追问什么。唯一只让她好奇的,是一盒长长的似乎像笔的一种东西,外表包裹的像是木材,里面的芯是黑色,很有些像她画眉的眉笔。她看了看灵犀的眉,自然随性,不修边幅。这样的女孩子,不像爱画眉的女子,而画眉又怎会需要这么多的笔。

灵犀看到她拿的东西一脸困惑的样子,呵呵一笑,说道:“这叫铅笔。”从她手中拿过来一只,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卷纸,仔细的瞄了她一眼,就开始在纸上画作起来。

铅笔?作画用的?

她惊异地看着她,正想凑过去好好看看,灵犀却嘴里嘟囔了一句,“哎,别动!”

她立马又坐好,灵犀却是很快的就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把笔往口中一咬,“呶,看看。”

她疑惑的接过纸张,顿时惊诧起来,画面上线条简单,虽只寥寥几笔,却栩栩如生的勾画出了她的小像,眉蹙轻愁,眸若含烟。

元嘉哧笑,“我哪就这么幽怨的一副神态了。”心中却不禁为她下笔之神而惊叹。

灵犀笑得一脸得意,“怎么样?画的还不错吧?我可是我们系教授的得意门生呢!”

元嘉是极爱画画的人,可是所接触的,无非也只是水墨丹青以及工笔画,像这样简单地就能勾出一个人极为神似的画作,她简直见所未见。

她开始央求灵犀教她,她将她以往的画作拿给灵犀看,灵犀看了以后点头说:“形似,却不神似,是因为你画作的时候,心中没有感情。”

诚然。她心中所渴望的,是自由的翱翔于天地间,她所想要画的,是那些能够令她感动的美景。她以往的画作,只是眼前这一片狭隘的天地,又哪会有灵气与感情呢。

她诚心诚意的向灵犀请教,灵犀果然很认真的开始教她,教她如何去观摩这个世界,如何下笔,如何一比一划的去勾勒。

她废寝忘食的练着,阿锦和卿云都说她被灵犀带的疯魔了,她不在意,灵犀却笑她大有她当年之风彩。

灵犀的铅笔是有限的,她总心疼这些都是无法再生的消耗品,元嘉只好用烧黑了的木炭来代替,所幸效果也差不了多少,但木炭易将手指污染,不注意的时候,往往手上、衣服上、甚至脸上都被蹭的黑灰一片,这时灵犀总会笑的前仰后合,说:她这美人总算生动起来,不再像是画上的了。

她进步的很快,连灵犀也觉得她真是有天赋。元嘉让灵犀穿上自己飘曳的长裙,梳着流行的宫髻,做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动作,然后开始画她,画完了自己也觉得很是得意。

那一段日子是她活了十五年以来最痛快的,灵犀给她灰暗的人生带了五颜六色的色彩。

过了三月,天气回暖,草木也逐渐开始变绿,元嘉发现灵犀开始有些神思不定。问过几次,开始灵犀有些迟疑,后来终于跟元嘉说,她想出去走走,既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天地,她很想去认识一下新环境。

她心里很慌,故作不知,笑着说:“你想去哪里?我带你去集市,带你去听戏看杂耍可好?”

灵犀很认真的看着她躲闪的目光,柔声说道:“元嘉,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元嘉掩面而泣,她唯一的朋友,也要舍她而去了。

灵犀深深呼吸了一下,“我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我就不想辜负这番际遇,我要四处走走,爬爬山,涉涉水,看看这里究竟和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同。”

灵犀轻轻揽住她的肩,轻声说道:“元嘉,我知道你有多么渴望能够走出这个困住你的天地,我希望在你有生之年,能够努力争取一下,走出去,去看看你心中所向往的天地都是什么色彩。那样,即使到了你年华老去,你坐在摇椅上,也能对你的子孙诉说,海是多么的蓝,大漠是多么的宽广。”

正文 第三章 游历

灵犀把齐腰的长发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穿了一身改小了的男装,背上她硕大的背包,骑着元嘉送她的白马,踢踢踏踏的走了。

走前她曾戏谑的说,她是白马公主,要去寻找她心目中的王子。元嘉强颜欢笑,祝她满载而归。灵犀拧拧她的脸颊,“元嘉,我会回来找你的,你多保重。”

灵犀头也不回地走了,去追逐自己的人生与梦想。每当夜晚来临,元嘉躺在床上,她总是会想,灵犀又到了什么地方,看见了什么样的风景,遇见过什么人,她可曾遇见属于自己的“王子”吗。

灵犀走后,元嘉整日恹恹的,手中只握着灵犀临走时送她的几只铅笔,终日无语。阿锦和卿云想了无数办法也无法再让她变得欢颜起来。卿云只得叹息:灵犀姑娘把小姐的魂都带走了。

三月底的一天,黎相从朝中带回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朝廷要大选了。大周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在朝官员的女儿,是不准随意婚嫁的。在年满十五到十八岁之间,需要参加朝廷举办的选秀,只有在落选以后方可再自行婚配。而三品以上官员的女儿,即使帝王未能选中作为妃嫔,也往往是通过指婚,来作为皇亲国戚,或者肱骨之臣的正室人选。

此次大选定在中秋八月十五,主要是给几位未成婚的几位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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