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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丫头,我们来恋爱吧-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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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能这么说吗?
  她的喜欢好像真的很重,重得他无法轻易说出拒绝的话,却又无法坦然做她的男朋友。
  接受她就等于放弃周紫嘉,等于放弃他这么多年的努力,那他这些年在干什么?像个傻瓜一样跟大胃王较了这么多年劲是为了什么?考对外汉语专业,整天想着去加拿大留学又是为了什么?
  摇摇头,他还是喜欢回到过去的生活轨迹。
  已经习惯的生活,已经习惯的心情,他懒得去改变,真的很懒啊!
  6 满天乱飞的感情“苏果果,其实我……”
  “你想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周紫嘉?好吧!你告诉我,你真的了解周紫嘉吗?”
  再一次的,苏果果在他没把话说完之前就打断了他:“你们分开五年了,整整五年了。这五年里,你们之间没有过任何联系,也许在加拿大周紫嘉已经有男友了。也许她的性格变了,不再是小时候那个温柔可爱,所有人心目中完美的小公主——那……你还会喜欢她吗?”
  苏果果说的元宝并非不担心,也不是从来没有想过。可是,这些问题放在心里便不是现实,然而苏果果这丫却恶劣地戳破了这层虚幻的美好。
  “我不了解周紫嘉,你就当真那么了解我吗?”他气恼地嘟着嘴,手指头狠命地捣着电话上的查询通话记录按钮,却赫然发现他拨打得最多的是苏果果的手机号,其次是苏果果家的电话号码。
  原来,这几年跟他的人生交集最多的人竟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她。
  “我知道你生日是元月二十二号中午十一点二十二分,所以你妈叫你‘元宝’。”
  元宝在心里直点头,除了她,所有知道他名字的人都以为元宝妈希望他日后有很多钱,所以给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知道你出生时体重三公斤,身长五十厘米,皱巴巴的像个猴子,我有你出生时的裸照——元宝妈送我的。”
  靠!元宝有冲动想烧毁家里所有他婴儿时期的裸照,以免元宝妈再拿出去丢他的脸。
  “我知道你自小便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性子,明明是拉大提琴的料,却总是偷懒不肯拉琴。”
  元宝的嘴角开始往上牵起,露出一副“你才知道我是天才”的蠢样。
  “我知道你最恨的科目是英语,最擅长的是数学,其实作文水平也不错。”
  可是因为元宝偷懒怕写字,所以每回考试作文都不够字数——他那个恨哪!恨谁?恨自己懒呗!
  “我知道你跟你妈关系比较铁,所以想要得到你的心,先得征服元宝妈。”
  元宝鼻子里一哼,她早就上垒了,几百年前元宝妈就嘟囔着要把送给未来儿媳妇的翡翠蝙蝠送给她——这条婆婆路线亏她想得出。
  “我知道你不爱吃葱姜,所以你们家做菜都放料酒、橙皮、柠檬汁去腥。”
  难怪出去吃饭的时候,苏果果每回点菜时都吩咐服务生,这盘菜别放葱姜。从前他还以为她跟他一样挑嘴呢!
  原来,她的喜欢细致入微。
  “我知道你喜欢周紫嘉,没有理由,没有行动,甚至没有喜欢地固执地喜欢着周紫嘉。”
  正捣着查询按钮的元宝忽然手指一顿,直觉回了句:“你凭什么判定我的感情?你又知道?不要以你的想法给我的感情下定义,我……”
  “做我男朋友吧!”
  她再一次地、再一次地打断了他的话。
  气恼之余,他孩子气地丢下两个字:“……不要。”
  “不要算了。”
  苏果果猛地挂上电话,比谁更孩子气,她绝对不会输给他。
  就在两个人忙着打嘴仗的工夫,常天笑和阿遥正窝在阿遥家煮火锅吃。
  阿遥的妈妈身体不好,她那个老爸便常常陪她老妈出去旅行,去好山好水的好地方休养——很难想象从前在混道上让人闻风丧胆的男人结婚之后会变成老婆奴,且是连女儿都放在第二位的老婆大人至上主义者。
  自阿遥懂事起就知道,这世上爸爸最在乎的人是妈妈,其次才是她。加之妈妈身体不好,所以家里的重心全放在她身上。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从很小的时候开始,阿遥就希望有个男人像爸爸爱妈妈那样爱着她。
  她读大学以后,爸爸索性带着妈妈长年度假在外。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最近她已经挂帖子在网上招个室友回来住,一方面挣份房租,一方面多个人做伴。
  本来想邀请常天笑住进来的,可是他坚持学校离这儿太远,要住寝室。她只好上网发出招租令了,不知道会招来个什么样的房客。
  不管了,先填饱肚子再说。
  火锅汤料已经煮沸了,可以开始下菜喽!阿遥很有经验地先下肉食,再放蔬菜。
  “不叫上元宝和苏果果一道来吃吗?这几天学校艺术周,他们俩都偷跑回家来了。”常天笑什么时候都惦着那两个人,哪像阿遥这么没良心。
  “甭叫他们了,这几天他们俩需要单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阿遥坚决不当电灯泡。
  常天笑还没转过弯来,“他们俩怎么了?”
  紧凑到他跟前,阿遥微眯着眼紧张兮兮地问他:“你猜苏果果送给元宝的那个丑丑机器人是为了干什么?”
  她这是什么表情?难不成……“苏果果决定跟元宝表白了?”
  阿遥紧盯着常天笑的表情,想看出个端倪来。“你是不是很伤心?想不想哭啊?要是想哭,我借你肩膀哦!谁让我们是铁哥们呢!”
  他夹起碟子里烫好的羊肉,蘸上她爱的麻酱直接塞进她的嘴巴里,“多吃少说话。”
  “好烫——”她不停地用手在自己的嘴边扇风,想让它赶紧凉下来。
  “赶快喝口凉茶。”
  他只想着堵上她的嘴,忘了刚烫好的羊肉卷太热了。“快吐出来吐出来,再喝口凉茶。是冰的,我刚打开,还没喝了,你快喝点凉凉嘴。”
  他又是纸巾又是凉茶,忙得手足无措之时,阿遥却笑嘻嘻地向他吐舌头,那点羊肉卷早就吞进肚子里了。
  这丫总爱逗他,上当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怎么总还拎不清,掉进她的圈套里呢?常天笑在心里直骂自己笨蛋,气得把刚烫好的羊肉卷就往嘴里塞。
  “哇!好烫!”
  “瞧吧!其实我没骗你,刚吃的时候真的有点烫。”她刚喝过的凉茶又转到他手里,偶尔她也是贴心的可爱小妞。
  只是,她一会儿真一会儿假,一会儿野蛮一会儿温顺,一会儿扮可爱一会儿精明到令人头大,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人摸不着头脑,就连她说的喜欢他都不敢当真。
  冰镇的凉茶将他的手心冰得凉凉的,他的脑子却并没有因此而凉下来。阿遥偏在此时再给他一记重拳,她忽然坐到他的身边,修长的手臂揽上他的颈项,她把自己那颗小头埋在他的肩上。
  “常天笑,你要快点喜欢我哦!我不会像苏果果一样傻兮兮地等着自己喜欢的人,从老妈身上我发现人生苦短,生命绝对不能浪费。所以你要快点对我好,快点来爱我,要不然我就要去爱别人了。”
  完了,他的脑子更热了。
  这个时候该说什么?
  不知道。
  常天笑只知道自己脑子里居然跑出无数个生物细胞,一个个迅速地成长、分裂、再成长……现在他不是身在实验室,他怀里抱着的这个温暖的生物也不需要他来培养、分析、提取,现在需要他说话,说该说的话。
  可是,该说什么呢?
  不好,他培养的细胞还没分裂,他的脑细胞因为严遥这丫开始分裂了。
  “丁冬!丁冬!丁冬——”
  三声无比轻柔的门铃杀死了常天笑脑子里正在猛烈分裂的细胞,阿遥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般从他的怀里跳出来,稳扎扎地跑去开门,嘴里居然还哼着轻快的小曲。
  该死的小丫!
  常天笑在心里咒骂,脸却悄悄红了一片,幸好阿遥没看见,要不然可就糗大了。
  拉开门的阿遥惊诧地望着门外站着的那人,“你怎么来了,大胃王?”
  “我来应征当你的租客。”
  大胃王,正名王大卫正背着简单的行囊笑嘻嘻地杵在门外。
  “自打我退学去当学厨,我爹妈就把我赶出家门了。原本我住在酒店老板提供的宿舍里,现在我升做帮厨了,薪水也比从前多了点,我想换个好环境,正好在论坛里看到你的招租启事。这地方我是地头熟、人头更熟,所以跑过来当租客。”
  顺道让爹妈看看,没有他们的经济支持,他一样过得很好——他只想证明自己的选择没错。
  “怎么样?欢迎我当你的房客吗?”
  “无比欢迎。”为了表示欢迎程度,阿遥附赠拥抱一个。
  从餐厅走出来的常天笑正赶上这一幕,两分钟前还埋首在他怀里的可人转瞬就投入令一个男生的胸膛——他刚刚居然还把她的表白当了真,他真是笨啊!
  恨得常天笑直捶自己的脑门,笨啊笨啊笨啊!
  他正忙着自虐,门口又杀来一人——“气死了!气死了!”
  刚跟元宝吵完架的苏果果转身来找阿遥诉苦,没想到竟在这里撞见了常天笑,还有久违的大胃王。
  四个人凑在一起,正好吃火锅。
  自打王大卫做了阿遥的房客,苏果果便三不五时地跑来蹭饭。
  家里多了个大酒店的帮厨真是件幸福的事,那饭菜做得绝对够水平。苏果果宁可每天坐地铁再转车,花上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也要从学校跑回家——阿遥的家来吃晚饭。
  两个女生在餐厅吃得满嘴掉油,厨子早已上工去了,独留两丫在那儿说私房话。
  “你别说,小时候觉得大胃王就是一不顶用的富家公子哥,现在看他王大卫实在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好男人。”有理想有抱负,且全部付诸行动,正是苏果果欣赏的类型。
  阿遥就更是受益匪浅了,“他在酒店帮厨那么累,每天还把饭菜做好留给我们吃。早晨不用上工,他洗衣擦地全包了。这等五好男人上哪儿找?”
  苏果果忍不住糗她:“怎么?动心了?打算放弃常天笑转投王大卫的怀抱?”
  “这不是放弃不放弃的问题。”阿遥拿筷子捣着碗里的米饭,嘴里咕哝,“你觉得常天笑喜欢我吗?”
  苏果果点点头,当年高考那样紧张的战斗阶段,常天笑那么一个把分数看得比命还重的小气鬼。居然肯挪出时间为元宝补习英语,只为了换她的数学复习资料为阿遥提高分数,不是喜欢是什么?
  阿遥却忍不住地直叹气:“我、常天笑和元宝,我们是铁三角,从小便玩在一起了。这种感情是友情,也因为时间成了一种亲情。如果常天笑真如你所说喜欢我,那他的喜欢太淡了,淡得就像这杯水,根本喝不出味道。”托着腮帮子,她探究地望着苏果果,“他对你倒是……真的用了心。”
  “用心想超越我,想得第一嘛!”他们俩在成绩上从小比到大,没有成为仇人也可算作是奇迹。
  阿遥扬着怪异的笑看着她,“苏果果你一双眼睛从来都只放在元宝身上,也难怪看不出别人对你的感情呢!”
  “你想告诉我,常天笑暗恋我很多年了?”苏果果低头吃咕噜肉,话就这么从嘴边溜了出来。
  本以为将要泄露的秘密会让苏果果吓掉下巴,没想到被吓倒的人竟换成了自己。阿遥张着嘴巴好半晌才冒出一声:“你不会早就知道了吧?”
  早也不算太早,只是自打上高中起她就常常在常天笑的脸上看到她望着元宝时最常露出的表情——患得患失。大概从那时起,她就隐约觉得自己在常天笑心中不仅仅是朋友而已。
  可若说常天笑爱上她……倒也不像。
  “可能对常天笑来说,我是与众不同的,但你放心,在他心目中你的分量绝对无人能比。”这一点苏果果可以向她打保票。
  “我知道,但我是贪心的。”自小便看着爸爸爱妈妈的方式,阿遥早已认定她要的男人必须像爸爸那样永远把老婆放在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的高度上,“我要的男人必须全情投入。就算常天笑真的喜欢我,他的感情也来得太淡了。”
  阿遥拿桌上这盘即将被苏果果消灭干净的咕噜肉来说,“同样是肉,一盘水煮白肉和酸酸甜甜的咕噜肉相比,你想吃那个?”怕是碰都不会碰不甜不咸的白肉吧!
  “别说是轰轰烈烈的爱,如果元宝能喜欢上我,肯做我的男朋友,我就已经很满足了。你啊,太贪心小心会有报应哦!”苏果果恨得拿筷子敲她的碗,“哪天常天笑把对你的好转向另一个女生,你就会觉得即使是一盘白肉也不错,起码也是道菜啊!”哪像元宝,连杯白开水都不肯给她,却恨不能把自己身上的肉切下来晒成干装进周紫嘉的口袋里,给她当零食啃。
  “你成天跟在元宝身边,他当然发觉不了你的好。哪天你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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