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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良田美井 作者:天然宅-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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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三伟殷切的眼神,冬宝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可以是可以,不过要保证收上来豆子的质量,若是不好,我这边可是不收的,而且尽量还是收钱吧。咱们得保证豆腐的质量,不然人家看咱们连那么差的豆子都收,肯定觉得豆腐也不好,以后不来买豆腐了。”

“这个我心里有数,不会收不好的豆子的。那咱怎么个换法?”三伟问道。

冬宝盘算了下,说道:“一斤豆子就换一斤豆腐或者一斤豆芽,他要是嫌贵,就让他拿钱买。”

“好咧!”三伟笑道,农户去卖豆子,一斤顶多卖个两文半了不得了,要是能一斤豆子换一斤豆腐或者豆芽,肯定多的是人愿意。只是自己得多操点心了,要是豆子质量不能让冬宝满意,怕是以后都不批发豆腐给他们卖了。

晚上的时候,冬宝家比往常还要热闹一些,几个人关了大门坐在屋里商量事,连林福和林老头也来了。

几个人是在开会,讨论商量冬宝带回来的三百两银子该怎么花。

李氏想攒起来,等冬宝成亲的时候给冬宝置办嫁妆,盖大房子。李红琴则是建议再买个铺子,因为现在客流量大,铺子里经常坐不下客人。秋霞则赞同李红琴的意见,“好多人想进来吃,看人多没个坐的地方就走了。”

几个人说完,就看向了冬宝。

冬宝觉得这样挺好的,在场的长辈都很尊重她的意见,没有人像宋二叔那样动不动就想越过李氏来做她的主。

“我想买地。”冬宝说道,在这个农耕社会里,没有自己的地,就没有安全感,毕竟粮食才是人生存的根本,像她和李氏现在没有自己的土地,吃什么都得自己掏钱买,不方便也费钱。

李氏点点头,同意冬宝的观点。“我看还是买地好。”她骨子里就是个庄稼人,看什么都不如看土地亲。等冬宝出嫁了,用土地当嫁妆也挺好。

林福笑道:“如今好点的地十两银子一亩,冬宝这回挣的钱够买三十亩地的,足够一家人吃了。要是孬点的地,能买个五六十亩。”

“买好地。”冬宝连忙说道,“不怕花钱,重要的是东西要好。”

李红琴见冬宝主意已经定了,便笑道:“那明儿个让你梁子哥问问,看哪有卖地的,这孩子办事,牢靠,放心!”

冬宝瞟了眼低头不吭声的张秀玉,打趣道:“大姨现在看梁子哥,咋看咋顺眼!”

张秀玉羞红了脸,偷偷推了冬宝一下,轻声说道:“别乱说!”

梁子确实干事又又牢靠,李氏才拜托他没两天,就寻摸到了一家要卖地的,大约有三十五亩地左右,离沅水镇不远,但离塔沟集有点距离,那家人想卖了地到镇上开个杂货铺子,才急着出手。

“地是好地。”梁子对李氏几个人说道,“我去看过了,庄稼长的都挺好。”

冬宝插话问道:“地里还种着庄稼,我们这会儿买了,庄稼算谁的?”

“算他的。”梁子喝了口水说道,“地总共是四十五亩,实际上多出来有五六分地,不到四十六亩,那人按四十五亩卖了,只是要现在给钱,秋里他收完庄稼交地。”

李氏点头道:“要是地好,这样也没啥。”那庄稼是人家侍弄出来的,没道理白给别人。

“那小姨你们抽个空去看看?”梁子笑道,“那人卖的挺急,要是晚了怕就卖给别人了。”

当天下午,李氏和李红琴就带上冬宝由梁子领着去了那片地,庄稼长的挺喜人,玉米长的老高了,不少都结了棒子。李氏又蹲下来捏了一把土,揉碎了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说道:“这地不赖。”

看了地,李氏就相中了。冬宝不大懂这里面的道道,想来李氏既然看中了,那应该不错,就和梁子点头,决定买下这地。

她从安州带回来的银子还不够,又从以前的存银中拿出来补足了,由梁子领着到镇所登记了地契,从此,这四十五亩多的地就是她宋冬凝的了。

冬宝头一次在这里生出了浓浓的归属感,看着那片茂盛的田地,等到明年就能收获她们自己的粮食了。想起在宋家的时候,黄氏不准她们吃饱,给她们盛的面条都是稀汤寡水,现在她们有了自己的土地,就算是不做买卖,也打不了饥荒,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吃饭。

拿了地契,几个人就回了塔沟集,走进村子没两步,就看到一个跟猴子一样的小孩飞的从一户人家跑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妇人拎着一根烧火棍,却追不上前头那个小孩,气愤的大骂道:“没脸没皮的猴崽子!再敢偷我家的东西打断你的手!”

看到冬宝一行人经过了门口,妇人有些不好意思,停下来抹了把垂下来的头发,笑着打了招呼,“秀才娘子,你们回来了?”

李氏“哎”了一声,问道:“刘奶奶,这是丢了啥啊?”

这妇人不比李氏大多少,可辈分高,按规矩冬宝要叫她太奶奶的。

“没啥,我家鸡刚下了蛋,就被这手的猴崽子摸走了,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气死个人!”刘奶奶笑道,“也算不上啥事,你们累了一天了,赶回家歇着去吧!”

李氏宽慰了刘奶奶两句,几个人继续往家赶。

路上,冬宝对李氏说道:“娘,我看那个偷鸡蛋的小孩,像大毛!”虽然小孩跑的极,只有留一个背影,冬宝还是认出来了。

 第173章 不长进的小孩

“我看着也像。”李氏说道,“这孩子从小就手快,以前就偷你奶的鸡蛋,被你奶狠打了几顿后不敢了,现在偷起别人家的来了。你二叔二婶再不管教,就长歪了。现在偷鸡蛋,长大了不知道得偷啥!”

秋霞婶子接口道:“人家才不管!宋家老二两口子,看儿子偷回家鸡蛋指不定多高兴,还觉得儿子有出息哩!那两口子自己行的不正,养不出啥好崽子来!最近不少人去宋家吵,明明白白的都说看到了就是大毛偷东西,他们还不承认,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李红琴叹道,“等孩子长大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现在我家里都不敢离人,要是一时半会不在家,也要把家里门给锁上,让他偷一两个鸡蛋没啥,就怕他偷顺溜了,摸进屋里把钱偷了。”秋霞婶子说道,神色既是鄙夷,又是烦恼。

庄户人家大白天一般都不会关门的,虽然算不上真正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也基本没听说过有小偷小摸的,要是出了大毛这种手脚不干净的熊孩子,真是让四邻讨厌。

“搬家前咱也得看紧家里的东西了。”冬宝说道,她们一出门就会把小黑解开绳子,要是有人敢翻墙进来,小黑肯定就会咬上去。

李氏回头看了眼,刘奶奶已经回去了,有些奇怪的问道:“她知道是大毛偷的,咋也不跟咱们说一句啊?”她是大毛的长辈,孩子犯了错,肯定要跟家长告状的。

“那是人家知道,他们跟咱们不是一路人,不算一家人了。”冬宝笑道,“既然咱们跟那边井水不犯河水了,她也没必要说出来给咱们心里添堵了。”

经历了宋柏那件事,她们虽然不说,可村里人心里明白的很,都有一杆秤,背地里可没少数落宋老头和黄氏办事刻薄不地道。她们站得直坐的正,不怕那些不走正道的人。

又过了两日,木器店派伙计给冬宝家的铺子捎来了消息,说是家具已经上漆晾干了几日,可以搬了。

冬宝和李氏连忙请了梁子和林福过来,帮着拉了两辆架子车,把家具都拉回了铺子后面的屋里,按照冬宝的安排,一一放置归位。

搬家的前一天,正好赶上林实沐休,前一天林福和秋霞婶子来挑豆腐的时候,就说了,要请李氏几个到家里吃顿饭。虽然两家人还是天天见面,可毕竟住的远了,不在一起了,吃个饭也算是送别。

这天学院休息,冬宝便没去铺子里,留在家里收拾东西。一大早,她就去了林家,这会上林家只有林实和林老头在,秋霞婶子去铺子里上工了,林福带着全子去赶集买东西。

冬宝来的时候,林实正坐在院子的树荫下凝神屏息练字,冬宝凑过去看了看,暗暗惊讶,林实如今的字可比他没去书院前的字好太多了,端正文秀。每写一个字前,林实都要拿另外一支秃了毛的笔沾了水在石板上写熟练了,才拿笔沾了墨端正的写在纸上,一张纸正面写完,等墨迹干了之后,翻过来继续写。

这是为了节省纸墨,毕竟纸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看出点什么了吗?”林实突然问道。

冬宝还以为他没发现自己在后面偷看,没想到人家早就发现了,走到了林实前面笑道:“比以前写的好看多了。”

林实放下笔,抬起头看向了冬宝,微微一笑,说道:“那就好,不然我这些日子可就白浪费这些笔墨了。”

读书真的让一个人改变很大,至少冬宝觉得林实比以前多了几份儒雅内敛的气质,已经和原来那个背着篓子拉着她打猪草的农家少年不一样了,只不过看向她的那份柔和目光未变,依旧让人感到安心。

“来摘菜的?”林实笑着问道。

冬宝点点头,扬了扬手里的菜篮子,“我娘让我先做几个菜出来,等她们回来就能开饭了。”

林实点点头,领着冬宝去了后院的菜地。

这会儿太阳才刚刚升起,清晨的院子里洒满了金黄色的明亮阳光,葱郁的树枝上似乎还缠绕着晨雾,鸟儿叽叽喳喳的在大桐树上欢的叫着。

林家的菜地被林福和秋霞婶子收拾的很好,一畦畦的栽种着豆角,南瓜和冬瓜,蔓藤上结的到处都是。

冬宝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的细棉布小褂,下面是一条蓝底碎花的裙子,臂弯里挎着一只竹篮,站在碧绿的菜畦里,说不出的好看。

这段时间,冬宝也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逐渐长成了一个含苞待放的农家少女。

林实微微笑着看着冬宝,心里突然痒痒了起来,拉着冬宝的手指在冬宝手心里恶作剧似的挠了挠。

冬宝忍住笑,伸手挠向了林实的腋下和腰间,林实猝不及防,被冬宝挠了个正着,剧烈的笑了起来,慌忙跳出去老远,站在冬宝两步远的地方,摆着手笑着,全然没了往日稳重的模样。

“看你还敢不敢挠我!”冬宝嘻嘻笑道,她还是头一次知道,林实居然怕挠痒痒,都说怕痒痒的人心软,看来是真的。

林实笑过了,帮着冬宝摘了豆角和南瓜,放到篮子里,挎着出了菜地,临出后院的时候,林实心里一动,拉住了冬宝,在金黄色的晨光中,轻轻将唇印到了冬宝的额头上,又闪电般放开了。

冬宝刷的一下就红了脸,抬头看林实,脸已经红到了耳朵根。她都能感受到少年贴在她额头的嘴唇的颤抖和火热,其实两个人都还小,严格来说,这还不算是吻,只是让她觉得很温暖,很甜蜜。

两个人默不作声的回了前院,冬宝把菜篮子提去了灶房,林实则是坐回去练字了。现在他每天都坚持练一个时辰的大字,柳夫子告诉过他,字是读书人脸面,倘若想在考试中脱颖而出,一手让人认可的好字是必须的。

冬宝知道林实勤奋,他比同时期的张谦还要努力,柳夫子来吃饭时三句话离不开对林实的夸奖。她也知道林实内心的焦急的,虽然面上看不出来,心里却是急切的想要赶学出点什么来。他起步比别人晚,家境又不富裕。

像小旭,只有六岁,已经是妥妥的童生了,而他已经十四岁了,真是人比人急死人。

其实有压力不是坏事,冬宝想着,手里不停的掐着豆角两端的根,新鲜摘下来的菜散发着一股清香,豆角端头处水灵灵的,墨绿色的南瓜嫩的正好,切成丝不管是做饼还是清炒都很好。

她是希望林实能考一个秀才回来的,毕竟这个世上,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支撑门户要比一个庄稼汉容易的多,没人敢来招惹。但同时冬宝也不想让林实压力太大,即便林实什么都考不中,只要他还是那个对她温柔照顾的正直少年,她还是会嫁给林实,和他一起平安喜乐的过完这辈子。

没过多久,林福也带着全子回来了,两个人在镇上买了一篮子排骨,一只咸水鸭,还有一条肥大的草鱼,林福又张罗着杀鸡,被冬宝拦下来了,“咱们又不是外人,这些菜就够吃了,鸡还是留着吧!”

林福笑着示意全子把冬宝从鸡圈里拉出去了,麻利的逮住了刚才捉住的鸡,爽朗的大笑道:“这鸡是公鸡,光吃不下蛋,留着也没用。再说了,林叔请冬宝丫头吃鸡,不行啊?”

话都说道这份上了,冬宝也不好拦着了,只笑着点头,脆生生的应道:“行,当然行!”

林福呵呵笑了起来,看向冬宝的目光全是满意。被林福揪住翅膀和鸡冠的公鸡一身五彩的羽毛,平日里也是在鸡圈里作威作福欺负母鸡的料,如今被逮住了,估计是知道大限将至,扑腾的尤为厉害。

林福杀鸡相当利索,把鸡脖子上的毛揪下来,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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