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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一福晋瓜尔佳-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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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房中的半个时辰,雨棠额前沁满了汗珠,当婴孩的头终于出来,发出哇哇啼哭时,雨棠捧着她,就如同是自己的孩子般泣不成声,“生了,生了!是公主,小公主!”荣儿听到雨棠的报喜之声,整个身子才疲软下来,合眼睡去。
“恭喜皇上,是位公主!真是好事多磨啊。”稳婆将小公主送到弘历手中时,天光渐亮,破晓的第一束光芒照进长春宫,天子双手捧起来之不易的珍宝,向东面扬声道:“上天厚赐!这是朕的嫡长女,封号固伦和曦公主,赐名,永曦!”偏殿上下皆为震惊,自大清开国以来,爱新觉罗氏的辈字向来只赐嫡系男子,可见此位公主荣宠之盛,呼声响彻整个紫禁城,“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雨棠出产房时有些虚脱,弘历握着她的双臂,“谢谢你!雨棠。”“荣姐姐才是真的劳苦功高,皇上进去陪陪她吧。”陆茗上前搀着她,“我扶你回去。”“嗯。”弘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中竟在想若没有当年的阴差阳错,如今自己襁褓中的公主就该是他与雨棠的孩子了,就那么一瞬的邪思,即刻便令他自责不已。
庄福晋留在宫中照料女儿,马车上,雨棠虽累,面上却带着微笑,“哥哥,你知道吗,当我将永曦抱出来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生了孩儿一样欣喜,全身的力气好像都用尽了。”陆茗为她披上了外袍,“古书上书,女人生孩子,就如同在鬼门关转了一圈,一脚踏着生门,一脚踏着死穴,其实也不无道理。而你,就像在鬼门关内拉了她一把,同她一起将孩子抱了回来,自是会有这样的感觉。”
雨棠一手抚着小腹,蓦地拉住他,“哥哥,若是日后我也像荣姐姐一样,你一定要帮我!”陆茗笑道:“傻妹妹,皇后那是养在深宫,平日里运动的太少,有我在你身边看着你,这一胎必然顺利。”“嗯,哥哥的医术,我是笃定的了。”陆茗:“你方才在皇上面前保荐我的那个模样,我很是喜欢,要继续保持。不过芸儿,你平日可少吃些,肚子里的宝宝太胖了可不好生养。”“知道啦!不知是谁一天准备四五顿药膳逼我吃来着。”
经过昨夜的动静,傅恒一早便侯在府门前等消息。雨棠下马车的步子虚浮,陆茗欲伸手相扶,傅恒却抢先一步半搂着妻子下车,“怎么样,一切还好吗?”雨棠放松了身子倚在他的肩头呢喃,“姐姐生了,是个小公主,皇上赐名永曦。”这样的感觉多久不曾有了,她安心地卸下防备靠在自己怀中,静谧乖巧,傅恒双手将她拢的更紧了些,“累了吧,我送你回房休息。”“嗯。”小猫一样的呢喃,再大的隔阂都能抹平。
陆茗在旁瞧着,面上一笑,很是识趣地避走偏门而去。
人性往往如此,当她所预想的得到之后,想索求的东西就会更多,。馨瞳自在中堂府定居以来,锦衣玉食,终日所做不过吟诗作画,陪庄福晋解闷。可她却觉得,这样寄人篱下,同橙儿霁月般家生丫头的生活并非她想要的,她要做的,是这富丽堂皇府邸内的主宰,足以与傅恒相配的女主人。
庄福晋近几日疲于在后宫,家中两地奔波,到入夜时总是腰腿酸痛。馨瞳体贴地为其捶肩,“福晋,这里可还舒服?还有哪里痛吗?”庄福晋摆摆手,“经你这么一揉啊,哪哪都舒坦了,就是嘴里有些没味儿。”“那馨瞳给您做些小点心去!”
她方要出门,橙儿便扬手拦住她,“姑娘且在这里陪福晋,我去少福晋那要碗红豆沙来,保管就好了,少福晋这些日子不在,可馋了咱们主子了。”庄福晋:“嘴碎的丫头,宠的越发没样了,惯会拿主子们取笑。”
“馨瞳早前也学过煮红豆羹,不如,我煮给福晋喝吧!”橙儿笑了笑,“咱们满府里头,又有哪个厨子不会呢,只是咱们主子舌头极灵,若不是少福晋亲手做的,再是吃不惯的了。”馨瞳不解,便借口想去瞧瞧雨棠,与橙儿同行,“橙姐姐,福晋这样钟爱红豆羹,想必是有何缘故吧?”
“这呀,也是咱们少福晋的孝心,打从过门起,每日亲自挑了红豆磨成粉,文火看着熬煮好伺候福晋喝,不仅福晋喜欢,少爷素日不吃甜食也受用得紧,这日子久了,里头的情份旁人自是比不上了。”馨瞳有些不屑,却又有些欣喜,似找到了克敌制胜的突破口,心里想着,她若将这法子学会,自然不会有瓜尔佳雨棠的事儿了。
回京之后,因着有孕在身,雨棠与傅恒哪怕再亲昵,也是分房而居,几日下来,傅恒虽不解,却也由着她,只是想方设法地讨好。这一日傍晚,馨瞳将小厨房的红豆羹悄悄换成了自己做的,守在厨房外张望,只等福晋屋里的下人来取,却始终无人问津。她有些不死心,盛了一碗,甚是殷勤地送到了傅恒下榻的院中。
“傅大哥,睡了么?我拿了红豆羹来!”傅恒听是红豆羹,不觉便有些嘴馋,“放下吧,是打小厨房拿过来的?”馨瞳含糊地嗯了一声,“傅大哥你就快喝吧,!”
“鬼丫头!”傅恒端起碗闻了闻,眉头微皱,“这不是雨棠做的。”馨瞳诧异道:“傅大哥怎知不是,就这样笃定么?”
 

第二百零八章 相思红豆


傅恒摇摇头,笑言:“我喜欢安定清雅之气,房中常点着沉水香,雨棠净手后喜欢抹白海棠花膏,两者相融,所以她做的红豆羹里独有一种恬淡清雅的气味,是她独有的味道,。”
馨瞳绞着手中帕子,有些委屈,“还是被你发现了,今日厨房里是备着少福晋熬的红豆羹,可是被我不小心撞洒了,只怕傅大哥夜里想吃,才巴巴地又重新做了送了来。”傅恒放下碗,“我并没有怪你的意思,我还不饿。”
“傅大哥只吃少福晋做的甜点,知道是我做的便不吃了,是嫌弃我手艺不好么?”她走到桌案边问道。傅恒摇摇头,“别多想,夜了,早点回房歇息吧!”馨瞳低着头,似在赌气,“馨瞳知道,自己不过是个累赘,什么忙都帮不上,我这就去倒了它!”傅恒看着她怄气的可怜模样,下意识便将她拉住,接过小碗,正欲喝下。
霁月抱着羊绒毯子进来,雨棠紧随其后,正瞧见这副场景,傅恒拉着她的手喝着红豆沙,甚是受用,馨瞳面上无比娇羞地看着他。
“你们,!你这个狐媚女人,早便知道你心术不正,现在终于原形毕露了!”霁月为自家主子抱不平,气得满面通红,拉住她的手腕道:“走,跟我去见福晋!”“霁月姑娘你放手,我不去!”两人在书房内扭打,雨棠将羊绒毯子随手扔在太师椅上,别过头,并不想面对眼前的场景。傅恒看不下去,上前扯开霁月,“够了!你眼里可还有主仆之分,仗着在府内颇得脸面,越发没规矩了!”
霁月被推开,退向雨棠身旁,“主子!”雨棠扶着她,声音凛然,“傅恒,她是我身边的人,何为主,何为仆,等回禀过额娘,正式迎了她进门,再说这话不迟。今日,是我自讨没趣,全当我不曾来过吧。”
傅恒拦住她的去路,“你这说的什么话,有事不能好好说么?”“事到如今,一切摆在眼前,还有什么可说的?从江南到这里,你几时不是护着她,你若想纳妾,只问过额娘便是,不必在此偷偷摸摸,让我瓜尔佳雨棠背个悍妇之名。”雨棠看着他握着自己的手,只觉讽刺,“让开!”
馨瞳捂着受伤的脸近前,“少福晋,我只是来给傅大哥送宵夜,你不要误会。”雨棠冷哼一声,“不必惺惺作态。”“棠姐姐,我···”傅恒气她不信自己,“馨瞳,不必解释,也许有些人根本不想听!”
雨棠闻此,心中撕扯般痛,“好,从今以后,你我楚河汉界分的清楚,我住的院子,你最好一步也别进!有你傅中堂在的地方,我自避而行之!”
“好!不去便不去!”
霁月又瞪了馨瞳一眼,方跟着玉棠回房。
自古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小俩口的事很快便在府中传开,有说雨棠小气的,有说馨瞳是狐狸精转世,一时沸沸扬扬。庄福晋得知后只是不信,只说,“两个孩子毕竟还年轻,拌起嘴来,自是不留情面的。我看这样也好,等熬上几日受不了了,自比先前更好了,咱们只等着好消息!”橙儿倒是担忧:“只是万姑娘那里,主子又是如何想呢?她同少福晋···只怕这回委屈了,。”
庄福晋自一副悠然自得之态,“她相貌上却有几分像媳妇,可这内里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委屈?只怕未必吧。我瞧着她对恒儿,却也有那心思,也罢,小儿女的事,只要不过火,便由她们闹去,咱们自想咱们的福!”
不知是否有了月份的缘故,七日下来,雨棠胃口越来越差,总也犯恶心,终日只是恹恹的,不爱见外人,陆茗开了方子也不见好。这一日一早起来,便冷不丁命霁月将傅恒所赠的物件装进箱子,抬出院外,正被摇着团扇逛园子的馨瞳瞧见。
傅恒近几日心里似猫爪挠似的难受,却又拉不下脸,“这个狠心的女人,把话说的那样绝!”在书房内来回踱着步子,终按捺不住,一开门便见馨瞳一脸焦急的模样,“怎么了?”
“也不知该不该说。”她一面忸怩着,一面转身露出负在身后的手。傅恒一眼便看出她手里的簪子正是自己送给雨棠的,“这东西你打哪来的?”
“这···今天我想去向雨棠姐姐解释清楚,到了小院门口就见月姑娘扔了箱东西出来,我走近一看,好多漂亮珠花,也不知该不该拿,真的很好看!所以我就想来问问傅大哥你,棠姐姐不要的东西,可以给我么?”傅恒双拳紧握,“当然可以。”馨瞳喜笑颜开地戴上珠花,傅恒只瞧了一眼便转过身,“你戴着比她好看,走!我带你逛园子去。”
如此招摇过市的行径,令园中的粗使丫头咋舌,窃窃私语声不断,“看来这回东屋里真要易主啦!”更有好事者添油加醋传到了雨棠院中,霁月听了恨不得将万馨瞳生吞活剥了去,“只是我身上没点功夫,哪怕有个两下子,我就去跟那小蹄子做一回!让她知道姑奶奶的厉害!”陆茗在院中摇椅上掩着折扇,“你可小点声,杀鸡焉用牛刀?我的小外甥要是有个好歹,看我怎么整治你。”
雨棠在隔间里躺了许久也无睡意,字字入耳,直刺到心底里,不觉眼角落下泪来,抚着小腹,“孩子,你运气不好,来的可真不是时候,你阿妈都不要额娘了,又摊上了个厉害后母,日后可有你的苦头吃,!”一阵酸意涌上喉头,“你这么不让人省心,坏脾气跟你阿玛一模一样,小心额娘哪天烦了就不要你了!”言罢正要捶肚子,终是不忍,轻轻放下拳头,“小东西,额娘现在最大的安慰,便是你健健康康的,快快长大。”

第二百零九章 订婚大典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小沪踏入久违的北京城,喧闹的街市与数月前一般无二,仿佛所有的往事都发生在昨天,今日是三月初一,雨棠还好吗,她的绣坊还好吗,他,还好吗?她有些迫不及待,脚步急促。
东直门大街上官差开道,人们自觉站在两旁,远远地便听见了喧天的锣鼓喇叭声,穿着吉服的乐手昂首阔步,气势威仪。一旁有老妇艳羡道:“真气派呀,想当年我出嫁的时候都只有一顶破红轿子。”旁边的老汉揶揄着,“你就知足吧,人家是什么人,拔根汗毛比咱们腰还壮!”
小沪不由一笑,民间野话虽粗俗,形容的却最为贴切。长长的队伍看不见尽头,金漆红面的车驾绑着彩球,是怎样尊贵的人才有的盛世婚礼,“小哥,今天这是哪位达官贵人成婚,阵仗这么大,!”茶铺的伙计还未来得及回答,小沪便远远瞧见身着蒙古盛装的女子钻出了车驾,甚是大方地向两旁的百姓挥手,那模样,俨然是自幼一处长大的挽月郡主,“原来是她,难怪···”
车驾稍远些,一名男子也被挽月拉了出来,低垂着头,看不清容貌。这时小二方答:“今儿是订婚祭祖,要是成婚,估摸着阵仗更大。蒙古郡主跟当今皇上亲弟,和亲王的婚事能小办嘛,不说当今天子的威严,就是蒙古的使臣们可都看着呢!”小沪手中的杯盏险些滑落,“你说,是谁?”“蒙古郡主跟咱们和亲王!”
小沪扔下一锭银子便追了出去,眼看车驾走远,她便借着酒楼上的红绸跃上房檐,以轻功急急追去,直到车驾前方的客栈小楼方气喘吁吁地停下。车驾上,挽月郡主身旁的那张脸无比熟悉,曾感觉那样近,此刻只觉得遥不可及,自己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男人的心易变,而自己已然错过了。周遭的草木渐渐模糊,脑中天旋地转,险些摔下楼去。
曾经以为不那么重要的人,在分别的日子里时时刻刻折磨着她的心,当太妃一语惊醒梦中人时,她满怀着思念,向这座城归心似箭,半月的路程,她只用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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