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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引狼入室+番外-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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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我那时单纯懵懂,对“母亲”这个词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希望和幻想。她问我的学习,问我的生活,问我以后的梦想,我一一回答,她便抿着唇笑。我妈妈真是个美人,就算年纪已经快四十岁,可笑起来却比学校里那些风华正茂的女生都还好看。我看着看着,一阵眩晕,就这么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下午。
那个皮肤都皱在一起的老男人坐在我身边,手仍旧放在我难以启齿的那里,笑得猥亵且下流。他说我的身体让他满意,还对我说,如果我愿意,一个星期到他这里一次,他就给我大把钞票。我实在不明白他说些什么,挣脱他枯树枝一般的手就要逃跑,可是身子一歪,就是从尾椎到头顶的剧痛,疼得我从床上摔了下去。
那老男人坐在地上,抱起我,眉目间又是怜惜又是得意,轻轻说:“别看我上了年纪,身体可还是好得很啊。折腾得是过分了点,可你这孩子在床上也没点反应,我一时生气,这才下手重了……”
他说着,手探到我身后,我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他对我做了什么,努力挣扎,却没有力气,被他压在床上,又进入了一次。
这次清清楚楚,并且有了反应,叫得声嘶力竭,多年之后还记得是怎样的一种疼。
老男人走之前,还嘱咐我考虑一下他的提议。我浑身都疼,趴在地上起不来身子,母亲走进来,搂住我哭。她说他实在是没法还钱,不把我给别人睡一夜,只怕就活不了。她又说,大男人,给人睡一夜也没什么,甩甩头就过去的事,不必介意。
我想想,的确是这样,我无论如何,不能看亲生母亲被人打死,更何况,男人的贞操,实在算不得什么。草草处理了伤口,就一瘸一拐走回家去。我还有作业没写,我下学期就要上高三了。
我一直都很坚强,非常坚强,我当时都快佩服死自己了。
直到后来有个人告诉我,那时候的坚强,只不过是因为没什么东西值得我在意,我一边做着关于未来的美好梦境并为之努力,一边自暴自弃。
那个人的名字叫慕辰。
为母亲还债的戏码后来又上演了无数次,母亲成了我唯一的皮条客。我虽然很小心,并且很配合,可陪人家一次起码就要请假一天,功课越拉越多,高三没念完,我就辍学了。
我成了专职的MB。
从学校拿回书本那天,我打碎了储钱罐,里面有一千块钱,零零散散,光数就数了半个小时。一次次核对之后,我给自己买了身漂亮衣服,买了双合脚的鞋子,穿得光鲜亮丽,逛这城市最豪华高档的商场。
真奇怪我并没有特别难过的心情,明明希望啊梦想啊未来啊什么的都没有了,我缺没有什么特别难过的心情。
我只是穿着我的新衣服新鞋子,收拾了简单的东西,趁着夜色搬离了母亲隔壁那间不朝阳的房间而已。
我淡定从容,我眼高过顶,我从此是妖娆而诱惑的童连,我告别过去,我再也回不去。
慕辰是我接过许许多多客人中的一员,我却最在意他,别人为我倾倒,恨不得一掷千金买我对他一笑,可慕辰却压在我身上,做到一半接电话,眉毛越拧越深,最后扔下钱抽身而去。你说说,我哪能受这份羞辱。
所以我闭门谢客,研究这个还在读大学却已经不可小觑的男人。他的兴趣爱好,他的身家背景,他每日都喜欢到哪家酒吧找乐子,又喜欢玩什么口味的人。我甚至像在高中时那样做了笔记,事先背诵一遍,然后故作不经意地靠近他,挑逗他每一点细微的神经末梢。
所以啊,后来我一遍一遍骂自己是猪,怎么调查了那么多,却漏掉那个他甩不掉的跟屁虫温林?
明明那天晚上,他是接了来自这个人的电话才从我身体里出去。
但好歹,是勾搭上了,他每逢周末来找我过夜,我也故意说些或真或假的故事让他对我又怜又爱。年轻人到底是不同的,他们疼惜你的肉体,更懂得顺便安抚你的心灵,虽然我不敢信,可这个男人除外。
别问我为什么除外,我也不知道。
我大概只是沉迷于每次欢好后他为我盖上的被子,每次下午茶他探身为我取来的方糖,每次一起散步时他下意识走马路一边的动作,每次我转身离开时他站在原地目送很远的身影。我是没心没肺只认钱的童连,我是看不起人动辄发脾气的童连,我是在床上给予你全方位的配合却懒得对你笑一笑的童连。
童连也是人,也需要关心和温暖。
我那时候觉得,全世界只有慕辰懂。
他给了我要的,那么,我就把我唯一保留的,一点点的真心给他。
我就,不顾一切地爱上他。
我们的关系保持了许多年,稳定且持续。他要开酒吧,我就付了违约金,死活跟过去。我名声在外,目中无人,店里的人暗地里都看不惯我,与我同时进店的那个男生倒是得到大家的喜欢。我腻在慕辰怀里冷笑,当年的我比他还要单纯,可是做了这一行,越是单纯,越是死得快。
到慕辰店里的第一天,生活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我推开包厢门,赫然见到当年那个开启我悲惨生活的老男人。据说他后来去了美国,金融危机那年撤了资金回国投资,受到热烈欢迎。我躲着他,恨不得这辈子别再见他,我对着任何一个人都能挑着眼角微笑,唯独对他,不行。
我怕。
怕也没用,包厢门被反锁,不知道是谁干的好事。我们在包厢里追逐,这么多年没见,这老家伙大概仍旧勤于运动,没几下就把我制服,解下腰带把我拴在桌子腿上,又从包里翻出条绳子,捆住我腿,甚至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他那方面确实是不行了,但毫不妨碍他折腾我,昏昏沉沉之际,我还有力气自嘲。
上次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走路,这次只怕不止三天。
当然不止三天,他玩了我就不止三天。
两个星期之后,我回店里,见到慕辰只想哭,可慕辰站在走廊尽头,微笑着对跟我同一天进店的男生说着什么,见到我,也只是点头示意。
我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恨上惊蛰的。不能恨慕辰,就只能恨惊蛰。
那老男人,后来我也经常接,跟他定了协议,下手轻些,伤倒是很少再有,每次陪过那人,收获大把钞票的同时,休息个一天也就完事。我自己心里头明白,自己比以前更加坚强,我那时候,更是佩服自己的坚强,外加心狠手辣。
那个叫小满的孩子进店时,还主动对我示好,跟我叫哥,我对他笑,说哥罩着你,转头给老男人打电话。老男人年纪大了,希望找些年轻单纯的男孩子提醒自己曾经青春过,小满正合适。
我热爱全世界投给我的痛恨的目光,有多少人痛恨我,就有多少人不如我。
与慕辰的交往也在继续,他迷恋我给他的快/感,即便他越来越多地把我认作另一个人。我翻看他的手机,温林发来的短信被他存在卡里,三年前的都未曾删过。我见过那个男人,唯唯诺诺,在慕辰面前丝毫不敢大声说话,甚至不敢直视。慕辰看他的目光也是厌恶,打电话时恶声恶气,仿佛他是超级细菌。
我不该这么单纯。
我不该以为,慕辰是真的讨厌他,我一片真心,百依百顺,最终会赢来慕辰的爱。
那天推开门,就听到屋子里的喘息声,那个带着哭腔的声音,我想了很久,熟悉,却记不起。卧室的门没关,床上纠缠的肉体让我有片刻眩晕,借着,就被扔过来的东西打出门去。
慕辰关上卧室门,对我说终止我们两个的关系,并且让我交出他家钥匙。我质问为什么,他却说会开支票给我,我对他说爱他,他一脸不耐烦,并且恶心,对我说,别太看得起自己,并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爱他的。
我在街上游荡,我想,要什么样的人才能爱他?或者,要什么人才能爱他?
温林比我好看?比我让他舒服?刚刚他看我的眼神,就像一头受惊的小鹿,慕辰不是一直说讨厌他这样惊弓之鸟的性子,为什么,为什么他骗我?
我找他,求他,给他电话,甚至在他门前坐整整一个晚上。他避开我,明明知道我有危险,却冷冷地留下一句“我忙”就不再管我。骄傲的童连变成了没人要的可怜虫,他在床上叫着别人的名字,被客人打个半死脱光了扔在酒店大厅。
童连变成了全世界的笑话。
所以跟着常老板走的时候,我甚至没有一点犹豫。我想,就让他弄死我吧,温林过马路差点被车撞到,而这笔账也被慕辰算到我的头上,许久不见,却特地打电话来警告我,别对他的爱人起什么坏心思。
我以为自己会这么死了,睁开眼的时候,却在医院里。惊蛰安慰我的话,我一句也听不进去,明明知道他是好意,却觉得他是来看笑话的代表。你看陪在他身边的雷准,凭什么我接的客人个个都是变态,而他却顺风顺水,爱上的人,也愿意给予他庇护。
我又做错了什么,要落得这样的下场。
雷准替我付了医药费,可医生都知道我是为什么受的伤,对我都不热心。那日躺在床上,恍惚里听到门口有人走动,我以为又是护士小姐来换药,本打算翻个身继续睡去,却听到那个人站在门口,不再动弹。
我仔细听着所有声音,甚至能听到空气流动,还有他深呼吸时刻意克制的鼻息。他为什么不走进来,哪怕是骗骗我,对我笑一笑,告诉我即便他爱温林,可是,我可以继续呆在他身边,像以前一样,接到他的电话,就去他那里,陪他喝杯咖啡,亲吻他的嘴角。
这样都好。
他为温林设置了特别的铃声,大概许多年都不会换。我听到那铃声响起来,他几乎毫不犹豫地接起,低声说着什么,一点点走远了。我挣扎着坐起身,他不知道,我坐起来的位置,恰能看到他离去的背影。他急匆匆走着,没有回头看一眼,拉开车门时露出一个温暖的笑脸。
不是我的。
于是,我就杀了童连,那个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的自己。
我是恨的,恨那些害我到今日地步的人,可我哪能一个个去报仇,没那个力气,也没那个精力。所以倒霉的常老板,成了众位客人的代表。
死亡并没有想象中疼痛,身体四分五裂,也只是瞬间的事。我想我要尽量从容,从容地过奈何桥,毫无怨言地喝孟婆汤,求阎王爷允许我,莫再为人。
可睁开眼,却见到阳光正好,身边的女子惊喜地叫。
“小少爷醒了!”
风韵犹存的少妇走进来,抓着我的手不住抹泪,念叨着:“我儿受苦了。”中年男子走进来,虽然一脸严肃,掩不住担心和庆幸,关照我好好将养。我一时摸不着头脑,问慈爱的妇人:“我是谁?”
妇人哭得更凶,说我儿竟然不记得自己。男子也一脸关心,问道:“你是我的儿子,弓高侯府的孙子,韩嫣啊。”
历史我学的不算好,但韩嫣是谁,我是知道的。
我绝望地倒在床上。
 

作者有话要说:时间紧急,没时间订正错字,大家请包涵吧。
所以,如果我写个汉武帝同人,穿越重生之类的,行不?








52、 419 。。。 
 
 
惊蛰装作玩叉子,眼神却总往坐在温林旁边那人身上瞟。看样子这家伙该是个混血,头发是金色的,眼珠子却乌黑乌黑,鼻梁高高的,嘴唇却挺薄。惊蛰沉思半晌,手里的叉子不小心掉了,砸在盘子上,好大一声响。
俩人就一起看他。
刚刚那人自我介绍过了,名叫程城,是温林的大学同学,现在在澳洲开个人诊所。似乎住所离他们居住的酒店也不远,那人热情,说要带他们玩,温林笑得温柔且抽搐,就差劈头盖脸拒绝他的好意了。
惊蛰纵横情场这些年,眯缝着眼都能看出这俩人有问题。
果然,坐下之后,程城先生几次问候温林这些年的情况,温林回答不偏不倚,一律是好。那人看了惊蛰一眼,又小心翼翼地问:“你跟慕辰……怎么样了?”
惊蛰使劲叉起块牛排放进嘴里,嘴巴保持最大幅度,嚼。
温林知道他有心对程城示威,微微一笑道:“我们很好。”
“那他怎么不来?”程城不像没心没肺的人,偏要问弱智问题,“当年他修理我那一顿,到现在还疼呢。”
咋还出暴力事件了?惊蛰咕咚咽下牛排,看着温林。
温林一脸歉意:“对不起,慕辰那个时候太冲动了。”
程城摆摆手:“没事没事,我吓唬你玩呢。对了,你还没跟我介绍这位先生呢。”
惊蛰看了一眼温林,对程城伸出手去:“你好,我是惊蛰……温林和慕辰的哥们!”
程城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握住惊蛰的手:“能同时当他们两个人的朋友,你真厉害。”
温林干咳一声:“程城是混血,西式教育……说话比较直。”
惊蛰混不在意,反而万分赞同:“对,那家伙醋性是够大了。”
至此建立了新的阶级友谊。
程城是澳籍,父亲是澳洲人,母亲是中国人。他是大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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