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无限城-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直在军卡中呆坐着的千璇,在听到外面有动静的时候,也跟着拿出洗漱品出来洗漱了。刚刚将毛巾绞好,就看到千秋一个人从营地外回来,千璇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九哥……”千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想问你怎么样了,想告诉他想开点,可是,这些话在此时却一句也说不出。
千秋似乎明白了她的未尽之语,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我没事。”声音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好似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可是千璇却不知道,这样的平静是否只是假象。
她没有过多追究他话中的真实性,只和以前一样,从背后推着他,“九哥,你身上都要臭了,赶紧去洗个澡,然后把衣服换了。”
千秋一愣,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还是昨天的脏衣服,还有些发皱。一时间,洁癖发作,也不用千璇推,自己跑进了帐篷。
看着千秋匆忙的脚步,千璇的心里才真的放松了些。既然还会范洁癖,说明三哥的情绪还在可控范围内。
“千秋哥怎么样了?”这时,旁边的莎莎将早餐递给她。
千璇捧着碗喝了口白粥,“比想象中要好。”
“那就好。”莎莎也跟着喝了口粥,顺便抱怨道:“天天白粥咸菜水煮蛋,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她的口味比较重,以前的早饭偏向西式,都是土司和培根肉,还每天早上要吃一个小蛋糕。连续一段时间的清粥小菜,她只是口头上的抱怨已经不错了。
千璇想了想,从空间里拿出两袋鱿鱼丝,“要么?”
“要的要的!”莎莎连忙夺走一袋拆开,一口鱿鱼丝一口粥地吃起来。
“璇姐,我也要!”这时,离得不远的原崇看到她们在吃鱿鱼丝,赶忙凑过来。他是地地道道的肉食动物,和莎莎同病相怜。
千璇也不吝啬,直接将手中还没来得及开的鱿鱼丝丢给他,顺手又拿出四袋,一袋留给自己,另外三袋给了跟着原崇过来的一心、路芝和路琛三人。
六人围在以起,千璇拿着白煮蛋在军卡上敲,“对了,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
众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路琛咽下了口中的粥,回答道:“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半夜的时候,好像是火龙的人出去小解引来了一大群丧尸。政府和火龙的营地离得近,也被波及到。丧尸数量太多,又措手不及,旁边的虎啸选择了袖手旁观,伤亡挺大。政府死了两百多人,火龙死了三十几人,受伤的更是多。不知道为什么,应该被重点保护的平秀烟也被卷入了其中,最后重伤不治。”
虽然这么说,其实几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巫万策绝对脱不了关系,甚至很有可能事情的走向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其实,平秀烟也不坏,她对千秋哥那么好。”路芝喃喃说道。平秀烟用自己的一切换取千秋一世平安快乐,那场面给她带来了很大的震撼。
“那又怎么样?”原崇的脸上没有了一贯的笑容,满是阴霾,“蒋绍扬当初对我姐不好吗?结果呢?”
的确,蒋绍扬和原溪交往的时候,所作所为根本让人没处挑剔。那时众人都猜测两人结婚后,蒋绍扬必定会步入妻奴行列。
“平秀烟只是来不及背叛罢了。”此时的路琛脸上哪还有以往的温文尔雅,双目中燃烧着浓烈的仇恨。
小一辈中,对平将为和蒋仲的仇恨,路琛绝对是翘楚。
八大氏族中,真正经历那场劫难而活下来的,有被原溪保护的原叙,自那以后身体一直不怎么好,有被祝熙保护的祝茜茜和祝莎莎。还有一个人,却是很多小辈都不知道的,这个人没有靠任何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劫难中活了下来。这个人就是路琛的大哥路珺,路家内定的下一任家主,他们这一辈中八大氏族这一辈中公认的领头人物。可惜,他虽然在劫难中活了下来,却连半个月都没有活过。
那时候,路珺受了很重的伤,各处内脏严重破裂。那伤虽重,但以巫万年的能力完全能够让他在手术后恢复健康,并且没有任何后遗症。只是麻烦的是,路珺遗传了母系那边莫家隔几代才会出现一个的rh阴性血。不要说泠泠和薇薇没有遗传到这种血型,就是遗传到了,两个孩子能够抽取的血量也不够路珺的手术所需。还好当时巫远通过关系在国外找到了rh阴性血的自愿献血者,众人都为之松了口气。只是没想到,平将为和蒋仲会那么卑鄙,几次将在路途中的血浆销毁,后来没办法,巫远便用私人飞机去接那个献血者,却也几次遭到阻截。
就这样,为了手术效果,没有用任何麻药,只用点滴和中药维持身体所需,路珺在医院疼了七天七夜,痛得睡也睡不着,一声痛也没叫,却没有等到手术需要的血浆,不甘而去。
那时,路芝因父母离世而重病高烧,十二岁的路琛和十五岁的路珏陪了路珺七天七夜,看着自己的亲哥哥痛得肌肉扭曲浑身冷汗,痛得睡不着觉两眼充血,看着他死去前的不甘,看着他被活活逼死!
而平将为和蒋仲费劲力气想要路珺死,只因为他22岁就成为了917部队陆空少将,有着巫万豪的战争天赋,又是八大氏族默认的巫万策的接班人。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成就,那十年后岂不是要将平家和蒋家踩到脚下?于是,他们不惜任何手段,也要他消失。
这样的仇恨,又有谁能够忘却?千璇叹息。
几人中,除了千璇和莎莎,连路芝都不清楚那件事的具体情况。
看着气氛因路琛变得沉重,莎莎赶紧转移话题,“对了,璇璇你没看到,昨天江旭的脸有多臭,连那张弥陀脸都维持不住了。”
“怎么说?”千璇非常配合地问道。
莎莎细嚼着鱿鱼丝,口腔内的鲜味让她享受地眯起了眼,“火龙的人可都是异能者,死了三十几个,他能不肉痛么?”
众人也跟着幸灾乐祸。发生了巫万豪的那件事,银星空的人就没有一个喜欢火龙的。
“而且,”莎莎笑得像只狐狸,“因为丧尸是他们自己人引来的,他只能把怒气咬牙吞进肚里。偏偏安柏卿还一点都不顾及他的脸色,因着政府的伤亡,跑去找他要说法。当时他那张脸,真是什么颜色都有了。”
千璇莞尔,“这下,政府和火龙的仇结大发了。以江旭那个性子,将来和解的可能,基本等于零。”
“那最好,”原崇一口咬下半个水煮蛋,“让他们狗咬狗,我们在后面占便宜。”
千璇挑了挑眉,“那安柏卿也是个蠢的,居然现在就去找江旭要说法。以江旭那瑕疵必报的性子,必定忍不了多久,到粮仓的时候肯定会给政府下绊子。”
这时,众人都已经吃完了早饭,一起到河边将碗洗掉。
“夏天正是鱼类繁殖的时候,这河里怎么一条鱼都没有?”一心不经意问道。
千璇心中一动,脑中好似闪过了什么,只是很快就找不到头绪了。
“大概是因为这河是死水的关系吧。”莎莎探头看了看,无所谓地说道。
一心想了想也是,就不在意了。
妮妮
车队再次前进,千璇也在军卡慢悠悠的速度中进入了梦乡。
这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睡得很沉。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那些她埋葬在过去的记忆中的人物:原溪、路珺、祝熙……
这些人,或多或少地充斥在她的童年,哄过她,抱过她,陪她笑闹玩耍过……
梦的最后,这些人轮流着一个个摸了摸她的脑袋,笑着消失——
等到车队再次停下,千璇不像以前那样立刻清醒,思绪还沉浸在刚刚的梦中,茫然地有些今夕不知何,发了好一段时间,才慢吞吞地下车。
“璇璇,这边!”不远处的莎莎对着她喊道。
千璇打了个哈切,没什么精神地向她走去。
“怎么了?”莎莎递给她一碗皮蛋瘦肉粥和一个包子。“这么没精神,没睡好?”
千璇对着自己的脸来了个小水球,受到到凉水的刺激,精神才终于振作了一点。“不是,梦到了以前的事。”面色有些伤感。
看她的表情,莎莎只以为她想起了莫七,便故作不知地转移话题:“走了这么多天,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到渠成粮仓!”尤其是想到还要喝很长一段时间的粥,她就更觉得不是滋味了。
千璇皱眉,“今天车队到哪里了?”她今天这一觉睡过了午饭,都没注意走过的路途。
“刚过广成铁道,”莎莎皱着眉头咬着没味儿的包子,“我们现在的营地在袁河镇旁边。”
千璇在心里仔细计算了一番,“大概还有半个月的路程。”
“怎么还有这么远?”莎莎抓狂。
“没办法,我们人多,要顾忌步行的人,车子不能开快。”对于这点,千璇也很无奈,这么无聊的路程,她也快要受不了了。
莎莎将碗底的一点粥喝光,“对了,今天白天我睡了大半的时间,你带我一起出去吧。”她可是知道千璇之前天天晚上出去的。
“你怎么突然想出去了?”千璇奇怪。要知道,莎莎可是个彻头彻尾的宅女,还特别懒。
听到她的问题,莎莎露出了一个带点小得意的笑容:“我的斗气刚刚到了二阶,我想去试试手。”她也够郁闷的了,明明是个动都懒得动的人,却测出魔法天赋非常低,斗气天赋却是水属性高等。
千璇也想到了莎莎当初的悲催,忍笑着点头答应。
吃过晚饭,等众人都进帐篷休息了,千璇和莎莎双双换上了银星空的制服,相伴着走出营地。
本来,千璇还有些为难,毕竟安静的夜里并不适宜开车,否则容易引来丧尸的围困,可莎莎的速度又跟不上她。结果还好,到达二阶的异能和斗气让莎莎虽然和她的速度没法比,但却是普通人的近三倍。她放慢脚步,还不至于有太大影响,最多今晚少去几趟地方。
千璇这次的目的地是附近的袁河镇,这个镇并不大,但是她们却要小心再小心,毕竟一个镇的丧尸数量不是说笑的。
她们的运气不错,虽然没有碰到大超市,但在完全不清楚地形的情况下,他们居然发现了一条商业街。这条商业街上有好几家饭店和小吃店,还有两家副食超市和几家甜点屋,她们一家挨一家地搜刮,搜到了很多的大米、面粉、鸡蛋、豆油等东西,虽然也遇到了不少丧尸,但多是普通丧尸,只遇到了两只二阶丧尸。乘着机会,莎莎将这些丧尸当成沙包,很是锻炼了一下对斗气的实战应用、
一直到凌晨三点,两人看看时间晚了,才意犹未尽地准备回去。只是没走出几步,千璇就抓住了莎莎的衣角。
“做什么?”莎莎被千璇突然地动作吓了一跳,拍着胸口虚惊道。
“嘘——”千璇将一根手指竖到嘴边,“你听,是什么声音?”
莎莎屏息,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却什么都没听到。
“你没听到?”看着莎莎莫名的表情,千璇疑惑:“咚咚的敲门声,还有小孩子的声音?”
“没有。”莎莎回答的很干脆,“我的五感本就不及你。”
“那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千璇对着莎莎询问道。
莎莎歪了歪头,“既然你说有小孩子的声音,那我们就去看看吧。”
千璇点头,然后带着莎莎向她听到的声音走去。一路解决了几只丧尸,她们来到了一座单独的楼房。两人对视了一眼,千璇将大门的锁撬开,两人往里面走去。
房子里面的摆设很是简单,隔着一段路就能在地板上看见毛绒玩具,顺着声音,她们来到了厨房门口。打开门,一片腐臭味迎面扑来,两人赶紧捂住了口鼻,才向内看去。只见厨房中间躺着一具中年妇女丧尸的尸体,尸体的眉心有个弹孔,应该是被人用枪杀死的。离丧尸不远处,躺着一个高高胖胖满脸大胡子的半臭的男人的尸体。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进,发现那个死掉的男人面部青黑,已经半丧尸化了。
“他应该是自杀的。”莎莎指了指男人紧握在手中没有放下的枪。
咚!咚!咚!
这回,连莎莎也听到了声音。
“爸爸,快把妮妮放出去,妮妮能够帮爸爸了。”是个小女孩的声音,只是可能喊了很长时间的关系,很是嘶哑,还带着淡淡的哭腔。
两人顺着声音走去,发现是从角落的一个铁制盖子下传来的,上面有一把大锁落下了。千璇蹲下,三两下就将锁撬开了。用力一移,就出现了一个地下室的入口,于此同时,一个小身影从里面蹿出,千璇和莎莎一惊,刚要戒备,就发现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
只见那个小女孩环视一周,也不理会她们,扑向了那个地上的男人的尸体:“爸爸,爸爸……爸爸怎么不理妮妮……爸爸,爸爸,你不要死,不要丢下妮妮……”说到最后,已经嚎啕大哭起来。
小女孩的哭声满是害怕和不安,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千璇和莎莎都站着不动。不是她们没有同情心,实在是,她们两人都不是安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