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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骷髅魔导师-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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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声音不响起还好,说不定格里斯真的会被吓到,但“伟大的银龙达菲尔”这个名字一响起,格里斯马上就想到那匹一听到“马”字就陷入狂暴状态的巫妖马,顿时清醒过来了。

趁着这机会,格里斯奋力的把灵觉从龙晶中抽出来,眼前的幻象全部消失,那个巨大的随时可以把他压碎的阴影也消失不见了,他也重新回到了巨龙颅腔内。

格里斯晃了晃脑袋,忽然感觉到有点疲惫。他可是不死骷髅啊,存活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他,还从来没有尝试过疲惫这种感觉,现在只是和龙晶稍微一接触,竟然会觉得累,显然刚才那一幕幻象非常损耗精神,如果不是他抽身得快的话,说不定会被那阵威势压迫得虚弱到消亡。

想不到一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巨龙,其龙晶竟然还有如此可怕的威势,真不愧是上位巨龙。

龙晶里显然存在着一个灵魂的烙印,就是这条死去的银龙,号称伟大的达菲尔的灵魂烙印。这个烙印经历了不知道多少年漫长的岁月,依然强盛。

外面那匹傻兮兮的巫妖马,明显就是受到了这个烙印的影响,在它的成长过程时,整天接触到这个烙印所散发的波动,久而久之,灵魂便和烙印产生了共呜,以致认为自己是一条银龙,叫达菲尔。因为这种灵魂的共呜,甚至令它产生巨龙的威势。

恐怕那匹巫妖马还不知道它的洞穴石壁内,竟然会藏着真正达菲尔的骸骨。

第九十四章 巨龙骸骨

格里斯把大半个身子都探进了龙骨里,双手抱起龙晶。虽然差点被龙晶搞死,但格里斯对龙晶反而更重视了。这可是龙晶啊,上位银龙才会拥有的白色龙晶。而且还是残存着巨龙生前烙印的龙晶啊。

世界上的魔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魔晶矿脉孕生的魔法晶石,属于矿物的一种,无规律的埋藏在地里。

另一种却是魔兽体内自然形成的魔法晶体,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魔核。

无论魔晶还是魔核,本质上都是魔法元素的聚合体,只是因为孕生的方法不同,导致称呼不同而已。不过同品位的魔晶和魔核放到一起,不是很资深的大师都无法分辩它们的差别。

而龙晶,就是属于魔核的一种,虽然巨龙一族时常高傲的称呼亚龙和其他的生物为卑微的,但在人类精灵等智慧种族分类习惯上,巨龙同样被划分到魔兽类,是最顶阶的。

巨龙的龙晶,自然也属于魔核的一种,只是体积有点吓人罢了。

很多时候,魔晶的品阶和体积是有直接关系的,像亚力克斯那根华丽法杖顶上镶嵌的那颗拳头大小的火系魔晶,就已经是世间少有的珍品,光凭他自己的财力也买不起,这根法杖是亚力克斯从他的老师手中继承过来的。

而上位巨龙的龙晶,体积却足有格里斯的头颅般大小,价值难以衡量。

不过在人类世界,还没有什么人敢去拥有上位龙晶制成的物品,因为没有哪个人或者国家,能够承受得起整个龙族的愤怒。

上位巨龙是龙族的皇者,任何一界的龙皇,都必定是从三大上位龙族中挑选出来的。在这等级森严的世界里,冒犯上位巨龙,就等于冒犯了整个龙族,当上百条巨龙集合起来的时候,屠城灭国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其实就算下位巨龙的龙晶也是没人敢公然使用的,别说龙晶,就连龙皮龙骨龙筋之类所有涉及巨龙一族的物品,都是人类世界的一个禁忌。

所有死去的巨龙,除非是意外死亡,否则都会在临死前回归出生之地——巨龙之岛,在那里,它们的躯体会被埋藏,在漫长的岁月中与大地融为一体。

如果有谁能够占领巨龙之岛,光是挖出那些死去巨龙的龙晶,就能一夜暴富,可问题是谁有能力攻入龙岛呢?岛时随时盘踞着三条上位巨龙,数目不明的下位巨龙,数之不尽的亚龙和各种强大的高阶魔兽。

在这个航海业并不发达的世界,想占领远洋之外的巨龙之岛,就算整个人类世界联合起来也不一定能办得到。

无法消灭龙族,又无法独自承受龙族的怒火,所以没有谁敢公然触碰这个禁忌。

当然,龙族的数量太少,监管不过来,私底下偷偷摸摸使用龙骨龙筋龙皮之类的大有人在,只要改头换脸,除非是特征非常明显的东西,否则让巨龙亲自过来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不过在死亡世界就没有这种顾忌了,这里是往生者的世界,就算是龙族的手也伸不到这里来。

只不过龙晶想利用起来也不是件简单的事,这么珍贵的龙晶,自然不可能用来当消耗品,太浪费了,可是因为体积的关系,也不可能把它用作法杖道具的增幅器,这样制作出来的法杖恐怕得巨人族才能用得了。

格里斯回想了一遍自己所学过的炼金术,似乎并没有哪一种能够利用得上龙晶又不会浪费的。

想不出用途,格里斯便暂时不想了,等以后再慢慢研究,他找了一张皮把龙晶仔细包起来,紧紧的绑到了身上。如此珍贵的东西,只有自己亲自保管才放心。

不过看到身上这个累赘的大包裹,格里斯的心里就非常希望现在能有一个空间魔法师出现,帮他把那颗无界水晶制成空间道具,这样就不需要背着累赘到处跑了。

原本格里斯预料秘银是埋藏在地下,需要挖掘,要费不少时间的。没想到在巫妖马的巢穴里会有这么丰富的收获,光是秘银就有将近十斤,这更有精金数斤。

这些秘银足够格里斯的所需,而且根据格罗等亡灵们的探测,附近找不到秘银矿脉的存在,估计都已经被挖空了。

即然如此,格里斯便决定不在这里逗留了,他把巢穴里所有有价值的物品全部打包,然后让所有的人离开洞穴,然后在洞穴顶部不断的施放流沙术,倾涉而下的土石方彻底把整个洞穴都掩埋,包括洞壁内那具还没完全挖出来的巨龙骸骨。

其实这具巨龙骸骨也是非常有价值的,现在格里斯拼命地增加保命的本钱,如果能让领地增加一具骨龙,那整个领地防御力马上就会暴增好几个档次。当然,这里指的是成年骨龙,而不是苏珊娜这种龙蛋都没出得来的小幼龙。

可惜,格里斯手下缺乏能够驱动骨龙庞大躯体的强大灵魂。

骷髅的动力来源于它们的灵魂之火,一朵普通的灵魂之火,足以驱动一个人类骨骸组成的骷髅。但是巨龙的骸骨是普通人类的成百上千倍,想要驱动它,就需要一个比普通灵魂之火强大成百上千倍的强大灵魂。

拥有这种灵魂的至少也是骷髅王级别的上位不死生物了,让它们舍弃金属化的强壮躯体,去转生为骨龙并不划算,普通的骨龙,不一定是黄金骷髅对手,它们庞大的体型和笨拙的动作,很难击得中黄金骷髅,而它们的骨骼却又承受不起黄金骷髅的攻击。

真要打起来,最大的可能就是骨龙被黄金骷髅慢慢拆成零碎。

而普通骨龙想要像骷髅那样,进化成灰骨,白银级别,所需付出的努力和时间,更是普通骷髅的成百上千倍。不过,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如果能进化成黄金骨龙,全世界的黄金骷髅加起来也不是对手。

对骨龙和骷髅来说,同等级的情况下,体型就是决定胜负的因素。

可惜,格里斯手下没有这种强大的灵魂,也是因为这样,领地地穴里的那些巨人的骸骨也没办法复活。

如果有办法能制造一些强大的灵魂,把地穴的那些巨人骸骨和这个骨龙复活就好了。想到这里,格里斯看了一眼腰间的那个包着龙晶的包裹。

第九十五章 收买

普尔森觉得自己的命运真悲惨,前不久他才给格里斯关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好不容易放出来,不但给一匹疯马踢了一脚,整个胸膛都塌了,还要被夺去对身体的控制,眼睁睁的盯着伤害自己的家伙,又没办法教训对方,世上最悲惨的事莫过于此了。

仇人就在眼前,还要眼睁睁的看着,眼睁睁的看着……一开始普尔森还有力气怒气冲冲的瞪着对方,时间长了,气势消退后,那张脸怎么看怎么可恨。时间再长后,普尔森现在只想能够闭上眼,再也不用看到那张马脸,太恶心了。

估计巫妖马心里的想法和他的差不多,所以当他们的躯体重新回到自己控制后,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转过头闭上眼,多看对方一眼都不愿意。

这让做好准备劝架的格里斯有点意外。

意识到在格里斯面前是打不起来的,巫妖马掉转马头的,往自己的巢穴奔去。而普尔森看了格里斯一眼,没敢再出言挑衅。

等巫妖马跑回了它的巢穴所在的位置,马上,愤怒的咆哮声便远远的传来:“是谁?!是谁?!谁这么大胆毁掉银龙达菲尔的巢穴?他准备好承受达菲尔的愤怒了吗!……”然后紧接着一串很华丽的咒骂声。

格里斯下意识的一缩脑袋。刚才他只顾着要掩埋巨龙的骸骨,完全忘记了这里是巫妖马的巢穴,虽然他不在乎巫妖马的愤怒,可是被刚向自己奉献了灵魂的子民埋怨,总归不是件好事。

不过巫妖马也是光打雷不下雨的货色,咆哮怒骂叫得震天响,却没见它有什么下一步动作,其实根本不用问,这里所有人都是听从格里斯命令的,而最有实力毁掉它巢穴的就是格里斯本人,不是他做的也和他脱不了关系,算到他头上就对了。

可是它敢找格里斯算帐吗?本来就打不过了,现在连誓约之火都奉献出去,更是连算帐的资格都没有了。

这种情况下,巫妖马只能自认倒霉,怒骂了一通,展现一下自己那虚假的威势,然后便乖乖的刨起坑来,不一会儿便把它那堆破烂挖了出来。

看着一大堆闪闪发亮的水晶玻璃琉璃宝石等晶体,巫妖马暗暗的松了口气。继承龙族那喜欢闪亮事物的天性,这些不值钱的水晶玻璃却是它的命根子,如果真的给新主人抢去了,虽然无力抗争,但它绝对会很痛心的。

幸好幸好,这位新主人似乎不喜欢这些闪亮的东西。至于那些黄的白的之类的金属,只是些陪衬,没了就没了,它心里不在意。

巫妖马四个蹄子拼命的把从坑里挖出来的水晶玻璃划拉到一堆,细心的清理起来。不过它的蹄子毕竟比不上人手灵活,无论怎么清理,水晶玻璃都和尘土混到一起,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光泽,这下可把它急坏了。

“你喜欢这些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格里斯也走了过来,普尔森跟在他身后。看到巫妖马如此辛苦的样子,格里斯不由问到。

巫妖马一仰脑袋,习惯性的用眼角斜了格里斯一眼,趾高气扬的说道:“只有这些闪亮的事物,才能装点伟大的银龙达菲尔尊贵的生活。”

“嗤!”普尔森用鼻孔斥了一声,以强烈的表示自己的不屑,不要脸的马,装龙还装上瘾了,普尔森决定,等格里斯不在的时候再好好的嘲笑它一顿。

巫妖马听到这声嗤笑,眼神的闪过一道凶狠的光芒,不过很快就敛去,显然,它的心里也做了和普尔森同样的决定。

感觉到两个家伙暗中的争斗,格里斯无可奈何,他不擅长处理这种问题,只能顺其自然,只要别打坏就行了。

举起法杖,格里斯默诵起咒语来。火球术是最简单的火系一级魔法,最初级的魔法师都可以施展,甚至大半年前还是学徒的小吉米,也能够勉强施放出来。

但是大魔法师施放的火球术,和初级法师的火球术,威力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格里斯虽然暂时只有二级的魔力,但是他那高达六级的元素控制力和魔甲内的魔力囊,令他施放的火球术,远远的超出了初级法师的层次。

脸盆大的火球术迅速在法杖顶端成形,然后剧烈的向内收缩,慢慢的变成了只有拳头般大小,体积虽然变小了,可是火球的温度反而剧增,原本鲜红的颜色也化成淡蓝,并隐约向白色转变。

这样的火球术至少也得六七级的高级法师才能施放的出来,这也是格里斯需要默诵咒语的缘故,普通火球术,他早就可以默发了。

看到这个蓝白的火球,巫妖马的瞳孔骤然一缩,敢情刚才格里斯对付它时还没迟出全力啊,如果被这个火球砸中,半边身体估计也得炸没。

其实巫妖马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电光火石的战斗中,有效攻击比强力攻击更重要,威力再大的火球术,击不中目标也没用。而像这种火球术,格里斯需要念咒,不是随意能放得出来。等放得出来的话,敌人恐怕早就跑远了。

所以在常规战斗中,一般的法师是不会用太过花巧和太高级的魔法,哪种最熟悉就用那种。

压缩完火球后,格里斯把这个炙热的蓝白火球,缓缓的朝地面的沙砾压去。

噼啪的声音不时响起,那是细碎在沙砾在高温之下爆碎,更多的却直接融化了,这个火球的温度,已经达到了融化沙砾的程度了。

缓慢而坚定的压进沙砾中,火球缓缓的缩小,沙砾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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