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魔导师-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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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森林是冒险者的乐园,这里有凶猛的野兽,强大的魔兽,珍贵的植物矿产,传说中还有巨龙盘距其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没实力做屠龙勇者,但并不妨碍某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运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沉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不过这些年来,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幸运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踪在这里森林里的冒险者却是数不胜数。
远望森林茂密的树木就是最可怕的杀手,再厉害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对手,可是这里茂密的树林和复杂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最终饿死在里面。
远望森林阔达数万平方公里,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内部,就是害怕迷失在里面。
格里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里学到很多关于远望森林的知识,但却没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这些看不见的危险,于是傻乎乎的,什么准备都没有就冒然跑进了森林里,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这是格里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这六天里,格里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什么方向,他来森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反正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里斯会这样冒失,毕竟死亡世界没有森林,就算有,他这个从来没离开过领地的小骷髅也没见识过,在书本里看到的介绍,在他脑海里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地方,至于这些树多到什么程度,没亲眼看见他是不会理解的。
现在他理解了,原来森林里的树可以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过去,可惜已经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苍天大树,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内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线从树间透进来,根本无从来分辩方向。
格里斯能意识到自己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终于碰上进森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这头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分别有一个尖锐的角,全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光是这样还称不上魔兽,三角犀牛厉害的地方是它的防御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欢洗泥浆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怜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长年累月下来,二级的三角犀牛却拥有了至少四级防御力的泥盔。
披着厚实泥盔的三角犀牛简直就是一部装甲战车,全力冲刺起来,即使是六级的铁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来说,这样的魔兽几乎没有天敌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风魔狼。
疾风魔狼也是二级魔兽,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许多,简直像小牛犊,只会一招风刃。可是这些魔狼却是魔兽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级以上拥有智慧的魔兽,否则没有什么魔兽敢招惹魔狼,因为它们是群居生物。
一出动就是十几数十头,每到交配季节,甚至能看到上百头的狼群,这样的数量,就算人类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绝对是低级魔兽里数一数二的,围猎的时候比得上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那天格里斯就见识了一场精彩的围猎。
十几头魔狼围着三角魔犀不断的咆哮挑逗。当犀牛选择了目标发动攻击后,被攻击的那头魔狼马上引着犀牛左闪右避,其它魔狼一拥而上,风刃招呼。一层层的把犀牛的泥盔剥掉,咬死,干净利落。
看到进退有序的魔狼,格里斯二话没说,直接掏出骨头的灵魂之火,然后选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树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这种时候,骨头的身体都不要了,保命要紧。
魔狼也发现了格里斯这一人一马,不过它们似乎对这些没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兴趣,十几头魔狼分食了犀牛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直到这刻,格里斯才意识到魔兽和野兽的差别,刚进森林的时候,他也碰到过一些野兽,包括魔兽的远亲野狼,不过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意识到自己的实力在这里不足以自保,格里斯就没敢再往里深入了,往回走去,没想到转着转着,又回到这里,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类在这里迷路的话,短时间找不到出路,就会耗尽食物然后饿死。格里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识到迷路了,他也不着急,再次往来路走去。
这次往回走,格里斯不再顺着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碰上树木岩石挡路,上次是绕过去的,这次他直接翻过去,而且专挑那些难走的地方走,这样一来,果然没有再转回原来的地方。
骨头的灵魂之火格里斯还带着,躯体却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条腿的骨头爬不过来。
有着格里斯的保护,没有躯体的骨头不会消散,有机会再找个躯体把它放进去就行了。
就这样边走边爬,两天后,格里斯终于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第三十四章 红龙
湖泊不是很大,一眼就可以望到对岸,湖水十分清澈,可以看到湖底的水草和鱼类。水不深,所以没有大型的水栖生物。
不过作为森林中少见的水源地,湖泊的周围还是聚集了大量前来喝水的动物,同时也聚集了一些掠食动物。
格里斯刚钻出森林,就目睹了一场凶猛的搏杀,一头至少两米高的雷猿从一根探到湖边的树枝上狂扑而下,双脚落地的时候马上震出一记雷霆震击,把一头正在喝水的糜鹿震晕在地,然后利牙一口咬上去,糜鹿的脖子被一口咬断了。
湖边一阵鸡飞狗跳,格里斯也忙不絮的闪到一棵大树的后面,悄悄打量撕咬糜鹿的雷猿,似乎,好像这个世界也不太安全啊!
忽然,一声嘹亮的长鸣声响彻了天际,声音中蕴含着一种傲视天地万物威严,如同皇者般宣告自己的驾临,一时间,鸡飞狗跳的湖泊瞬间安静了下来。
浓重有如实际的威压从天上压下来,一个巨大的黑影降临到了湖泊的上空,巨大的肉翼,修长的长尾,狰狞的头颅,闪亮的鳞片。传说果然是真的,远望森林真的有巨龙在盘距。
这是一头成年的红龙,通体如火般鲜红的鳞片覆盖了全身,随着它的到来,整个湖泊的空气都灼热了几分。
从来不懂得害怕的格里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之火的波动加剧了许多,有如实质的龙威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一样,虽然他不需要呼吸,可是那窒息的感觉还是非常真实。
反倒是从迷路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特鲁特反而兴奋起来,在格里斯的灵魂里拼命大叫着:“龙,主人,一条红龙,它的血肉一点很鲜美,杀……”
格里斯当然没有挑战巨龙的实力,特鲁特的怂恿实在是不安好心。确实,一个又硬又没肉,还能随时吞掉它灵魂的主人,特鲁特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它没办法脱离宿主,除非格里斯死掉,但格里斯是个永生不死的不死生物,除非发生意外。
无论是怂恿格里斯来远望森林还是挑战巨龙,特鲁特从来都不是好心。
可惜格里斯不是个轻易能怂恿得了的人,特鲁特很失望。
把身体完全缩在树干后,只露出一个眼孔,格里斯远远的观察着红龙。这条红龙体长足足有三十米,翼展也并不多三十米,一下子把湖泊都遮去了三分之一。
在它巨大阴影的笼罩下,湖边彻底回复了平静,无论是在狂乱跳窜的食草动物,还是撕啃着食物的雷猿,都在庞大的龙威下噤若寒蝉,一动都不敢动,甚至连逃跑都不敢。
刚才还勇悍凶猛的雷猿此刻如同一只小绵羊,匍伏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的嗦嗦发抖。
这才是真正的皇者之威,龙威之下,强悍如雷猿都只能屈服,连逃跑的念头都不敢有。
红龙落到地面,沉重的身躯踏得地面轻颤了一下,它无视那些卑微的生物,径自把头颅伸向湖中,张嘴饮水。
一张开嘴,格里斯便清楚的看到红龙的血盘大嘴中沾满了血丝肉碎,显然这条红龙已经吃饱了。碎肉上那熟悉的毛发,这条龙吃的可能还是格里斯见过的那群疾风魔狼。
场面死寂般的宁静,所有生物都屏息静气,惟恐打扰了红龙。仿佛一个世纪般的漫长,红龙终于喝饱水,它的目光缓缓的脚下颤抖的卑微生物身上扫过,然后便移开了。
它现在的很饱了,并不需要食物,而高傲如它这样的存在,也不需要通过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却获取那可怜的乐趣,所以喝饱水后,红龙准备离开这里,但是张开翅膀之前,它的目光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扫了一眼。
格里斯本能的把露出外面的半边脸孔缩了回来,虽然龙威对他的压迫也不小,但还不至于像其余的生物那样动都动不了。
不闪还好,这样一闪,反倒惹起了红龙的兴趣了,身为高傲的龙族,它不需要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可是当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动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会躲闪,顿时引起它的兴趣了。
张开的肉翅收起来,红龙缓缓的转过身体,面向格里斯所在的方向。
格里斯悄悄的从树干上伸出半边脸孔,正好看到红龙转过身体,硕大的眼珠似笑非笑的盯着他所在的位置,看到此状,格里斯顿时灵魂一紧,半边脸孔又缩回树后面了。
这鬼鬼祟祟的模样引得红龙裂开了血盆大口,仿佛失笑一般,能在它的龙威之下行动自如,还敢“偷窥”,这个生物还胆子真小,红龙还真的给挑起兴趣了。
抬起四肢,红龙缓缓的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走去。
那庞大如山的躯体,每移动一步,就引起大地轻轻的颤抖,感觉到震动逐渐向自己接近,格里斯再迟钝也明白,红龙是注意到他了。顿时,格里斯的灵魂之火猛烈的燃烧着,无数想法浮起他的心里。
逃?想都不要想,在这种强大存在的眼皮底下,就算插着翅膀也逃不掉,看红龙无视湖边的那些生物,就知道它不是条嗜杀的龙,说不定乖乖呆着没事,一跑反而必死无疑。
不过把安危寄托在红龙的心情显然不是格里斯的习惯,心念电转下,唯一可用的似乎只有老办法了。
魔甲像潮水般缩回胸口,回复原形的格里斯躺到地上,头颅一歪,眼中的光芒迅速熄灭。
不过顿了一下,光芒又亮起来,格里斯伸出左手,把自己的右腿和右手的关节卸掉,整出一副凌乱的样子,然后才再次歪过头,眼中火焰熄灭时,格里斯仿佛听到一声“咯咯”似的失笑声。
菲尔雅·列娜菲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自从她的孩子死亡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笑出声来。
身为一头巨龙,天生强大的实力,让她无视世上一切生物,即使是占据了世界主导地位的人类,也会顾忌到整个龙族的反应,而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一条巨龙,所以屠龙英雄永远是小说戏剧的产物。
没有天敌,唯一能吸引列娜菲注意的就只有闪闪发亮的宝物和她的孩子。传说中,巨龙一族都是财迷,最大的兴趣是收集财宝,每条龙都有一个宝藏,其实这是不对的。巨龙只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因为相对它们的体形,越闪亮的东西越能吸引它们的注意力。
拳头大的东西,相对巨龙而言就像尘埃般细小,如果不闪亮,谁会注意到它啊,人类也不会对一颗尘埃感兴趣吧,但如果那颗尘埃会发光,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越闪亮的东西,巨龙越喜欢,至于玻璃还是钻石,在它们眼中的差别其实不大。
而做为物种延续的关键,繁衍自然是每个生物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这是铭刻在基因里面的本能,任何生物都需要通过生育,把自己的物种延续下去,而身为一头雌性巨龙,天生的母性更让她对孩子的热爱远超雄性的巨龙,甚至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
但是列娜菲的第一次生育却是以悲剧收场,她产下的龙卵是个死卵,无法孵化。
巨龙是一个生育率超级低的种族,产下的蛋,孵化需要整整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啊,普通蛋放这么久,早就臭了。就算保存的好,不臭,孵出的幼龙还要经过五百年的幼生期,在幼生期里,幼龙十分脆弱,不耐冷也不耐热,漫漫长五百年时间,有什么头痛发热的话,随时就会挂了。
所以能幸运的长大到成年非常不容易,十不存一。如此低下的存活率,导致巨龙一族的数量一直不多。也幸亏是这样,否则天生巨大的优势,数量再多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人类生存的空间了。
列娜菲的孩子并不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那十分之一,一百年的孵化期过去了,直到龙卵彻底失去生命的气息,也没孵出幼龙。
一百年的漫长孵化期,幼龙在卵中的时候,意识就逐渐成形了,虽然没法交流,但还是能感受到那幼小却慢慢成长的意识,每天感受着自己孩子的成长,这是列娜菲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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