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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剩女甜园-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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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只是回来商量事儿,最后倒是把大全留下了。大全无奈,只能回了老宅里住,虽然和孙氏一墙之隔,可如今孙氏已经被休,他便也不去看了。只是有时候想想还是有些于心不忍,毕竟同床共枕多年,几次让太福拿些肉菜过去,太福也不敢说是爹爹给的。如果一说,孙氏就什么都不吃,还会把碗摔了。

大全这次留在林家沟,不光是秋收的事情。马上山上的酸梨、软枣子等东西也都下来了。大全收购了之后,还要及时给林雨送过去。这样,他一边雇人收地,一面每天晚上收各种山货、野味,一面白天回城里送货,照顾工地进度,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第二百三十章 夜来

大全留在村里,林雨当晚也把自己的一些用品搬到了食肆。

晚间的时候,和含玉各自洗漱完,又说了会儿话,两个人便各自回了屋子。

这一天走了好些地方,虽然是坐车,可还是觉得乏得很,没一会儿就闭上了眼睛。

“叩叩叩!”林雨一个激灵醒了过来,是有人在轻声敲着她的窗棂。可外面不是月亮地,她也看不出外面有没有人。

“谁?”林雨趴到床边,开口问道。

“是我。”

林雨披了衣服,掌了灯,这才起身下地。

门外景皓风尘仆仆,额角的头发都被露水打湿了。林雨甚至能感受到,他那周身的凉气。

“这会儿过来,可是直接从山上来的?”怎么说也近亥时了,看着他风尘仆仆的样子,林雨赶快把他引了进来。

“想你,睡不着,便想来看看你。”景皓直白道。

被喜欢的人惦记,到底是件甜蜜的事情。可林雨还是不太习惯谈恋爱,毕竟这么多年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只能嗔道:“真是任性,这么晚还下山来,看样子便不是坐的马车。黑不隆冬的,骑马出来能安全么?”

林雨到底有些担心。热泉那带是以前大全他们打猎总去的地方,虽不至于有猛兽吧,可到底林子有些深了。他们虽然开了道,但马不是汽车,没有车灯,就这样黑灯瞎火的下山,林雨终究觉得不安全。

说话间两人就进了屋子,林雨放好了灯。一回身,便被景皓抱进了怀里。

“凉不?”

秋天的夜里山里会放大雾,就是晚上走路都会被露水大湿衣裳,何况他一路打马过来?便道:“夜深风露重,你这衣裳都像是湿了。”

景皓赶快放开了她,怕把寒气过给了穿着十分单薄的她。

夜半三更、孤男寡女的,景皓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转身脱了靴子。跑到了炕里边。把手脚都伸到了林雨的褥子底下,靠着炕上的热乎气,想要赶快把自己暖和过来。

“山上住的地方可还舒适?”自打景皓三五不时的进山。他俩便很少能说上话,这会儿,想要和他好好相处,林雨自然要增进彼此的了解。

“搭个木棚而已。好在那里地气热。晚上睡着也不算冷。”景皓答道。

“我听大哥说,你们把在哪里干活的人都打发了。这样一时半会儿房子也起不来了吧?”

“眼瞧着再过一个多月就下雪了。今年房子是盖不起来了。可能,三五年也是盖不好的。”

“那还总留在那里?吃的如何?我听含玉说,你跟夫人说的是,把含玉带到山上的。如今把她放在我这里,你们吃的也是不好吧?”

“你忘记了?我是胡山人,从小便也习惯吃酒肉了。其实那些精致的食物。我倒不是很在意。”景皓看着林雨,道:“不过。日子长了,还是总想着你做的东西,别院里的,我倒差了些。”

“那你饿不饿,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些,吃点热的,人也暖和的快点。”

“片汤吧。”景皓笑着回答。

两人进了厨房,林雨用柴枝把锅底点着,又烧上了水。等水温了,林雨把水盛到水盆里一些。林雨就着热乎水洗了一把小白菜,姜末、葱花切好,又把米分汤调好,锅里的水也便开了。

“等等,我来做!”景皓洗好了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想起过年时景皓给她做菜的样子,林雨便笑着把勺子递给了她。

“怎么弄?”景皓有些茫然。

“先放熟油和姜末,然后沿着锅边儿,把米分汤倒在锅沿儿上,干了再用铲子铲到锅里就可以了。”林雨指挥着。

热油到了沸水里,在锅边儿呲啦呲啦地响。

“怎么弄?怎么弄?”景皓拎了几次,勺子里的米分汤都像不听话一样,顺着一条线就进了水里,只能有一小半粘在锅边儿,成为米分皮。

“轻轻转动手腕,一拎就可以了。”林雨指挥着。

“哎呀,不行啊!”景皓又试了一勺,还是这样直挺挺地下去。

“要么我来?”林雨看景皓做的太费劲,忍不住开口。

“不用、不用,你教我,都说好了么,以后咱俩在一起,我给你做吃的。”

这话是什么时候说的?隐约是那时候手伤了,假期结束,要回青田雅居的时候,他这么说过。

林雨笑笑,心说,景皓也是个挺执拗的小孩。

于是,从侧后方抓住了他的右手,就着他的手,林雨和他一起挥动着勺子。

景皓的手腕有些僵硬,林雨得用些力气,才能让他打一点儿弯儿。

拎片汤,最重要的技术便是这手腕的柔韧动作,景皓这手腕跟不会打弯儿一样,也难怪他的米分汤总是直挺挺的掉进锅里。

正常拎完一勺,正好就是锅里一圈。可因为景皓动作僵硬,一勺子只弄了半圈。待这半圈都被烘干,林雨又就着他的手拿起了锅铲,轻轻把干了的米分子铲到了锅里。

“就是这样,你自己试一下?”林雨松开了景皓的手。

“不行,你再帮我弄一下。”景皓要求道。

一共就只剩下一勺米分汤了,林雨无奈,又把这一勺米分汤拎到了锅边儿上。这回铲的时候,景皓没用她,只是自己就把米分皮都铲了进去。

林雨拿过笊篱,把景皓之前掉进去的那三个如今已经成为大米分团的面捞了上来。在捞的过程中,她忽然又想起了曾经家乡的一道美食。

景皓这锅片汤,眼瞧着是不够他吃的,林雨把小白菜放了进去,又加了各色调料,就给盛了出来。

“你帮我刷刷锅。”

景皓愣在那里。刚刚他是真不会的,拎片汤需要一个巧劲儿,他没做过,一时难免有些僵硬。只他没想到林雨会手把手地教他做,不由让他更僵了。他这么聪明,一下他就已经会做了,怎么还会需要再教第二次?可想想这还是林雨第二次主动抓他的手,虽然没有上次那样饱含感情、让他心潮澎湃,但也够他激动的了。下一勺,他自己一来想要继续感受林雨抓着他手的感觉,二来也是他实在有些激动地拿不了弯儿了。所以,他便还是要求林雨做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雨已经做好、盛出来了。听到林雨说叫他刷锅,他二话没说,立刻舀水刷了起来,这个活他可是轻车熟路的。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夜宵

把锅刷完,林雨又让他添了把柴火。

“我刚刚做毁了,是不是不够吃了?”景皓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张罗着要弄,结果林雨又要重新起一锅。

“不是。是刚刚你掉里的粉疙瘩,让我忽然想起了另一道主食。饭店里还没做过,我给你做尝尝。”林雨笑着回答。

“那我跟你学学!”景皓充满了学习的热情。

“好啊,一会儿我说,你做。”林雨把制作权给了景皓,他也十分高兴。

锅里水热了,林雨用水舀盛出一些,然后把陶盆里放了一些面粉,交给了景皓。

“我一会儿负责往里面倒水,你就用筷子朝着一个方向转动。”

两人配合着来,这个让景皓觉得很开心,他觉得林雨一直以来都是给别人做吃的,他不想她自己吃的时候再劳累,他给她做。但是,他从来不会这些,得林雨一点点教他。当然,如果林雨能和他一起做,他觉得更有乐趣。

林雨缓缓地往陶盆里倒着谁,景皓的筷子则在面粉里快速搅动起来。林雨淋的慢又细,所以在快速搅动下,陶盆里的面粉都成了一个个小小的面疙瘩,直到差不多所有的面粉都成了比小指甲还要小些的面疙瘩,林雨道:“你把他们倒进锅里,不要一下倒进去,要一点点,一边颤抖着陶盆,一边用筷子一点一点把这些小面疙瘩倒进去。”

景皓得了令,一点一点把面疙瘩都倒进了沸水里,然后林雨快速地递给他一个勺子,让他把面疙瘩都搅动开,不要粘在一起。

见差不多了。林雨让景皓往里面放了些盐,又下里点小白菜段儿,水再沸腾,林雨就让景皓把锅里的这些东西都盛了出来。

景皓之前照顾林雨的时候就养成了好习惯,东西一盛出来,马上就把锅刷了干净,又添了少许的水。以免烧干锅。

厨房的案台上这会儿都用大盆扣着明天要用的食材。摆放得很立整,也空余出来了许多地方,林雨就把东西都端到了案台上。拿了等着,两个人对面坐着。

“这个面疙瘩做出来的叫什么?”景皓问道。这白面煮出来有些闪闪亮,再配上青菜叶,颜色很好。看起来比片汤还招人喜欢。

“这个就叫疙瘩汤,也叫珍珠翡翠疙瘩汤。”盈白如珠、翠绿如翡。可不就是珍珠翡翠疙瘩汤么!

做法简单、颜色美好,关键还好吃,在现代林雨的家乡,很受大众欢迎。

景皓用汤匙舀了一勺。果然汤鲜味美,充满了原汁原味。

“你也吃一口!”景皓很自然地用舀起了一汤匙,递到了林雨嘴边。

之前她受伤的时候。景皓也喂过她。所以这次,林雨也很自然得就吃了一口。等景皓再把汤匙收回去。放到自己饭碗里的时候,林雨才惊觉,自己刚刚是用了景皓用过的汤匙吃饭!

轰的一下,林雨觉得自己自脖子到面颊再到耳根,都红了起来,连身上都有些热了。

景皓毫无所绝,自己尝了一下之前的片汤,觉得味道也还可以,就又给林雨递过来一勺。

林雨的身子有些僵,她长这么大,还没和哪个男生这样用一个餐具的。在现代的时候,她一直都觉得互相喂食是一件挺不理解的事情。吃饭就好好吃呗,互相喂什么?可这会儿,她方才发现,有时候两个人在一起,互相喂食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动作。单看景皓吧,一点都没表现出不好意思的样子,大概他自己都没发觉吧。

林雨觉得,这会儿自己要说什么,大抵是有些煞风景的。景皓又一汤匙的片汤过来,林雨吹了吹,便也吃了下去。可到底还是有些尴尬的,为了防止景皓再喂自己,林雨赶紧拿起了自己的汤匙,道:“我自己来吧!”于是,往自己碗里盛了好几匙疙瘩汤,便埋头吃了起来。

景皓看着林雨的匙,再看看自己的匙,这才发现刚刚自己干了什么,也顿时觉得双颊火烫,也埋头加速吃了起来。

两人都有些尴尬,便都用吃来掩饰,两大碗主食,没怎么注意,就都被吃下去了。这会儿吃完,才觉得有些撑了。

“嗝!”景皓打了个饱嗝,却因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立刻不好意思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林雨也有些撑,这会儿已经很晚了,立刻睡觉难免顶得慌,于是两人便只能在院子里散步,遛弯儿让自己消化。

“袁小姐、是怎么回事?”林雨疑问了好久,“她不能嫁你,我多少能猜出来些,只是,你之前总与她一起来,我还以为你们——”

“我每每与她出来,谈的都是她表哥的事情。”

林雨扭头看了看他,是因为一直谈论她的表哥,所以更坚定了和她表哥在一起才是幸福的吗?

“只是没想到,这事儿牵扯到了含玉。”

“我之前把那个红珊瑚的珠花还给含玉,她说那上面的血迹并不属于她。我是因为血迹才去的青田雅居,那如果含玉自己没弄上血迹,是谁弄的?”林雨顿足,这件事情,她怎么都想不通。

“如果对方假装成含玉的样子,把红珊瑚交给灵珊,再由灵珊的手交到袁若兰手中。那这个过程,必然是要小心翼翼的,又为什么会沾染到血迹?而且,对方给袁若兰红珊瑚,大抵是说,咱们一起合伙欺骗了她的感情,而红珊瑚,则是那人对袁若兰说出这些的筹码。袁若兰以为咱们骗她,以为灵珊是咱们害的,所以对方假装红珊瑚是信物,让灵珊交给袁若兰而增加可信度。幕后之人又知道天狼他们有可能是怀疑含玉了,本来可能会用其他信物,去取得袁若兰信任的,可偏偏用了含玉的红珊瑚,来一招祸水东引。可是,幕后之人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我一直想不明白!就为了让自己抽身?可他明明可以不用任何信物给袁若兰的啊!袁若兰说,是有人对她说这件事的,那么她肯定知道这个人是谁,对方又为何多此一举呢?”

☆、第二百三十二章 酸味

林雨说出了自己的疑惑,这些她知之甚少,只能凭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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