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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长恨歌-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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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倒并不充当男主角,当的是忠诚的观众,将戏剧当人生的那类观众。他真

是爱那年头的戏剧,看个没够的,虽只是个看,却也常常忘了自己身处何地。

从王琦瑶的往事中抬起头,面对眼前的现实,他是电影散场时的阑珊的心情。

那一幕虽不是他经历的,可因是这样全神贯注地观看,他甚至比当事人更触

动。

当事人是要分出心来应付变故,撑持精神。他再躺到老虎天窗外的屋顶上,

看那天空,就有画面呈现。一幅幅的,在暗沉沉,鳞次栉比的屋顶上拉过。哦,

这城市,简直像艘沉船,电线杆子是那沉船的桅,看那桅的上面还挂着一片帆的

碎片,原来是孩子放飞的风筝。他几乎难过得要流出眼泪。沉船上方的浮云是托

住幻觉,海市蜃楼。耳边是一声一声传来的打桩声,在天字下激起回声,那打桩

声好像也是要将这城市砸到地底下去的。他感觉到屋顶的颤动,瓦在身下咯吱咯

吱地叫。

现在,连老爵士乐都安慰不了他了,唱片上蒙起了灰尘,唱外也钝了,声音

都是沙哑的,只能增添伤感。他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天上有了星辰,驱散了幻

觉,打桩声却更欢快激越,并且此起彼伏,像一支大合唱。这合唱是这城市夜晚

的新起的大节目,通宵达旦的。天亮时,它们才渐渐收了尾音,露水下来了。他

不由一哆感,睁开眼睛,有一群鸽子从他眼前掠过,扑啦啦的一阵。他想:这是

什么时候了?他迷蒙地望着鸽子在天空中变成斑点,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个。太

阳也出来了,照在瓦棱上,一层一层地闪过去,他要起来了。

他问王琦瑶说,有没有觉着这城市变旧了。王琦瑶笑了,说:什么东西能长

新不旧?

停了一下,又说:像我,自己就是个旧人,又有什么资格去挑剔别的?他有

些辛酸,看那王琦瑶,再是显年轻也遮不住浮肿的眼睑,细密的皱纹。他想:时

间怎么这般无情'上怜惜之情油然生起。他抬起手摸摸王琦瑶的头发,像个年长

的朋友似的。王琦瑶又笑了,轻轻弹开他的手,他却不依了,反握住她的手,说

:你总是看不起我。她用另一只手理理他的头发,说:我没有看不起你。他坚持

说:你就看不起我。王琦瑶也坚持:我就没夜看不起你。他又说:其实,年龄是

无所谓的。王琦瑶想了想说;那要看什么样的事情。他就问:什么样的事情?王

琦瑶不回答,他便追问,间紧了,王琦瑶才说:和时间有关系的事情。这一句话

说得很滑头,两人都笑了,手还握在他手里。这情形有些滑稽,还有些无聊,可

在这滑稽与无聊下面,还是有一点严肃的东西。这点东西是不堪推敲的,推敲起

来会是惨痛的。有谁见过这样的调情?相距有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完全错了时辰,

错了节拍。倘若不是那背后的一点东西,便有些肉麻了。他们手拉着手,又是停

着了。好在两人都是有耐心,再说又是个没目的,急又能急什么?因此,便渐渐

地松了手,一切还按老样子进行。就算有时会插进几句唐突的话,应付过去,还

是老样子。

有一回,他说:你不能怪我!王行瑶回答:我又没有怪你!他说。你心里怪

我,怪我来迟了。王琦瑶笑笑,停了一下说:我们还是修修来世吧!他问:修来

世做什么?王琦瑶反问:难道没听说这一句话?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

枕。说到〃共枕〃两个字,双方的心都一动,静了下来。王琦瑶渐渐红了脸,觉

着说话不妥,有想入非非之嫌,又看他是低头沉默着,就以为是不悦之色,不禁

难堪得落下泪来。怕他看见,赶紧转身去到灶间,站了一会儿,收拾了一些不知

什么东西,再回来。却见人已经不在了。

桌上留了个条,上面写着:既有今生,何必来世。看了这字,心里反倒平静

下来,还有些好笑,想这是在干什么?难道还当真吗?伸手将那字条团了。这一

回就这样过去了,以后,许多这样的箭在弦上的日子都安然过去。不过,想想却

有些后怕的,眼看着就走到薄刃上,一个闪失便可掉下去的,却又不知怎么地收

住了脚。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因此,

当他们单独相处时,会有一股紧张的空气,剑拔弩张的。这样的时候,张永红的

到来,便会受到他们真心的欢迎。有第三者在,他们便可暂时避免去走钢丝。他

们三个人说着些海阔天空的话题,无论说到多远,于这两个人其实都是一个意思。

有了张永红这个外人,这两个便成了自己人,她的不相干反证了他们的互相

干联。

于是,默契便产生了。张永红的加入,真是解决了他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的大苦恼,延缓了停滞的时间。渐渐地,张永红变成了他们不可缺少的人。

这一日,他再一次提出请客吃饭,因是包括张永红在内的,王琦瑶便无法推

辞了。

下一日,张永红却带了长脚一起来,四个人来到锦江饭店底层的西餐厅吃牛

排。长脚虽是临时加盟的,倒唱了主角,数他的话多。说着时下的流行语和街头

传闻,天外奇谈一般,让人目瞪口呆的。这些事情,老克腊和张永红还不觉新鲜,

王琦瑶却大开了眼界,真不知道在这城市夜也平常昼也平常的生计里,会有着烧

杀掠抢,刀光血影的。心中半信半疑,就当故事来听。一顿饭有声有色地结束,

长脚又要付钱,并且力不可挡。老克腊争夺了几番,也没成功,只得由他做了东。

张永红无所谓谁付钱,这两人则觉得吃错了饭似的,很不称心。原先是借了

张永红的幌子想做成一件私事,不料竟落了空,一些酝酿许久的心情也落了空。

那一对出了门去便挥手上了一辆出租车,干别的去了。剩下他们站在马路沿,一

时茫然不知接下去该去哪里。两人沿了长廊走了一段,那尴尬才好些,老克腊说

:真心请你吃一顿饭的,到底也没请成。王琦瑶就笑:还是诚意不够啊!

他也说:再加油吧!说罢,将双手插在裤兜里的臂弯朝王琦瑶张了张,王琦

瑶伸手挽住了。茂名路这条林阴道,有着用不尽的罗曼蒂克。你以为那树阴是遮

凉的?不对,那是制造梦境的,将人罩在影里,蒙上一层世外的光芒。

11。长脚张永红和长脚维持了较长时间的朋友关系,一是因为长脚舍得在她

身上花钱,二是因为还没有出现替代长脚的人。长脚对张永红说,他的祖父是沪

上著名的酱油大王,他且是唯一的孙子,是法定的继承人。他说他祖父的酱油厂

遍布东南亚地区,欧洲美国也有一部分。他老人家的产业除去酱油工业,还有橡

胶园,垦殖地,甚至原始森林,循公河边有一个专用码头,纽约华尔街在发行他

的股票。听起来,就像是天方夜谭。张永红并不当真,但有一桩事情,却是假不

了的,那就是他的钱。长脚花起钱来确实有些骇世惊俗,他使张永红对钱的观念,

前进了好几位数。有时候,她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来向王琦瑶描述他们一掷千

金的情形。王琦瑶问他从哪里来的钱,张永红就也把那一套天方夜谭从头说一遍。

说的时候,自己心里便也信服了。王商瑶可不敢信,心里存疑,又不好说破,

有机会冷眼观察长脚,却看出几分端倪。

这其实是一类混社会的人,上海这地场从来就有这样的人,他们大都没有正

式职业,但吃喝穿戴却一律是上乘。白天在酒店的大堂酒吧里,喝酒谈笑的,就

是他们。晚上,更不必说了,没有他们,这城市的夜生活便开不了场。但你别以

为他们光是在玩,他们也是在工作挣钱。比如,陪外国人打网球,教授摩托车。

再比如替一些服务单位接洽旅行团,顺带做一点兑换外币的买卖。这些国内

国外的关系,他们是在马路上和酒店里打通的。他们一般都会几句英语,够他们

打招呼,套近乎,换外币,做临时导游。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带有国际化的性质,

使他们开阔了眼界,服饰和风度渐趋世界潮流。他们是思想开放的一群,不拘一

格的作风。这个社会有许多兼顾不到的小环节,都是由他们承担义务,填补了漏

洞。

他们可是比谁都忙碌,街上出租车的生意,主要是靠他们做的,餐馆的买卖,

也是靠他们做的。这城市显得多繁荣啊J长脚身高一米九零,脸是那类瘦长脸型,

中间稍有些凹,牙齿则有些地包天,戴一付眼镜。身体看上去几乎是干瘦,实际

上却很结实,肌肉称得上是发达。由于地包天的关系,他说起话来稍稍有些大舌

头,但并不碍事,听起来还有几分斯文。他很喜欢说话,不管生人熟人,见面就

滔滔不绝,这给人热情洋溢的印象。他还喜欢替人付账,有时在餐馆吃饭,遇到

有熟人在另一桌吃,结束时,他便把熟人那一桌一起付了账。陪张永红买东西,

都是挑最好的买。每次去王琦瑶家,从不空手的,要带礼物。礼物带的很雅致,

一束玫瑰花。并且是在大冷的冬天,这玫瑰是从南方空运过来,十元钱一朵,来

到没有暖气的王琦瑶家中,转眼间便枯萎了。他成天跑东跑西,来不及地花钱,

钱都是花在别人身上,自己身上一年到头是一条牛仔裤,又脏又破。旅游鞋也是

又脏又破。是顾不上自己、也是风格。尤其是冬天,他从不穿羽绒衣,只一件单

衣,冻得鼻青脸肿,人也蜷起来了。但情绪依旧很昂扬,总是乐呵呵的,不笑不

说话。他是一个天性快乐的人,喜欢人多和热闹,看到大家高兴,他便高兴。为

了创造欢快的气氛,他甚至愿意扮演一个受用弄的角色。他真是能委屈自己,像

他这样无私的人,天下难找。渐渐地,他确实也赢得了人们的心。人们要去哪里,

都要叫上他一起,看不见他,也会找他,说:长脚呢?

上哪儿去了?他就是这样,慢慢地耐心地经营起他的人际关系,像他们这样

渴社会的人,表面上流动无常,实质里还是有着相对的稳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

规则。所以也是像上班和下班一样,聚和散是有一走路数可循的。他们上的是接

近工厂里中班这一档班次,大约中午十一点碰头,深夜十二点以后才分手的。他

们分手后,就各人走各人的路,渐渐消失在路灯下的树影里面。

长脚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向着上海的西南角骑去。他慢慢地踏着车,路

面上的人影显得很冷清。开始他嘴里还哼着一支歌,渐渐地也没声了。只听见自

行车的绞链吱啦啦响。马路偏僻起来,灯也稀疏了,长脚那一颗欢快的心沉寂下

来。假如有人在这时看见他的脸色,便会发现他换了一个人。他郁郁寡欢,眉宇

间还有一股因烦躁而起的凶蛮之气。他的脸色暗淡了,失去了光彩。这时候,他

已经骑到了一个住宅区,两边的房屋是七十年代造的工房,由于施工粗糙,用料

简陋,看上去已旧得可以,在陡然明亮的月光下,像一排排的水泥盒子,一盏灯

都不亮了。那里面藏着黑压压的梦魔,只有一个灵魂是清醒的,那就是长脚。他

穿行在水泥盒子间,要是能够俯视的话,就好像一个虫子在墓穴间穿行。他停在

其中一座楼前,将自行车靠在墙上,然后走进门洞,便被那里的黑暗吃掉了。难

为长脚是怎么走上楼梯的。楼梯放满了杂物,供人走的只有一尺半宽的地方。这

时,长脚就变成了一只灵巧的猫,他悄无声息,三步两步就上了接。你可以想象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得多么久了。他打开一扇门,这里有一些光,是从通道的窗里

透进来。并且有一些动静,马桶的漏水声。通道里也是东西。这里两家共一套的

单元,住了很多年,屋角里的蛛网就是证明。长脚先到厨房里,拉开碗橱的纱门,

朝里看看,并不为想吃什么,只是习惯成自然。碗橱里有一些碗脚,上面积了一

层薄膜。他关上橱门,从煤气灶下提了一瓶水,就去了厕所。过一会儿,就响起

了脚在水盆里搅动的轻轻的泼喇声,长脚在洗脚。这一切他都是趁着窗外那点模

糊的月光做的,完全不必开灯,闭着眼都行。他坐在马桶上,脚浸在水盆里,手

里抓一块干脚布,搁在膝盖上,眼睛看着前方。潮湿的水泥地上,有一些小虫在

活动,长脚在想什么呢?

假如不是亲眼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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