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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冰与火之歌5魔龙狂舞-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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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悲伤,和被烧着的人们的尖叫声,戴佛斯几乎脱口而出。“履行你的责任的机会。”然而他这样回答。这是史坦尼斯会给威曼·曼德勒的回答。一个首相应该用国王的声音来说话。

威曼伯爵又陷回他的座位里。“责任,我知道了。”

“白港没有独立支撑的能力。你对陛下的需要和他对你的需要一样多。你们可以一起打败共同的敌人。”

“大人,”玛龙爵士说,镀银的盔甲闪闪发光,“能允许我向戴佛斯大人提几个问题吗?”

“当然,表弟。”威曼伯爵闭上了眼睛。

玛龙爵士转向戴佛斯。“已经有多少北方领主向史坦尼斯大人臣服?告诉我们。”

“阿尔夫·卡史塔克已经宣誓加入陛下。”

“阿尔夫不是真正的领主,只是个城堡主。那么,史坦尼斯大人现在拥有多少城堡?”

“陛下占领了长夜堡。在南方,他拥有风息堡和龙石岛。”

席奥默学士清了清嗓子。“只是暂时而已。风息堡和龙石岛已经被攻打得摇摇欲坠了。长夜堡是个闹鬼的废墟,阴森而恐怖。”

玛龙爵士继续说:“史坦尼斯能投入多少兵力来战斗,你能告诉我们吗?有多少骑士和他并肩而行,有多少弓箭手,有多少自由骑手,有多少有武器的战士?”

太少了,戴佛斯知道。史坦尼斯带着不足一千五百人来了北方……但是如果他告诉他们真相,他的任务就失败了。他笨拙的搜索着词汇,但是一个合适的也没找到。

“你的沉默就是我需要的所有答案,爵士。你的国王只给我们带来了敌人。”玛龙爵士转向他的伯爵表哥。“大人问洋葱骑士史坦尼斯会带给我们什么。我代他回答吧。他带给我们失败和死亡。他只会让你骑上一匹空气之马,挥舞一把轻风之剑。”

胖伯爵慢慢睁开眼睛,像是做这种努力对他来说都很困难似的。“像以往一样,我的表弟一语中的。你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洋葱骑士?还是我们就这样结束这场小丑般的闹剧?我对你这张脸已经生厌了。”

戴佛斯感觉被一阵失望击中了。陛下应该派别人来,一个领主或骑士或学士,一个为他说话的时候不会舌头打结的人。“死亡。”他听见自己说,“是的,那是会带来死亡。伯爵大人在红色婚礼上失去了一个儿子,我在黑水河之战里失去了四个。为什么?因为兰尼斯特偷走了王位。如果你怀疑我,那就去君临,用自己的眼睛看看托曼吧。就是瞎子也能看出来。史坦尼斯能给你什么?复仇。为你我的儿子们复仇,为那些丈夫们,父亲们,兄弟们复仇。为你被谋杀的领主,为你被谋杀的国王,为你被残杀的王子们,复仇!”

“是的!”一个女孩尖细的声音响起,单薄却高亢。

是那个半大孩子,是那个有金色眉毛和长长的绿色发辫的孩子。“他们杀了艾德大人,凯特琳夫人和罗柏国王,”她说,“他是我们的国王!他既勇敢又善良,但是佛雷家谋杀了他。如果史坦尼斯大人要替他报仇,我们应当加入史坦尼斯这一边。”

曼德勒把她拉到身边。“薇拉,每次你张嘴说话的时候,都让我想把你送到静默姐妹那儿去。”

“我只是说——”

“我们听到你说什么了,”年长一些的女孩说到,那是她的姐姐。“孩子的蠢话罢了。不准说我们的朋友佛雷家的坏话。他们中的一位很快就要成为你的主人和夫君了。”

“不,”女孩宣布,猛力摇着头,“我不会的。我永远也不会的。他们杀了国王!”

威曼伯爵脸红了。“你会的。当预定的日子到来时,你将会念诵结婚的誓词,要不你就去加入静默姐妹,从此不再说话。”

可怜的女孩看起来被吓坏了。“爷爷,求你……”“安静,孩子。”里雅夫人说。“你听见你的祖父大人怎么说了。住嘴吧!你什么都不懂。”

“我懂得誓言。”女孩坚持道,“席奥默大人,告诉他们!征服者到来之前一千年,我们在狼穴,在新神和旧神面前,立下了一个誓言。当我们被悲惨的围攻的时候,当我们举目无亲的时候,当我们被赶出家园,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是狼家接纳了我们,支持了我们,保护了我们不受敌人侵扰。这座城市,就是在他们赐给我们的土地上建起的。为了报答他们,我们发誓永远忠于他们。忠于史塔克家族!”、

学士摸索着颈上的项链。“我们确实向临冬城的史塔克家立下了庄重的誓言,是的。但是临冬城已经倒了,史塔克家族也已经灭绝。”

“那是因为他们把人都杀了!”

另一个佛雷说话了。“威曼大人,我能说两句吗?”

威曼·曼德勒对他点点头。“雷加,我们总是乐于听取你高贵的建议。”

雷加·佛雷对这样的褒奖微微鞠了一躬,表示感谢。他年方三十,或者还不到,拥有滚圆的肩膀和茶壶般突出的肚子,但是他仍然穿了一件紧身衣,柔软的灰色羊毛华丽的镶嵌着银丝。他的斗篷也是银丝织成的,上有松鼠皮的纹路,在领口由一枚孪河城双塔形状的搭扣扣上。“薇拉小姐,”他对绿色发辫的女孩说,“忠诚是一种美德。我希望当你和小瓦德因婚姻的契约结合时,也能如此忠诚。至于史塔克家,只是男性子嗣断绝了。艾德大人的儿子们死了,但是女儿们还活着,而且小女儿正在北上,准备和勇敢的拉姆斯·波顿结婚。”

“拉姆斯·雪诺,”薇拉曼德勒顶了回去。

“随便你怎么叫吧。无论他叫什么,他马上就要和艾莉亚·史塔克成婚了。如果你想遵守你的誓言的话,向他效忠,因为他将要成为你的临冬城公爵。”

“他永远不会成为我的领主!他和霍伍德夫人结婚,然后把她锁在地下室里,逼得她吃掉自己的手指。”

人鱼厅里响起一片轻微的赞同之声。“女孩说的是真的。”一个身材结实的男子说道,他的衣服由白色和紫色组成,披风纽扣是一对交叉的铜钥匙。

“卢斯·波顿冷酷而狡猾,是的。但是人们还是有办法和卢斯相处。我们都见过更坏的情况。但是他这个私生子……他们说他疯狂且残酷,是个怪物。”

“他们说?”雷加·佛雷玩弄着一根银色的胡须,露出讥讽的笑容。“他的敌人说,是的……但是真实情况是少狼主才是怪物。那个家伙更像一头野兽,而不是一个男孩,趾高气昂而冲动血腥。而且他言而无信,这是我的祖父大人从自身的悲惨遭遇体会到的。”他摊开双手。“我不怪罪白港支持过他。我的祖父也犯下过同样悲惨的错误。在少狼主指挥的所有战斗中,白港和孪河城都在他的旗帜下并肩战斗。然而罗柏史塔克背叛了我们所有人。为了沿着三叉戟河开辟出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王国,他把北境留给了残暴的铁民胡作非为。之后他又抛弃了那些花费了更大代价为他出生入死的河间地诸侯,打破了对我爷爷立下的婚约,和他见到的第一个西境妞儿结了婚。少狼主?他就是一条野狗,而且死得也跟条野狗似的。”

人鱼厅变得鸦雀无声。戴佛斯都能感觉到空气中刺骨的寒冷。威曼伯爵向下看着雷加,好像他是一只需要狠踩一脚的大蟑螂……但是忽然的,他猛地点了点头,下巴上的肉都随之抖动起来。“一条狗,是的。他只给我们带来了悲伤和死亡。真是一条野狗。说下去。”

雷加·佛雷接着开口了。“悲伤和死亡,是的……而这位洋葱大人会用他关于复仇的言论带给你更多的悲伤和死亡。睁开眼睛吧,就像我祖父大人一样。五王之战已经结束了。托曼是我们的国王,我们唯一的国王。我们必须帮助他缝合这场悲怆战争的伤口。作为劳勃的亲血肉,雄鹿和金狮的继承人,铁王座应该依法传给他。”

“明智之言,而且货真价实。”威曼·曼德勒伯爵说。

“根本不是!”薇拉·曼德勒跺起脚来。

“安静,讨厌的孩子。”里雅夫人责备道。“年轻女孩应该是眼睛的享受,而不是耳边的聒噪。”她抓住女孩的发辫,把尖叫着的孩子拖出大厅。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走了,戴佛斯想。

“薇拉一直是个任性的孩子,”她的姐姐抱歉的说。“我怕她还会成为一个任性的妻子。”

雷加耸耸肩。“婚姻会把她磨平的,对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一只强有力的手,一句简单的话就行。”

“如果不行,还有静默姐妹。”威曼伯爵在椅子里动了动。“至于你,洋葱骑士,今天我已经听够了叛国之言了。你我把我的城市置于一个错误的国王和一个错误的神灵的威胁之下。你会令我牺牲唯一幸存的儿子,帮助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把他发皱的屁股安置到不属于他的王座上去。我不会这么做的。不会为你这么做。不会为你的大人这么做。也不会为任何人这么做。”

白港伯爵用力起身。这个剧烈的动作让他脖子都红了。“你仍然是一个走私犯,爵士,想来偷走我的金子和血液。你还想要我儿子的脑袋。不过相反的,我觉得我应该要了你的脑袋。守卫!把这个人给我绑了!”

戴佛斯还没反应过来要做任何动作,已经被一圈银色的三叉戟包围。“大人,”他说,“我只是个使节。”

“是吗?你跟一个走私犯似的偷偷摸摸潜进我的城市。我敢说你根本不是个领主,不是个骑士,不是个使节,只是个小偷和密探,只是一个说谎和谋反的小贩。我应该用滚烫的钳子把你的舌头拔出来,然后把你送到恐怖堡剥皮。但是圣母慈悲,我也一样。”他对玛龙爵士示意。“表弟,把这东西带到狼穴里,脑袋和手都砍了。我希望在晚餐前看到它们。要是我看不到这个走私犯的脑袋插在长枪上,并且牙齿还含着一颗洋葱,我一口晚饭都吃不下去。”

他们交给他一匹马,一面白旗,一件柔软的羊毛上衣和一件温暖的羊毛披风。“回城堡去”,达蒙Dance…for…Me(?)一边帮浑身发抖的臭佬爬上马鞍一边说道,“你也可以逃跑,然后看看在被我们逮住前能跑出多远”。达蒙咧嘴一笑,用鞭子轻抽了一下马屁股,这畜生嘶叫着跑了起来。

臭佬不敢回头,他害怕达蒙,害怕那YellowDick(黄小子),害怕那咕哝声,害怕跟在他身后的一切。这一切都是拉姆斯大人的恶作剧,臭佬想,一个残忍的考验。给我一匹马,释放我,然后看我会干什么。他们以为我会逃走?他们给了我一匹罗圈腿,而且饿得半死的可怜畜生,没有任何指望能跑过拉姆斯大人那些骑着良马的猎手。拉姆斯大人最喜欢让他的猎犬们狂吠着追逐那些鲜嫩的猎物。

此外,他能往哪儿跑?他的身后是军营,挤满了恐怖堡的人马和Ryswells从溪流地带来的军队,还有达斯汀伯爵夫人的部属。卡林湾以南的大路上,波顿大人和弗雷家的军队正高擎恐怖堡的旗帜向北开进。在大路东边,是咬人湾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咸涩的海水。在西边,是绵延无际的的颈泽,到处游荡着毒蛇,蜥狮,还有带着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不会逃。“他”不能逃。

我会把“他”送到城堡。我会。我必须。

这是灰色的一天。阴湿而多雾。南方刮来的风吹在脸上,仿佛潮湿的吻。透过缕缕晨雾,卡林湾的废墟已经触目可及。臭佬的马走向废墟,马蹄从灰绿色的淤泥中挣脱出来时发出细微的挤压声。

我曾经来过这里。这是一个危险的念头,他立刻就为此后悔。“不”,他想,“不,那是另外一些人。那是在我知道我的名字之前。”他的名字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这一点。臭佬,臭佬,押韵韭草。

当“那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时,一支军队紧随着他,在史塔克家的冰原狼旗下,伟大的北境之王奔向战争。而臭佬孤身一人,松木棍上挑着一面白旗。当“那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时,骑着迅捷暴烈的骏马。而臭佬胯下这可怜的畜生,瘦的皮包骨,令他只敢慢慢地走,生怕会从马背上栽下来。“那个人”是一位好骑士,而臭佬在马背上扭捏不安。已经太久了。他不是一位骑士,甚至算不上是个人。他只是拉姆斯大人养的动物,甚至还比不上狗,大概接近于寄生虫。“你要装扮的像是一位王子”,昨天晚上,当臭佬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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