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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我的小鹿(出书版)+番外 by狂飙之岚(半鹿可爱受)-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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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钟医生始终没有回来。  

  第九章  

  昕昕呜呜昕  

  我听见,小鹿在哭。  

  怎么会?  

  我怎么舍得  

  我双目紧闭,意识还很浑沌,拼命地捕捉前方一丝丝亮光,凭着一股求生意志,我一次次拨开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强迫自己清醒,寻着小鹿的声音,艰难地前行,咬牙一撑,终于,我自深海宁静之处浮了上来!  

  「咳咳咳」  

  嘴里尝到血腥味,每咳一次,就让我的胸口产生一股闷痛,连呼吸都是一种折磨。一吸一呼都有着淡淡的血腥味,脑袋隐隐作痛,我皱起眉头,扯动额间的肌肤,传来一阵麻辣的痛感。  

  受伤了吗?  

  总觉得有股温热的感觉,还有干涸的血迹所造成结冻般的紧绷感。  

  我搞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冰凉潮湿的地板贴着我的脸颊,四肢受箝制的感觉,浅浅地传达到大脑中枢神经。我免强挣扎一会儿后,就浑身酸软,无法动弹,双手双脚都被反绑在背。我听见骨头正位这不自然的姿势,发出抗以的唧嘎响,还伴随阵阵蚀骨的疼痛。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思考能力逐渐恢复清明,痛觉也逐渐清晰,忍不住想哼出声,却发现喉咙干涩得不得了,彷佛快渗血撕裂一般。  

  费力睁大双眼,眼前是一片七嘿,一瞬间我还以为我失明了,不过定睛仔细一瞧,虽然的确是让人打从心底忧惧的黑暗,仍是有微弱的光影在跃动,因此,我了解到我正处在一个密闭空间。  

  怎么回事?我迷糊了。  

  小鹿对了,小鹿呢?我的、我的小鹿  

  脑里猛地闪过被雨点打湿的玻璃车窗,远方传来阵阵雷鸣,天地歪斜着,玲珑娇小的身影隔着一层剥哩,映在视线的一角,朝我的方向歪歪倒倒地拼命奔跑着,跌倒了,就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不断重复着,无论怎么狼狈也不肯放弃追逐,我见了,几乎都要撕心姴肺,瞪大眼睛死命凝视着,直到那抹身影消失在湿得发亮的柏油路面。  

  「咳咳唔」  
 
 
 被绑成虾米般的我,在地板上难受地喘息,一连串的回想,实在让我困惑非常。  

  漆黑的周围,及地板传来的潮湿及霉味,并不能提供我太多环境的线索。  

  漫长的时刻一点一滴地过,渐歇性传来的疼痛,抽得我直想发疯,只好不停地运转脑子转移注意力,琢磨些细碎的小事。  

  如此一来,就越发地思念起小鹿,想它的眉眼,想它的笑靥,想它的天真它的任性,想它的一切一切。  

  它现在肯定还在哭哭啼啼吧?  

  早知道会沦落到如此境定,当时喝下午茶,就让它多放几颗方糖了  

  我无奈地笑笑,忍不住为自己的苦中作乐自嘲。  

  我不断尝试挣脱紧缚的绳索,时不时胸口一疼,便咳得死去活来,只能凭着一颗思念小鹿的心,暂时超脱肉体的痛苦。就这样过了好久好久,久得几乎让我咬牙也忍受不了的地步,冷汗已经让我浑身湿透,还不时地抽搐打颤,简直比死还难过。  

  待寂静的幽黑室内终于有吵杂人声出现时,我的意识已经在睡与醒之间飘荡了好几回。  

  室内的灯光彷佛救赎一般,啪啪啪全亮了起来,随之而来的,便是眼睛不适应的强烈刺痛感,及邪佞的咆哮声:「死人,起床啦!」  

  我在一片白茫茫的视线里,瞧见前方的出入口缓缓开起,全身穿着黑色西装的两名陌生男子凑到我跟前,踹了我一脚之后踩上我,粗鲁地解开困住我手脚的绳索,我咬牙忍住对方扯下绳索那一瞬间几乎要烧断我神经的灼热疼痛,楞是憋着不肯痛哼出声。  

  「嘿,头儿好兴致,马上要见你,你可真有福气,还没见过头儿给人那么大面子。」  

  「记住,上一个敢在我俩眼皮下逃跑的人,坟头的草不知道长多高了,我不介意你试一试,反正你大爷我最近是烦透了,正好玩个够本。」  

  听他们坏笑了几声,把我从地面拽起来,给我铐了手铐桎梏双手,按着我的肩膀不发一语,使劲逼着我往前走。我踩着虚浮不稳的步伐,离开这半大不小,似是用来堆放杂物的储藏室。  

  明白自己的体能状况根本抗不过这两人,我一路垂首,听话地走着,透过被冷汗给浸湿的浏海,我瞥见两名男子胸口也别着人马被刺的图样胸章——又是这胸章。不过和印象中略有不同,多镶了两条金圈,难不成,这胸章还有等级之分?  

  还没从已然迟钝的脑袋找出答案,穿过几阶楼道,踏上与地下室截然不同,装潢简单素雅的长廊,一个无预警的转弯,我被押入一间大大的书房,第一个印入眼帘的,是顶上闪烁着温暖但黄色光晕的水晶灯,左右两片墙嵌满各色书籍,中央摆着一张原木书桌。  

  我被推至原木书桌的正前方,一如即将被仔细盘问的囚犯,身边还站着两负则看管我的典狱长。  

  里边背对着我坐着一个人,那人坐在办公以上,正专注地把玩手上设计精巧的钢笔,发出喀啦喀啦的微飨。被椅子遮掩大半的人体轮廓,感觉上有那么点熟悉,却又想不出来在哪见过。  

  那人不说话,我自然也懒得理他,光是这样无声的对峙,对此刻的我而言,是一项相当艰钜的任务,浑身上下受到的创伤,都选在这种时候大声地朝我抗以叫嚣。  

  不知道过了多久,对方终于还是选择打破长久的静默:「韶昕是吧?」  

  那人跟着椅子一道,缓缓地回过身来,一字一句清晰说到:「我找你来,只有一个目的。」  

  沧桑老迈的嗓音,教训后辈的语气,坐在我正前方,正是一名面带和蔼笑容,少说七十好几,白发苍苍的老男人。老男人气色不是太好,两眼冰冷无神,双颊凹陷,似是经历过什么不得了的大风大浪,使挂在他条条皱纹的脸上、那抹姑且算是可亲的笑容,着实显得格格不入。  

  我一时半刻想不起他是什么人,不过我肯定有见过他。 

  老男人站起身,绕过原木书桌走至我跟前,稍作停留,便转身朝一旁的书墙走去。  

  他一手背在身后,就像全天下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另一手则在群书之间来回抚触,最后,在一串同色系的书籍前停了下来,老男人用手指勾出其中一本,看见那书的封皮,我禁不住惊异地眨眼,那是  

  「《水歌》、《夜艳草》、《婵蛹》、《楼亭》」老男人每说出一本书的书名,就将它抽出书墙,任书本唰唰滑落,一本本摊在铺实地毯的地面上,传出声声钝响。  

  「还有啊,《左手的昼夜》,这本书,写得好啊虽然换了个名,不过我一眼就瞧出,这是梧桐写的书,错不了的,文笔更加精练踏实、深沉内敛。梧桐的书,文笔虽然谈不上极好,却总是可以震撼人心,会得奖,真正实至名归啊真是可惜了。」老男人发出浅浅的叹息,而印着《左手的昼夜》书名的精装书本,也随着那声哀叹,凄然落地。  

  是的,在地上摊成一片的,一本不漏,全是自我从事写作至今,所有出版过的书籍,除了《左手的昼夜》挂的是韶昕两个大字,其余全是以『梧桐』为笔名。  

  这老男人,让我得知他是我书迷,到底用意为何,我实在摸不着头绪,以我目前的景况,也不可能朝他握手致意,顺道附赠个亲笔签名,并说感谢您的称赞与支持云云。  

  只听老男人做梦般恍惚着,嘴里喃喃说道:「像梧桐这样的人,赢得社会上的声誉,荣获科幻小说大赏,照理说是位成功人士,到底为什么还要养那种那种污蔑人性、百害无一利的次等生物呢?」  

  老男人说着说着,逐渐激动起来,面部表情剧烈地扭曲,几近歇斯底里:「那到底有什么好?那种鬼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可以一再的让我内心认定的贤达人士沦陷呢?不管是文华,还是阿楷全都一个样,全都一而在、再而三的背叛我、背叛人类、背叛整个世界!」他似乎遗忘了我、以及在场姑且算是手下的两人,使劲地垂打着书墙,忿恨地怒吼。  

  我不发一语,就这么谯着那老男人发疯。当他提到陌生的人名,却稍稍勾起我的回忆,『文华』是谁压跟没听过,不过『阿楷』  

  『阿楷这、这是真的吗?』这个人在全国现场转播的镜头前,脸上闪现震惊万分的可怜神色。  

  啊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前镇子失踪的金銮大学政治系副教授伍正楷在学生时代的恩师,也是退休多年的老教授,更是『反半兽人联盟组织』的荣誉会长——翁友道。  

  翁友道情绪一度失控,却又忽然冷静下来,恢复他原本和蔼的笑容,转头朝我说道:「不过无所谓,还是有许多人是很明智的啊,韶昕。  

  反半兽人联盟没有文华、没有阿楷,仍是一天天在卓壮着,组织也越来越严密健全,这一切,都是位了这个世界而努力、致力于拯救那些无知的人们。  

  人是人、动物是动物,不可能划上等号的,这才是世界应有的模样,是造物主制定的规则,不容任何肮脏的东西玷污,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这股清流的时候了啊」  

  翁友道笑眯了眼,彷佛站在他面前的我,是他失散多年的亲人那样温柔:「韶昕、韶昕,还是该叫你梧桐,你一定能理解吧?我一直都知道的。你的书,反映了你的思想,你是多么冷静又聪明的人啊!你饲养半兽的原因,我始终想不透,不过我相信你只是一时受迷惑,没关系,如果你好好解释,并诚心悔过,我就原谅你,只要我原谅你,大家都可以原谅你,让你加入我们的行列,为未来的世界尽一份心力,如何?」  

  语毕,翁友道似是要拥抱他口中的『世界』般,张开了双臂,咧到颊边,牵动根根皱纹的愉悦怪笑,几乎让我忍不住要反胃。  

  以旁人察觉不到的幅度,我蹙起眉头,我开始不耐烦了,不论是对于眼前的处境,还是这个应该找家高级精神病院住进去专心养老的男人。  

  为什么要饲养半兽?  

  就素有千百种理由,也与他八辈子不相干,我不需要对一个我毫不熟悉的无聊人士解释,更不需要他所谓的原谅。  

  我冷冷地开口:「你囚禁我已经是犯罪行为,我有权利对你提出告诉,与其让警员找上门,放了我对你比较有利,至少,会因此从轻量刑。」  

  见我丝毫没有理会他的意思,翁友道反而笑了,笑得开怀:「哈哈哈韶昕,出乎意料你竟然还是个孩子」随即整张脸垮了下来,浮现有如地狱修罗般可怖的神情,暴起的青筋在翁友道额上骇人地跳动着。  

  他忽然冲过来,猛地揪住我双臂,比我矮一个头的老人,力气大得吓人,手指都深陷入我的肌理,我吃痛了一下,诧异地望向翁友道浑沌充血的双眸。  

  「不要逗我笑了,一点都不好笑。不许耍把戏、不许忤逆我,阿楷,你那么想要那些生物吗?宁愿瞒着我也不肯放手吗?荒谬、荒谬!你安安份份的不好吗?不好吗?啊?你想当第二个文华,带着该死的半兽远走高飞?是不是?是不是!」  

  「回答我!」翁友道声嘶力竭地咆哮,他已经语无伦次了,他所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懂。  

  一旁的两个黑衣人抢上前来,抽出刀子架上我的脖子,刀刃在我颈上划下一道血痕。  

  「头儿,处理他吧!让你不高兴的,一个都别留下。」  

  「咱们可以代劳。」 

   闻言,我浑身一阵恶寒,全疯了,这群人没一个正常的。  

  「不!」翁友道大喝,暴冲的怒火,又逐渐消散下来:「留着他。」  

  他的模样多了平静,让人看了起鸡皮疙瘩的温和笑容又再次出现,但,谁知道他下一秒钟会不会再度失控?  

  在内心大大翻了一白眼,我已经快要受不了了。  

  「我得感谢你,韶昕,你让我有机会,在次见到我那可爱的孙女文华,她就要来了就在一个星期后,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呢,在那之前,我,会让你活得好好的。」翁友道朝黑衣人下令:「带下去,别让他跑了。」  

  「是。」  

  我被拉扯着离开书房,脑袋里一团浆糊。  

  翁友道的孙女?  

  在次回到幽暗的储藏室,我已经体力透支,或许知道我是跑不掉了,那群人不再大费周章地把我捆起来。  

  茫茫然地靠墙而坐,腕上的手铐,随着我因为疼痛及寒冷而不停颤抖的身体发出细微的金属摩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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