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 ii-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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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我在卧室中把行李收拾好,出去找勋世奉的时候,这才知道,他让安保人员全部离开这里,当然,他么离开很远,他们再附近的群岛上,如果一旦出现意外,直升机只要20分钟就可以赶到。
也就是说,这里,整个岛屿,只有我同勋世奉两个人。
蜜月,号称新婚的两个人,与世隔绝的海岛。
偌大的宴会厅,空无一人,当然,出了勋世奉与我之外。
拜占庭风格的建筑外面是一大片玫瑰园,种满了红色的英格兰玫瑰;高耸的穹顶之下,吊着晶莹璀璨的水晶灯;名贵的骨瓷餐具,边缘描绘的花纹全是黄金上色;而餐桌上的各种新鲜的水果,鲜花,还有那些人离开之前请世界顶级大厨精心准备的佳肴……
我眼前这一切都在落日的余晖下,被盖上了一层蜂蜜色的光泽。
柔和,丰满,甜蜜与诱惑。
细长的水晶杯子中,盛着冰的恰到好处的粉红色的香槟。
这里的建筑很独特,穹顶下只有罗马柱。
挂着白色的轻纱,稍做遮挡。
外面就是海滩,一大片棕榈树,还有椰子树,带着夏季气息的海风柔和的拂过沙滩,而白色的细沙就像美丽的新娘礼服那层柔软的白色的白纱。
这一切美的仿若梦境。
新婚夫妻在享受美食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吧。
……
“alice,睁开眼睛。”
勋世奉命令我,他声音急切而热烈,像南太平洋上没有遮挡的剧烈阳光,又像是奔放的火,炽热的烧着我,让我口干舌燥,被他为所欲为。
他的动作越来越放肆!就这样,一次比一次更加沉重,一次比一次更加没有顾忌 !
我睁开眼睛。
看着这个男人。
我爱他,也许,没有他爱我那样的深沉,但是我爱他!
我知道勋世奉爱我。
从很早以前,他就爱我。他说过,只有在我的身边,他才能感觉到安全,也感觉到安心,这一种心灵上的归宿,他知道自己几乎拥有整个世界,而我是他的家,也是他唯一的归属。
勋世奉很复杂。
他的人生跌宕起伏,混乱不堪。那些往事,他被刺杀,被背叛,被注射毒品,被谄媚,被欺骗,更有甚者,很久很久之前,他被金钱和权势赤裸裸的羞辱,被家人抛弃,被朋友出卖,被女人献媚。
我问过勋世奉,关于他的过去,关于他的恋情,他并不想多说,但是,这不代表他想要隐瞒。
他不信任她们!
那些往事,他甚至面对那些枕边人,也无法放下心防,他曾经拥有的几位出身显赫的贵族未婚妻,却无法让她们安稳的同他睡在一张床上。更过分的是,面对那些蓝血美人在闺房中对他低三下四如同娼妓一般的伺候,他竟然无法使自己呈现兴奋的状态。
他不相信很多东西,虽然那些往事几乎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勋世奉自己心思诡诈,所以,他看任何人都心思诡诈。
我们相爱,他可以在我身边沉眠就像是人鱼沉在海底。
可是……现在太过分了!
太过分了。
即使是新婚,这也太过分了。
我感觉自己已经无法承受他的热烈,身体已经感觉到疼痛,全身上下都是他的味道,已经到了极限——忽然,我尖叫!
灭顶的快乐如同滔天的巨浪。
那是濒临死亡,心神俱碎的快乐。
恍惚中,伴随着海风,海浪的声音,玫瑰的香气,飘进来的,还有勋世奉的低沉的声音,如同是谁,在午夜用手指拨动了大提琴的弦——alice,我爱你。
……
与世隔绝的海岛,羞耻心也被烈日彻底销毁了吗 ?
蜜月。
似乎,这个词语背后代表的就是sex,sex,sex,还有就是对子息的期望。
衣服似乎都是多余。
没有人看见,没有人窥伺,没有人听见。
我们卧室这样的建筑甚至是全方位的敞开,只有白色的轻纱拂过……海浪就在身边似的,一层推着一层,还有玫瑰狂野浓烈的香气,这一切都连同他的身体,像深刻的烙印,刻在我的骨血中。
勋世奉问我,“想不想去外面?”
我赶紧摇头,“不要!虽然我们已经百无禁忌,但是sex绝对不能到没有遮挡的地方。天空上有卫星,可以远程拍到那样的照片。”
他轻笑,“我是问你,要不要到外面走一走?”
“……”
勋世奉从我身上起来,他的身体真的很像是米开朗基罗雕刻的大卫。
上次看到一个帖子,说符合古典连同现代审美的男人的身材就是米开朗基罗的这个大卫雕像,并且一定是这一个,不能是别的,就是因为这个雕像的原石很瘦很长,当时很有名,因为这块石料的瘦长几乎让它成为废料,当时的雕像一定要强壮,好像牛犊一样的强壮!
大卫并不是很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但是,他却适合现代的审美。
勋世奉是海妖!
我们走到海滩上的时候,已经是蜜月第二天的傍晚了。
这里的海滩线绵长,并且伸向大海的距离依旧很长,他在游泳,他的身体在清澈到已经是淡蓝色的海水中畅游,很像人鱼,或者是直接就是海妖。
我穿了一条很长拖地的白色亚麻的裙子,就坐在沙滩上。
他下海之前燃烧了木柴,在我的旁边堆砌起火堆。
旁边是白银制作的几个大size托盘,里面有专门用来bbq的金属长钎子,串着可以用来烤制的蔬果,另外一个放着琳琅满目的热带水果,第三个则是牛肉、鲜鱼以及龙虾,扇贝,鲍鱼,和螃蟹。
味道幻美的香槟没有必要倒入水晶杯,我直接拧开了细钢丝,软木塞被气泡顶了出去。
勋世奉从海中回来,用一个块巨大的毛巾擦干,海水的味道很重,他想了一下,还是回屋冲了澡,这才换好衣服过来。呃,他终于穿着比较放松的衣服,不再是钢条一般的手工西装,而是直接脱掉西装,只是衬衣长裤……呃,蜜月中的勋世奉穿着的好像是一般的简约版的钢条。
我喝了一口香槟,直接把瓶子递给他。
他接过去,然后我开始烤龙虾串,角瓜,还有菠萝。
我,“之前我肯定很难相信,你已经有一整天没有同外界联系,没有触摸你的黑莓平板,也没有关注你的康斯坦丁。”
他也学着我的样子,坐在沙滩上,嘴角含着笑意,在轻轻喝酒。
我这里还有其他的饮料。
他放下香槟瓶子,拿起来一杯石榴汁,慢慢喝着。
我喝的是柠檬对的气泡水,呃,我的口味比较low,喜欢夏天的时候一口喝进去的冰爽。
我,“你把那些人支走,不会害怕就我们两个人,可能连饭都吃不上吗?”
他又笑,“我有你。”
“呃……好吧。我的确不会让你饿肚子。”
我把烤好的龙虾递给他,他接过去,慢慢吃着。
我,“明天我们做什么?”
勋世奉看着我。
我连忙说,“我想去看看后面的雨林。那里的植物呈现绞杀生态,一定很有趣。”
“可以。”
我看着他,忽然站起来,虽然双腿酸疼的不像话,但是我一直想要做一件事情。我站在他面前,把手伸过去,他握住,也站起来。
“怎么了?”
我双手缠着他的脖子。
我对他说,“和我跳一支舞吧。虽然那天在婚礼上我们跳了一曲,但是,我一直想要和你再跳一支,只是我们两个在一起。”
勋世奉,“好。”
夕阳已经落山,夜色浓重,这里的空气异常干净,抬头,星空璀璨的令人震撼!
安静。
没有音乐,没有华尔兹,没有探戈的舞曲,没有一切华美的乐器的声音。
只有海浪。
风。
还有椰子树与棕榈树被风摇过沙沙的声音。
海滩几乎是白色的,细纱绵绵,海浪一层一层拍在沙滩上。
火堆。
这里只有我同勋世奉两个人。
相拥在一起。
舞步没有令人眼花缭乱的旋转,没有进进退退的华美、较量与调情,只是平平淡淡的摇摆着。
他的气息近在咫尺,也同这一片深海一般,悠远而绵长。
第171章
勋世奉下床的时候,我也迷迷糊糊的醒了,想着今天要和他一起去雨林,就揉着眼睛也要起来。
他按住我的肩膀,“你再睡一会儿,时间还早。”
我又稀里糊涂的趟回去,睡一个回笼觉。大约1个小时,我问着咖啡的香气从大床上滚下来,就爬在阿拉伯手工编织的白丝与黄金细线交织的地毯上,挪了一下,再从地面上爬起来。随后,我在旁边的桌面上够到一个passion fruit,拨开果皮,闭着眼睛把果肉吸进嘴巴里面,清冽的酸涩的味道直冲脑门,——一下子就醒过来!
勋世奉已经冲了澡,煮了咖啡,并且还做了两个人吃的三明治。
他端着银盘来到卧室,刚好看到我被passion fruit酸的呲牙咧嘴。
他,“醒了?先吃早餐。”
勋世奉把银盘放在大床上,我坐过去,小心一点,不要让柔软的床垫塌陷,只是银盘中的餐具倒塌。早餐很丰盛,除了勋先生仅会准备的咖啡三明治之外,还有一盘水果,另外,托盘的角落中是一个小小的瓶子,里面插着一朵红玫瑰。
我拿起来那朵红玫瑰,“这是给我的吗?”
“是。”
勋世奉很喜欢送我红玫瑰。
“我很喜欢,谢谢。”说完,我把头发拢住,将这朵红玫瑰别在我的右耳上。
他把三明治递给我。
我发现他做的三明治还是很有模有样的,我手中的这个冷肉生菜三明治几乎与当年在上海祇园的时候他给我做的早餐是相同level,这似乎也就说明,其实,如果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上没有我的存在,他似乎也不会饿肚子。
勋世奉会做三明治!
我咬了几口,口齿不清,“好吃。”
他,“我多做了几份,裹在锡纸中,一会儿去雨林的时候可以带过去做午餐。”
我,“啊?那里很远吗?”
勋世奉喝着咖啡,“不远。”
我,“哦。”
他,“从栈道走进去,到达不达雅干达瀑布大约是3个小时,如果你想要看到珍惜的森林绞杀系统,估计还要再向里走,也许需要7个小时,不过,这样一来我们的时间就不够了,天黑之前无法回到这里。max他们在今天太阳落山的时候过来接我们,可能需要通知他们我们会迟到。”
我,“呃……其实,我就是想去看看雨林,呼吸一下浓郁的负氧离子,我不太想要冒险,至于那个什么不达雅干达瀑布,能不看也就不看了吧……”
“好。”他点头。
我忽然有些好奇,“你,除了由于工作原因在外面,曾经自己去旅行过吗?”
勋世奉把咖啡杯子放在银盘上,拿起来自己那一份三明治,我发现,他居然把自己的那一份切成一口可以吃下去,并且可以优雅吃下去的小份,而不是像我这样,需要双之手捧着放在嘴巴上咬,活像一只松鼠。
他,“没有,现在没有时间。”
我,“学生时代呢?”
他,“没有,那个时候没有钱。”
我,“……”
缺钱的勋世奉。
——这是什么异次元空间的词语?完全无法想象!!
然后,他问我,“你呢?你经常旅行吗?”
我点头,“嗯。经常,我喜欢四处乱逛。”
那个时候,我喜欢跟着爷爷和萧商四处旅游,他们写生,我就乱逛。那种人生挥霍着怡然平静的时光,可以透过墨镜看着蓝天、耀眼的阳光,也可以举目远眺,悠然的看着终南山。现在我知道,原本我习以为常的生活其实需要的是物质与时间的双重的基础,我曾经踩在巨石上才能过那种浮华中平淡的生活。
思绪回来,我继续说,“不过,我一直好像都没有什么金钱,也没有太多时间。我过的生活比较没有规划。以后,我可能有一些时间了,交通也发达,就想要再走一走。”
我几乎成为全职的housewife,但是勋先生有管家有厨师有造型师,不需要我买菜做饭收拾房屋,我就可以跟着因公全世界乱跑的勋先生到其他地方也晃一晃。
勋世奉,“以后我陪你。”
我看着他,他吃三明治,可能是我不吃饭了,一直看着他,他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没什么,只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很幸运,在这样的时间遇到了你。”
原本我一直以为遇到勋世奉的时间不对,人不对,几乎什么都不对,现在看来,其实,我应该是在最好的时间遇到了他。如果再早几年,他的基业未必有现在这么牢固,他可能完全没有私人时间与能力来谈一场终究不会散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