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港影视同人)[综港影]但为君故-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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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挲着手指,韩琛扫了一眼座位旁三名警·察的尸体,其中一个睁着眼,似乎很难相信,韩琛竟然这样就挣脱了逮捕,抢到了手·枪。
伸出手,韩琛顺手往窗外撇了什么东西,面无表情,眼神冰冷。
“叮铃”一声,一把钥匙跌落在地面,无人发现。
十几分钟前,韩琛被抓捕的时候,刘建明经过他身边时,悄无声息的塞了一把钥匙。
——
当着几十名HK的警员,韩琛逃脱了。
不仅仅如此,在追捕过程中,九名市民受伤,两名警探中枪,其中一人因公殉职。
发生的这件事,和一巴掌扇在政·府的脸上没有任何区别,而且是狠狠地一巴掌。
当天,无数的新闻媒体接连不断的报道,穷凶极恶的罪犯,警方的无能。
带队的黄志诚督察被上司整整训斥了两个钟头,本来好好地大功一件,变成了悲惨的大祸一件。黄Sir成了人见人骂的黑锅侠,没办法,这种情况,这个黑锅,只能他来背。
这次的事件太大,引起了很大的恐慌,警方在全HK都发布了韩琛的拘捕令,韩琛的照片贴满了大街小巷,原本的巡逻警队执勤次数增加。
在大街上常常能看到三五成群的警察来来回回的巡逻。
韩琛没抓到,谁都别想睡好觉。
——
温子君望着墙上一排韩琛的照片,微微发愣。
万万没想到,刘建明会这么狠。
他给了韩琛一条不得不选的路,要么逃脱,要么死亡。
警方的悬赏,已经达到了五十万,谁提供韩琛的线索,不用抓到,只要准确,事后就可以获得五十万,税后。
除非韩琛不怕死,否则哪有胆量再去举报刘建明?
韩琛怕死吗?曾经大约是不怕的。
现在么,如果不怕死,他也用不着杀人逃跑。
身后伸出来一只手,搂住了她的肩膀。
温子君扭头,刮掉胡子穿着整齐的陈永仁弯着眼睛望着她。
陈永仁的身份已经得到证实,现在只等韩琛被捕,他就可以升职加薪,出任重案组,迎娶温子君,彻底走上人生巅峰。
在这两天,陈永仁开始以警察的身份出来见人,出乎意料的,他好像没有丝毫的不适应,甚至,偶尔看到他穿警服的样子,温子君甚至觉得,他原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温子君觉得陈永仁的眼睛会说话,他这样笑眯眯的望着你,你会觉得心跳加快,血压上升,恨不得挖出自己的心献给他。
这种时候很少,但是在陈永仁恢复了身份之后,这种感觉愈发明显。
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电眼,苏不可言?
“可惜没能抓住韩琛,找到我一定不放过他。”陈永仁同样看着通缉令,感慨。
温子君赞同的点点头,脸上完全同意,语气阴阳怪气:“对哦,抓住他,勇斗敌匪,因公殉职,我带着儿子嫁人,好,我同意了,去吧!”
陈永仁无奈的笑,自从枪战第二天跟女友联络,之后当面说明自己的卧·底身份,温子君就一直这样古里古怪,极尽讽刺之能。
“明明我之前做黑·社会你都不反对的……”
“我那时是不反对吗?明明是反对了你不听,那你要我怎么办?拎起把刀在你面前,说你要是做黑·社会我就戳死我自己,啊?!”
陈永仁自知理亏,只好摸摸鼻子,莫名觉得好像在恢复身份之后,阿君的脾气大了很多。
像是陈永仁这种直男是不会理解,所谓“女人只要一开始谈恋爱,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忍不住开始作起来”这句名言的内在含义的。
好不容易能够光天化日作,温子君当然作个够本,把这些年的担惊受怕,忍气吞声统统都给作回来。
陈永仁抱着温子君:“有一些话很早就想说给你听,不过一直不太好意思,这些年来,让你这么辛苦,又要担惊,又要受怕,还要带儿子,对不起,还有,多谢你,没有你,我撑不到现在。”
“说这种话干什么,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了。”温子君有些脸红地嘀咕。
陈永仁笑望着温子君,笑得她忘了作妖,笑得她心酸不已,笑得她泪盈于睫。
“因为……很多个夜晚,撑不下去,我都会梦见你。”
作者有话要说: 伟仔的眼睛很完美,有人看那个广告《眼》了吗?会说情话的眼睛。(*/ω\*)
这个这个,本章可以算作完结,也可以算作未完。
因为还有刘建明和阿祖的结局,还会有一两章。
明天晚上要上火车,如果明天没有更新,那就一个星期后,因为跟我娘出去玩,不好带电脑。
不过我会尽量用手机码字的,我努力。【别抱太大希望……
☆、052 洗底
“你找我?”
郊区的一处天桥下,刘建明收到电话,赶来了这里,见到了韩琛。
韩琛从阴影中缓缓走出,穷途末路,他穿的不再是几万块的西装,身上只剩下几百块一件的杂牌衬衫,乌黑的眼底昭示着这些天的躲躲藏藏。
韩琛很久都没有这样狼狈过了,上一次,还是在泰国,追杀他的,是倪家,追杀他的原因,是Mary。
“你一个人来的?”韩琛问。
这附近很荒凉,周围都是杂草,一眼就可以望到边,所以才方便躲藏。
“是。”刘建明答。
看着西装笔挺,精神奕奕的刘建明,韩琛忽地意识到一件事:刘建明,已经很多年没有叫过他“琛哥”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态度,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得出——刘建明,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染着黄毛的古惑仔。
其实韩琛不是没有机会走,只是他想等一等,等到风声没有那么紧,他再偷·渡出国。
但是走之前,他要做的就是把一直以来的问题解决,他执着了那么久的问题。
“为什么你要出卖Mary?”
刘建明回头望,韩琛举着一支步·枪面对着他,两人之间距离五六十米,这个射程,韩琛可以射到他,他打不到韩琛。
沉默了半晌,伪装了半辈子的刘建明第一次对人说出了真话:“因为她不爱我。”
Mary不爱刘建明,她爱的只有韩琛。
韩琛原本面无表情的脸,露出了一个笑容,真实而愉悦。
跟着他又问了一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出卖我?”
刘建明高举着双手:“因为我想做好人。”
韩琛再次露出了一个笑容,嘴角一边向上扬起,充满了讽刺、轻蔑意味的笑容。
“好人?哈哈,你以为在做过那么多事之后,你还可以做好人?”
“当然可以,”刘建明显得很有信心:“这个世界是很健忘的,譬如黄Sir,譬如陈永仁,他们一样做了很多事,他们一样可以做好人。”
韩琛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之后,有些阴险地笑了:“你说得对,但是有个前提,在没有人提醒他们情况下,人们才会健忘。”
刘建明闻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满是无辜的问:“你说这个?”
韩琛大惊,刘建明手里拿的,正是他曾经录制监听的录音带!
“再告诉你一件事,”刘建明微笑着,娓娓道来:“警察的标配除了手·枪,必要时还可以申请狙·击·枪。”
“砰!”
韩琛捂着心脏处,瞪大着双眼,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的手,缓缓地流淌。
“砰!砰!”
“啪”的一声,韩琛倒在了地上,抽搐了两下,断气而亡。
刘建明对着远处的大B,举了一下大拇指。
远处,趴在山坡上的大B,嚼着口香糖,举了一大下拇指。
——
就在韩琛逃脱的当天,趁着警方还没有想起,刘建明先一步进了韩琛的办公室,找到了那一抽屉的录音带。也因为这样,他知道了警局里所有韩琛卧·底的真正身份。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大B,这个跟了他几年的下属,竟然也是韩琛的卧底!
本来刘建明还在思考怎样解决掉韩琛,既然如此……
不如就一起解决。
——
“韩琛死了?!”温子君一阵惊讶。
“对啊,”陈永仁一边咬着面包,一边给她解释:“你记不记得我最后一次卧底,那个时候我就觉得韩琛应该有内鬼摆在警队,想不到是CIB的人,这次韩琛能从警车里逃出来,也是他做的手脚。那个内鬼鬼鬼祟祟,被同队的人发现,结果就跟着他找到了韩琛。”
“那韩琛是怎么死的?”温子君问道。
“韩琛想让内鬼帮他出境,内鬼不同意,两人争执起来动了枪,内鬼死了,跟踪他的那个同事在call总部的时候被发现,之后就开枪击毙了韩琛。”陈永仁喝了一口牛奶道。
温子君听明白了,但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两个坏人都死了,只有一个好人活着,荷里活(好莱坞)啊。”
“我也觉得他挺机灵的,虽然比我差了点。”陈永仁摸着下巴自恋。
“他叫什么名?”温子君问。
“刘建明,CIB老大来的。”陈永仁道。
“……”温子君看着眼前的时政报纸,有点看不下去。
——
韩琛死亡当日,刘建明跟大B两个人一起收拾现场,企图制造出一个韩琛与他们两人激烈枪战的现场。
大B一边拖着韩琛的尸体,一边跟刘建明闲聊:“好彩有你搞定录音带,否则我们很可能都栽在他手上。”
刘建明在后面帮忙,半低着头,眼神晦暗不明:“大家同坐一条船而已。”
“这倒是,”大B神清气爽道:“我九四年加入学堂,可惜,这么多年都升不上去,跟着他这么多年,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现在他死了,我可是靠你罩着了。”
这次刘健明没有再说话,他盯着地上的韩琛,韩琛的身子平躺着,眼睛却一直没有闭上,他就那样睁大着眼睛,望着他,仿佛在诧异,一只蚂蚁怎么能够踩死大象?
大B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似乎要把这些年被韩琛忽视的怨气都发出来:“其实我也很能干,只不过他不识货,我call了警察,他们就快到了,做戏做全套吧。”
说着,大B拿出另一把黑·市买来的手·枪,用手帕垫着,在韩琛的手里握了握,确定留下完整的指纹,交给了刘建明,并且正面面对着他。
这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计划,既然与韩琛交战,那么最好受一点伤才更加有可信度。
刘建明是两人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一个,是他联络到了大B,也是他想到了这个一劳永逸的计划,并且明面上他还是大B的顶头上司。
于公于私,为了自己的前途,大B干脆提出由自己胳膊上中一枪。
接过枪,刘建明垫着手帕举起了枪,对准了大B手臂的位置,双目幽深。
大B这时候还开玩笑似的安慰了一下他:“不用担心,这点小伤很快就好,趁着这个机会,我正好可以放个长假,到时你别忘了批准就行了。”
下一秒,刘建明的瞄准角度瞬间偏移。
“砰!”
大B和他身后的韩琛,同样的倒下,同样的惊异,同样的难以置信。
如同商量好的一样,讽刺至极。
刘建明垫着手帕把手·枪塞给韩琛,把狙·击·枪放到大B身边,那盒他带来的其实是大B跟韩琛联络的录音带,擦掉指模,印上韩琛的手指,放入韩琛的口袋中。
干净利落的消除掉之前拖行的痕迹,如同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次的那样。
警笛声在附近徘徊,刘建明知晓之前叫的警·察就快到了,他回了下头,望着大B。
“我批准了。”声音冷漠而平淡。
☆、053 番外
杨锦荣年少的时候很喜欢喝维他奶,玻璃樽装,透过玻璃可以看到灰白色的液体,味道很甜,价格便宜,跟可乐一样,满大街都有得卖。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他记得不是很清楚,不过后来四姐有跟他讲过。
四姐是他家的老佣人,很典型的香港七十年代女性,爱抽烟,爱打麻将,做事认真,八卦也有一手。
家庭关系,杨锦荣小时候很少见得到父母,陪伴他的,大约就是一屋子的书,说出来会吓人一跳的零用钱,和荤素不忌什么都对小孩子三八的四姐。
也许就是一个人久了的关系,杨锦荣后来很热衷于打辩论,憋得太久了,总想说一车话。
不过他没有变成话唠,他觉得因为这种原因变成话唠有点蠢。
据四姐说,在杨锦荣国小时,维他奶刚刚流行,基本上走在路上是个小孩子都人手一瓶,他本来也不是热衷于零食的小孩。
可不知怎么,某一天,他就盯着路边的小摊子,站在那里,死活都要喝,不管四姐怎么劝他饮料不干净,他就是要喝。
四姐无法,就跟他偷偷做个约定,她买给他,杨锦荣这个小少爷不能告诉老爷太太。
杨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