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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撒哈拉的故事-第5章

小说: 撒哈拉的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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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一段日子,我在镇上买东西,碰到姑卡的哥哥和另外一个青年,他介绍时说:“阿布弟是警察,罕地的部下,我的好朋友,也是姑卡未来的丈夫。”我听见是姑卡的未婚夫,便刻意的看了他好几眼。阿布弟长得不黑,十分高大英俊,说话有礼,目光温和,给人非常好的第一印象。我回去时便去找姑卡,对她说:“放心吧!你未婚夫是阿布弟,很年轻漂亮,不是粗鲁的人,罕地没有替你乱挑。”姑卡听了我的话,很羞涩的低下头去不响,不过从眼神上看去,她已经接受结婚这个事实了。
    在沙哈拉威的风俗,聘礼是父母嫁女儿时很大的一笔收入。过去沙漠中没有钱币,女方所索取的聘礼是用羊群、骆驼、布匹、奴隶、面粉、糖、茶叶等等来算的。现在文明些了,他们开出来的单子仍是这些东西,不过是用钞票来代替了。
    姑卡的聘礼送来那一天,荷西被请去喝茶,我是女人,只有留在家中。不到一小时,荷西回来对我说:“那个阿布弟给了罕地二十万西币,想不到姑卡值那么多钱。”(二十万西币合台币十三万多。)“这简直是贩卖人口嘛!”我不以为然的说,心中又不知怎的有点羡慕姑卡,我结婚时一条羊也没有为父母赚进来过。
    不到一个月,姑卡的装扮也改变了。罕地替她买了好几块布料,颜色不外是黑、蓝的单色。因为料子染得很不好,所以颜色都褪到皮肤上,姑卡用深蓝布包着自己时全身便成了蓝色,另有一种气氛。虽然她仍然赤足,但是脚上已套上了金银的镯子,头发开始盘上去,身体被涂上刺鼻的香料,混着常年不洗澡的怪味,令人觉得她的确是一个沙哈拉威女人了。
    拉麻丹的最后一日,罕地给他两个小儿子受割礼,我自然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那时姑卡已经很少出来了,我去她房内看看,仍然只有一地的脏破席子,唯一的新东西就是姑卡的几件衣服。我问她:“你结婚后带什么走?没有锅也没有新炉子嘛!”她说:“我不走,罕地留我住下来。”我很意外的问她:“你先生呢?”她说:“也住进来。”我实在是羡慕她。“可以住多久才出去?”我问她。“习俗是可以住到六年满才走。”难怪罕地要那么多钱的聘礼,原来女婿婚后是住岳家的。
    姑卡结婚的前一日照例是要离家,到结婚那日才由新郎将她接回来。我将一只假玉的手镯送给姑卡算礼物,那是她过去一直向我要的。那天下午要离家之前,姑卡的大姨来了,她是一个很老的沙哈拉威女人,姑卡坐在她面前开始被打扮起来。她的头发被放下来编成三十几条很细的小辫子,头顶上再装一个假发做的小堆,如同中国古时的宫女头一般。每一根小辫子上再编入彩色的珠子,头顶上也插满了发亮的假珠宝,脸上是不用化妆品的。头发梳好后,姑卡的母亲拿了新衣服来。
    等姑卡穿上那件打了许多褶的大白裙子后,上身就用黑布缠起来,本来就很胖的身材这时显得更肿了。“那么胖!”我叹了一口气。她的大姨回答我:“胖,好看,就是要胖。”穿好了衣服,姑卡静静的坐在地上,她的脸非常的美丽,一头的珠宝使得这个暗淡的房间也有了光辉。
    “好了,我们走吧!”姑卡的大姨和表姐将她带出门去,她要在大姨家留一夜,明天才能回来。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咦,姑卡没有洗澡啊,难道结婚前也不洗澡的吗?婚礼那天,罕地的家有了一点改变,肮脏的草席不见了,山羊被赶了出去,大门口放了一条杀好的骆驼,房间大厅内铺了许多条红色的阿拉伯地毯,最有趣的是屋角放了一面羊皮的大鼓,这面鼓看上去起码有一百年的历史了。
    黄昏了,太阳正落下地平线,辽阔的沙漠被染成一片血色的红。这时鼓声响了起来,它的声音响得很沉郁,很单调,传得很远,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是婚礼,这种神秘的节奏实在有些恐怖。我一面穿毛衣一面往罕地家走去,同时幻想着,我正跑进天方夜谭的美丽故事中去。
    走进屋子里气氛就不好了,大厅内坐了一大群沙哈拉威男人,都在吸烟。空气坏极了。这个阿布弟也跟这许多人挤在一起,如果不是以前见过他,实在看不出他今夜有哪一点像新郎。
    屋角坐着一个黑得像炭似的女人,她是唯一坐在男人群中的女人,她不蒙头,披了一大块黑布,仰着头专心用力的在打鼓,打几十下就站起来,摇晃着身体,口中尖声呼啸,叫声原始极了,一如北美的印地安人,全屋子里数她最出色。“她是谁?”我问姑卡的哥哥。“是我祖母处借来的奴隶,她打鼓出名的。”“真是了不起的奴隶。”我啧啧赞叹着。
    这时房内又坐进来三个老年女人,她们随着鼓声开始唱起没有起伏的歌,调子如哭泣一般,同时男人全部随着歌调拍起手来。我因是女人,只有在窗外看着这一切,所有的年轻女人都挤在窗外,不过她们的脸完全蒙起来了,只有美丽的大眼睛露在外面。
    看了快两小时,天已黑了,鼓声仍然不变,拍手唱歌的人也是一个调子。我问姑卡的母亲,“这样要拍到几点?”她说:“早呢,你回去睡觉吧!”我回去时千叮万嘱姑卡的小妹妹,清早去迎亲时要来叫醒我。
    清晨三时的沙漠还是冷得令人发抖。姑卡的哥哥正与荷西在弄照相机谈话。我披了大衣出来时,始卡的哥哥很不以为然的说:“她也要去啊?”我赶紧求他带我去,总算答应我了。女人在此地总是没有地位。
    我们住的这条街上布满了吉普车,新的旧的都有,看情形罕地在族人里还有点声望,我与荷西上了一辆迎亲的车子,这一大排车不停的按着喇叭在沙地上打转,男人口中原始的呼叫着往姑卡的姨母家开去。
    据说过去习俗是骑骆驼,放空枪,去帐篷中迎亲,现在吉普车代替了骆驼,喇叭代替了空枪,但是喧哗吵闹仍是一样的。
    最气人的要算看迎亲了,阿布弟下了车,跟着一群年轻朋友冲进姑卡坐着的房间,也不向任何人打招呼,上去就抓住姑卡的手臂硬往外拖,大家都在笑,只有姑卡低了头在挣扎。因为她很胖,阿布弟的朋友们也上去帮忙拖她,这时她开始哭叫起来,我并不知她是真哭假哭,但是,看见这批人如此粗暴的去抓她,使人非常激动。我咬住下唇看这场闹剧如何下场,虽然我已经看得愤怒起来。
    这时姑卡已在门外了,她突然伸手去抓阿布弟的脸,一把抓下去,脸上出现好几道血痕,阿布弟也不示弱,他用手反扭姑卡的手指。这时四周都静下来了,只有姑卡口中偶尔发出的短促哭声在夜空中回响。
    他们一面打,姑卡一面被拖到吉普车旁去,我紧张极了,对姑卡高声叫:“傻瓜,上车啊,你打不过的。”姑卡的哥哥对我笑着说:“不要紧张,这是风俗,结婚不挣扎,事后要被人笑的。这样拚命打才是好女子。”
    “既然要拚命打,不如不结婚。”我口中叹着气。“等一下入洞房还得哭叫,你等着看好了,有趣得很。”实在是有趣,但是我不喜欢这种结婚的方式。
    总算回到姑卡的家里了,这时已是早晨五点钟。罕地已经避出去,但是姑卡的母亲和弟妹,亲友都没有睡,我们被请入大厅与阿布弟的亲友们坐在一起,开始有茶和骆驼肉吃。姑卡已被送入另外一间小房间内去独自坐着。
    吃了一些东西,鼓声又响起来,男客们又开始拍着手声吟。我一夜没睡实在是累了,但是又舍不得离去。“三毛,你先回去睡,我看了回来告诉你。”荷西对我说,我想了一下,最津彩的还没有来,我不回去。
    唱歌拍手一直闹到天快亮了,我方看见阿布弟站起来,等他一站起来,鼓声马上也停了,大家都望着他,他的朋友们开始很无聊的向他调笑起来。
    等阿布弟往姑卡房间走去时,我开始非常紧张,心里不知怎的不舒服,想到姑卡哥哥对我说的话——“入洞房还得哭叫——”我觉得在外面等着的人包括我在内,都是混帐得可以了,奇怪的是藉口风俗就没有人改变它。
    阿布弟拉开布帘进去了很久,我一直垂着头坐在大厅里,不知过了几世纪,听见姑卡——“啊——”一声如哭泣似的叫声,然后就没有声息了。虽然风俗要她叫,但是那声音叫得那么的痛,那么的真,那么的无助而优长,我静静的坐着,眼眶开始润湿起来。
    “想想看,她到底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残忍!”我愤怒的对荷西说。他仰头望着天花板,一句话也回答不出来。那天我们是唯一在场的两个外地人。
    等到阿布弟拿着一块染着血迹的白布走出房来时,他的朋友们就开始呼叫起来,声音里形容不出的暧昧。在他们的观念里,结婚初夜只是公然用暴力去夺取一个小女孩的贞躁而已。
    我对婚礼这样的结束觉得失望而可笑,我站起来没有向任何人告别就大步走出去。
    婚礼的庆祝一共举行了六天,这六天内,每天下午五点开始便有客人去罕地家喝茶吃饭,同时唱歌击鼓到半夜。因为他们的节目每天都是一个样子,所以我也不再去了,第五日罕地的另外一个小女孩来叫我,她说:“姑卡在找你,你怎么不来。”我只好换了衣服去看姑卡。
    这六日的庆祝,姑卡照例被隔离在小房间里,客人一概不许看她,只有新郎可以出出进进。我因为是外地人,所以去了姑卡家,不管三七二十一,拉开布帘进去。
    房内的光线很暗,空气非常混浊,姑卡坐在墙角内一堆毯子上。她看见我非常高兴,爬上来亲我的脸颊,同时说:“三毛,你不要走。”
    “我不走,我去拿东西来给你吃。”我跑出去抓了一大块肉进来给她啃。
    “三毛,你想我这样很快会有小孩吗?”她轻轻的问我。
    我不知怎么回答她,看见她过去胖胖的脸在五天之内瘦得眼眶都陷下去了,我心里一怞,呆呆的望着她。“给我药好吗?那种吃了没有小孩的药?”她急急的低声请求我。我一直移不开自己的视线,定定的看着她十岁的脸。“好,我给你,不要担心,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我轻轻拍着她的手背,“现在可以睡一下,婚礼已经过去了。”
 荒山之夜
    那天下午荷西下班后,他并没有照例推门进来,只留在车上按喇叭,音如“三毛,三毛。”于是我放下了正在写着玩的毛笔字跑去窗口回答他。
    “为什么不进来?”我问他。
    “我知道什么地方有化石的小乌龟和贝壳,你要去吗?”我跳了起来,连忙回答:“要去,要去。”
    “快出来!”荷西又在叫。
    “等我换衣服,拿些吃的东西,还有毯子。”我一面向窗口叫,一面跑去预备。
    “快点好不好,不要带东西啦!我们两三小时就回来。”我是个急性人,再给他一催,干脆一秒钟就跑出门来了。身上穿了一件布的连身裙拖到脚背,脚上穿了一双拖鞋,出门时顺手抓了挂在门上的皮酒壶,里面有一公升的红酒。这样就是我全部的装备了。
    “好了,走吧!”我在车垫上跳了一跳满怀高兴。“来回两百四十多里,三小时在车上,一小时找化石,回来十点种正好吃晚饭。”荷西正在自言自语。
    我听见来回两百多里路,不禁望了一下已经偏西了的太阳,想对荷西抗议。但是此人自从有了车以后,这个潜伏性的“恋车情结”大发特发,又是个O型人,不易改变,所以我虽然觉得黄昏了还跑那么远有点不妥,但是却没有说一句反对的话。
    一路上沿着公路往小镇南方开了二十多公里,到了检查站路就没有了,要开始进入一望无际的沙漠。
    那个哨兵走到窗口来看了看,说着:“啊,又是你们,这个时候了还出去吗?”
    “不远,就在附近三十公里绕圈子,她要仙人掌。”荷西说完了这话开了车子就跑。
    “你为什么骗他?”我责问他。
    “不骗不给出来,你想想看,这个时间了,他给我们去那么远?”
    “万一出事了,你给他的方向和距离都不正确,他们怎么来找我们?”我问他。
    “不会来找的,上次几个嬉皮怎么死的?”他又提令人不舒服的事,那几个嬉皮的惨死我们是看到的。
    已经快六点种了,太阳虽然挂下来了,四周还是明亮得刺眼,风已经刮得有点寒意了。
    车子很快的在沙地上开着,我们沿着以前别人开过的车轮印子走。满辅碎石的沙地平坦地一直延伸到视线及不到的远方。海市蜃楼左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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