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妾身求抱大腿-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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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与宇文邕同乘一个轿子,也是第一次独处,心中颇感尴尬。我装着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端端正正的坐着。不知过了多久,便开始腰酸背痛。偷偷瞄了一眼宇文邕,他闭着眼睛,神情俨然,肃穆庄重,十分泰然的感觉。
眼见他双目紧闭,我松了口气,放松了身体,拿手轻轻的捶了捶肩膀。这样干坐着,气氛有些尴尬,我转身撩开身后的帘子,窗外阳光大好,空中竟然开始飘柳絮,但因未到时节,没有达到漫天飞舞的程度。我伸手来接,落在手上的柳絮很白,比现代的白很多。端详了片刻,我觉得挺没意思,又把它吹到空气中。
转过身来,发现宇文邕正盯着我,我只好端正坐姿。半晌无言,他再次闭上双目。
我拿眼角瞥了瞥他,细细盘算了一番,觉得应该为那一巴掌道歉,与上司搞好关系,即便是个傻子也知道的道理。
我左手支着右臂,右手食指轻轻敲打嘴唇,在脑海中盘算了许久。不知如何开口,才能不显得虚伪,最好说的催泪一些,让他感动。想想以前的综艺节目,那些选手是怎么赚人眼泪来着?
我还没想好,宇文邕先开了口,他闭着眼睛,缓缓道,“你扭来扭去做什么,有什么事吗?”
我支支吾吾的说,“皇上,我上次打了您,还没来得及道歉,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往心里去。”
说完这话,我自己都觉得low爆了,这算哪门子道歉。
没想到,他竟然闭目道,“嗯。”
这个“嗯”,是何意?我低头抠着指甲,觉得真没意思,从小最不喜与这种话少的人打交道。
真无聊,我小心翼翼的向后靠去,希望缓解疲惫。这一靠便靠出了倦意,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轿子突然停下,我的身子随着惯性向右倒,头直接磕了下去。好在这轿子全是用鹿皮做的垫子,并没有磕疼。
我猛然意识到宇文邕就在身旁,果然,他皱着眉头望着我,眼神就像我第一次在动物园看到的猴子,那个猴子当时正在用自己的便便,扔惹怒自己的游客。而我就是那坨便便,他很想把我捡起来扔出去。
无限尴尬蔓延,我真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什么时候能到啊,这一路上得出多少次糗。我已经那么刻意的注意了自己的仪态,但毕竟不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很难做到不出差错。
轿外,皇上的随身侍卫达奚震道,“启禀皇上,前方山路被堵,现在正在清理,只怕明日才能清理完毕。”
宇文邕的表情已经恢复到原来的淡漠,道,“就地安营吧。”
古人的办事效率果然高,宇文邕的命令传达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帐篷已经搭好。
夜色正浓,士兵执剑围在周围,时刻警惕着,我们在帐中进食。
我观察了一下,古人坐席果然有讲究,男子皆是盘腿而坐,女子则保持跪坐的姿势。而且离宇文邕越近的地方,坐着的人身份越高,宇文直和宇文宪便排在最首,分坐于宇文邕两侧。带了女子家眷的人,其家眷只能跪坐在本人最后面。
但有一个女子与他人不同,那就是大冢宰的女儿,新兴公主。她与男子同坐,位于宇文宪之侧。
有史以来,女子的身份都十分低下,即便是很有名的,也多冠以夫姓,后面缀个“氏”字,更不要说与皇上同席时,坐于前排。就连我,这个快要成为一国之母的人,也只能坐在宇文邕左边,还比他矮了半个身子。这让我更加好奇,这个大冢宰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能让自己的女儿与男子同尊。
这时,宇文邕突然道,“只有美酒,不足以乐啊。”
普六茹坚起身作揖道,“皇上,臣有一提议。”
宇文邕笑道,“但讲无妨。”
普六茹坚道,“皇上一直对汉人文化十分推崇,我们不如就学习汉人,行酒令如何。”
宇文直听闻,也起身道,“我们为什么要学下等人,我看舞剑好。”
听闻普六茹坚正是汉人,他是柱国大将军普六茹忠之子。普六茹忠原名杨忠,受西魏恭帝所赐鲜卑姓。作为一个汉人,不知普六茹坚此刻作何感受。
反正我忍不了,我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汉人,怎么在他嘴里成了下等人,可笑,现在中国领导人都是汉人好吗,真想把某歌手的“爱我中华”唱给他听,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民族平等。但为了不惹事,努力控制住了体内的洪荒之力,只嘴角不经意的瞥了瞥。
宇文直的眼力果然好,我这若有似无的一瞥,也能被他捕捉到。他作揖道,“不知公主有何高见。”
既然他自己要问,我当然要帮汉人,于是硬着头皮说,“皇上虽为鲜卑人,但一直致力于推广汉人文化,这足以说明皇上的胸襟不是某些人可以比的。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虽然周国的统治阶级是鲜卑族,但百姓是汉人。民才是国之根本,我相信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皇上努力的学习汉文化,不正是为了了解百姓的喜乐和悲愁,了解作为国根的人真正的需求吗。只有深入了解,才能更好的统治,不是吗?”
我在说这些话时,尽量表现的谦虚谨慎,不让人觉得装13,出风头总归不是什么好事。说完这些话,我的手心全是汗,心惊胆颤的瞥了眼宇文邕,他的眉头舒展了不少,我这才松了口气。不经意看向宇文宪,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嘴角竟然含了两分笑。
而宇文直并没有和想象中一样生气,只是愣了片刻,然后含笑做了一揖。他这一笑,该是我觉得不好意思了,于是回敬了他一个迷之微笑。
还好这个小插曲没有引起什么风波。
我为了缓解剧烈的心跳,端起面前的酒杯猛喝了一口。
吃完饭,天色已经暗淡下来,众人纷纷行礼,退回了自己的帐篷。
我因没有早睡的习惯,一直在帐篷里走来走去,敏敏看出我是闲的发慌,从携带的行李中拿出了之前做的扑克。我甚是开心的赞赏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敏敏也。”
但两个人玩不了啊,只能再叫一个人来。
敏敏刚走出帐篷,便折了回来,身后跟着皇上的侍卫达奚震。
他进来后,作揖道,“不知公主找属下来所谓何事?”
我坐在临时摆放的床上,把玩着桌上的扑克,笑眯眯的说,“不知道达奚将军现在可有时间啊。”
他一直低着头,毕恭毕敬的说,“皇上已经歇下,属下,不忙。”
我指了指桌子的两边,道,“那你和敏敏坐下陪我玩两局。”
敏敏常和我在一起,早就习惯了我的这种状态。达奚震很是惊慌,连说不敢越矩。我假装生气,勒令他坐下,这才促成了牌局。
和达奚震玩了一晚上,我才发现,竟然还有比我更笨的人,光教会他,就花了半夜的时间,而且从头到尾,他一局也没有赢过。他把身上的钱全输给了敏敏,外加一个月的俸禄。不知是不是敏敏故意放水,一直没有赢我。
我起初还装着淑良贤德,后来玩得尽兴了,便失了分寸,激动的拍桌,敏敏一直提醒我注意形象。天色大亮,我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敏敏收拾好东西,将达奚震送出了帐篷。
☆、学马
第二日天亮,一行人开始赶路,我再次与宇文邕同乘一轿。昨夜玩了一夜的牌,犯困是难免的。再加上马车摇晃,更令人昏昏欲睡。我为了防止再次出糗,狠狠掐着自己的大腿。好在正午便到达了玉佛寺。
玉佛寺位于半山,是整个大周最大的佛寺,因而声名远扬,山脚下已经聚集起很多酒楼客栈。听闻附近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跑马场,专为皇家而建,虽然每年用的次数很少,但一直都在斥巨资修缮。
我印象中的佛家之地,本该庄严肃穆,香烟缭绕,曲径幽深。但一出轿子,入眼的便是噪杂的人群。佛家圣地,竟然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且这些冗杂的人群,并不是祈福之人,竟全是僧人。
周国佛教之兴盛,已达到顶峰,全国寺庙四万余所,僧人总数占全国人口的七分之一有余,看来,精神生活丰富,也不全是好事。
接下来,便是一日一夜的斋戒沐浴。
本以为斋戒就是只能吃素食,谁知竟是过午不食,也就是说,受持斋戒当日,午时一过就不可以再进食,只可以喝白水。这真的是苦煞了我这个吃货。
饿肚子已经很是悲惨,沐浴时更是难熬,竟然分为热水浴和冷水浴。热水浴自然轻松,只是涂在身上的豆粉和檀香有点恶心。
佛家的说法是,热水浴驱魔,冷水浴驱病,结果冷水浴后,大家全部都生了病。所以众人坐在一起听诵经文时,人群中发出此起彼伏的喷嚏声。
一日一夜斋戒毕,我狠狠大吃了一顿,这才满血复活。
想着明日就要上路,我赶紧回房补觉,以免再在轿子里瞌睡,在宇文邕面前出糗。
刚要洗漱,一个小太监送来帖子,说是新兴公主促了个局,明日到跑马场骑马。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连马都没有见过,何谈骑马,我本想拒绝,来人却说,皇上道,“也想看看突厥公主的马术如何”,遂已经准了新兴公主的要求,特意差人过来通知。
既是皇上的旨意,我怎么能抗旨不遵,只能无奈应允。
我问敏敏,“我以前会骑马吗?”
敏敏道,“公主这也不记得了?您以前骑马骑的可好了,马背上的您,飒爽英姿,别提多迷人了。”
这下完蛋了,看来只能临阵磨枪,抓紧时间学习学习。
好在敏敏也会骑马,我可以直接让她来教,不用惊动旁人。
月黑风高,四周寂静,我蹲在门口放风,敏敏在马棚选马。晚上风大,我抱着膀子御寒。听到身后声音响起,我回头看,差点被敏敏气得吐出一口老血,还能再高调点吗,牵匹黑的会死,这么白的马,太容易暴漏了吧。
换马又浪费了些时间,敏敏挑了一匹看起来十分温顺的黑马。
玉佛寺后有一条河,河岸宽广平坦,很适合练马。我并不指望一晚上能把技术练得多么高超,最起码能在马上不掉下来就行。
敏敏先教了我上马的动作,站在马左侧前腿位置,左手握住缰绳和马鞍前桥,左脚套入马镫。右手抓住马鞍的后桥,左腿用力翻身上马。下马姿势正好相反,双手抓住缰绳和马鞍前桥,右脚先脱镫,从马臀部上方迈过,右脚落地后再把左脚从马镫中抽出。右脚不要碰到马屁股,以免马匹受惊。
听起来很简单的动作,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总不得其法,一想跨上去,马就有些受惊,总想避开。本以为是马的问题,结果敏敏一试,很轻巧的坐了上去。
练了不知道有多久,我终于能够平稳的坐上了马背。
一坐在马上,我便开始晕眩,紧紧贴在马背上不敢动弹,敏敏一直不敢放手,生怕伤到我。她不安的问,“公主,您生病前很喜欢骑马的,现在怎么像没见过马似的。”
忍不住在心中吐槽,我本来就没有见过马。
现在,敏敏的手是我唯一的安全感,突然,她握着我胳膊的手离开了,我紧张的闭紧双眼,喊道,“敏敏,你别放手啊,我害怕。”
这时,只听身后传来敏敏的声音,“齐王殿下。”
登时,我不知所措,僵住不敢再动弹,脸像火烧一样,小声的说,“敏敏,你先扶我下来。”
折腾了半天从马背上下来,我佯装镇定的理了理衣衫,绷住了表情,看着宇文宪道,“齐王殿下,真巧。”
宇文宪甚是好奇的打量了我一番,问,“你不会骑马?”
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为什么每次与他见面,他的问题都直切主题。这样简单干脆,真的很容易失去朋友。
我微微一笑,道,“确实不会骑,但又不想明日丢了我们突厥人的脸,所以捡个空当,学些皮毛也行。”
他上前两步,拍了拍马背,道,“这马挑的不好。你若是想学的快些,我可以教你。这小丫头战战兢兢的教,你学不好的。”
听闻有快捷的办法,我当然同意,敏敏也松了一口气。很快,宇文宪便挑来一匹马,这马我看着颇为眼熟,是这一路上,他自己骑的马。
宇文宪果然骑术精湛,他并没有接触到我,只是指导敏敏怎么为我摆正姿势,怎么为我放好四肢。从头至尾,他只是骑马跟在身边,竟然把我教好,如今不需要敏敏的帮助,我一个人就能跑起来,但速度很慢。虽然在旁人眼里,这充其量只是马在踱步,但于我而言,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我从起初的害怕,渐渐变得有些喜欢,开始享受起在马背上的感觉,可惜时间短暂,我学的这一点东西,根本就不可能拿出去见人。
学得累了,我坐在河岸边休息,本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