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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男主画风清奇-第3章

小说: 男主画风清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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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作者写了这首诗就让肖敬无比蛋疼,感觉和已凉的风格完全不一样,已凉是一个乐天派,而这首诗写的却让人感到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无论如何,勉强把已凉的名字凑在了诗里。长荽在他的识海里,应该已经看到了已凉,但是却一言不发,肖敬忍不住心底暗问他,看到第一个攻君,他就没什么反应吗?
  长荽沉默半晌,道:“我只做我该做的事,杀我该杀的人。”
  但是已凉好歹救了你。肖敬把这句话隐瞒在心里,长荽也许听到了,却没有什么话可说。已凉这边对肖敬的外貌有小小的惊愕,布满细小伤痕的脸显得格外可笑。
  “公子,怎会从顶上落下来?”这边厢莲耶开了话头,将沉默压制下。
  已凉回过神,他感觉自己的心跳有点快,对这个在艳楼里白衣翩翩如同一尘不染的仙子般的男人居然产生了一点想法,他不敢直视肖敬的眼睛,那是深潭,将会沉入他的心。
  “啊,我是去衙门的路上,摔倒了。”已凉挠着头,羞赧地笑道。
  “那真是危险呢,您是用轻功在屋顶上走吗?”莲耶面带微笑,脸上却明显写着四个大字——“你白痴么”。
  已凉说:“是啊是啊,我没想到屋顶上居然有个香蕉皮呢。”为什么屋顶上会有香蕉皮啊喂。
  “应该是我昨天晚上在屋顶上吃着瓜果赏月落下的吧。”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在艳楼屋顶赏月你确定不是听墙角偷内衣!
  “好巧啊叔父我居然在这里遇到你,诶诶诶婶婶不是刚嫁给你吗你怎么来这里猎艳呢?”少年你他喵的终于说出了重点啊!酷!爱!拯!救!我!扯开话题,让这件事到此结束吧!
  “难道是给艳楼的花娟们画画么?原来如此啊,叔父真是真君子,叔父孤身赴宴不惧美色相诱,婶婶真是好福气!”…………你在脑补什么,为什么要帮别人圆谎,你是真的知道还是假的知道,来人把这个白痴拖下去!
  那边厢已凉一个人自说自话,漂亮的眼睛朝着他的叔父狂冒崇拜恭敬的星星眼,这边的肖敬已经用怨念杀死了他一万次啊一万次。他的叔父有点担心已凉这张嘴到处乱说,就顺水推舟,打了个哈哈,对莲耶说改日再约改日再约,就仓促离开了。
  莲耶:“不约,叔父我们不约。”
  于是……事情就这么解决了,有点快。
  青雨和名叫红露的莲耶的花妤把房间草草收拾了一下,铺好了茶具,他们就坐下来喝茶。莲耶动手开了个茶包,倒出如针般一片片包裹紧实的茶叶,说:“这是长荽公子最爱的银针。”肖敬还没有说什么,已凉就说:“原来你就是艳名远扬的长荽公子啊。”
  ……艳名远扬。肖敬泪。
  长荽习惯赤足,这些人都坐在地毯上品茶,一台雕花红木四方矮桌上摆着茶具,三人散开呈品字型坐开。莲耶示茶坐上,两个人品茶坐侧,青雨和红露坐在两人身后。这一下肖敬就不小心把小腿露了出来,那段藕色的肌肤和白色的织纹长衫交相辉映,夺人眼球,摄人心魄。已凉不小心瞄到了后,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心念果真妖孽,难怪让整个城的男人都神魂颠倒。长荽的右脚脚踝上有一串檀木珠子,肖敬扯过了,脱不下去,但看绳子确实蛮新的,应该不是从小带到大的,而珠子却显得有点发暗,显得旧。旧珠子和新绳子,真是奇怪的搭配。小说里没有特别提到长荽脚踝上的檀木珠子,所以他也有点小好奇,但他没有去问长荽,说不定就是人物设定呢,管那么多。
  茶香四溢,银针悬浮在茶面,白瓷的杯子让茶汤的颜色更加鲜亮,微微发黄的淡淡青色,让人食指大动。
  已凉扶着杯,如同对待体态万千的柔弱少女一般,怜惜地亲吻了茶面,一股清甜从口腔流入四肢百骸,让人心旷神怡。“好茶!”他忍不住赞叹道。
  肖敬不懂喝茶,只好依样画葫芦地喝下去,被小小地烫了烫舌头,但是那茶香压下了疼痛,美味在口中游荡,让他一震。长荽懊恼道:“你毁了我钟爱的银针啊!”可是真的很好喝啊,肖敬无视了长荽的话,放下了杯子,想等凉一点再喝。
  莲耶一边笑道:“公子,你还是猫舌。”肖敬愣了愣,一想这个大BOSS居然还有这么呆萌的设定,还是个猫舌。见已凉一脸不解,莲耶解释道:“长荽公子一向怕吃热的东西,偏偏他爱茶,这种需要热着喝的,所以总是一边烫的红了眼眶,一边小心啜饮,可爱无比。”已凉闻言,若有所思地看着肖敬,还附送灿烂笑容一个。肖敬不懂他什么意思,只觉得舌头越来越疼,好像还鼓起了燎泡。
  呃,要不要这么怕烫……
  见肖敬闭紧了嘴,莲耶叫花妤去拿了东西,喂给了他,是一块小小的像糕点一样的东西,含入口中淡淡的清凉和甜味,让疼痛骤减。“公子,这是药师给您搓的素丹,您可省着点吃,下次见着他不知是何年何月了。”莲耶提醒道,肖敬含糊地应了几下,没有在意,这素丹实在太好吃了。
  “未曾想到,长荽公子这么容易伤着。”已凉笑道,眉眼弯弯,放在现代一定是个阳光型美男,会引起女生们的尖叫的。
  偏偏肖敬在高中分班前的同桌就是这种类型的,爱打球,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放学后总是很多人去围观。因为他球技好,人高大长得还不错,女孩子那个时候和男生的身高已经拉开了差距,而他还在往上蹭个子。每个女孩都有个小鸟依人梦。可怜的肖敬即使还在长个子的时候,就没人家那么快,人说是多运动,特别是打篮球,长得快又长得高,还拉了他几次。但肖敬天生没有什么运动细胞,在场上跑了七八分钟就喘的不行,脸色发白,把他那个同桌吓得够呛,差点送校医室打葡萄糖水。后来两个人就少在一起打球了,不过周五放学后,他还是会拖肖敬去操场跑几圈。所以肖敬的体质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也难怪他觉得长荽细胳膊细腿的急需锻炼,却不知道长荽的真实底细,这都是后话了。
  “也仅限于身体内部啦。”肖敬白了他一眼,殊不知在已凉眼里,那个眼神媚态万生,摄人心魄,不禁心脏漏跳了一拍。
  完蛋完蛋,真是要被勾了魂。已凉躲开他的眼神,无法直视。
  “对了,已凉公子不是说,要去衙门一趟吗?都在这里喝茶半天了,不耽误吧?”莲耶的脸上带点担忧。已凉还没说什么,肖敬就问:“是什么事啊?”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这种无论公私,他这种平民百姓都不该多问。已凉和莲耶都看了他一眼,眼神内容不同,莲耶的眼神是阻止。已凉倒是没隐瞒的样子,道:“其实也没什么,唉你们也知道的吧,就是最近啊,长宁不太平。”莲耶点点头,肖敬没反应,他刚过来,什么也不清楚。只是这个地方叫长宁,一看就知道是长安改了个字,换了马甲我也认得!
  “有几个富商和官员,在出门后就再也没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已凉让莲耶续了杯茶,喝了口,脸上才露出点苦恼,“其实呢,官府已经发现了他们买卖官职收受贿赂的线索,但是他们现在失踪,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查下去。”
  肖敬浑身一僵,如果没错的话,应该是长荽做的……长荽做的事就是惩处这些富商官员。于是被发现了吗?动静太大,已经被官府重视了。
  “可是,看您的装束,您也不是官府的人呀。”莲耶道,“莫非您是……”
  已凉说:“是的,我是白鹭那边的人。

  第五章:这个槽不知如何吐起的世界

  白鹭,黑鸦,蜘。这是江湖上的三大势力名称。从字面上可以看出,白鹭是白道,是正派人士,而黑鸦则相反。蜘像是一个中立阵营,只有十一个人,负责清洗白鹭和黑鸦内部的“污垢”,也就是叛徒一类的人物,但不是每次蜘都能发现端倪,所以他们也接受白鹭和黑鸦的委托。蜘立于黑白两道之间,谁也说不清它到底属于哪边。而长荽就是蜘的一员。
  白鹭的领袖就是已凉,类似于其他武侠小说里一个武林盟主的职位,端得是高大上。白鹭与皇室联系密切,黑鸦的人说,白鹭就是官府的走狗,白鹭给他们卖命,他们也只是给白鹭一些骨头作为奖赏。白鹭在这些人嘴里干净不到哪里去,毕竟这是两个对立的势力,其实白鹭与官府一起保护王朝的统一罢了。
  相反的是黑鸦那边的人一直不满现在的皇帝,不如说,谁做皇帝他们都不满,这些人天生反骨,就是不想让这江山跟着谁姓。黑鸦与外邦勾结,和内鬼相通,一直密谋策划,无奈白鹭的嗅觉实在灵敏,他们搞不起什么大风大浪。
  说到江山的姓,肖敬觉得这是在古代世界里最大的不同。这里的庶民包括和皇室没有血缘关系的官员,都是不能有姓的。皇室里,皇后和贵妃才能拥有皇室赐予的姓,而什么国舅啊国丈啊,都没有资格得到姓。诞生的皇子和公主,就随着皇帝的姓,而皇后和贵妃的姓只是在名字前多了几个字,除了表明身份外毫无意义。也就是说,只有和皇室有血亲的,才有资格拥有一个字的姓。
  已凉的叔父是个画师,但谁知道他干些什么勾当营生,能这么快又娶上个老婆又还来逛艳楼,难怪他看到已凉的时候表情那么不自然,想来也是有把柄攥在已凉手里。
  这会儿一壶茶毕,已凉起来拱手道:“多谢二位款待,已凉要务在身,在此别过。”
  莲耶起身,向他深深弯腰做礼道:“公子搭救小女子,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望公子闲时能来看望小女子,定好好伺候。”抬脸顺势一个媚眼。肖敬一看,就知道莲耶已经暗示了已凉要多多“看望”她,不禁感慨,果然是青楼女子,就是这么大胆开放!
  已凉打着哈哈,说一定一定,却在出门前若有所思地看了肖敬一眼。肖敬没做多想,目送他离开后,几个花妤已经在收拾茶具了,明摆着要送客。肖敬对莲耶这种用完就丢的行为,只能抽搐一下嘴角。
  反正他也不好意思待下去,就走出楼去。肖敬刚穿越到这个地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他很想看看这个世界是长什么样子的。“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他说出这句话后狠狠地激动了一把——妈呀,这句话太装逼了,总算有机会说出来了!
  但是就长荽这祸国殃民的脸,他走到哪里去都是个焦点,一路上都被人各种围观,脊背一阵阵发凉,感觉就像自己没穿衣服,赤身裸体走在路上。长荽专用出门用鞋是木屐,古人有诗云“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就是踩着木屐去春日游园。不过,这对木屐是和风的,如果肖敬有注意这些冷门知识,他就会发现,这和中国历史中的木屐是不同的。
  肖敬身上带了一些碎银,够他在街上买些东西了,偏偏这是一个吃货,满脑子都是吃的,到处挑着街边小摊。他刚用三文钱买了串糖葫芦,小贩感动得涕泪纵横,把他吓一跳,又意识到这个地方对长荽外貌有种病态的追捧感。他不禁后悔自己没有乔装打扮就出来了,于是他45度角仰望天空,委屈地在内心哭诉:“人家只想安安静静地逛个街。”但是,在哥背后一溜儿的不明真相群众是几个意思?
  而在广大老百姓的眼中,其实是这样的:
  今天,长荽公子独自一人,柔软的长发在风中轻轻摇曳,白色锦缎的衣服上面绣着靛蓝的简单花纹,袖子边缘裁着浅蓝色的袖裾,沐浴在阳光下,让阳光都几乎褪了色。那一个回眸,倾国倾城。那一个微笑,颠倒众生。
  福利满满的一天……被迷的神魂颠倒的人民群众倒下前这么想。
  肖敬:“……”
  绅士们,你们好夸张哦。
  不过他也得承认,长荽的颜值确实很高,但更多是“妩媚”。
  “那双眼睛摄人心魄,让人无法对视太久,很容易就会堕落其中”,这是原文里的描写。肖敬照镜子的时候却没有这种感觉,他开始撕烤是不是自己没有那种气质……不不不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气质什么的一定都是衣服带来的错觉!但但但我穿的就是他的衣服啊,为什么没有那种摄!人!心!魄!的感觉啊!
  肖敬第N次捡起少女“不小心”丢下的手绢的时候,内心还在百感交集,想着别的事,根本就没有留意到不小心碰到少女的手指。
  “啊啊啊啊公子碰到我了!!!”少女尖利地喊叫道。
  肖敬:“……”
  周围群众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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