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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云青欲雨-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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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我都包扎好,还有那双鞋子。你哥(表哥)说那鞋子是啥牌子的,贵得要命,能买一辆货车啦。”
  给龙云沁递上一个苹果,姨妈难得做了思考状,讷讷说:“散啊,有这样的朋友要好好珍惜,姨不是看在他有钱,人是极好讲义气。”
  咔嚓咬着苹果,龙云沁眉眼带笑,心想,姨,你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啊。
  “还有黄胖啊,你想谁救人会想到连狗也救,那么远,他把黄胖都带回来。”
  龙云沁手揣着冰冷的苹果,有一小会停滞,他确实没想到李玙会将黄胖也带回来,对于这种卑微低下的生物,他不去作贱它便不错,又怎会去搭救。
  因为这是他养的狗吗?
  “谢谢”,已对李玙说了几次,也没有什么意犹未尽的东西。
  此时,还是要再谢谢他,在谢幕时,表示了这么份情谊,让自己回想起昔日的傻气自践,不再那么难受。
  午后的医院,静寂无趣,在絮叨的姨妈离开后,龙云沁便也缓缓睡去。
  这一觉睡不长,醒来,才到黄昏,晚霞照到床头,映红了白色的墙和布帷,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床前,一脸意味深长的笑意。龙云沁仿佛条鱼般跃起,扑抱住对方,惊喜叫着:“启明,你怎么来了!”
  秦启明负债关闭画室后,一度找不到合适的住所。龙云沁叫秦启明到自己在城中村的租房里挤一挤,避免了秦启明流浪街头的惨状。
  他们算得上是患难之交,真算得上。
  就如同,李玙和龙云沁的相遇是在旗服工作室,秦启明和龙云沁的第二次相遇也在那里。秦启明来退订一套衣服,龙云沁接待了他。
  有些人成为朋友,可能是因为气场相同,可能是因为话语相投,龙云沁和秦启明则是因为奇妙的缘故。说玄乎点,那叫缘吧。
  那天正好下大雨,秦启明开着辆破旧的日产车要离去,龙云沁要下班,没伞,傻站在门口愁苦看天。
  秦启明车子已开出,又折回来载龙云沁。叼着支烟,问道:“你住哪里?”
  那破车在半路上还熄火,以致龙云沁下来推车,大雨倾盆,淋成了落汤鸡。车再次启动时,秦启明没将龙云沁载回家,直接开去修车店,天色已晚,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吃饭。那天很冷,雨又大,难兄难友衣衣服全湿,冷的直抖索。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

  如果在遇到李玙之前,先遇到了秦启明,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这也只是种假设。
  毕竟秦启明有着龙云沁最不喜欢的专业——绘画,而当时龙云沁在秦启明眼里是个被有钱男人包养的贫困男青年。
  就是这样,挺糟糕的开头。
  雨水哗哗直下,秦启明的车东绕西拐,来到了一栋破败的三层民宅前,他将龙云沁送回家。
  “这地方,我刚来S市住过。喏,就在旁边那栋。”
  燃烟指着不远处的一排老式骑楼,骑楼下的店铺紧闭,歪斜的招牌斑驳陆离。
  “你每天去上班,要走很远的路吧,附近没有公交车站,这儿都快荒废了。”
  坐在车内的秦启明,在车窗外弹弹烟灰,天色已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还好,也不是很远。”龙云沁傻站在车前,雨水沿着他脸庞滑落。
  “快进去,进去。”
  秦启明挥了下手,丢掉烟蒂,调车离去。
  后来,两人之所以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秦启明曾经也贫困过吧。
  城中村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藏在繁华都市的角落里,也许只是一道墙,便将繁华和贫困遮挡,隔开了两个不同的次元。
  龙云沁的租房很小,只有15平方。他曾有位合租者,两人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一张吃饭的桌子都按不下,阳台小得要侧身走。
  后来这位合租带着他全部的行囊——一口箱子离去,龙云沁吃力的支付每月的房租。
  日子会慢慢好起来,毕业后,很多同学都是咬牙坚持下来。毕竟,大家都不想离开S市,想在这里扎根。
  人往高处走,无数的机遇,会在这里获得。
  贫困像条鞭子一样,鞭策着他们,日夜不息。
  夏天租房里热得跟锅炉一样,冬天冷得像冰窖,寒来暑往,带着极大的恶意,煎熬着龙云沁。污浊喧闹的环境,无处不在的老鼠,蟑螂,对于喜欢静寂爱干净的龙云沁是极大的折磨。还记得总有一种黑色的甲壳虫子,从低劣的木构床里爬出,窸窸窣窣,彻夜不休。龙云沁会用书本拍死它们,然后难受得头皮发麻。
  他是个在乡下生活过的人,他并不怕昆虫,只是这陌生的,源源不绝的生物,夜夜将他纠缠得难以成眠。
  还记得第一次到李玙家中的情景,宽敞明亮,舒适整洁极了。哪怕只是搬张椅子,坐在那开满花卉的院子,龙云沁也能消磨一个下午。
  龙云沁躺在病床上挖着秦启明买来的甜点,他对面的电视在播放着娱乐节目。秦启明从一早便坐在床旁,有时候玩弄手机,有时候看着电视,偶尔起身,出去买烟,或者给龙云沁买吃的。
  昨日便交谈过关于住院费用的事,龙云沁说李玙留下了一笔钱,足够付住院费。
  也讲了,被李玙搭救的事情。
  秦启明听后,沉默了一会,才说:“小龙,你怎么想?”
  怎么想?
  龙云沁摇了摇头。
  很奇怪,他从没有过复合的念头,哪怕那天下午,李玙坐在床旁,捏着他的手。
  “我们不会再有什么瓜葛,就像一个剧谢幕时,总要有个了结一样,他是来了结的。”
  对于李玙,龙云沁在朝夕相处下,已知道他的性情。
  他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而且很不可思议,他会给别人留点面子。可能是自身所受的教育关系,自小受过训练,要从容,要有风度。
  “我突然得到了平静,启明,就像我在S市没遇到过他一样的平静。”
  烟消云散,灰飞烟灭。
  “这是好事。”
  秦启明还记得龙云沁情况最糟糕时的样子,简直像死物一般。
  人与人之间,会有好的影响,也会有坏的影响,李玙对龙云沁的伤害无形而锋利。
  “嗯。”龙云沁挖着甜点,嘴角扬起。
  在山村里吃得最多的是酸是辣,甜味竟显得久违,仿佛是幸福的味道。
  舔着汤匙,歪头看着秦启明,分别时日不长,秦启明总觉得是有变化的。是脸上的胡渣吗?还是眼里的疲惫?
  “启明,你画现在卖得怎样?”
  两人平日里虽然有联系,但秦启明很少谈他的营生。
  “不好,不过还没到饿死的地步。”
  秦启明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他在摸烟,但又放下了手。
  “我前段时间和一家画廊签了两部作品,不过以我现在的状态,画不出什么东西来。”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第一次出现在S市的一个冬日午后。秦启明磕了药,从那张黑乎乎的大床上醒来,看到床下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还有床上光裸的女性身体。他四肢着地爬下床,胃难受得搅动,他像个醉汉一样,扶着墙移动,想打开房门到外面的洗手间呕吐。
  门嘎吱打开,迎上了周佶的笑脸,秦启明记得周佶穿着件蓝色羽绒服,脖子围着条黄色的围巾,笑容在他的脸上凝固。身后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上,手臂像白色一样缠绕上来。那个睡眼迷离,同样磕了药的女学生,缠着秦启明温存低语。
  周佶默默将房门关上,安静地在大厅里等待秦启明穿戴整齐出来。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也许每个人的生活,都曾有过一次万劫不复似的劫难,已说不清是对堕落的痛苦无助,还是对自己的憎恨厌恶。
  有的人,仿佛白瓷般纯洁无垢;有的人,却像个沙陶一样污浊丑陋。
  “我哥来看过我。”
  龙云沁用力捏着汤勺柄,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他说,村子搬迁时,按人口分了栋房子,在旅游村里。”
  就是那种仿造老房子的泥草结构二层矮屋,建了一排排,像梳子一样排序在旅游村里。很新,没什么人住,偶尔出租给旅客。
  “让我先去那边住,离县城也不远。”
  那边龙云沁去过,风景还不错,依山傍水,每日除去午时游客烦杂外,其他时间倒也清净。
  “你要不要过来住段时间?”
  终于发现秦启明哪里变化了,他瘦了不少,大概在那山林里,日子确实过得很清苦。
  “也行,顺便照顾你。”
  现在龙云沁起床去厕所,还需要人搀扶,他脚关节的病情不轻,没那么快康复。
  “不用照顾我,我还好啦,拄杖能行走。”
  床头躺着副拐杖,龙云沁还没用习惯它。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2)

  莲藕排骨汤,家常便饭,粗陋的食材,简单的做法。
  李玙手艺很好,他偶尔会做饭,他能做出美味的食物。他会做饭的情况下,必然是他独身一人。
  大概烧饭这种庸常的事情,也讲究几分天赋。
  大概,他小时候没学会和别人分享吧。
  说到底,是种怪癖,他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触。以及亲自做饭,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孤零零坐在偌大的餐桌前,面前搁放一碗冒着热气,不上档次但醇香的莲藕排骨汤。
  亲自刷洗切块的莲藕,细致用热水汤过,洗净,挑选的排骨。
  像龙云沁做这道汤的流程一样。
  味道,其实也差不多,没什么技术含量。
  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坐在对面的龙云沁,会先将碗里的莲藕挑起来吃掉,然后再吃排骨,他吃东西有着小孩子似的习惯。
  类似的习惯,李玙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纠正。
  这是龙云沁很喜欢的汤,在李玙没开口嫌弃,而且每次都会喝点,龙云沁便也就时不时炖一炖。
  有时,一样食物,你可能会因为地理或者时节的阻隔,而去想念它,思念时无论它再平常,都有这不平常的味道。终于吃到,又难免怅然若失,觉得相去甚远,不过如此。
  默默喝完一碗汤,莲藕糯软,一一挑食,排骨剩在碗底。
  龙云沁喜欢将爱吃的东西放最后吃,李玙小时候,喜欢将不爱吃的东西放在最后。
  对于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不能对摆在自己食盘中的食物表现出任何偏好,任何热枕,那显得没有教养,而且很傻气。
  似乎龙云沁煨的汤更好喝,也许只是错觉。
  龙云沁做得像样的菜肴,十指能数出,李玙吃了差不多一年。
  不只是早餐,往往还会回来吃晚餐。
  然而有些事情,本身就不寻常,只是被忽略了。
  热气腾腾的莲藕猪骨汤,盛上,秦启明过来端走,放在厅室的矮桌上。
  龙云沁拄杖跟随在后面,他手里拿着两副筷子汤匙。
  桌上放着一盘西芹炒腊肉,一盘蒸鱼,一盘青菜,两碗白米饭。
  “我来吧,说是要照顾你,还得你给我做饭。”
  秦启明做饭能把厨房烧了,也难怪他在山林里瘦了许多。在S市餐餐挂在外卖,最多也就煮个速食,微波炉里热下熟食。
  “别介意,我整天躺着,太难受了。”
  做饭是龙云沁乐在其中的事情,洗摘青菜,切切肉,听着水声哗哗,心情总会很愉悦。
  昨天,龙云沁出院。
  他的伤情不轻,主要在腿关节部位,然而这不是能很快康复的伤情,与其日夜在医院耗费钱财,不如回家休养。
  出院和搬家的事,都由秦启明打点。姨妈那边有心无力,她自己身体也不大好,龙云沁跟她说有朋友在,便就不让她过来照顾。
  米饭不是什么精致的大米,莲藕炖着相对便宜些的猪骨,鱼是草鱼,新鲜价平,腊肉是表弟送来的,纯天然,自家制。
  龙云沁自己一人吃饭的话,会做简单的食物,大概也就是一份粉面之类的。
  对自己很节约,对他人则慷慨。
  看着秦启明大口吃着饭菜,大赞自己手艺好,龙云沁很开心。
  他喜欢分享,喜欢看到别人因自己而受惠,哪怕他能拿出的东西实在有限。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下)

  秦启明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离异家庭,学生时代是个不良少年,但因为聪明过人,成绩一直居前,后来在择业上和父亲起了冲突,毕业后,再也没回去过。他在一个不大但富豪遍地的南方小镇长大,衣食无忧,挥金如土,导致他初出社会时,异常的落魄艰辛。
  他也并非是个倔强的人,起初的离开,有赌气成分,也有出于对父亲新家庭的考虑——和后母关系极差,毕竟在争吵中渡过,他倒无所谓,只是让父亲难堪,过不了日子。
  你的离开,对其他人都好。
  就这样,他走着走着,来到了S市。
  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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