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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死妖孽(林小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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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尘大陆没有帝国王国,只有三个大门派掌控。早在一千年前,凡尘大陆被一个叫‘大日王朝’的王国统治,但后来因为国王残暴,最后被三大门派剿灭。
  
  三大门派为通天门,万佛寺,灵花宫。当然,除了三大门派之外,还有无数的小门派,不过是一些三教九流,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其实,早在半个月前暴雨来临之际,三大门派已经派出近十万精英弟子入世救济,虽然如此,但仍然死伤过百万人类。由此,可想而知这次洪灾的惨重。
  
  天灾人祸,天命难违,天要人死,人不能不死。老天爷一发怒,就是百万人亡。天地不仁,果然如此。
  
  千果林,木屋之内。
  
  林龙此时头发蓬乱,面黄肌瘦的跪在床边,泪水已经模糊了他的视线。
  
  “爷爷,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我不要,我不要这样……”
  
  木床之上,断断续续传来林凡山微弱的声音:“龙儿,爷爷……爷爷这是老病,治……治不好的……,听天由命吧!”
  
  “不要,爷爷我不要您离开,我不要……”
  
  许久,木屋之内,断断续续传出一声声哭声……
  
  林凡山病逝,享年六十二岁!   

第三章 下山

  就在林凡山病逝的第二天,老天似乎作弄够了,空中乌云随之散开,天气顿时变得一片晴朗,露出那一颗久违的、鲜艳如火的骄阳。
  
  许多人都知道,这场灾难已经过去。失去亲人朋友的村民,也陆续回到自己的家乡,播种耕地,打猎种菜,坚强的活着下去。
  
  百果林。
  
  “滴答,滴答!”……
  
  整个百果山一片宁静安详,只听到水滴从树叶上滴落在地面的滴答声音,经历了这场天灾,百果林似乎变的更加的美丽、更加的宁静。
  
  百果林中央,林龙住了十年之久的木屋旁边,此时耸立着一座新坟,一身酸臭味,头发像鸟巢的林龙,此时正跪在新坟前,默不作声,一只全身金色的小猴子蹲在林龙身边一动不动,仿佛知道了主人的心事一般。
  
  坟前竖立着一块木头,上面用歪歪斜斜的字写着‘爷爷林凡山之墓’!墓碑下面有一个碟盘,碟盘里是一只烧好的烤山鸡,山鸡旁边还有一壶烈酒。
  
  只见此时,那只金毛猴子,嘴角流出半米长的口水,一双灵动的金色眼眸正发出贪狼喜爱的光芒,痴痴的盯着墓碑下面的烤山鸡,全身一动不动。
  
  四周寂静无声。
  
  “滴答!”
  
  “滴答!”
  
  只有水珠滴落在地面的声音。
  
  
  
  转眼,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这三个月来,林龙整个人瘦了一圈。在木屋边守了三个月的墓,清静了三个月,林龙心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而守墓,在凡尘大陆上,这是对晚辈的孝敬。
  
  三个月,林龙已经变了一个人,他心里想了好多好多事情。每次一想起跟他爷爷在一起的时候,热泪就无声无息的滑落。
  
  换句话来说,林龙已经开始长大!
  
  正是清晨。
  
  “爷爷,”穿着一身粗布短裤背心的林龙跪在林凡山坟前,已经没有三个月前的稚气、娇气,反而透露出一丝淡淡的稳重和坚毅,一张清秀消瘦的脸蛋白白净净,最迷人的是他那双眼睛,美丽而妖异,那透露出来的灵动光芒,仿佛仙女都可以被他所迷惑。
  
  “爷爷,龙儿不孝,竟然没能治好爷爷的病。”林龙抬头,望了望天空一眼,只见太阳已经出山!再次垂下头之后,林龙继续说道:“这三个月来,龙儿想通了很多事情,既然爷爷走了,那就安息吧!而龙儿也将下山,离开这里,去外面闯出一番天地……”
  
  林龙说了很多很多话,而真正的目的是‘告别’。在他心里,外面的世界充满了神奇,充满了未知,充满了热血澎湃,在凡尘大陆闯出一番事业,这正是他想追求的。
  
  或许,每个人少年的时候都有一颗炽热的心吧!
  
  太阳已经升到三杆,木屋里面,林龙正在收拾行李,准备下山。将两三套粗布麻衣装到包囊里,将剩下的几枚铜珠一并装进包囊,突然,林龙双眼一亮,从自己爷爷生前最喜(…提供下载)欢的一个木盒里发现第二层,打开之后,只见里面装着一封信和一张画。
  
  林龙拿起信封,只见信封上面写着‘龙儿亲启’四个大字,“正是爷爷的笔迹!”林龙飞快的打开信封,上面写着:“小龙儿,当你拆开这封信的时候,想必爷爷已经死了,生死乃天地规则,有生必有死,你不必太难过。你如今才十三岁吧,以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答应爷爷,等爷爷死后,带着你母亲的画像离开百果林,出去外面闯荡吧!盒子里的那副画像正是你母亲,乃是你父亲生前亲笔所画,务必要好好保管此画,切记!”
  
  “母亲?”林龙心脏一窒,从小到大,他别说见了,就连听都没听说过关于自己母亲的事情,所以立即拿起盒子中的那副画放在桌面上铺开,当画像全部展现在林龙面前时,林龙看呆了!画中的女子媚眼妖容,美得不似人类,竟然跟林龙有着七八分相似,特别是那双眼睛,仿佛能勾人魂魄。
  
  “她,她就是我母亲?”林龙似乎对这个母亲不是很在乎,只看了一眼便收起画像,放在胸口的袋子里面,贴身收藏。怎么说也是自己母亲的画像,而且自己爷爷都叫自己好好收藏。
  
  收好画像后,林龙拿起信继续看下去:“其实,你一直很想知道自己的父母的事情吧?你将你母亲的画像收好,待得有一天,会知道你父母的事情的。还有,你有一个姨娘,是你母亲的妹妹,在十三年前失踪,若是以后你有缘,便能见到你姨娘,到时候一切便清楚。好了龙儿,爷爷不在身边,自己好好照顾好自己,遇事别冲动,遇事要冷静,知难而退,别强出头,…………!还有,每天的晨练不要放弃,身体强壮才能练习绝世法术,你不是很想学绝世法术吗?身体不强壮是学不了绝世法术的,如果你以后能拜入一个小门派,那爷爷也为你高兴,哈哈哈!好了,好好照顾自己!林凡山绝笔。”
  
  两行热泪缓缓流出,林龙脑海中浮现出林凡山生前的一幕:“遇事别冲动,遇事要冷静,知难而退,别强出头,…………!”
  
  “那时候,我老是说爷爷唠叨,没想到现在,爷爷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林龙完全沉寂在回忆之中。
  
  “吱吱,吱吱……”一只金毛猴子从门口窜了进来,吱吱叫个不停。
  
  “臭猴子,死猴子,别烦我想念爷爷。”回忆之中的林龙被惊醒后,气愤的大骂道。
  
  林凡山坟前。
  
  林龙背着包囊,最后一次跪在了林凡山坟前,猴子金眼躲在林龙身后。
  
  许久,林龙低沉道:“爷爷,您在这里安息,龙儿要走了,等龙儿找到师傅,加入门派,一定回来亲口告诉爷爷。”说完,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火阳悬挂头顶,天地一片闷热之气。此时,从百果林南边的边缘走出一人一猴,人是个少年,背着包囊,穿着麻布短裤背心,媚眼俊容,猴子全身金色,正是林龙和猴子金眼。
  
  一人一猴正准备下山,朝着南方的万花城走去。
  
  林龙现在的打算是进万花城,至于进城之后做什么,干什么,他没有去想,毕竟只有十三岁,又很少外出,此时他对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但又充满了澎湃和激情。
  
  “等进城之后先找个活儿,挣点钱,然后……去找个师傅,可是,我去哪儿找师傅?”路上,林龙一边赶路一边揣摩以后要做的事情。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废弃已久的‘百家村’路口。
  
  “恩,到百家村了。”林龙心里想道。
  
  说起百家村,以前和林凡山去万花城的途中,跟他说了不少。听说百家村以前是这方圆百里之内最富有,最强大的村子,村里的男人身强力壮,世代练武,村子又落在千果山山脚,所以百家村独自占有了整个千果山,只是有一天,突然从山里窜出一条大黑蛇,将整个百家村的所有人全部吃掉……
  
  当时的林凡山这样说,目的是要林龙努力锻炼身体,不然哪一天就被大黑蛇给吞了。事实证明,林凡山的法子不错,从那以后,林龙每天的晨练都很积极。
  
  林龙站在百家村路口,看着远处那一片片破旧败坏的房屋,生满青苔杂草的墙壁,散落各处的瓷器等等,林龙可以想象的出当年的百家村的繁荣。
  
  林龙在百家村路口停顿了几分钟,才转身向山下走去

第四章 被劫

  万花城离百果林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普通大人要走上半天才能走到万花城,而小孩子一边赶路一边玩耍的话,最少要走一天。
  
  当然,林龙并没有玩耍,而是走一段路,就要回过头去看一阵子千果山,一步三回头,当林龙走到万花城附近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
  
  夕阳西落。
  
  通红骄滴的太阳缓缓落下西山,西边的半边天空,都被火烧云映红,就连远处的整个千果山也被映得红通通。
  
  林龙站在一条小路上,转过身,望着被映得一片通红的千果山,看着自己从小住了十三年,生活了十三年的千果山,心中充满了不舍,依恋。林龙心里甚至有一种想返回千果山的冲动。
  
  毕竟是林龙生活了十三年的地方,只是,林龙还没有找到师傅,还没有进入门派,还没有闯出一片天地,怎能回头?而且,就算回头,能做什么?整天跑步锻炼?整天玩?那不是林龙想要追求的,他所追求的是像‘屠魔’一样的精彩人生,一样传奇的人生!
  
  “爷爷,千果山,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带着一身的功夫和法术回来!带着一身的光彩和荣耀回来!”说完,林龙不舍的转身,大步朝着目标走去。
  
  “吱吱……”猴子金眼兴奋的追赶上去。
  
  走了半小时左右,一座城市的轮廓出现在林龙前方。
  
  林龙放眼望去,只见城门的古道两边,分别是两排鲜艳娇嫩,千奇百怪,争鲜绽放,鲜红娇滴的花丛,那一片片花海、花卉,排列在古道两边,特别的显眼,无数的蝴蝶和蜜蜂纷纷停在花海里翩翩起舞,欢声歌唱,仿佛在歌颂着美好的太平盛世,如花儿一样的美好!
  
  太阳落山后不久,天色缓缓的变暗,林龙走到万花城城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变得大暗,只见城门口,三三两两的人群匆匆忙忙进城,怕城门即将关闭。当林龙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人逗留在城门口。
  
  “小子,快,快点,马上关城门了!”守门的城卫对着林龙呼喝道。
  
  林龙加快脚步,走进城门。
  
  万花城属于中级城池,占地方圆数十里,乃是南北通行的必经之路,商人游客,龙蛇混杂,也算繁荣至极。特别是万花城的万花,乃是一大美景,城里的鲜花可谓是铺成地,满街都是,满地都是,而且各不相同,种类奇多,真的有一万种花的意思!只有身在万花城才能感受到万花城的美丽。
  
  林龙走进万花城,只见十马排行的大道两边,是一颗颗古老的枫叶树,枫叶树下面,是奇艳欲滴的铺地花朵,一路排过去,看不到尽头。而万花城的景色,几乎都是鲜花、高楼铺成,一派勃勃生机,万象增新的感觉。但此时,林龙心中却无比的失落。以前每一次来到万花城都是跟他爷爷林凡山一起来的。
  
  “哎,不想了。现在,我要找份活儿,对了,上次看到饭馆的小二哥挺威风的,嘎巴嘎巴几句话就将一位大侠说的红光满面,那位大侠随手一挥,一颗金珠就到手!”林龙想起上次在饭馆吃饭的时候看到的一幕。
  
  凡尘大陆,货币为金珠、银珠、铜珠,1颗金珠=10颗银珠=100颗铜珠。一颗金珠为小指大小,重量为一两。这是三大门派定制的货币,通称为‘金丹’,‘银丹’和‘铜丹’。
  
  恩,怎么说呢?凡人称货币为金珠、银珠、铜珠,练武修道之人称之为金丹、银丹和铜丹,就是这样子的。
  
  林龙心里美美的想着,越发的对小二哥这个活儿感兴趣了。但是此时已经天黑,只能等到明天一早,在到饭馆去撞运气了。
  
  “咕噜!”一声难听的声音响起,林龙摸了摸肚皮,又摸了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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