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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论衡全译-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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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礼》:《礼记》。参见6·4注(14)。

  (2)引文见《礼记·祭法》。

  (3)故有雩礼:当是“古有雩礼”,方与下句相应。

  (4)牲:牺牲,祭祀用的牲畜。社:参见38·5注(9)。

  (5)雩一:举行雩祭的第一条理由。

  (6)也:当为“地”之坏字。《礼记·郊特性》:“地载万物,取财于地,是以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

  (7)位:神位。即供奉土地神的场所。

  (8)主心:一心一意。

  (9)六合:东、南、西、北、上(天)、下(地)六方,指天地之间。

  (10)阴阳精气:王充认为,人和万物都是气构成的,而人是最尊贵的。阴气构成人体的骨肉,阳气构成人的精神。参见本书《订鬼篇》。

  (11)共(gōng供):通“供”。馨(xīn新)香:指芳香的祭品。

  (12)旨:味道好。旨嘉:指可口的祭品。

  (13)区区惓惓:形容诚恳真挚的样子。

  (14)享:供献祭品。

  (15)岁气:指一年中的阴阳之气。

  (16)肜(róng容)绎:一祭再祭。殷代叫“肜”,周代叫“绎”。《公羊传·宣公八年》何注:“殷曰肜,周曰绎。绎者,据今日道昨日,不敢斥尊言之,文意也。肜者,肜肜不绝,据昨日道今日,斥尊言之,质意也。”

  (17)悃(kǔn捆)愊(bì毕):至诚。

  (18)忻:同“欣”。高兴。

  (19)关纳:表达,献送。

  【译文】

  雩祭,很古以前就有的。所以《礼记》上说:“雩祭,是祭祀解除水旱灾害。”自古就有雩礼,所以孔子对此不讥刺,而董仲舒发挥了它的大义。如果是这样,雩祭,是祭祀之礼。雩祭符合礼,发大水就击鼓献上牲畜祭祀土地神,这也是符合于古礼的。符合于礼就不会错,这是应当举行雩祭的第一条理由。按照礼的规定,祭祀土地神,报答它生长万物的功德。土地宽广遥远,难得普遍祭祀到,因此建立一个社作为供奉土地神的场所,一心一意地供奉它。造成水旱灾害的是阴阳之气,它充满天地之间,难得全部祭祀到,所以修建祭坛设立牌位,恭恭敬敬地祈求,仿效祭祀土地神的道理,这是消除灾害,恢复正常状况的办法。把对待活人的办法推行于事奉死人,把对待人的办法推行于事奉鬼神。阴阳精气,也许像活人一样能饮食吧,所以供奉芳香的祭品,奉献可口的祭品,诚心诚意,希望能对自己的供奉给予报答。从推行祭祀社神方面说来,这是应当举行雩祭的第二条理由。一年中阴阳之气调和,灾害不发生,尚且还要举行雩祭。现在祭祀灵星是依照古代的雩礼。何况一年中阴阳之气发生了变化,水旱灾害经常出现,君主的惊惧,必然是很痛切的。虽然有了对灵星祭祀,仍然要再举行雩祭,唯恐只有前一项祭祀还不够周到,这就是一祭再祭的含义了。期望消除灾害带来的损失,获得庄稼丰收的报答,这是应当举行雩祭的第三条理由。行礼的时候心是至诚的,乐曲的节奏是欢快的。至诚可以用玉器丝帛来表达心意,欢快可以用钟鼓来检验诚意。雩祭祷告祈求,君主是极诚恳的。至诚的心意隐慝于内,无法表达出来,所以举行雩祭以尽量表达自己恐惧不安的心情,把自己的诚心献到雩祭台前。用玉帛钟鼓来表达祭祀的诚意,这是应当举行雩祭的第四条理由。大臣得罪了君主,儿子对父亲犯了过错,等到自己改正时,尚且应当对自己的罪过进行道歉。君主对旱灾惶恐不安,如果旱灾是由政治所引起的,就好比大臣得罪君主和儿子对父亲犯了过错一样。不声不响地改变政治,暗中改变道德行为,不显露出来,上天的愤怒不会解除,所以必须举行雩祭,为表达对旱灾的惶恐不安的心意,这是应当举行雩祭的第五条理由。

  【原文】

  45·11汉立博士之官(1),师弟子相呵难,欲极道之深,形是非之理也。不出横难,不得从说(2);不发苦诘,不闻甘对,导才低仰,欲求裨也(3),砥石劘厉(4),欲求铦也(5)。推《春秋》之义,求雩祭之说,实孔子之心,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殁(6),仲舒已死,世之论者,孰当复问?唯若孔子之徒,仲舒之党,为能说之(7)。

  【注释】

  (1)博士:参见3·3注(13)。

  (2)从(òng纵):通“纵”。直,正确。

  (3)导:选择。这两句不好理解,疑当作“导米低仰,欲求粺也。”《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李注云:“导官主导择米以供祭祀。谓导择米粟,簸扬低仰之,所以去粗粝,求精粺也。”米才粺裨,形声相近而误。低仰:扬米时一上一下摇动簸箕。粺(bài败):精米。

  (4)砥石:磨刀石。劘(mó摩):磨。厉:同“砺”。磨。

  (5)铦(xiān先):锋利。

  (6)殁(mò末):死。

  (7)说:解释。王充在这里以孔子、董仲舒自居。

  【译文】

  汉代设立博士这种官,老师学生互相责难,想要穷尽“道”的深奥,弄清是非的道理。不进行横加责难,就得不到正确的看法。不进行一再的追问,就听不到绝妙的回答。摇动簸箕选择谷米,是想得到精米;用磨刀石磨刀,是想使刀刃锋利。以上议论是为了推究《春秋》的原义,寻求关于雩祭的道理,证实孔子的想法,查考董仲舒的心思。孔子已经死了,董仲舒已经死了,世间上的论述者,又应当去问谁呢?唯有像孔子这样的人,董仲舒这样的人,才能去解释它了。 


顺鼓篇第四六
  【题解】

  顺,是训诂解释之义。本篇是为解释《春秋》鲁“大水,鼓,用牲于社”而作的。本篇主要论述水灾是怎样产生的?应该用什么方法去消除它?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把《春秋》中关于“大水,鼓,用牲于社”的记载解释为遇到水灾要击鼓攻击土地神来加以消除。他们认为,水灾是“阴盛阳微”的产物,是由于代表“阴”的卑贱的“地”,凌犯了代表“阳”的至尊的“天”造成的,按照“卑不犯尊”的伦理道德,只有对“地”实行惩戒,采用击鼓攻击土地神的办法才能消除水灾。王充批判了这种观点,并指出“见有鼓文,则言攻矣”的解释是望文生义。他认为只有他的解释才是合理的,所以题名“顺鼓”。王充指出,“云积为雨,雨流为水”,雨、晴、水、旱是阴阳之气自然运行变化造成的。“旸极反阴,阴极反旸”,就如冬夏昼夜一样,是自然本身的变化。因此,用祭祀的办法以去解除水患,就像祈求冬变为夏,夜变为昼一样荒唐。天灾如人病,“祷请求福,终不能愈;变操易行,终不能救”。正确的态度是加以治理,就像尧对待洪水那样,既不祈求鬼神,也不改变政治,而是派禹去治理它。但王充也认为,击鼓祭祀对解除水患不会有效,可是作为一种向土地神告急的信号,作为君主有“恻怛扰民之心”的一种表示,也还是应该的。

  【原文】

  46·1《春秋》之义,“大水,鼓,用牲于社(1)。”说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胁之(2)。”胁则攻矣。阳盛(3),攻社以救之(4)。或难曰(5):攻社,谓得胜负之义,未可得顺义之节也(6)。人君父事天,母事地。母之党类为害(7),可攻母以救之乎?以政令失道,阴阳缪■者(8),人君也。不自攻以复之(9),反逆节以犯尊(10),天地安肯济?使湛水害伤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今湛水所伤,物也。万物于地,卑也。害犯至尊之体,于道违逆。论《春秋》者,曾不知难。

  【注释】

  (1)语意参见《明雩篇》注释。引文参见《春秋·庄公二十五年》。

  (2)胁:威胁。

  (3)阳:当作“阴”,审上下文意,当改。

  (4)攻社以救之: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认为,水属阴,火属阳,水灾是阴胜过阳造成的,而天属阳,地属阴,天尊地卑,所以要用攻击土地神的办法来消除水灾。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篇》:“大水者,阴灭阳也。阴灭阳者,卑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贱伤贵者,逆节也。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而胁之,为其不义也。”刘向《说苑·辨物篇》:“阳者,阴之长也。。。故阳贵而阴贱,阳尊而阴卑,天之道也。大水及日蚀者,皆阴气太盛而上减阳精,以贱乘贵,以卑陵尊,大逆不义,故鸣鼓而慑之,朱丝萦而。。之。”

  (5)或难曰:以下是王充本人提出的责难。

  (6)顺义之节:符合礼义的规定。

  (7)党族:亲族。《礼记·坊记》:“睦于父母之党。”郑玄注:“党,犹亲也。”

  (8)缪(miù谬):错误。|(lì利):同“戾”。违背。缪戾:错乱。

  (9)复:指消除灾祸,恢复正常状况。

  (10)尊:尊长,这里指土地神。

  【译文】

  按照《春秋》上说的道理,“发生水灾,应当在祭祀土地神的地方击鼓献上牲畜。”解释《春秋》的人说:“击鼓,就表示攻击土地神。”有人又说:“威胁土地神。”威胁也就是攻击了。阴胜过阳,就攻击土地神以此来消除水灾。有人责难说:攻击土地神这种说法,可以认为符合争胜负的道理,但是不能认为符合礼义的规定。君王把天当作父亲来侍奉,把地当作母亲来侍奉。母亲的亲族造成祸害,可以攻击母亲来消除祸害吗?由于政令违犯了正道,致使阴阳错乱的人,是君王。不责备自己以消除阴阳错乱所造成的灾祸,反而违背礼义冒犯尊长,天地怎么肯帮助他呢?如果大水伤害的是天,从不该以地害天的道理上,攻击土地神是可以的。现在大水伤害的是万物。万物与土地相比,是卑贱的。因灾害而冒犯最尊贵的土地之体,这是与道义相违反的。论述《春秋》的人,竟然不知道责难。

  【原文】

  46·2案雨出于山,流入于川,湛水之类,山川是矣。大水之灾,不攻山川。社,土也。五行之性(1),水土不同。以水为害而攻土,土胜水(2),攻社之义,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椎凿也(3)?以椎击凿,令凿穿木。今倘攻土令厌水乎(4)?且夫攻社之义,以为攻阴之类也。甲为盗贼,伤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今雨者,水也。水在,不自攻水(5),而乃攻社。案天将雨,山先出云,云积为雨,雨流为水。然则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重罪刑及族属,罪父母子弟乎?罪其朋徒乎?计山水与社,俱为雨类也,孰为亲者?社,土也,五行异气(6),相去远。

  【注释】

  (1)五行:参见14·3注(1)。

  (2)土胜水:按照五行相胜的说法,土是克水的。

  (3)椎:同“槌”。

  (4)厌(yā压):通“压”。胜,克。

  (5)水:此指水神。

  (6)五行异气:五行中的五种物质,是属于不同的气构成的。

  【译文】

  考察雨是产生于深山之中,流入于河川里面,大水这类东西,是山川所造成的。大水的灾害产生,人们不攻击山川。社,是土地神。五行的性质,水与土是不相同的。因为大水造成灾害而攻击土地神,土是克水的,攻击土地神的道理,不就像当今世上的工匠使用槌子和凿子的道理一样吗?用槌子敲击凿子,使凿子穿进木头。现在如果说攻击土地神是想让它去克水吗?而且攻击土地神的理由,又把它说成是攻击阴的同类事物了。某甲成了盗贼,伤害人民,某甲还在没有逃跑,抛开某甲而去攻击某乙之家,能制止某甲盗窃吗?现在雨就是水。水还在,不去攻击水神,反倒去攻击土地神。考察天将要下雨,深山里先出现云,云聚集而变成雨,雨又流为水。这样,山就好比是父母;水就好比是子弟。犯了重罪的人受刑罚要牵连他的亲族,应该惩罚他的父母子弟吗?惩罚他的朋友徒弟吗?衡量山、水与土地神,同样属于两类,哪一个更亲近呢?社,是土地神,五行中水、土属于不同的气,性质相距很远,所以攻击土地神是没有道理的。

  【原文】

  46·3殷太戊(1),桑穀俱生(2),或曰高宗(3)。恐骇,侧身行道(4),思索先王之政(5),兴灭国,继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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