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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千帆舞 作者:舞沫-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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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皓月当空。长相思

  我爬下床,熟练地从柜子中拿出一件长衫,这件衣服与一般小姐穿的衣服没什么不同,由于它的内衬是黑色,反穿后,便达到了夜行衣的效果。

  我明白,在淮沐阳的眼皮底下,我不能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想要逃跑的心思,所以我没有想法去弄侍女或小厮的衣服,只是像个小女孩一样,经常购些花哨的衣服。

  就像今天,像所有小女孩一样,我让春儿为我去买零嘴,却成功得到了一袋碎银。而我当着侍女的面将钱与她,她即使想收,也会碍于口舌推辞。但这言语上的小小相让,却能让她们对我的设防一层一层崩溃。何乐而不为?

  我将碎银分成了多分,分别藏在身上不同的地方。这样,就算逃跑的路上遇到了窃贼,也不至于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

  除了钱和衣服,我没有别的需要带走的东西。

  趁春儿没有回来,我从床底取出一小杯红色的液体。

  自从让淮漓下厨开始,我的饮食便都由我院内厨房准备,借着逗弄淮漓,到厨房去弄些动物的鲜血很简单。而我喜欢喝蜂蜜茶是全府皆知的,房内常备茶水。用茶水稀释了血液,血液短时间就不会凝固。

  我的手沾了稀释的血液,印在墙上,迅速下拉,形成一个不明大小的血手印。我曾在一本野史上看到,楠朝有一个神秘组织,名为血手。原因无他,因为他们每次在执行任务之后,都会在墙上留下血手印。

  自古上位者因为善谋略,所以性多猜忌。碰到某件事有明显的证据指明犯人是谁的,一般有脑子的人都会想,第一种可能是他人栽赃,第二种可能是犯人为了掩护自己,铤而走险,故意用这种障眼法,让别人以为自己是被栽赃的。而我之所以选择有明显标志的组织,就是为了可以将淮天恩绕进这个栽赃与反栽赃的怪圈。

  再来,在这件事上,曦朝的身份又极其敏感。

  既然淮天恩可能知道我的真实身份,那曦朝的人呢?枺腙爻淙怀て谟押茫牵牍洌挥杏涝兜牡腥嘶蚺笥眩械闹皇怯篮愕睦妗�

  如果淮天恩对我有半分轻蔑,那么,他压根就不会去想,一个五岁的孩子逃跑,会考虑那么多。孩子刻意而为之的可能性会因为心底的轻蔑,一开始就被下意识地抹灭掉。那么接下来,淮天恩能怀疑的人就太多了

  这样,便既可保全将军府,又能将矛头指向别处。

  我用茶水冲淡了小杯中余下的血水,翻开屋中的盆景,将血水倒了下去,倒完后又重新埋上了土。然后,我用杯子蓄了水,将唯一一点血迹喝进了肚子。最后,我将杯子放回到了桌上。

  院内现在怕是都在鸡犬不宁吧

  春儿会肚子疼,并非偶然。我只是在今天的菜里下了点手脚。

  黄瓜与花生,菱角与猪肉,蚕豆与田螺肉,蜂蜜与豆腐

  一个时辰内,若两两食用会引起腹泻,晕眩,胃穿孔,耳聋虽然今天宴请的人多,每个人食用的分量都不会太大,只会稍感不适。但这样小小的骚动,却足以达到我的目的。

  然而,今晚,还不是我岀府的时候。

  我微微一笑,闪身走出了屋子。

  淮天恩,你能抓到我吗?

  是夜。淮沐阳书房。

  “微臣失职,被贼人劫了昭和公主,微臣已派一百精兵去追回公主,暂无音讯。请皇上责罚。”淮沐阳满面憔悴地跪倒在淮天恩面前。

  “可有什么眉目。”淮天恩只是面无表情地喝着茶,他的表情让人猜不到他现在究竟作何感想。

  “微臣微臣在公主房内墙上,见到了一个血手印”

  只听“碰”的一声,淮天恩手上的茶杯顿时四分五裂。

  “皇上”

  “孤命你,继续追查此事,但不得声张。”

  “臣遵命。”

  “另外,遣五百精兵,密切注意楠朝与曦朝的动向,有任何异常都要立刻上报。”

  “臣,遵命。”

  遣退了淮沐阳,淮天恩疲惫地靠在椅背上。

  事情的趋势,并未如他所愿,反而越来越复杂各国汹涌的暗潮,使他渐感力不从心,年轻的脸上刻下了沧桑的刻痕

  “孤,怕是看不到五国统一了吧”

  一声叹息,徘徊在空中,久久不能散去。

  凌晨。

  “你说,昨个是怎么了,满园的人都拉成这样。别是进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去。别乱嚼舌头,让管家听到,仔细你的皮。”

  “管家哪会来盯咱的差府里的人光闻见味就躲得老远了。”

  “好了,最后一桶了。”

  小厮们的谈笑声渐行渐远。夜风轻送了一片缤纷落英,柔软的花瓣拍打着地面,仿佛是一个暗号。将军府的一角,一只孤零零的木桶里钻出一个脑袋。

  等到周围一点声响都没了,我才放心地爬出了木桶。

  昨夜,我布置好了一切之后,并未马上离开将军府。

  我知道,不论我的计谋对淮天恩是否奏效,淮沐阳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去追。那么,到那时,最危险的地方就成了最安全的地方。因此,我在将军府躲上了一晚。

  由于我身怀异香,普通的房间是没法躲的。所以,不得已,我躲在了茅房。

  将军府的夜香一般都是由小厮在凌晨搬到偏远的侧门,由固定的夜香郎来收。而我导演的腹泻闹剧,使得将军府的夜香比平日多了许多,即便多出一两个木桶也不会招人怀疑。再来,没有人会特意去检查夜香。而我躲在木桶里,小孩的体重,与装了夜香的桶的重量也不会有什么出入,夜香的异味又正好能掩盖我身上的香气。

  而我除了可能会脏了身子,没有什么吃亏的。分析了利弊,便就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身上的衣服沾满了肮脏的液体,但我的心情却不可遏止的轻松。

  走出将军府,来到了街上,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四个肉包和一个小乞丐换了件乞丐服。抹黑了脸,一瘸一拐地出城去了。

  第十五章 青山无限好,犹道不如归  (3113字)

  “大爷行行好吧”

  “去去。”看见一个富态的中年男子要出城,我便紧跟了上去拽着他讨饭,他厌恶地甩手给了我一个巴掌,成功将我摔出了城门。

  “真晦气。”那男子仍不尽兴地朝我啐了口口水。

  城门的守卫对此也见怪不怪,来往的路人更是没人愿意来管这档子闲事。我一骨碌地爬起来,正想顺便出城门,却听一声娇呵,彻底断了我的想念。

  “光天化日,你这人怎么能乱打人!”

  我回过头。

  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孩站在路中间。

  我从来不知道,这世上存在着这样一种金色,就像是微风吹过秋天丰收的麦穗,一阵一阵,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触动风拨开了孩子发丝的剪影,金发下,露出了一双如汪洋般蔚蓝的眼睛,他抿起唇,骄傲地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高贵的王子一般。

  “死乞丐!”

  是的,美中不足,这个长得像小王子一样的小男孩,蓬着头发,脏着一张脸,还和我穿着一样破烂的衣服。

  也就是说,他也是一个乞丐。

  中年男子朝男孩啐了一口,却见男孩一脸鄙夷地看着他,一气之下,竟一脚踹了过去。

  “大叔,你不快走行吗?”

  那中年男子听到,突然浑身一个机灵。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有好多人过来了呢。是不是来找大叔您的?”我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

  他啐了一口,便灰溜溜地离开了。

  果然

  我之前之所以选择这个中年男子,是因为他神色紧张,行色匆匆,断经不起我胡搅蛮缠,如此,我便可顺道出城。

  然而,从他刚才的举动中,我却注意到了几个极不协调的细节。

  这名男子动作的声音都极轻且极快,即使是大动作,也没有一丝声音。而他的着装虽富态,但穿的鞋子却出奇的朴素,走动时更下意识用脚尖着地。最奇怪的是,他无论做什么动作,都会习惯性地眯眼和弯腰。

  在看了他尤为细长,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手指后。我确认了我的想法,他是一名窃贼。而且刚刚得手,现在正准备逃跑。

  而事实也证实了我的猜想。

  短暂的骚动后,城门又恢复了平静。我的身边,是川流不息的人流。我看着小男孩,他也看着我。一双如水的蓝眼睛一闪一闪,带着淡淡的探究。

  我避开他探究的目光,转身挤入了人群,向城外走去。

  然而,在十步开外的地方,我的手却被另外一只手抓住了。

  “你要去哪里?我陪着你好吗?”

  一丝金色闯入了我的视线。紧接着是一抹蓝。他软软的手心暖暖地包裹着我。之前抿得骄傲的嘴唇,此刻却扬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我知道前面是你救了我,对不对?”见我不说话,他也无丝毫尴尬,只是眨巴着他好看的眼睛甜甜地说道,“你好聪明,竟然一句话就把那个大叔吓跑了。”

  “没什么”

  “我叫秦凡,你呢?”

  少年的眼睛,是无暇的婴儿蓝。淡淡的,透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纯净。我突然想起曾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见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胡伊人”

  我下意识地说出口。自己也吓了一跳,这个属于异世,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就像是我心底最私密的部分,而我竟毫不犹豫地告诉了这个少年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他微笑着说。

  清澈的声音。我看着这个叫做秦凡的少年。他的身上有着一股不可思议的魔力,让人觉得在他面前,任何的欲望、虚伪、欺骗都是那么龌龊不堪。

  也许是他的这种纯净,触动了我。

  来到这个世界,除了尹安,我第一次,对一个人完全没有戒心

  我并没有拒绝秦凡的同行。而这个决定,后来却让我十分的后悔。

  秦凡的确是个很单纯的孩子。但是,慢慢接触下来,我却发觉他的个性,有一点

  比如

  场景一。

  某天,我和秦凡路过了一处刚洒完粪奇臭无比的田地。我屏息而过。当我连带着乱飞的唾沫星子一起,对着他长舒一口气时。秦凡抹了抹脸,深情款款地看着我说。

  “胡儿,你真是吐气如兰。”

  “呵呵,是吗?”

  要不是他眼中的真诚,我会以为他是在反讽我。

  场景二。

  又是某天,我和秦凡走在路上,我突然觉得左脚有点痒,便提起了右脚挠了挠,后来又觉得右脚有点痒,便提起了左脚挠了挠一不小心,右脚左脚踩到一起摔了个狗吃屎,当我灰溜溜地从地上站起来时,秦凡深情款款地看着我说。

  “胡儿,你真是弱柳扶风。”

  “呵呵是吗?”

  他眼中的真诚,让我再次相信他不是在反讽我。

  场景三。

  还是某天。饿得眼冒金星的我,看见草丛里蹦腾的蚱蜢,突然想起,在现世有烤蚱蜢来吃。想着想着,我便钻进草丛抓起了蚂蚱。秦凡看见我满手的蚱蜢,深情款款地看着我说。

  “胡儿,你真是天真烂漫。”

  “呵呵是吗?”

  我一分神,手上的蚱蜢全蹦走了。

  场景四。

  仍然是某天。我终于将蚱蜢放在了火上,精心准备着我的蚱蜢大餐。

  秦凡拿过我的烤蚱蜢,边吃边深情款款地看着我说。

  “胡儿,你真是蕙质兰心。”

  看着他嘴外的蚱蜢腿,我恶寒

  “秦凡,你到底几岁了?”

  “六岁啊胡儿,你问了我好几次了。”他说着,替我整理了额前的头发,“胡儿的眼睛很漂亮,为什么藏起来呢?”

  又来了

  “胡儿,你一直往西走,你是要去哪?”

  “天朝。”

  “胡儿的家,在天朝吗?”

  看着头顶的星辰,我沉默了。星河斗转星移,璀璨得近乎永恒,它们对着谁似乎都是一个模样。不论是前世的我,还是今生的我。

  家?前世,因为人情冷漠,想暂时逃离那个家,却逃到了这里,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今生呢?出生于皇宫,却被时局所迫,住进濡亲王府,又不得不为众人的期望而接受考验

  现在,在我的心中,并不存在这样一个地方,一个能用双脚抵达,被称为‘家’的地方。

  “我不知道我的家在哪里”

  “胡儿忘记回家的路了?”秦凡靠了过来,他的发丝、衣服上沾满了草屑,他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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