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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古穿未]以身相许-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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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该做的她都已经做了。本来她也不是那种会讨好人的性子,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差不多了,再往下就做不下去了。接下来,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呢,万不能耽误了。
  七月底,毕业答辩就要开始了。宋宜安第一次参加……好吧,几乎每一届的毕业生都是第一次参加毕业答辩。但宋宜安以前是见都没见过这样的形式的,就更加紧张。
  盛霄不停的安慰她:“你就当下面坐着的老师们是胡萝卜,不要看他们,只看你自己的毕业论文和PPT就行了,将你自己的构思论点什么的,一一说出来,这样就完了。”
  宋宜安深吸一口气,起身:“轮到我了,我先进去了,你在外面等着我,等我答辩完,咱们就一起去吃饭,我今天想吃饕餮楼的大餐。”
  “好,那我就在外面等着你了。”盛霄笑眯眯的说道,抬手揉了揉宋宜安的头发,目送人进去,坐下就给饕餮楼那边打电话了,有些好菜 ,是需要提前预定的。他一直都知道,宋宜安的答辩是肯定会成功的。
  “各位老师们好,我叫宋宜安,是金融系03班的学生,我今天要答辩的论题是……”进门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但站在台子上了,忽然就不紧张了,宋宜安一边将自己的论文投影出来,一边打开PPT讲解。
  写论文的时候,盛霄作为场外指导,也是提供了不少帮忙的。面对老师们的提问,宋宜安也是能说上来个一二三的。
  成绩是当场就出来的,宋宜安虽然没能拿个优秀,但也拿了个良好三个加号。所以出门的时候,宋宜安脸上就一直带着笑容,盛霄抬手捏她肩膀:“刚才凤姐打来电话问你答辩的怎么样了,我说很好,她说要庆祝,我就让她先去饕餮楼了,咱们两个晚上再单独吃饭?”
  宋宜安笑眯眯的带你头:“好啊,人多热闹,那就再叫声盛大哥和梦姐他们。”
  盛霄撇嘴:“哪儿还用我叫,我大哥本来就是跟在凤姐后面的,梦姐那边凤姐自己已经通知过了,为了庆祝你顺利答辩,等你顺利毕业了,还要再庆祝一次。”
  宋宜安无语:“还要庆祝啊?是不是庆祝的次数太多了点儿?”
  “不多不多,只要有好事儿就值得庆祝,我巴不得每天都庆祝呢,这样就说明每天都有好事儿。”盛霄笑着说道,帮宋宜安拿了东西:“走吧,免得他们等着急了。”
  七月十号,所有的答辩都结束,接下来就是毕业典礼了。学校还有个晚会,都是要毕业的学长学姐们进行表演,宋宜安也不例外,上场单独弹奏了一首古琴曲。
  晚会之后的第二天,发放学位证书。宋宜安自己去教学楼拿的,带着毕业证书。她这边刚走出教学楼,就觉得脸上多了点儿东西,伸手拿下来,就见是一片花瓣,这七月份的天气,哪儿来的花瓣?
  正疑惑着,就见眼前的天空中,纷纷扬扬的落下来不少的花瓣,一会儿工夫,地上就铺了一层,宋宜安抬头,就见天上飞着几架白色的小飞机,从那上面,就往下撒花瓣儿。
  哪家的败家子,弄这样的手段大约是为了表白?宋宜安正想着,就见那飞机上忽然掉出来一个东西,大红色的,忽然心里就有了点儿不好的预感。
  盛霄那天的话就在脑海里重新出现了——等你拿到毕业证的时候,我给你求婚好不好?你喜欢热闹点儿的还是安静点儿的?我希望能在全校人的注视下求婚,这样一来,就有很多人都知道,咱们即将要结婚了。
  刚想完,那掉下来的东西就完全展开了,居然是条幅!上面的字完全没有出乎宋宜安的预料,除了咱们结婚吧,就是宋宜安我爱你,还有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全都是好听话。
  宋宜安忍不住扶额,但忍不住的,心里又有些甜蜜,嗯,她其实也想对众人宣布一声,盛霄是她的,那些花痴可以散开了。他们就是这样光明正大的情侣,好像用词不太对?不好意思,现在脑袋有些浆糊,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词语了。

  ☆、66。第 66 章

  “宋宜安,我爱你。”盛霄从上面跳下来,身上带着反重力装备,完全不用担心会砸在地上,操作得当的话更不用担心脸会先着地。
  手里还捧着很大一束鲜花,单膝跪在宋宜安面前,仰着笑脸将手里的鲜花送过去。早先这边的动静就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这会儿周围围着一圈的人,大家一起跟着起哄:“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宋宜安忍不住脸红,伸手接了那一大束的鲜花,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毫无意外,里面放着锦盒。宋宜安抬手拿出来,盛霄立马拿过去打开。
  然后,脸色就变得正经严肃起来:“宜安,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就对你有好感了。随着后面的接触越来越多,我对你的喜欢,就越来越多,慢慢的,就变成了非你不可,这一颗心里面,满满的装着的全是你,你的笑容,你的怒容,你的伤心,我全记在心里,我一直觉得,咱们两个就是命中注定的爱人,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若是没有你,我接下来的一辈子,也就活的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求你嫁给我,我保证我以后会对你好的,疼你爱你,在你开心的时候为你开心,在你伤心难过的时候逗你开心,我们以后,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好不好?”
  不等宋宜安说话,周围起哄的人就又开始喊答应他。因为宋宜安也算是名人了学校里九成的人都知道他们两个是一对,所以喊起来完全不用担心这求婚会不成功。
  果然,下一刻,宋宜安就伸手了。盛霄笑的半张脸上都是嘴巴,立马将戒指拿出来要给宋宜安带上,只可惜太激动了点儿,手都抖起来了,好半天都没能带上。
  宋宜安忍不住笑:“用不用帮忙?”
  “不用不用,这就好了。”盛霄连忙说道,求婚的戒指怎么能让女朋友自己带呢?那当然是自己亲手带上去才能更表示自己的心意,才能更光明正大的宣布自己的主权。
  终于带上去,盛霄仰头看宋宜安,宋宜安低头看着他,脸上带着笑容。逆着阳光,盛霄觉得,宋宜安整个人都在发光,自己的女朋友,果然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了。
  “起来吧。”宋宜安伸手,盛霄将手放在宋宜安手心,顺着那力道起身,顺势将人抱在怀里:“你答应我了,那以后你就是我媳妇儿了,咱们什么时候结婚?”
  “这个,回家再讨论吧。”宋宜安还真没想过什么确切的时间,这一点儿在现代和古代都是差不多,定亲之后,距离成亲的时间有长的有短的。有些是及笄之后定亲,那就过两年才成亲,有些是立马定亲,定完就结。之前盛霄也只是问她希望求婚仪式是什么样的,所以她自己也就只考虑过求婚的事情,现在忽然说到结婚,宋宜安就有些不知道怎么应对了。
  现在结吧,总觉得太早了点儿。但是往后推吧,好像也没什么必要,毕竟,她和盛霄也已经在一起两年了,该了解的都已经了解了,该说的也都说过了,结婚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用想太多就行了。
  可结婚之后的日子,肯定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想着宋宜安又有些紧张,现在她是和朱凤一起生活,看朱凤一年十二个月里面有十一个月是在外面拍戏,所以大部分时间,她是一个人生活的。
  一个人生活挺自在的,想去约会了就去约会,不想去约会了就自己窝在家里,想自己动手做吃的了就自己动手,自己不想做了就叫外卖。晚上可以一个人躺在床上逛论坛,白天可以光着脚在沙发上看电视。
  等结婚了呢,自己的生活就要被另外一个人入侵了,吃饭要两个人一起,睡觉要两个人一起,做什么都要两个人一起,总觉得,会不习惯。
  可是现在不习惯,以后也总是要习惯的。总不能一辈子不结婚吧?
  “你喜欢什么样的房子?咱们是另外买一个新房子,还是将现在的房子给重新装修了?”盛霄兴致勃勃的问道,一边问,一边挥挥手,示意飞机赶紧飞走,又拉着宋宜安去找清洁机器人,交了罚款,看着清洁机器人将地面收拾干净了,这才拉着宋宜安慢悠悠的往外走。
  宋宜安想起来刚才的事情还在笑:“罚款交了多少?”
  “不少,学校本来就是为了减少这种事情,我的还是好了,只用将花瓣给扫走就行了,有些哥儿们在地上画画啊,或者点蜡烛啊,或者堆沙子啊,这样更难收拾,那罚款就足够他们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了。”
  盛霄笑眯眯的说道,当然了,都是大学生了嘛,所以学校也并不是完全杜绝这种告白的事情的,只要你交得起罚款,那就随便告白吧。只要事后记得找机器人清理就行,否则,罚款可是要翻好几倍的。
  “咱们在说房子的事情,宜安你不要岔开话题,还有,既然我求婚成功了,咱们是不是该去拍婚纱照了?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的?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还是未来的?还有婚礼,你喜欢什么风格的?你想要去哪儿举办婚礼?婚礼之后还有蜜月,你想去哪儿度蜜月?不如咱们出国吧?”
  宋宜安眨眨眼,伸手捏了盛霄一下:“一个个来,先拍婚纱照,风格只能挑选一个吗?我三种都要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不过,你还要确定婚礼是什么风格的,然后咱们定制婚纱或者婚礼服,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盛霄再次问道,宋宜安就有些为难了,她更习惯古代的,但是对现代的婚纱也挺感兴趣的。
  她也不是个犹豫不决的,只考虑了三分钟就做了决定了:“要古代的,咱们的婚礼服,我要亲自做。”
  盛霄立马呆住了:“你说,咱们的婚礼服,你要自己做?那可很费功夫的,我听说,古代的嫁衣,都是从小就开始做的,好几年才能做一件。”
  说着盛霄就有些着急了:“你该不会是想等五六年之后才嫁给我吧?宜安,好宜安,我求你了,别那么久好不好?咱们早点儿结婚好不好?”
  宋宜安忍不住笑:“谁说要五六年,只要一两年就行了。”
  “那也不行,我是恨不得立马将你娶回家的,一两年太慢了点儿,咱们不如就选现代的婚礼?我现在就去找设计师,咱们立马量体裁衣,婚纱很快就能做好的。”盛霄立马出主意,见宋宜安还有些犹豫不决,就赶紧说道:“婚礼服可以等咱们结婚以后再做,到时候不管你做几年都行。”
  宋宜安无语:“都结婚了还做什么婚礼服,做了给谁穿?”
  “等咱们结婚十周年,或者二十周年的时候,咱们再举办一次婚礼,庆祝一下结婚纪念日,或者,留给我们的女儿。”盛霄笑眯眯的说道,宋宜安脸红,结婚都还没轮到呢,女儿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呢。
  但是,又有些心动,可心动之后,立马就摇头了:“我就喜欢古代的那种风格的,要么你就等着。”
  盛霄无奈:“我不等着我还能做什么?不如这样,我帮你找几个人帮忙?”这年代,会刺绣的人也是有的,但那都是大师,是要供起来的,手工做一件衣服都贵的咬死的,更不要说这种长期的做嫁衣的事情了,但结婚就是一次的事情,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所以盛霄就觉得,自家媳妇儿高兴是最重要了。
  她喜欢嫁衣,那就做嫁衣,结婚的时候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欢欢喜喜的嫁给自己最喜欢的人,才会是一辈子最高兴的一天。要不然,穿着自己其实不是那么满意的衣服,就算嫁的是自己喜欢的人,这份儿高兴里面也要掺杂一些不高兴,回忆起来未免会有些遗憾。
  所以,盛霄希望,自己的婚礼是宋宜安最喜欢的,能让她最开心的。
  宋宜安点头:“嫁衣做好的时候,咱们就结婚。”
  “好,我等你。”盛霄点头,又将话题扯到拍婚纱照上面去了,他自己虽然没拍过,但朋友里面有结过婚的,打听了摄影师哪个最好,立马就带着宋宜安上门了,连家都没有回。
  大约是为了快点儿敲定这件事情,过去只是商谈了半个小时,盛霄已经连订单都下好了。
  回家和朱凤一说,朱凤简直无语了:“所以说,你们明天是要去拍婚纱照?拍完婚纱照,婚礼的事情让盛霄负责,你就开始在家里做嫁衣了?”
  宋宜安点头:“是这样没错。”
  朱凤搂着宋宜安假哭:“天哪,实在是没天理,我刚回来两天,你就告诉我这么一个消息,虽然是好消息,但是,以后难道就剩下我一个人在家吗?你就忍心扔下你亲爱的姐姐吗?”
  “好了,你也快点儿嫁给盛大哥,这样咱么不就又是一家人了吗?”事情定下来了,宋宜安反而没有之前那害羞了,还能笑嘻嘻的打趣朱凤:“再说,还有一年多呢,你着急什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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