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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第1章

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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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案(1)序言

      我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变得象那些时髦的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是该收场了,不管是真人还是虚构的,福尔摩斯不可不退场。有人认为最好是能够有那么一个专门为虚构的人物而设的奇异的阴间——一个奇妙的、不可能存在的地方,在那里,菲尔丁的花花公子仍然可以向理查逊的美貌女郎求爱,司各特的英雄们仍然可以耀武扬威,狄更斯的欢乐的伦敦佬仍然在插科打诨,萨克雷的市侩们则照旧胡作非为。说不定就在这样一个神殿的某一偏僻的角落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华生医生也许暂时可以找到一席之地,而把他们原先占据的舞台出让给某一个更精明的侦探和某一个更缺心眼儿的伙伴。    
      福尔摩斯的事业已经有不少个年头儿了,这样说可能是夸张了一些。要是一些老先生们跑来对我说,他们儿童时代的读物就是福尔摩斯侦探案的话,那是不会得到我的恭维的。谁也不乐意把关乎个人年纪的事情这样地叫人任意编排。冷酷的事实是,福尔摩斯是在《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里初露头角的,那是一八八七年和一八八九年之间出版的两本小书。此后问世的一系列短篇故事,头一篇叫做《波希米亚丑闻》,一八九一年发表在《海滨杂志》上。书出之后,似乎颇受欢迎,索求日增。于是自那以后,三十九年来断断续续所写的故事,迄今已不下于五十六七,编集为《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和《最后致意》。其中近几年出版的最后这十二篇,现在收编为《新探案》。    
      福尔摩斯开始他的探案生涯是在维多利亚朝晚期的中叶,中经短促的爱德华时期。即使在那个狂风暴雨的多事之秋,他也不曾中断他自己的事业。因此之故,要是我们说,当初阅读这些小说的青年现在又看到他们的成年子女在同一杂志上阅读同一侦探的故事,也不为过。于此也就可见不列颠公众的耐心与忠实之一斑了。    
      在写完《回忆录》之后我下定决心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因为我感到不能使我的文学生涯完全纳入一条单轨。这位面颊苍白严峻、四肢懒散的人物,把我的想象力占去了不应有的比例。于是我就这么结果了他。幸亏没有验尸官来检验他的尸体,所以,在事隔颇久以后,我还能不太费力地响应读者的要求,把我当初的鲁莽行为一推了事。对于重修旧业我倒并不后悔,因为在实际上我并没有发现写这些轻松故事妨碍了我钻研历史、诗歌、历史小说、心理学以及戏剧等等多样的文学形式,并在这些钻研之中认识到我的才力之有限。要是福尔摩斯压根儿就没存在过的话,我也未必能有更大的成就,只不过他的存在可能有点妨碍人家看到我其它严肃的文学著作而已。    
      所以,读者们,还是让福尔摩斯与诸位告别吧!我对诸君以往给我的信任无限感激,在此谨希望我赠给的消遣良法可以报答诸君,因为小说幻境乃是避世消愁的唯一途径。    
        阿瑟·柯南道尔谨启    
    


新探案(1)狮鬃毛(1)

      居然有一个奇怪难解的案子,其难度不下于我生气所办的任何案件,在我退休以后落到我身上,而且可以说是找上我门来的。事情发生在我退居苏塞克斯小别墅以后,那时我已经全心全意地过起恬静的田园生活,这正是我多年生活在阴沉的伦敦时所时常渴望的生活。自从退休以来,华生几乎完全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偶尔来度过一个周末,这也就是我和他的全部交往了。因此,我只有亲自来记录案情。要是他在场的话,他会怎样地去大事渲染故事的紧张开端以及我终于克服了困难的胜利啊!然而他毕竟不在场,所以我只好用我的方式来平铺直叙,把我的探索狮鬃之谜的困难道路上的每一个步骤,用我自己的话表现出来。    
      我的别墅坐落在苏塞克斯丘陵的南麓,面对着辽阔的海峡。在这个海角,整个海岸都是白垩的峭壁,要下到海边去,只有通过唯一的一条长而崎岖、陡峭易滑的小径。在小路的尽头,即使在涨潮的时候,也有一百米的布满卵石的海滩。但到处都有弯曲的凹陷的地点,形成天然的良好游泳池,每次涨潮都重新充满了水。在这样一条向两边伸延数英里的海岸上,只有一个小海湾即伏尔沃斯村打断了这条直线。    
      我的别墅是孤零零的。我,老管家,以及我的蜜蜂,就是这座房子的全部居民。半英里以外,则是哈罗德·斯泰赫斯特的著名私人学校,三角墙学校。那是一座颇大的房子,有几十名为不同职业进行着训练的青年学生,还有几名教师。斯泰赫斯特在年轻时代是一个有名的剑桥大学的划船运动员,也是全能的优秀学生。自从我移居海滨以来,他和我的关系一直良好,也是我唯一的可以不经邀请就互相在晚上访问的熟朋友。    
      在一九○七年七月底,刮了一次大海风,自海峡向海岸,把海水冲积到峭壁底,在潮退以后留下了一个大咸水湖。早晨风已平静,海滨被冲洗过后,异常清新。在这样的良辰,呆在家里工作是太不可能了,我就于早餐之前出来散步,领略新鲜空气。我沿着峭壁通向海滩的小路散步。我听见背后有人在喊,原来是斯泰赫斯特在挥手欢叫。    
      “多好的早晨,福尔摩斯先生!我就知道会看见你出来的。”    
      “去游泳,对吧。”    
      “又来你那套推论了,”他笑了,用手指着鼓鼓的衣袋。“是的,麦菲逊一早就出来了,我可能找到他。”    
      弗茨罗伊·麦菲逊是教科学的教员,是一个健美的青年,他的生命力被患有风湿热之后而得的心脏病削弱了。但无论如何他是一个天生的运动员,在各种不太激烈的运动中都是杰出的。不分冬夏,他坚持游泳,由于我也爱游泳,所以时常遇上他。    
      就在这时我们看见了他。他的头在小路尽头的峭壁边缘上露了出来,接着他的身影出现在崖上,象醉了一样摇晃着。突然他把两手往头上一举,痛叫一声,向前扑倒。斯泰赫斯特和我赶紧跑过去——相距有五十来米——扶他仰过身来。他显然是不行了。那失神下陷的眼睛和发青怕人的两颊只能是死亡的征兆。刹那间,一线生命回到他脸上,他以认真警告的神情发出两三个字。那声音是连绵含糊的,但我听见他由嘴唇迸出来的最后两个字是‘狮鬃毛’。它的含义是不着边际、无法理解的,但我实在不能把它读作别的字音。说完之后,他半抬起身子,两手一伸,侧着倒下了。他死了。我的同伴被这情景吓得不知所措。而我,正如大家想象的那样,每一根神经都警觉起来。这是必要的,因为事态很快就表明了,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案子。他只穿着柏帛丽雨衣、裤子和没系鞋带的帆布鞋。栽倒的时候,他那匆匆围在肩上的柏帛丽雨衣滑落下来,露出他的躯干。    
      我们大吃一惊。他的背上有许多暗红色的条纹,仿佛他被人用极细的鞭子猛抽过。那造成创伤的鞭子一定是富有弹性的,因为绕着他的肩部和肋部整个都是炎肿的长长的鞭痕。    
      他的嘴边往下滴着血,因为他在极度痛苦中咬破了下唇。他那痉挛变态的脸说明了他是多么痛苦。我正跪在死者身旁,而斯泰赫斯特站在旁边时,有一个影子罩过来,原来是伊恩·默多克来到我们身旁。他是数学教员,是一个瘦高而肤色黝黑的人,由于沉默寡言和性情孤僻,很难说有什么朋友。他似乎是生活在高超抽象的圆锥曲线和不尽根的世界里,与日常生活了无牵涉。他被学生当做怪物,本来可能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然而这个人身上有些异乡的气质,这不仅表现在那墨黑色的眼睛和黝黑的皮肤上,还表现在偶尔发作的脾气上,那是只能用狂暴二字来形容的。有一次,他被麦菲逊的小狗弄烦了,他抄起狗来就从玻璃窗上扔出去了。要不是因为他是一位优秀教师的话,就凭这件事,斯泰赫斯特早就请他走了。就是这位复杂的怪人来到我们身边。看来他是真诚地被死者的景象惊呆了,尽管小狗事件表明在死者与他之间是缺乏好感的。    
      “可怜的人!可怜的人!我能做些什么?我能帮忙吗?”    
      “刚才你跟他在一起吗?你能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情况吗?”    
      “不在一起,今天我出来晚了。我还没到海滨去呢。我刚从学校出来。我能做些什么呢?”    
      “你可以赶紧到伏尔沃斯分驻所去,立即报案。”    
      他没说二话,掉头就以最高速度跑着去了。我把办这个案子的任务主动承担起来,而吓呆了的斯泰赫斯特,还呆在死者旁边。我采取的第一个步骤自然是记下来谁在海滨。    
      从小径的顶端我可以望见整个海滨,绝无人影,只有远远的三两个人影向伏尔沃斯移动着。搞清这一点之后,我步下小径。白垩的土质中混杂着粘土和灰泥岩,我见小径上有同一个人的上行和下行的脚印。今天早晨没有别人沿这条路到海滨去过。有一个地方,我看到了手指按在斜坡上手掌的痕迹,这只能说明可怜的麦菲逊在上平时跌倒过。还有圆形的小坑,说明他不止一次地跪下来过。在小径下端,是退潮留下来的咸水湖。麦菲逊曾在湖边脱衣,因为在一块岩石上放着他的毛巾。毛巾是叠好和干燥的,看来他没有下过水。当我在硬卵石之间搜寻的时候,有一两次我发现了他的帆布鞋印和赤足脚印。    
      这说明他已准备下水,虽然干燥的毛巾又表明他实际尚未下水。    
      问题已经清晰地呈现出来了——可以说是我生气所遇见的最怪异的问题之一。当事人来到海滨顶多不过一刻钟。斯泰赫斯特是从学校随后跟来的,因此这一点毫无疑问。    
      他去游泳,已经脱了衣服,这由赤足脚印可以说明。然后他突然披上衣服——全是凌乱未扣好的——未曾下水或至少未曾擦干就回来了。他改变主意的原因是他受到残酷的鞭打,被折磨到咬破嘴唇的程度,他只剩下最后一点力气爬离开那块地方就死了。那么是谁干的这个残酷的事儿呢?不错,在峭壁基部是有些小洞穴,但是初升的太阳直照在洞内,根本没有隐蔽之处。还有远处海滨的几个人影,但他们离得太远,不可能和案子联系起来,再说还隔着麦菲逊要游泳的咸水湖,湖水一直冲到峭壁。在海上,有两三只渔船离得不太远。等有时间可以查问一下船里的人。目前有那么几条线索可资调查,但是没有一条是明确的。    
      当我终于回到死者身旁时,已经有几个人在围观。斯泰赫斯特自然还在那里,默多克刚把安德森——就是村里的警察——给找了来。后者是一个高大、黄髭、迟钝、结实的苏塞克斯类型的人——这种人往往在笨重无声的外表下掩盖着明智的头脑。他不声不响地倾听着,把我们说的要点都记下来,最后把我拉到一边说:    
      “福尔摩斯先生,我需要你的教导。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大案子,如果我出了差错,我的上级刘易斯就会说话。”    
      我建议他立即把他们顶头上司找来,另外找一个医生,在他们到来之前,不要移动现场的任何东西,新的脚印越少越好。趁着这时,我搜查了死者的口袋。里面有一块手帕,一把大折刀,一个折叠式的名片夹子,里边露出一角纸。我把它打开交给警察。上面是女性的潦草手迹:    
       我一定来,请你放心。    
      看来是情人的约会,但时间和地点未详。警察把纸放回名片夹,连同别的东西一起又放进柏帛丽雨衣的口袋。由于没有旁的情况,在建议彻底搜查峭壁基部之后,我就回家去用早餐了。    
      一两小时以后,斯泰赫斯特走来告诉我尸体已移到学校,将在那里进行验尸。他还带来一些重要而明确的消息。正如我预料的,壁底的搜查一无所获。但他检查了麦菲逊的书桌,发现了几封关系密切的信,通信者是伏尔沃斯村的莫德·贝拉密小姐。这样我们就找出了他身上那张条子的笔者。    
      “信被警察拿走了,”他解释说,“我没法把信拿来。但可以肯定这是严肃认真的谈恋爱。不过,我看不出这个事儿跟那个横祸有什么关系,除了那个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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