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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电竞之王之痞子传说-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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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去不去啊?倒是说句话啊。”

“当然去!我只是想在去上海生育比较好。生孩子地时候还可以啊的叫几声给那个牲口听。”顾晓芸说,然后就跳上了沙发,“go!儿子,跟老妈去征服上海滩!”

叶宇靠着门一直观察沈言关键时候的极限交叉操作。果然叶宇一直以来的感觉是正确的,沈言并没有使出自己真正的实力。为何这次会用,叶宇不得而知。恐怕是沈言认为自己真正的对手已经出现了。叶宇又看了看满眼冒光看着沈言操作地晨晓彤。叶宇笑了笑,魔兽这东西还真是挺好玩地。

peter豆大的汗珠已经滴下来了。沈言大军出现在面前的时候。peter看见毁灭盘舞就死命拍了下大腿。喊了声该死。所幸自爆蝙蝠还不多,加上猎头手也不是吃素的。peter倒还不至于吓得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peter一生难忘。沈言6人口的大军与peter7人口地大军碰撞,并且还是在兽族基地。

死骑丢下腐蚀之地,巫妖霜冻之星打出,毁灭者抽魔变身。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只能用飘逸来形容了。即使不看沈言地键盘。peter也知道那手法是多么的利落。多么的利索,直给人一种发毛的感觉。

果然看上去占尽优势的peter却渐渐有种抵挡不住的感觉,不知为何peter根本感觉不是在跟一个人在打,而是像同时有个人或者3个人在一起打。

peter的剑圣一个疾风步隐身到了巫妖身边,魔免的毁灭实在很头疼。擒贼先擒王,射人要内射。这样简单的道理当然很多人都明白。于是peter把所有地火力都集中到了巫妖身上。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你就像你1对3家疯狂电脑,而跟电脑火拼时候的感觉。电脑那叫爱秒英雄,身上要不揣瓶血拼揣个无敌,保证一小会你的英雄就挂了。

peter本以为这样的强攻可以让沈言的英雄折杀。如此一来亡灵的最高火力输出就没了。跳劈直接爆出了7,巫妖在3本狂暴猎头的镖射瞬间就濒临死亡。peter手都颤抖了,老远的地方拉过牛头人酋长准备放出一道冲击波,一定要在死骑地死亡缠绕飙出前就干掉巫妖。peter一个华丽走位,牛头人一个战争践踏将身边对砍地死骑踩晕,又向前迈了一步准备放出冲击波。

说时迟那时快,peter忽略了已经带上腐蚀之球的巫妖身后还站着一个英雄。

恐惧大魔王!

牛头人地脚步就这样僵住了。恐惧的催眠恰到好处。等peter过了时间强A醒牛头人的时候,死骑也在空中飞出了一道死亡缠绕。

剑圣大叫了一声“我靠你老母”却发现无数道流星砸了下来。*毁灭者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了狼骑士,又把矛头转向了剑圣。peter大惊失色。刚才英雄的一系列操作都让自己勉强顾及兵种了。狼骑士更是被忽略的。而现在看来沈言似乎是完全得心应手。

“她的APM究竟是多少?”peter额头上的汗珠直接滴到了电脑桌上。

金钱已经到位,商店不远剑圣闪电之球上身。已经是威力无比。剑圣跳劈一刀牛头人疯狂的踩地板,沈言的恐惧先一步离开人世。激烈的气氛让现场陷入一片死寂中,谁都不愿意打破这份寂静。

叶宇很想唱首“太阳出来哦,喜洋洋”可一想很可能被乱瓶砸死,就没唱出来。

恐惧挂的时候剑圣血量也已经不多,所幸牛头人身上有天灾骨钟,剑圣顶起了无敌,狼骑士网撒出剑圣连续个跳劈,整整6+血,巫妖也告别人世。情势似乎瞬间逆转了,所有人都为美女一阵可惜,操作这样牛B却在关键时候没能压制住对手的剑圣。然后改变就在一霎那,冰霜暴龙一声怒吼整个草原跟地震一般。

剑圣无敌褪去,迎接他的就是一口冰霜外加一个3级死亡缠绕,毁灭者同时放出毁灭之球。剑圣惨烈的在还没使用回城的瞬间消失在了地图上。狂暴的猎头一下子慌了,没有了剑圣群龙无首。牛头人酋长也因为过度的踩地板已经是魔法耗尽。所幸毁灭已经没有了魔法,杀伤力大减,但即使是攻的冰霜暴龙也是威震全场。沈言华丽的双线操作下,牛头人也红血买了血瓶喝下。这时候又一个猎头倒下,死骑金光一闪到了6段,大魔瓶喝下,咒语的吟唱,拔地而起的不死亡灵。死骑的终极技能操纵死尸宣布了无敌灵魂的重生。仿佛那一瞬间,看到德拉诺世界里纯洁的圣骑士放弃了荣耀光辉,出卖了灵魂,得到了那永恒的死亡力量。

peter还没反应锅来,远处一道段的霜冻新星,死骑同时飙出的3段死亡缠绕。牛头人酋长败北,peter打出GG。

输了块换作谁也心情不好,可peter打出GG后就长舒了一口气。打黑赛的这几年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对于魔兽已经不知道该是什么心情面对了。直到今天,那股满腔激动兴奋的热情仿佛又死灰复燃了。那烙印在血管上曾经翘课翻墙去网吧集体打魔兽的冲动似乎又回来了。

peter像一个求败的高手一样大笑了几声,嗖的一声出了网吧。

“神经病。”

群众们切了一声,朝peter的背影吐了几口口水。

“大哥不会真的那个了吧?”小弟们很紧张的问。

蛤蟆肯定的摇了摇头,“大哥估计去撒尿了,他都好{炫&书&网久没撒尿了。”“多久?”

“三天了。”

“真的三天没撒尿?”

“真的。”

咣当一声,好多人倒了过去。

peter出去了不代表接下来的比赛蛤蟆等人不打了。作为二把手,蛤蟆可是五行山的强盗头子二当家,有事就开溜,每次都是作掩护。

    第一卷 黑赛风云 第四百一十四章 席卷黑赛6

晨晓彤擦了擦口水爽爽的从钱乐手中抽出了。叶宇也“刚好”的买水回来了,每人一罐农夫山泉塞进了个MM手中,又对沈言挑了挑眉毛。

“做人要低调,看你跟个暴发户似的。”叶宇对晨晓彤教育了几句,转身又清了清嗓子,大声道:“还有谁?哥今天手也痒了,陪你们玩玩。”晨晓彤翻了翻白眼就昏了过去。

蛤蟆拍了拍胸脯,站了出来。“我!”

怪叔叔和小弟拉着蛤蟆低声说,“这个人阴阳怪气大半夜还带口罩,指不定是个变态,你还是不要上好。”

蛤蟆仰首挺胸的说:“我不怕,就算杀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一阵唏嘘蛤蟆就拎着鼠标和键盘上去了。出来混,没家伙,那杀人放火肯定是不方便的。一把称手的兵器才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蛤蟆,包括之前的pter还有这里的一群人马,哪个口袋里不是揣着鼠标,手里操着键盘的?

但叶宇不一样,半路杀出来的自然是不会带的。况且叶宇的那副利器,自不打职业联赛起,已经又一次封存到自己宝贝妹妹的房间书桌下了。毕竟鼠标不像手机可以随身携带,像蛤蟆一伙人整天揣着鼠标,简直是可以当领带耍。想想也是,鼠标这年头功能还真挺多。遇上抢劫的还能拿出来自……卫,至于有没有自慰功能叶宇觉得有必要朝这方面研究开发一下。

叶宇对鼠标一向没有沈言那么讲究,和大部分的职业选手不同,叶宇只好份量点击重一点的鼠标和软性摩擦性大的键盘就可以了,并不会挑剔到用惯了一种鼠标键盘,用其它的跟个白痴一样。

晨晓彤还挺会察言观色的,屁颠屁颠的就准备把自己的鼠标和键盘送了上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沈言不声不响哼都没哼了一声,就把自己那套天下利器递到了叶宇面前。

叶宇笑了笑。隔着口罩“么啊”地一声,“谢了。太高级了,我还用不惯。就冲你这份心,下次我用身体回报好了。”

沈言嫩脸一红,啐了一口“下流!”

叶宇嘿嘿一笑。转身对晨晓彤说,“那个谁谁谁,你键盘和鼠标和借我用下么?”

蛤蟆一看这口罩男随身连个鼠标都不带,整一副外行样。要不是之前沈言展现了震撼实力。蛤蟆非上去跟叶宇说:“哥们,知道英雄是哪个建筑出的吧?”

晨晓彤好像接到了彩球一样高兴,又把键盘和鼠标递给了叶宇。叶宇抚了抚晨晓彤的头,“乖叔赢钱了给你买糖糖吃。”“滚!你当老娘是三岁小孩啊?给你几分阳光你就灿烂,给你几分雪花你就浪漫,给你几分颜色你就开起染坊啦?要是输了别说我认识你!”晨晓彤对着叶宇屁股上踹了一脚,周围的人一阵暴汗。这MM性情转换得也太快了。

晨晓彤那是不想跟叶宇拉开年龄距离。所以说,小女孩的心思。你还是别猜。

叶宇飞快地调试完了鼠标和键盘。蛤蟆还在跟怪叔叔说菜鸟永远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时候,就看见叶宇在局域网里喊gogo了。

***熊!这丫的调试键盘和鼠标速度还真他娘地快。

地图依然是TM。叶宇也选了个亡灵,蛤蟆恰好也是兽族。如果不看人,还以为是第一场比赛的翻版。如果说这样的巧合都不足以让人发现的话,那么两人出生点位置也一模一样就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那可怕的几率。

蛤蟆这个称号也不是浪得虚名的。高中的时候,蛤蟆喜欢班上一个女生,于是表白了。那女生根本就不喜欢蛤蟆,就开玩笑的说,如果蛤蟆能在一个万众瞩目地情况下。表现青蛙跳就考虑考虑。第二个星期一地全校晨会上,校长就看见了一个男生在自己面前跳了……最终那个女生还是没接受蛤蟆,大约是蛤蟆长得实在有点抱歉。那之后蛤蟆就心灰意冷搞起了网恋,整天泡在网吧,后来无所事事就搞魔兽了。蛤蟆这个称谓也算是当之无愧,更何况其打魔兽时那副死缠烂打牛皮糖一般的骚劲也算是有蛤蟆跳精神了。

叶宇上手就灵活的在键盘上手指划过,地穴祭坛依次放下。沈言眼睛一抬,深有意味的看了叶宇一眼。一切都跟自己做得一样。

蛤蟆的开局也跟peter一样,只不过蛤蟆是不会爆飞龙。而是直接本狼骑士的。

第6个侍僧的探路。叶宇很风骚的直接找到了蛤蟆的所在。叶宇看蛤蟆地苦工才刚出去探路,就拉着侍僧去单挑小苦工了。蛤蟆差点一头撞死在显示器上。这不是明显欺负我嘛。

小苦工被A了几下。“啊啊不要停剑圣提着西瓜刀和大G就杀了过来。

如果是沈言刚才就直接把侍僧送了,然后利用尸体召唤个骷髅。但叶宇没有这样干,料想对方剑圣也差不多要过来插自己侍僧了,立马指挥侍僧逃跑。同时也是拉出个骷髅,只不过是隐藏在森林道里等死骑,顺便寻找一下小绵羊,杀了。=小  说首  发==

看到这里沈言也开始认真看了起来,同样的战术却是不同的执行。而且沈言从旁边分明可以看出表面上叶宇的手速还没飙上去,实际上已经是三线操作了。那只有一个解释,最大化操作,零无效操作。

很多选手打法都很飘逸看上去也是行云流水,但往往是在交战的时候给人这样的感觉。而叶宇不同,叶宇是从开始发展科技和经济就给人一种应所应当看似闲庭漫步,实则飞速敲击的感觉。

蛤蟆哪可能放过那个侍僧,正想能插几刀就几刀的时候,死骑就嘿嘿嘿淫荡的出现了。一阵风骚地卡位,剑圣眼睛一白就差点昏了过去。所幸还有疾风步,可好不容易快追上了,只看见侍僧已经到了雇佣兵营地马上一副就要英勇就义地样子。剑圣汗都出来了,跳劈一个,那侍僧非得上前自杀,给那石头人一砸猛K几下,血也是不少的。

蛤蟆极端郁闷地白用了一次疾风步。心里暗骂口罩男果然身心都很变态。

同样的开局不同的演绎,周围的牲口很快明白了,这个造型怪得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家伙实际上实力更加恐怖。

晨晓彤觉得奇怪,叶宇死骑背包里明明就有显隐之尘为何刚才剑圣追杀侍僧的时候不用,那样不是可以更加稳妥么?换作自己雇佣兵营地那就直接跳劈砍死那个淫荡的侍僧了。

可是很快晨晓彤就知道答案了。叶宇利用小绵羊的尸体个骷髅一召唤,外加条狗,同样奔向蛤蟆未完成的地洞。蛤蟆大惊,自己的剑圣不由得跑出太多。

等蛤蟆赶回来的时候,那个地洞已经被叶宇很无耻的打得取消了。事实上那地洞还有一点点就眼看要完成了,退了让蛤蟆一阵心疼。

如出一辙的比赛。双方再次各自MF,不过叶宇可没那么闲,身上揣着根骷髅权杖,一边MF一边召唤,召唤的骷髅又不停的派到蛤蟆的基地里骚扰发木材的小苦工。有正在建设建筑就砍砍之类的。

蛤蟆简直比裸奔了却被人无视了还难过。一冲动就把剑圣派去修理小侍僧了。要知道一本升级二本时候的亡灵如果被砍死一个侍僧那是很跟XXOO时候领导来了电话一样非常之难受的。

蛤蟆淫荡的笑了一下,一个疾风步就蹿得比驴还快了,到了叶宇加一看。剑圣就真的昏倒了过去。那建造造得叫一个好,密不透风,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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