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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艳照门徒-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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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我又认识了一叫舒畅的阳光灿烂的小妞,虽然我知道她接近我只是为了锋子。那时节,舒畅追锋子追的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估计全校都知道有这档子事儿了。
    偏偏锋子这傻蛋很有点固执,愣是没同意,有一天他对我说:“丫头,太不幸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我发愣了将近十分钟之后,说:“你说的有道理,真是太不幸了,我一直把你当我哥了。”
    那天晚上有人告诉我,锋子灌了十八瓶啤酒后蹲在宿舍里嚎啕大哭。对这条消息我一直半信半疑,因为我记忆中的锋子顶多喝八瓶啤酒就趴下了,小宇宙爆发也喝不了十八瓶啊。就算勉强喝下去了,他铁定醉得连他妈都不认识,趴在地上就找不着北,又哪来的力气哭,而且还是难度那么大那么耗费能量的嚎啕大哭。
    从那一天起,舒畅看我的眼神变得特诡异,好像看到了杀父仇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
    锋子毕业那天对我说:“丫头,以后要找到合适的,一定得拉出来给哥观摩下啊,我倒要看看那小子是不是三头六臂。”
    其实我从来没告诉锋子,我一直对他的偶像充满了好奇心。锋子的偶像是21世纪初期C市各大校园内不朽的传奇,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诉说他偶像的故事。
    据说那位偶像同志曾经在众目睽睽下怪叫着跳进了市中心广场的喷水池里,结果那水池漏电,当时就像卡通片里一样被电得头发都竖了起来,最后这厮居然没死。据说那位偶像同志大二就辍学了,辍学就辍学吧,那小子好像还不解气,临走的时候居然一拳把他们院长的鼻子打歪了,到现在网上都还流传着某高校院长鼻血狂飙的图片。据说那位偶像同志在爆K院长之后,爬到六层高的教学楼顶端再纵身一跳,十秒钟以后他跟没事儿人一样从地上站了起来,拍拍屁股在全世界人民惊骇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我曾经问过锋子,那位偶像同志到底叫什么名字。
    锋子说:不知道。
    后来锋子又说其实他说的故事都是刚上大一那会儿从BBS上看到的,那时候关于偶像的帖子太多了。关于偶像同志的身世来历起码有超过一百个版本,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
    我想,生活的本质应该就是像死水一样平淡,所有的不平淡只是对这种平淡的抗争而已。偶像同志好像一直在抗争着,他甚至做了一些我曾经想过却不敢做的事情。。。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就以为他是我梦中那个骑着白马的人。
    当然,我知道,骑白马的未必是王子,他很可能是唐僧。但对于我来说,就算他是唐僧,老娘也认命了!况且。。。吃了唐僧肉还可以长生不老,谁让道上的兄弟姐妹们都叫我妖精呢?
    岁月的无情,让姑奶奶都快从小处女熬成老处女了,唐僧还是没有出现,这简直是人神共愤的一件事情。
    紫霞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想说:唐僧,等待真的太难受了,快骑着白马出现在我面前吧,然后老娘活活踩死你吧!你要是不出现,那老娘一定天天扎小纸人咒死你!
    有时候你会发现人性真的很可笑,有的东西,你坚持了一个月,就不知不觉成为习惯。如果坚持了一年,那就快变成信仰了。但是再过几年,你又会发现这样似乎很不值得。这样的情形让人矛盾又迷茫,放弃不甘心,继续坚持似乎又毫无意义。
    唐僧啊唐僧,你再不出现,老娘可就要红杏出墙了!

      正文 049 唐僧啊唐僧(2)
    

    对于未来的伴侣,老娘已经一次又一次地降低了要求。
    在今年的情人节我一边摸着翠花的小手一边想:如果有一个男人和我一样的热爱电影,如果他的见解能让我感到惊讶,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尝试和他沟通一下。
    而这样渺小的要求居然都难以实现。影视系的那群牲口一个个整天不是想着怎么泡妞就是红着眼准备杀入娱乐圈,真正有几个能静下心来研究的,又跟书呆子没什么区别,实在让人望而却步。
    在今年的五月我终于遇到了一个让我惊叹的人,不幸的是,这家伙是卖毛片的!更不幸的是,这无耻的家伙是我仇人!
    后来的某一天,我偷偷摸着翠花挺拔的胸部,那种感觉有点小刺激,我当时在想:如果有一个具备冒险精神的男人带我去刺激一下,说不定我就以身相许了。
    而这样渺小的要求居同样难以实现。现在的男人都不知道怎么了,一半在装正经,另一半在装不正经,就没有几个是真正在做他们自己的。
    同样在今年的五月,我遇到一个不用装就很不正经的家伙,而这家伙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居然很正经地没占我便宜。更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带我吃了一顿霸王餐。。。不是我吹,姑奶奶十年前就想吃顿霸王餐了,可惜一直没提起勇气。
    好吧,我坦白,当时我是那么小小地心动了一下。不幸的是,被翠花臭骂一顿之后,我终于搞清楚了自己的立场。再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老娘对那小子已经是恨之入骨!
    我承认,有时候我很无趣,比如说昨晚一直给那姓魏的小子打骚扰电话。但我从没想到他那么无耻,也不关机,就任由骚扰电话响个不停,打着打着我就睡着了。
    在睡梦中我差点就报了仇,提着两把西瓜刀追杀的那小子满世界乱窜,一直把他逼到了万丈悬崖边缘。当时老娘心里那个得意啊,对他说,你跳吧,你有种就往下跳吧。
    哪知道那小子笑得比我还阴险,他嘴巴动来动去,屁股扭来扭去,双手挥去挥去,像是西方老不死的巫师在念动召唤恶魔的咒语。然后,我看到了各种奇异生物,首先是一只像老鼠那么大的蟑螂,然后是一只像狼狗那么大的老鼠,再然后是一头像犀牛那么大的狼狗。。。渐渐地,一千只,一万只,密密麻麻的怪物向我冲杀过来。
    我对着马克思爷爷发誓,老娘平时是不怕这些玩意儿的。但双拳难敌四手,好女也架不过狼多啊!被成千上万的变异怪物包围着,我再一次对着马克思爷爷发誓,老娘这辈子从来没这么狼狈过!我问马克思爷爷该怎么办,他拍着黑色的棺材说:你进来,我出去,吓死那个王八蛋!
    然后我醒了。
    冰冷的水冲刷着我的身体,尘埃和睡意都随流水而去,洗不掉的是满肚子的怨气。
    没穿内衣,但我还是随便套了一件翠花的超大T恤。凭良心说,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我从来不像翠花那样裸睡,我只是习惯不穿内裤而已。
    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感觉自己快陶醉了。哎,这么如花似玉的漂亮小女子,唐僧怎么就还不来求爱呢?唐僧啊唐僧,老娘恨你!
    愤怒值到达了上限,却找不到仇家出大招,这简直是天怒人怨的事情。我又一次拨打那牲口的电话,关机。。。很好很强大。然后我登陆了QQ,Thanks‘god,这厮居然在群里高谈阔论。
    有些时候男人真的很无耻,比如现在,群里的十几个老爷们儿居然装人妖忽悠一个刚来的新人。那位可怜的新嫩一看自己这么受欢迎,差点把自己当成了情圣,不仅报了身高体重三围,连本人照片都发出来了。
    看到那小子在群里说他正在上班,我也懒得废话了,穿戴整齐就杀了出去。
    走到音像店门口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那小子一个人在店里转悠着,手里晃动着两张露点的光碟,撅着屁股,扭来扭去很陶醉地唱:“六一,六一,大地穿上花衣。小朋友们手拉手,庆祝自己的节日~~~”
    我突然想起今天是儿童节,这是一个令我刻骨铭心的日子。那一年,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和那个叫做母亲的女人,就是在这一天离异。
    看到我,他明显发懵了几秒钟。接着他后退了一步,两张碟片护在了身前,生怕别人用撩阴腿招呼他似的。。。后来我想,他之所以有这反应,大概是因为我当时脸色不太好看。
    事实上老娘不仅脸色不好,心情也很不好,如果语气真的可以变成机关枪一样,他早就变成马蜂窝了。我兴师问罪:“小子,干嘛不回电话,找死是不是?”
    他很委屈,说:“大姐,你看,我手机没电了。”
    我发誓,我抽他耳刮子的心都有了,问:“你昨晚手机有电为什么不回?”
    他很纳闷,说:“昨儿个你打过电话吗?啊哈哈,可能信号不好,没收到。”
    我发誓,我现在心里恨不得把他踢个半死。
    然后他腆着脸问:“对了,可不可以借你手机用一下?”
    我问:“你不会自己充电啊?”
    他说:“很不巧,充电器在家里。”
    我一瞄桌上的电话,问:“你不是有座机吗?”
    他一脸沉痛,说:“今天特别背,座机刚好也停了,你是中国电信是不是铁了心跟我过不去啊?”
    两秒钟后我才开始后悔,因为我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就把手机递过去了,然后听见他很激动地跟人侃大山:“老阴,是我,帅哥魏啊!日,老子换个马甲给你打电话不行啊?都搞定了吧?行,行,下午你把东西拉过来,我得发货了~~~”
    听到帅哥魏三个字,我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十秒钟。说实话,我有点想拿凳子砸他。如果他也算帅哥,那潘长江的身段都算得上英伟挺拔,赵本山的猪腰子脸都算得上玉面朱唇了。
    再然后我听见他意气风发地说:“哥们儿今天郑重其事地告诉你,我又有了远大的人生理想。我感觉我小宇宙快要大爆发了,啥也别说了,眼泪哗哗地,一会儿你过来我们再仔细研究~~~”
    我以为他这算是打完了,没想到他又找了一话题,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改革春风吹满地,毛片事业要努力’,打得兴高采烈生机勃勃。
    千万别是长途啊,我肠子都悔青了,猜想我现在的面部表情肯定格外地痛苦。
    到后来他干脆在铺子里来回踱步,频繁换姿势。十几分钟后他把手机递给我,还瞪大眼睛很无辜地问:“怎么没电了?”
    我发誓,我现在恨不得活活把他踢死,怒吼道:“那是不是还要我给你充电啊!”
    接下来我明白了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心地单纯,还是把这句反语听成了疑问句。歪着脑袋很认真地想了一下,他很大方地说:“不用了,反正也差不多打完了。”
    我发誓,在他被我踢死又活过来后,我要再次踢死他!

      正文 050 理想啊理想
    

    记忆又一次被心中的呼唤惊醒,流离失所的灵魂像是被吓坏的孩子,拼命寻找着避难之地。当我整理这些记忆碎片,当我收集碎片中的我和你,当我收拾心情收拾过去。突然发现,回忆以一种疼痛欲裂的面目出现在面前。有些东西即便真实存在,也始终让人无奈。就像凋谢的玫瑰不会再开,就像逝去的时间不会重头再来,就像我们曾经的爱。
    睡梦里和风中的枝桠在一起要摇摇晃晃的等待黎明,等待一生。当年华逐渐失去了锐利,当时间带走一切,带走你。如同那些迁徙的鸟群,阔别几十年的苍茫大地,临走前的凝望中褪去了所有的羽毛,谁还记得曾经苍翠如今猩红的誓言?
    站在记忆无休无止的长廊里徘徊,你还会哭吗?
    你老说我是世界上最欠扁的坏蛋,每次都把你眼泪逗出来才算完。但我从来都没告诉过你。。。第一次看见你笑,我就偷着开心了好几天。第一次看见你哭,我就一直难过了好几年。
    模糊的液体流过跳动的眼睑,流过抽搐的脸,流到呜咽的嘴边。
    娘西皮,真他妈咸!
    我在冷汗淋漓中醒来,默运四日神功吐纳了一番,我觉得自己活力无限。哼着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我的心情逐渐变得很嗨皮。就在这一瞬间,睡梦中的过去睡梦中的自己睡梦中的朵朵全被我抛到了一边,出来混,必须爷们儿点!
    我叫魏谢,即将26岁,男,未婚。
    这世界有一小部分家长是很偷懒甚至是有些不负责任的,他们为子女起名字往往会从他们的姓氏里各取一字凑合在一起。很不幸,我父母就是这种人。如果一个人他爹姓王,他妈姓李,那他就叫王李。如果一个人他爹姓周,他妈姓林,那他就叫周林。。。更不幸,我爸姓魏,我妈姓谢。
    在12岁那年,几经抗争的我终于适应了这个名字,并且有点幸灾乐祸。因为那时候我有一新同学,他爸姓朱,他妈姓苟。
    出了七七的房子,我在车上回味那一夜的风情,或者说那一日的风情。于我而言,昨晚的一切太令人难忘,因为七七说了三个很诡异的字,差点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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