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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余罪-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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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出局,是郑忠亮。
  接到了远在粤东省行动组的详细汇报,经过出乎意料,而结果,对于许平秋来讲似乎并不意外,此时他坐在家中,对着面前的笔记本上那个严肃的照片凝视着。
  是郑忠亮,父亲是中医、母亲是乡中老师,山省南部曲沃人,独生子。专业是刑事侦查。履历清白,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倒是有过点奖励,中学三好学生、警校优秀学员,数项不轻不重的荣誉,这个名字在警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里排在前面。
  不意外的是,许平秋最初就认为像这类在父母呵护中长大的独生子怕是熬不下来,相对较为优越的生活会消弱人适应逆境的能力。在许平秋看来,没有受过挫折的都不算优秀。
  稍有意外的是,他只支持了三天,远远低于许平秋对他的估计,最起码他还那帮坏小子相跟着打架,他当时想好歹也应该有点能力吧,却不料这么不济事。
  他动着鼠标,在电脑的硬盘里新建了一个文件夹,在起名时想了想,敲了文件夹的名字:淘汰。然后把郑忠亮的资料副本全部移动到这个“淘汰”的文件夹了。
  任何一个人的出局都无法引起许平秋的心理波动,只会让他好奇地去寻找致使这些人放弃的原因何在,是家庭的?是教育的?是环境的?还是心理的?当然,家庭和环境是一个最主导的影响因素,现代社会和家庭,恐怕能培养出吃苦耐劳儿女的不多,而且大多数独立能力很差,郑忠亮出局,主导原因就在于此。
  第一个出局了,还会有多少个?
  最终留下的能有几个?
  留下的敢不敢用?能不能用?管不管用?
  这都是许平秋在思考的问题,他又一次把未淘汰的名单拉出来,一位一位看着,很让他意外的是,目前表现最好的居然是严德标,这个表面人畜无害的小胖子三天穿越了半个城区,超市偷吃、夜市混饭,今天据汇报,他居然从街头老千的手里弄到了一笔钱,更令许平秋感兴趣的是,这小家伙居然能发现跟在他背后的外勤,禁毒局的外勤那一位都是千锤百炼,就即便这个简单任务有点放松,可也不是一般人能发现的。
  不过这个人的缺陷是奸诈有余、勇猛不足,可堪一用,却不堪大用,真要把他放到个警察的岗位,许平秋丝毫不怀疑,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成长成为吃拿卡要、荤素不忌的警痞。
  似乎有点不满意,他一页一页翻着这届选拔的名单,每一个人都能让他一眼挑出缺点来,熊剑飞和张猛是个好苗子,不过脑筋有点简单了;郑忠亮、董韶军、骆家龙这几位学业尚可,不过性子没有磨练过,有点软;汪慎修、孙羿、李二冬之流,各有特色,特长和他们缺陷都很明显,那就是社会经验太过苍白,这一堂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补上来的。至于邵帅,是他临时起意加上去的,那孩子太孤僻,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帮。
  他看着,思考着,直到翻到最后一人:余罪。
  他笑了,这是一个集中了几乎所有学员缺点的人,而又没有其他人身上任何的一个优点或者特长。学业平平,表现差劲,两面三刀,谎话连篇,人品极烂。
  可就这样一个人,许平秋曾经想过如果把他放进鱼龙混杂的市井,似乎应该发生点什么意外的事,比如混得风生水起;比如走一条不寻常的路;更比如他不知不觉地走进他期待的圈子。不过很意外,环境给了他,他依然是表现平平,连着几天窝在机场,满足于基本的温饱生活,实在太令他失望了。
  难道我看错了?合上笔记本时,许平秋这样想,确实有点失望。
  不应该错,这里面应该有我找的人。他又反过来这样想,权当是安慰自己,但免不了被这个不确定的思绪纠结着。
  因为,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第39章沦落风尘
  当又一抹皎洁的月色笼罩在早春花市的棚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日。
  汪慎修从花市棚后走出来时,脸上洗得干干净净,连衣服上的污渍也用水蹭了蹭,他像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现在,已经没有迟疑。辨着方向,向着市区中心来了。
  这十天可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他第一次尝到了有苦难诉是怎么样一个难受的滋味。最清晰的感觉是饿,俄国某文豪那句“饥饿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是这十天生活的最好写照。前几天,他用白粉在地上写过一个求援词,很风骚的魏碑字体,编了套某某大学生落难羊城的故事,故事太老套,远不如街上那些缺胳膊瞎眼残疾的惹人同情,勉强混了两天饭钱,之后被一帮子乞丐追打他才明白,和当警察一样,要饭也得讲个出身,不是想干就能干了的;再之后他混迹粤东街头的晚市,在露天大排挡洗碗刷盘子,干了几日管饭不要工钱的活,不过昨天摊档被城管拉走后,又断了他的活路。今天还是有收获的,无意中碰到了花市的旺季,一天搬运,管了两顿盒饭外加三十块钱工资。
  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除了如影随形的饥饿感,他还能清晰地感觉同围人眼中的冷漠、鄙夷、不屑,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他猜测也许是那位老警给新人的历练,就像所有扯淡玄幻小说中的打怪升级一样,只不过对于钢筋水泥丛林里的同类,可要比深山恶林的魔兽恐怖多了。
  走啊,走啊……每天就这么漫无目标,浑浑噩噩地走着。
  这步子迈得为什么这么沉重,心里为什么这么悲催呢?
  他在想着家里,那个温馨的环境,舒适的沙发;他在想着家乡,这个时候,是不是还在下雪,冰天雪地的北国,比这温热难熬的南地对他来说要舒服得多;他在想着那帮子狐朋狗友,也不知道他们落难到了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因为人格被降到了底线以下活着而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
  早春的羊城,恰如北方的仲夏的气候一样,傍晚的凉爽中带着温热,汪慎修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繁华的黄埔路,车流灯海中,他伫立地街头,迷茫的眼睛看着陌生的街市,又一次有了多愁善感的心境。
  同学给他起外号叫汉奸,一是因为脸白,和别人显得格格不入;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一些倾慕欧美田园式生活的论调,在这个国度拥有那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可不是汉奸是什么。他懒得争辨,总是“哥的风骚你们看不懂”来自慰一句。
  而此时他看到了让他倾慕的风骚,这摩天的楼宇,可能有着多少富商巨贾、这不息的车流中,过去的豪车可能载着多少欲男性女。那一掷千金、倚红偎翠的风骚,即便再被人诟病,可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妈的……活得太窝囊了。这么回去更窝囊。”
  他突然境由心生,是看到了一辆宝马车里下来的帅哥,没他帅的哥,不过比他潇洒地站在车前,等着一位裙装的丽人挽起胳膊,两人相偎着进了酒店。
  一刹那的顿悟让他改变的初衷,本来准备进市区吃顿饱饭,然后打电话求援,结束这十天近乎侮辱人格的训练的。他踌蹰了,又漫步走着,路过一家超市时,把仅有三十块换了一包高档烟,浓浓地抽了一口,惬意地感受着尼古丁给脑子带来的眩晕,甩了下半长的发型,在他觉得自己的风骚不会让别人看出是个穷光蛋之后,他迈步向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去了。
  帝豪夜总会。
  太他妈寂寞了,与其窝囊地走回去,倒不如让他们来接我。看到黄埔路终段的巨大霓虹广告时,他如是想。
  他知道救援来的肯定是警察,而现在的落魄得性就是因为警察,感觉这样对他来说仿佛有一种报复的快意一样,他没什么犹豫,大摇大摆地朝那片停着靓车,背景是美女广告的地方去了。
  “老板好。”门迎躬身道。
  装逼谁都会,甭理他们就成,服务生也是穷逼心态,很有这种自觉,伸手迎着汪慎修,这个高消费的地方等闲人未必敢进门,可敢进门的,多数就不是等闲人。
  比如进来的一位,浓眉大眼、脸庞清矍、服装看不出牌子可很合身,而且人站那儿说不出的一种气质。
  什么呢?很低调,不过从眼光里绝对看不出低调。目空一切的眼光,绝对是土豪进城那种气势,服务生不敢怠慢。
  “老板,到大厅还要要包厢。”服务生躬身问着,进了这个门厅,汪慎修一下子被美仑美奂的水晶吊灯看晃眼了,他嗯了声,看着帅帅奶油服务生,笑着道:“大厅人多,多不清静。”
  “那老板到包厢吧,我们这个音响效果很好,如果老板喜欢,我们可以给您准备乐队和舞伴。”服务生殷勤地介绍着,音响、乐队、水酒、舞伴……特别强调舞伴,如果是单身客人出来找乐子,谁也知道是什么。汪慎修笑着问着:“吹牛了吧?有那么好吗?我听说东莞那边才是男人的天堂。你们这儿不算。”
  “老板,这两天千万别去天堂。”服务生小声道,然后以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劝着汪慎修道:“天堂正在扫黄。”
  “哦,懂了。”汪慎修笑道,这调调果真好玩得紧,他摸了摸兜里的手机,在思索着,玩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被天堂里的人直接灭口。
  高档的警用装备,等闲难得一见,唯一的一件值钱物品被汪慎修刻意地拿出来炫了炫,打消了领班的最后顾虑,直接把汪老板请进三楼包厢了。
  灯亮,音响悠扬,落座,人几乎陷到了沙里,汪慎修脚直搭到茶几,很没品位的二郎腿,他曾经琢磨过心理学,从行为习惯上讲,土逼和土豪没有什么差别。所差不过是在心态上。土逼因为畏畏缩缩什么都在乎,所有没人在乎你。而土豪越是满不在乎,就越有人在乎他。
  果不其然,服务生听口音判断,此人来自煤老板的家乡;再看这得性,和以前见过的那些浑身散着馊味的土豪无甚差别,他服务的就更殷勤了,问着喜欢什么音乐、喜欢不喜欢跳舞,一试果真很灵,这些土包屁都不会,一摆手:“闹两瓶酒,红的白的都成。”
  “那老板,要不要找位美女陪您解解闷?”服务生顺势道。
  “还用我说吗?没漂亮妞我立马就走啊。”汪慎修大气地撂了句,服务生眨眨眼睛,暧昧地道了句:“放心吧,老板,一会儿您一定舍不得走。”
  轻轻地掩上门,回头时,服务生看了闭目小寐的汪慎修,这么坦然的样子,恐怕不是个心疼钱的主。掩上门时,他对着手机轻声报道:“三楼,302包厢,果盘、两瓶红酒……叫俏妹上来,告诉她把人多留会,应该是个财客。”
  这种极度尊崇客人的地方,谁也不可能进门就看客人的钱包,而且也不能以貌取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很多衣着打扮土得掉渣的货,内里可是富得流油。久而久之形成了重任全部交付到迎宾侍应的身上,全靠他那双利眼来安排客人。
  今天服务生的走眼成就了汪慎修的梦想,此时他已经轻挹着高脚杯中的红酒,轻轻沾唇浅尝,旁边一只纤手,递过来切得精致的果肉,他尝着果肉的美味,闻着近在咫尺的体香,欣赏着得钢琴王子那首致艾丽斯,好一副壮志得酬的惬意。
  真尼马的,生活就该这个样子,汪慎修陶醉了。
  一曲刚了,他回头想问身边美女的名字,却不料一只柔弱无骨的纤手轻轻掩着他的唇,然后他看到了娇艳欲滴的红唇,轻轻地,慢慢地,向他挪来,那闭着眼睛的双眸,眉睫清晰如星如月,轻轻地吻了吻他,然后他听到了如果天籁的声音:
  “别问我叫什么……茫茫人海相遇就是一种缘份,我好喜欢你陶醉在音乐中的样子,就像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哇,现在的风尘女子也这么有才了?
  汪慎修睁开眼睛,看着伏在他肩头,也是痴看着他的美女,瓜子脸、淡妆,蜷发,没有一丝风尘气息,有的是淑女式的那种雅致,就像她现在的眼神,在倾慕地看着,就像她的身体,保持着暧昧却不下流的姿势,一下子让汪慎修把看她的眼光提高了很大的刻度。
  “其实我也期待一段美丽的邂逅,不过从来没有遇到过。”汪慎修略带羞涩地说道,这位熟女姐姐,似乎和他期待中的邂逅相差无几。而且美女姐姐似乎窥到了他的心思一样,修长的手背,轻轻地抚过他的脸颊,揶揄地问着:“今夜之后,你一定不会有这种遗憾了。”
  “希望如此,不过,我怕好景不长,美景难再。”汪慎修心虚地说道,看过不少风骚的爱情故事,那调调终于在现实中重现了。
  他很迷茫,同样很期待,患得患失的极度类同于男人那种精虫上脑猫抓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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