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天下珍玩 >

第132章

天下珍玩-第132章

小说: 天下珍玩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居易写诗和儿歌差不多,很容易明白,千万毛中拣一毫,容易么?
  所以,要说这支笔的笔毫若采用鼠须或者紫毫,其中的黑色宝光比笔杆浮现的青色宝光厚重,那唐易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半截普通的狼毫,居然产生了如此厚重的宝光,就匪夷所思了。
  刚才,唐易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和老人交流上,对此并没有多想,现在重新审视,这才发现了问题。而且,这不是一个小问题!
  整支笔,就是由紫竹笔杆和狼毫笔毫构成,再无其他。
  唐易掂量了一下这支笔。
  分量似乎有些不对……
  紫竹和狼毫组成的这支笔,似乎不应该有这个重量……
  这支笔偏重了一些……
  竹子都是空心的,莫非……
  唐易晃动笔身,并未听到什么响动。其实,这只是唐易下意识的动作,如果笔杆里真的藏着什么宝贝,本来就不应该出现什么响动,否则,早被人发现了。
  唐易拉动笔毫,却发现丝毫不能动,不由眼睛一亮,这笔果然被人动过手脚!
  对于一般的毛笔来说,笔毫不能动那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诸葛笔来说,笔毫能够拉出一截,却是一个特色。有人推测,这样可能是为了笔毫用秃之后,拉出来可以继续使用,也有人说,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蓄墨。
  对唐易来说,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支诸葛笔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动过手脚!结合笔上出现的黑色宝光,那就很可能是拔下过笔毫,往竹制笔杆里塞过东西!
  唐易看看店里无人,当即便拿着笔到了柜台后面研究起来,这样,即便有人来,他也能立即把笔放起来。
  没想到,准备费时费力的唐易,很快就把笔毫拿下来了!
  本来,唐易随手想转着试试,但是用力之后,微微感觉有些松动,随后唐易戴上手套用力转了几下,居然转动了!
  原来,笔毫底部和竹制笔管之间,被做成了螺丝一样的机关。
  拧下笔毫,唐易发现,笔管里卷着一张纸。
  怪不得摇晃没有动静,塞进一卷纸,怎么会有动静?
  不过,一张纸,怎么会浮现黑色宝光?唐易迫不及待地将这张纸拉了出来。
  竟然是一封血书!怪不得是黑色宝光!
  血迹干涸,已经变得殷红。唐易将纸拉开,纸幅有二十厘米宽,拉开后竟然有一米长,可见当时卷得极为细致。现在让唐易重新卷得那么细,估计是做不到了,血书很难再塞回去。
  “崇祯十五年三月,困于松山半年矣。承德泣曰,其子舒可为质……”
  崇祯十五年?唐易大吃一惊,这支笔是南唐末年到北宋初年所制,照这血书上的时间,却是明末,也就是说,这封血书最早也是明末塞进去的!
  那老先生说是祖传的,但是并没有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祖传,只说清末举家从徽省迁至山海省。而且他说家里有两支诸葛笔,这一支和另一支,为何品相有明显差距?难道不是同时收纳的?
  “这些都得问问。”唐易喃喃一声,便低头继续看这封血书。
  “绝食数日,忽见范逆,忍吾咆哮,周言善语,及至貂裘加身,终不能自已……”
  看到这里,唐易猛然叫了一声,“原来是他!那这血书定不是崇祯十五年写的,这是在回忆!”
  “及后,恩礼有加,却施监窥,吾不出家门,但答问策……”
  这段历史唐易很熟悉,心想,血书所写,看来和正史大同小异。
  “崇祯十七年四月十一,至辽河,惊问闯贼破京,心悲戚而谋,近京疾行,成矣。及稳,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授秘书院大学士,每念先帝,心痛之。又敕赐便宜行事,江南见落发,心赧抚顶……”
  这是要把经历全翻一遍啊!唐易加快了阅读速度。
  “顺治四年,老父病卒,回乡守制。经年长思,泣血而书……”
  原来是顺治四年写的,那么老人的祖上拿到这支笔,那就应该是清代了。
  唐易心想,他琢磨了一年,写了这么封血书,估计就是个忏悔书了。
  不过,这么一个历史名人用血写成的忏悔书,出现宝光那也是正常了,至于价值,在市场上,肯定要比这支诸葛笔价格高。而从历史文物价值来看,那更是了不得了。这可是文物实证!
  不过,当唐易继续往下看时,却大吃一惊,这并不单纯是一封忏悔书!
  “崇祯八年天寿山所藏,断不可落入外族之手,吾虽只担押运之责,然慎尤,随从皆杀之……”


第271章 亨九血书
  崇祯秘藏!
  这老伙计当年负责崇祯秘藏的押运!
  唐易一阵激动,继续往下看去。“后龙堪舆,九龙合璧,一龙为洞,双目窍开,吾已堪任……”
  没了。
  就这么几句啊?唐易心有不甘,彻头彻尾把这封血书读完了,后面的却又是些什么委曲求全,推行汉制之类的话了。
  落款为:亨九血书。
  洪承畴,号亨九,明末官至兵部尚书,蓟辽总督。血书中所写,基本就是被俘、降清、仕清的经过。崇祯十五年,洪承畴率军被困松山半年,当时副将夏承德提出,可以让儿子夏舒为人质来投降。
  洪承畴还算是血战到底,但后来被俘,皇太极三番五次招降,但是洪承畴不为所动。后来,皇太极派了降清的吏部尚书范文程前去劝降,范文程察言观色,最终成功。皇太极曾亲手把自己的貂裘披到洪承畴身上,笼络人心。
  不过,皇太极表面上对洪承畴恩礼有加,其实对他采取了软禁政策,他在家中不能任意外出,也不封官,只是咨询策略。
  崇祯十七年,洪承畴跟随多尔衮攻明,四月十一到了辽河,这时候听说李自成已经攻下了京城,崇祯皇帝上吊。洪承畴出谋划策,清军出其不意,又拿下了京城。
  满清入京之后,顺治皇帝对洪承畴面儿上还是很器重的,任命为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还兼着都察院右都御史,并授秘书院大学士。洪承畴由此成为清朝的第一个汉人宰相。
  顺治二年,南京被攻克,多尔衮下了一道“剃头令”,所谓“留发不留人”,江南民众激烈反抗,攻克南京的多铎根本控制不了局面。这时候,洪承畴又出马了,被“敕赐便宜行事”,到南京安抚民心,平定乱局。
  而这封血书,是顺治四年,洪承畴的老父去世,他回乡守制时写的。应该是写完后,藏到了这支住诸葛笔当中。而这支笔是如何流落民间,又被老人的祖上所得,那就无从考证了。
  洪承畴这个人,是很复杂的。一开始,传来的是他战死的讯息,可是后来降清的消息传来,都傻了眼。在古代,大多数民众喜欢用极端的“忠”和“奸”来评价历史人物,那么对于前明遗民来说,对洪承畴的评价可想而知。
  从血书中不难看出,崇祯皇帝曾经极为宠信洪承畴,连这押运秘藏的事儿都让他来干,所谓的“押运”,那可不是单纯的押运,而是押运到地方,再封藏起来,可以说就是随时可以取走秘藏的人,否则也不用“随从皆杀之”了。
  好在洪承畴虽然降清,但终究没有透露秘藏的所在,他不是糊涂人,降是降了,但还能认定满清当时是外族。同时,也可以由此推断,崇祯秘藏,非同凡响。
  根据血书中的“吾已堪任”,这件事儿,也被洪承畴看做自己的一件没有完全降清的气节证据。
  实际上,洪承畴为了感激崇祯皇帝的信任,曾在厅堂之上张挂了一幅对联:君恩深似海,臣节重如山。结果得知他降清之后,有人在这副对联的上下联各加了一个字,变成了:君恩深似海矣!臣节重如山乎?
  标点是我加的,估计让谁加也会这么加,肯定是这个语气。
  洪承畴活得是很尴尬的,前明遗民强烈排斥他,清廷其实也没有真正接受他,多尔衮和顺治算是重用过他,但是只是给他虚名让他干活儿,没有真正进入决策层面。洪承畴大力推行汉制、汉文化,结果,接受了儒家理论的满人,也反过来认为他是个不忠贰臣。他被列入了清朝的《贰臣传》。
  纵观洪承畴的一生,保护了这个崇祯秘藏,确实是不得不提的一件事情。
  但是可惜,没有任何正史甚至野史记载了这一点。
  好在,现在有一个人知道了,还是个学历史的,也相信了他。
  唐易忍不住大声说了出来:
  “洪承畴,我读懂了你的忏悔,九泉之下,你也该瞑目了!至于崇祯秘藏,我去看看也不为过吧?”
  “卧槽,你鬼叫个啥?”毛逐推门进来,对着柜台后面的唐易嚷道。
  “你可回来了,看着店,我去看几样东西。”唐易把血书迅速卷了起来,又把笔毫安置到了笔杆上。
  毛逐并没有注意唐易的动作,先是把包放到了一边,而后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大口才说道:“又有什么好东西?”
  这次去瓷都,毛逐捡漏了一把“黄锡”,心气顿时就显得不一般了。
  唐易将血书放进了包里,拿着这支诸葛笔递给毛逐,“你看看。”
  倒不是他不想把血书的事儿告诉毛逐,只是关系到崇祯秘藏,这事儿事关重大,而且还未成形,现在确实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这毛笔倒是个老东西,年头不短了,不过看似很普通啊!”毛逐拿着笔坐下了,看了看之后说道。
  “你眼力进步很快啊,这是一支诸葛笔,不过确实是太普通了。”唐易接口道。
  “多少钱?”毛逐又喝了一口水。
  “一万。”唐易道。
  毛逐含了一口水,半天才咽下去,“不会吧?这东西的市场价也就是这个数了,你这种吃肉不吐骨头的,肯吃这么大的亏?”
  唐易淡淡笑了笑,没有说话。
  毛逐拿着笔走到唐易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笑着说道:“我明白了,你这是放长线掉大鱼,你是看上了人家别的东西了吧?这么着急要去,看来那个才是大漏!”
  “哎?我以为你会说我有钱烧的,是个装逼货呢!”唐易笑出声来,“我给你说实话吧,那几样东西他不卖,我只是去看看,而且看看还要给一万!”
  “什么?!”毛逐瞪大了眼睛,半晌没说话。过了一会儿,突然说道:“让你这么感兴趣,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这样吧,中午吃饭时间人少,你赶紧约,我们早吃饭,关了店门我们一起去!”


第272章 徽墨传说
  “好吧。”唐易点点头,“他说,是一套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不过,既然这支笔是普品,也难不成这套文房四宝也是普品。”
  “再不济也是老东西,文房里的东西,沾沾书卷气也好。”毛逐嘿嘿笑道,“我请你吃饭,米饭把子肉伺候。”
  唐易笑骂:“中午这热天,吃把子肉,你胃口真行!”
  把子肉是山州的一种特色食品,是将三层带皮五花肉切成厚约一厘米的大片,经过酱制,然后焖熟,口感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酥软可口,肉汁可以浇在米饭上,酱香浓郁。一般把子肉店的肉都是焖好的,放到瓦罐里文火保温,所以去了就能吃。
  “又好吃又快!”毛逐停了停,“还不贵。”
  “好吧!”唐易电话约好了中午见面,老人满口答应了。临近中午,唐易关了店门,和毛逐到附近一家口碑不错的店铺,点了米饭把子肉,配了炸辣椒、五香豆腐干、炝土豆丝等几个小菜,很快便吃完了。
  随后,两人打车直奔老人家中。
  老人在留下联系方式的时候,只留下了一个“李”的姓氏,后面则是一连串的电话号码。唐易一直称呼他为“老人家”,也没太在意。
  老人住在一处开放式小区,老楼。楼层不错,三楼。
  “李大爷,打扰了。”毛逐嘴快,老人开门后,立即说道。
  “来,快进来坐!老伴出去买东西了,就我自己在家。”老人连忙说道。进门之后,唐易发现,老人家中陈设简单,但是却很干净。
  “没打扰您吃饭吧?”唐易进门后问道。
  “没有,我们吃饭早,老伴是吃了饭才出去的。”老人让唐易和毛逐在客厅沙发坐下,“你们等着,我去拿东西。”
  老人很快拿了一个精致的红木书箱出来。
  唐易打量了一下,“李大爷,您说的文房四宝和这个书箱,是一起传下来的吧?”
  “没错。”李大爷呵呵笑道。
  唐易心说,果然,这书箱从形制、工艺和包浆来看,应该是清中期的物件。也就是说,或许书箱里的东西是更早时期的,但是李大爷的祖上可能是陆续得到的,最后一件东西是清代得到的,凑齐之后,才专门配了一个书箱。
  打开书箱,里面的东西一目了然。笔确实是一支诸葛笔,只不过材质也是紫竹狼毫,笔杆未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