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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荒芜城-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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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知道什么是残酷么?”他说,“我来跟你说个残酷的事情。有次坐出租车,司机跟我聊起夏天的时候,女人常会把月经弄在他们的座位上,并给我展示他们自备的塑料袋。没错,他们是自备的,他们的心肠可硬了。说这种日子,女人们就应该识趣点。我操,真不是人啊,谁都不是自愿这样的不是么。所以其实到了最后,很多中年人的心都已经被磨得麻木起来,绝不会有怜悯。而你我,始终是不会变成这样的人的。”

说罢,他喝光最后一口啤酒,看着我说:“此刻,我简直有一个想法,宁可从来也都没有认识过你。当然这也只是心里小小一念。因为我觉得太痛苦,而且我知道你什么都不能做,我也与你一样。”他看起来竟然有些醉意,眼眶泛着红,不过只是一瓶啤酒而已。然后他站起来,送我出门。

我们一同走到楼下,望望天。

“秋天了。”我说。

“是啊。你我怎么像是天井里的老头老太。每次乌云了,他们就浓叹一声,唉,要下雨了。天热了,就说,唉,这下天热了。”他说完,我们都轻松地笑起来。然后他替我喊了辆车,我迅速地钻进去,有些狼狈,完全没有再回头望一眼。

我回到家里,麻木地脱去鞋子、衣服,无法入睡,不得不找出一张影碟好让自己捱过剩下的时间。找来找去,却放起一张很久以前就与阿乔一起反复看过的僵尸片。开头的时候,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醒过来,发现整个伦敦城都已经空了,英伦摇滚响起来,他漫无目的地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一个很久很久的长镜头,就像是我每天都在做的梦。然后还没有等到僵尸出现,我就昏睡了过去。





拾肆 ◇




全部的家当打包只不过是花了三天的时间。我定了第四天的机票回上海,一方面是因为不想为自己留余地,另一方面则是阿乔正好出差。我揣着种落荒而逃的心态,却又要镇定地处理所有琐事。这中间我自己开车去市场里买回纸箱、蛇皮袋和封箱带,回来的时候被堵在三环上,前面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故,再往前过一个出口所有的车都纹丝不动,只好先从这个出口下了三环。这样盲目地在城里开着,有时候碰到红灯停下来,怔怔地透过挡风玻璃望向外面某处,看风卷起一个塑料袋吹啊吹,挂到树枝上。我看了很久,直到红灯变成绿灯,身后的司机不耐烦地按起喇叭,此起彼伏。

第三天傍晚,我提前预约好了的宅急送工人过来取件。他们没有按照事先说好的那样开来箱式货车,却只有一个人踩来辆小三轮。我累坏了,没有心思与他理论。只是看着他挨个儿地称着每个纸板箱与蛇皮袋的分量,太重了,他骂骂咧咧的,封箱带崩坏了好几根。然后我跟着他在电梯里坐了几个来回,把所有东西都挪上他的三轮车,这些事情做起来都是麻木的,好像不过是个旁观者而已,带不出一丝感情来。三年的家当把他的小车压得摇摇欲坠,不得不用行李带绑紧。最后我不甘心地反复确认,不会弄丢吧。他潇洒地跨上车,头也不回地朝我摆摆手说,您放心!

我没有在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再逗留片刻,随身携带着的小包里无非是塞了些简单的洗漱用品,一会儿还得去把钥匙还给房东,拿回押金,以及把车交接给前几日就办好过户手续的陌生买家。压根儿没有时间能用来伤感对我来说是件好事,此刻我需要自己像个机器人一样勇敢无畏地往前走,冷血和无情才是最好。

然而走廊很长,下午的太阳毫无保留地从窗户斜照进来。我不免想起租房时第一次见到这间屋子时的情景。我早到了,在楼底下等中介小弟,天空里飞着很多乌鸦。之后中介小弟问我说喜欢什么样的屋子。我说不用太大,老式小区最好,多些树木,多些猫。他说姐姐喜欢动物啊。我忙说不是,只是多些猫的地方,总也多些人情味。他笑笑说,哦,那姐姐是一个人住着怕孤独吧。也不知怎么的,我就记住了他说这句话时候的样子。

我与交接车子的人约在鼓楼附近的街上见面,没有多说什么,重新再叮嘱了几句车子的离合器一直没有调好,不要抬得太高。然后把钥匙交给他,心里无端地多出些落子无悔的郑重来。

其实我很久没有来过旧城了,飞机是第二天下午的,接下去反正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便干脆背着包,空着双手随便走走。这儿的房子都低低矮矮,马路上走动着热气腾腾的人,卖煎饼果子的小铺门口排着长长的队,老头儿在梧桐底下下棋。我像是突然闯入一个平行世界,在这份寻常的热闹里走得小心翼翼,惟恐惊动起身体里的那部分无知无觉。

这么走着,就走到刚来北京时常来的胡同,麦克的咖啡馆在这儿,我之后再也没有来过,不过还是很快凭着印象找到。并没有什么变化,胡同门口有间小理发店,所以见到那个破破烂烂的黑白旋转理发灯拐个弯就能看到他的门面。依旧没有标牌,红色的木门闭拢着,看不到里面的样子,也无法确定咖啡馆是否还开着。我杵在那儿犹豫了片刻,听到头顶一阵沙沙声,抬头看去,一只灰白相间的猫正蹲在墙头静悄悄地望着我。我认得这是他一直养着的猫,这样想着,便推门进去。

院子还是那副模样,植物愈发繁茂地生长着,只是水缸枯涸了,里面也不见锦鲤。原本放着藤椅的地方现在空出来,摆着很大的花盆,绣球怒放,却不见人影。我再往里走,隔着玻璃和背后半拉着的窗帘能隐约看到里面有人在晃动,并听得见憧憧的音乐声。我在那儿站了会儿,无法坚持下去,几乎想要扭头就走,里面却正有两三个客人推门而出。麦克站在他们身后,与他们大声告别。

起初他并没有认出我来,而他自己也有了些变化。他的头发剃短了,手里捏着张大约是看了一半的报纸,戴着副眼镜。或许是眼镜的缘故,他看起来顿时老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到底有几岁,这会儿看来,他像是个添了几分暮气的中年人。然后他朝我笑了笑,搓搓手,招呼我进去。依旧非常羞怯,我不由得去看他的眼睛,或许是想看看那种称得上是清冽的光芒是否还在,但他很快就垂下眼睛,看向其他地方。

这儿的陈设几乎没有怎么变过,多了两只猫,也只是无声无息地占据着两张椅子,呼呼大睡。没有什么其他客人,于是他拖了把椅子在我对面,又端出两杯热茶来。

“这儿已经不对外经营了,只做些熟客的生意,从老家来帮忙的两个小伙子也都为他们安排了其他的工作,这儿几乎用不上什么其他人。”他解释着这里的冷清。

“为什么,生意不好做么?”

“相反,生意做得太好了。附近戏剧学院的学生总是来,特别吵闹。还有各种游客。我突然发现自己对人群是憎恶的,而且做咖啡馆占据了我几乎所有的时间。人生就这样过半了,还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说,“时不我待。”

“你是打算关门了么?”

“我想回老家去了,在北京的时间久了,心浮气躁。想念老家无人的草原。”

“那儿是什么样的。”

“我嘴笨得很,没法描述给你听。”

“我明天也回上海了。”

“回去了?还回来么。”

“不回来了。”我说,也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哦。”他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久久也不看我,若有所思的样子,但是我知道他或许什么都没有想。我们这样手脚瘫软地坐在安静的下午,我能感觉到心里的不安已经褪去了些,原来时间真的会在两个人之间达成某种妥协,治愈那些间隙。就仿佛我们不过是两个在公车上相遇的人,全不相识,却又好像是前世的故交。

“时间过得真快。”他这么说。

“可不是么。”我点点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

“陪我出去走走,顺道吃个晚饭吧。”他站起来。我才想起这两天来几乎没有吃过什么东西,只是麻木地整理东西。打包、缠封箱带、封起来的纸板箱和蛇皮袋再垒在一起。东西用完了,就出去买新的。窗帘始终闭拢着,日光灯打着白光,几乎不分晨昏。床单和被子早早撤去,筋疲力尽的时候就在破了的床垫上睡一会儿,也不敢睡太多,惟恐时间不够用,又担心梦境的侵袭会让我丧失所有意志力。像具行尸走肉般封闭自己的知觉,这会儿被他提起一起吃个晚饭,想起热汤热菜,对面竟然还能坐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就从心头涌起非常多的温柔来。

我跟在他的身后穿过胡同,许久不来,我几乎忘记这里的好。虽然已过傍晚,但天色迟迟不暗,树木都很高大,透着夏天的清香。我初来北京时的那些傍晚也曾是如此,天或许比此刻更冷些,他常常带着我在旧城区的各种胡同里转悠,我们很少说话,却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浪费。等天暗下来的时候,就随便找间路边的小馆坐下来,陪他喝两口白酒。他总是兴致勃勃的,哪怕是一碗最寻常的白米粥,他都要对我强调说这是全北京最好喝的小米粥。我从来不拂他的兴致,就笑眯眯地接过来喝。若是我们一块儿吃卤煮,也不会拒绝他掰给我的两三颗新鲜大蒜。他喜欢那些新上市的大蒜,嫩白清甜,他替我剥好,我们一起大嚼,说一会儿接吻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有气味了。

所以也有过美好的时间,我自己差点都忘记了。

结果我们去了间过去常去的小饭馆,这儿曾经有全北京最好吃的门钉肉饼和麻豆腐。老板娘与他熟识,又端上来两碟自己泡的酱菜。她已经不记得我了,只是与他扯了两句家常,说了些胡同里的事。我自顾自地喝了一小口白米粥,再小心地咽下去,周围吵吵嚷嚷的,旁边的桌子上换岗的保安大叔们早早就喝醉了,空的啤酒瓶摆了一地。这种日常的知觉竟让我惊恐万分。他们彼此大声交谈着,津津有味地说起隔壁歌厅里的小姐。有一位迫不及待地想要与其他人分享他的相好,说他每回只要带去一个西瓜,相好就不收他钱了,完事以后俩人各自坐在床边用勺子挖西瓜吃。

我想像着这幅场景,有时继续听他们讲话,有时看看对面的麦克。他不时喝一口酒,喉结咕咚动一下。点滴间竟然有种日常的动人,我想起他的手掌间有圆圆的茧,现在这张手掌像是在我的心脏上揉了一把,疼,接二连三地到来,封闭的毛孔也几乎要纷纷打开,毫无预兆。我依然直着背坐着,却又觉得已经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随时都要倒下去。

“你怎么了?”他停下来,看着我说。我摇摇头,垂下眼睛使劲地吞下几口米饭。

“别难过了。”他又说。

“嗯。我知道。”我说。

我本打算去找间酒店凑合一夜,不过终究还是没能鼓起这样的勇气,整个下午与晚上他的陪伴无疑是在消磨着我的意志力。于是等他打烊以后,我跟着他一起回家。他搬去了很远的地方,出租车慢慢开出城区,经过些烧荒的田野,经过一所看守所,又经过几座桥。再往外,道路两旁出现巨大的烟囱,并排在夜色里,沉默地突出白色的烟雾,像是要慢慢离开现实,浸入梦境。我想我从来没有对这个城市产生过恨意。

晚上有球赛,所以回到他的住处以后,他便直接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我也坐在他的身边。我们沉默地盯着屏幕里绿莹莹的球场,他看得非常认真,而我在喝了两口啤酒以后疲惫万分,所有的精神气儿只能再坚持那么一小会儿而已。

“刚认识你那会儿,我给你拍过些照片,后来洗出来了。”他说。

“给我看看。”我说。

“下回再遇着你的时候吧。”

“要是遇不着了呢。”

“那就算了。”

“嗯。”

“时间过得可真快。”他又重复了一遍这样的话。

“可不是么。”我也重复了一遍。

我望望他,我们挨得很近,膝盖碰到一块儿,可是过往的暧昧荡然无存,亲密便显得非常真实。渐渐地我们都喝得有些多,就像家里人一般靠在一起。我想起我们第一次出去开房间,那会儿我还借宿在朋友家里,我们去外面找了个糟糕的小旅馆,晚上他开始拉肚子,我们潦草地做完,并排躺在床上说话,他不时起来上厕所。空调的噪音很大,关掉以后又开始不断流汗。我们迷迷糊糊地睡,醒来便说话,也分不清对方是醒着还是在梦里。他说话的声音一会儿清晰,一会儿又变得很远。最后我们在清晨忍无可忍地起床,走出门去。外面是条嘈杂的马路,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喝碗粥,我却不知道怎么的,觉得有些窘迫,急于离开。

球赛结束以后他去睡了,之前帮我把沙发床铺好。于是我独自在那儿坐了一会儿,看了会儿广告,也没有洗漱,就躺了下来。非常疲惫,可是却无法很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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