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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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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没拧�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第16章 
  陆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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